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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法庭上(一)

  面對著主控檢察官有些犀利的詢問,施桂香低著頭,眼睛注視著書記員面前的桌子:“那天晚上,黃泉在外面喝完酒回到家里,讓我給他倒水,我倒了杯水給他,他嫌水太熱,就——”

  “被告人,前面的事情就不要講了,你只要詳細的陳述一下殺死死者黃泉的過程就行。”主控檢察官立刻打斷了施桂香的陳述。

  “哦。”施桂香有些緊張,但她還是謹記著寧丹之前的交待,繼續陳述了起來:“黃泉嫌水太熱,就動手打我,還把我的頭打流血了。他以前經常這樣,稍不如意,就動手打我,當著孩子的面打我。我實在忍受不下去了,這才就趁他睡著的時候把他殺死了。”

  “你是用什么殺死的死者?”

  “菜刀。”

  “你用刀砍到死者什么位置?”

  “脖子。”

  “砍了幾刀?”

  施桂香抬起頭了看了眼主控檢察官,然后又看了眼寧丹,然后說道:“我,記不清了。”

  主控檢察官盯著施桂香,語氣沉穩,一字一頓:“七,刀,是,吧?!”

  施桂香聞言愣了一下,她再次瞄了一眼主控檢察官,然后低下了頭。

  而此時的郝好還在快速的記錄著檢察官和施桂香的一問一答,同時也在考慮一會輪到自己發問時,有沒有新的問題需要準備。

  郝好沒有注意到,寧丹此時已經皺起了眉頭。

  主控檢察官所問問題的答案,在卷宗的都有記載,現場勘驗記錄、尸檢記錄和施桂香之前的口供也完全相吻合。在這種情況下,辯護律師想要打斷檢察官的發問是很困難的。

  但寧丹也清楚,施桂香殺人的細節在法庭上再次被檢察官強調出來,顯然是為了讓合議庭成員對施桂香產生一種“此人極其殘忍”的形象,從而降低對她的同情之心。如果檢察官的為一目的能夠實現,施桂香就有可能面臨重判。

  此時,主控檢察官沒有絲毫想要放過施桂香的意思,他見施桂香沒有回答自己的問題,突然提高了音量,大聲的質問道:

  “被告人,請你明確的告訴法庭,你為什么要砍死者七刀?而且都砍在了脖了這個位置?”

  面對著主控檢察官的質問,施桂香有些不知所措,她瞪著大眼睛,無助的一會兒看看主控檢察官,一會兒看看寧丹和郝好。

  郝好已經錄完了主控檢察官的問題,而現在的他,正在準備記錄施桂香的回答。

  寧丹看到了施桂香無助的眼神,她知道,此時如果任由主控檢察官繼續下去,施桂香有可能會崩潰的,如果真的發生了,那么之前所有的準備都有可能落空,而案子的最終結果也將很難預料。

  她快速了掃了一眼準備隨時記錄的郝好,果斷的站了起來,“我反對!”

  寧丹的話讓郝好一愣,但他很快就想到了曾經看過的一個發生在米國的段子。

  段子的內容很簡單,

  說是一個律師接受了當事人的委托,擔任辯護律師。而在控方盤問證人時,這個辯方律師因為無聊而在法庭上打起了瞌睡。

  控方盤問結束之后,按照程序,輪到這位辯方律師盤問。而這位辯方律師在被助手拉醒后,根本就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但他還是立刻站了起來,大聲的說道:“我反對。”

  “我反對”僅僅只有三個字,但卻是法庭上激烈對抗的表現。而在國內的法庭上,很少遇到這種對抗,大多數時間都是在對方發言完成后,輕飄飄的說一句“我不同意對方律師(主控檢察官)的意見”,然后開始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

  郝好從做實習律師以來,在法庭上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

  他有些驚訝的看著寧丹,有些不相信站在自己身邊的寧丹,是那個平時總是春風滿面、和藹可親的師姐。

  此時的寧丹充滿的斗志,就像一個戰士一樣屹立在那里,她說話的證據堅定而又沉著,語速適中:

  “主控檢察官的問題在案卷材料上已經有了非常清晰的記載,而主控檢察官所問的問題明顯不是為了查明案件事實,而是為了讓被告人的情緒失控,從而達到弱化被告人同樣也是被害者這一關鍵事實。”

  聽罷寧丹的話,郝好才激靈一下反應了過來,做在對方的主控檢察官根本就不是沒有看案卷材料——想來也是,做為主控檢察官,又怎么可能不看材料呢——他只所有抓住殺人過程不放,竟然暗中藏有這么深的目的。

  郝好不由一陣的汗顏,此時,他已經沒有了之前的意氣風發,沒有了之前的輕描淡寫,沒有了之前的一切盡在掌握中。

  取而代之的則是凝重、是壓力。

  寧丹的話已經說完了,但并沒有坐下來,而是看著審判長,眼睛一眨不眨的。

  審判長和坐在她兩邊的審判員簡單的溝通一下,隨后拿法槌,“碰”的敲了一下,然后說道:“辯方律師反對無效,但控方也要注意的訊問的方式。”

  主控檢察官沖著審判長笑了笑,表示自己知道了。然后準備繼續盤問施桂香。

  寧丹也已經坐了下來,而此時的郝好也已經進入高度戒備狀態,他可不希望再發生類似事情的時候,自己再來一次后知后覺。

  事實上,控方后面的盤問要正式的多,也簡單的多。也沒有再發生任何意外,三言兩語后就結束了。

  很顯然,同樣的事情,主控檢察官也沒有打算做第二次。

  控方盤問結束,就該辯方發問了。

  此前郝好和寧丹已經就要問的問題詳細的列了出來,現在只需要根據之前發生的情況進行調整就是了。

  而實事上,有些要問的問題,在開庭前最后一次會見時,就已經反復的問過了。之所以在法庭上再問一遍,實際上和控方的目的相似,就是要把施桂香樹立成一個長期受家爆迫害者的形象,從而獲取審判人員的同情,爭取在量刑時能夠從輕。

  要知道,故意殺人罪的起始刑是死刑,如果在可殺可不殺的情況下,會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如果具有從輕的情形,無論是法定從輕還是酌定從輕的情節,都有可能判無期。如果能夠獲得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或者有其他可以再從輕的情節,也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

  而據郝好和寧丹了解,想要獲得死者家屬的諒解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因此,爭取無期徒刑還是有比較大把握的,如果理由得當,能夠獲得審判人員的同情,最終獲得有期徒刑也不是沒有可能。

  也正是如此,寧丹和郝好確定的辯護策略為:將施桂香設置為一名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無助者,在再一次遭受其夫家暴時,出于激情殺人。力爭在無期的基礎上,能夠取得有期徒刑的目的。

  法庭上,郝好所有的問題,也都圍繞著這些方面展開。

  一切都顯得很是順利,郝好問,施桂香答,審判人員一邊聽一邊翻看著案卷,書記員在忙著修正語言錄入的錯誤。一切顯得極為和諧。

  “她胡說…”一個刺耳地聲音突然從旁聽席上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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