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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會見前

  辦好了華飛電子的事情,對于郝好而言,就又多了一個業務的來源,哪怕前往是地雷陣,他也只能勇往直前。

  入庫并不代表著馬上就有業務上門,他還有自己的業務要辦。

  施桂香的案子就是當前他需要盡快推進的最重要的事情了。而向檢察院遞交委托手續并辦理會見則是當務之急。

  “你好,請問韓檢察官在嗎?”郝好看了眼時間,現在是10點多,離下班還早。他撥通了市檢察院主辦檢察官的電話,準備預約一下,下午前往辦理相關手續。

  “我就是,你哪位?”一個厚重的男子聲音傳來。

  “我是春天律師事務所律師郝好,是施桂香的辯護人。不知道您下午是否有時間,我準備去辦理一下委托和會見手續。”

  電話那端的韓姓檢察官沒有說話,郝好等了十幾秒的時間,才聽到了回應:“下午啊?我要去法院開庭,明天上午吧,明天上午9:00之前你過來,我給你辦手續。”

  “那好的,明天我一定準時到。”既然檢察官就說沒有時間了,郝好只能按照人家定的時間來。

  第2天早上8:30,郝好準時出現在了市檢察院。

  韓姓檢察官既然說9:00之前,自己不可能非要等到9:00準備到,提前一些時間,也算是一點應有之意吧。

  “韓檢察官不在,他有個案子,省檢察院通知他上午過去,要聽他的匯報。他一早就去了。”

  提前來到到市檢察院的郝好,沒有見到已經絕好的韓檢察官,而得到了一個讓他有些意外的消息。

  但這也是沒有任何辦法的事情,誰都可能會遇到突發情況的。而在韓姓檢察官看來,向省檢察院匯報工作,顯然要比給自己辦理委托手續顯得更加的重要。

  “那韓檢察官什么時候回來?”

  “這個可不好說,也許半天,也許一天呢。你最好還是先聯系一下他,重新約個時間。”

  “那好吧,謝謝你。”

  郝好只能無奈的離開,可剛剛走到門口,也不知是對方有意還是無意的話,讓他的心中生起一股無名之火。

  “你們說這老韓為什么這么刁難人家。”

  “這怎么能叫刁難呢?老韓今天不是一大早就去省檢了嗎”

  “他那是不想見剛才那個律師。省檢通知的時間是上午10:00,他和人家律師約定的是9:00。我都不明白,給人律師辦完了會見手續再去也不影響啊,這才幾步路。”

  “這你就不懂了,老韓這是為白凡打抱不平呢。”有知道內情的插了一句。

  “就是剛才那個律師給白凡弄得灰頭灰臉的?”

  “可不是怎么著。”

  “這和老韓有什么關系?人家白凡都沒吭聲,他怎么強出頭?”

  “唉,老韓這也是沒辦法。”

  郝好聽著里面幾人有意或者是無意的聊天,雖然很生氣,但最終還是無奈的離開了。

  自己上一次得罪了那個白凡,這以后自己在來市檢察院辦案子,估計都會比較麻煩吧?

  離開檢察院后,郝好又給韓姓檢察官打了一個電話。

  韓姓檢察官在電話里倒是很是客氣,對于今天早上沒有等郝好表達了歉意。

  如果不是郝好恰好聽到了那此人的閑聊,他也會被韓姓檢察官的“真誠”所感動的。

  但他并沒有提這一茬,提了也沒也不會有什么用處,只會讓兩個人都難看。

  再次約定好了下午的時間,郝好就返回了律所。

  辦公室里還是只有自己一人,寧丹應該要今天下午才能回到商都。

  如果下午的手續辦得順利的話,明天就可以和寧丹一起去會見施桂香。

  時光在慢慢的流逝,中午吃過午飯,稍事休息的郝好,在下午2:30準時來到了市檢察院。

  這一次,韓姓檢察官正在辦公室里等他。

  會見手續辦理的非常順利,就連閱卷也沒有受到任何的刁難。

  回到律所的郝好,首先快速的瀏覽了一遍復印回來的案卷材料。

  看完這些材料,他不由感慨不已。

  殺人可是個技術活,并不是隨便任何人都可以做到的。一般情況下,殺人的人要么心狠手辣,要么好勇斗狠。

  要知道,人體是復雜的,如果不是擊中要害,是很難作到一擊斃命的。能夠做到真正的一擊斃命,不是專業殺手就是對人體結構非常了解的人。

  如此一來,當某人想要殺人時,往往會使用兇器連續對被害人進行傷害。而這種情況下,如果稍微一手軟,人可能就殺死了。

  此時有人一定會說,不是有很多人在被欺負的時候,照樣殺人了嗎?

  沒錯,這時候也會殺人,但這種情況下的殺人有很大可能是過失,在法律上上的定性叫: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不屬于故意殺人。這可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罪名。

  所謂的故意殺人,首先主觀上就是要取對方的性命,客觀上又真的把人給殺死了。

  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主觀上并不有想要殺死對方的想法,只是因為在實施傷害行為時,最終導致了死亡結果的發生。被害人的死是出乎兇手意料之外的。

  比如說,同樣是主動開車撞人,甲撞人的原因是為了滅口,他把被害人乙給撞死了,這就是主觀上想殺對方。構成故意殺人。如果乙沒有死亡,那就故意殺人(未遂)。

  如果甲開車主動撞乙,是因為兩人吵架,他并不想要了乙的命,只是想嚇一下乙。但因為技術操作以及其他原因,乙死了。此時甲的罪名就不是故意殺人了,而是其他罪名了。

  還有一點,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量刑可是不一樣的哦。

  故意殺人的量刑表述為:死刑、無期徒刑。

  而故意傷害的表述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順序上的不一樣,就代表著最終刑罰的不一樣。

  回過頭來說施桂香這起案子。

  他的罪名可不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而是故意殺人。

  也就是說一開始,施桂香在動手時候,內心就已經準備殺死對方。

  誰說女子不如男,女人下起狠手來,可能比大多數男人都還要狠啊。

  “你這是在發癔癥呢?還是在思考人生呢?”就在郝好感慨施桂香的遭遇時。一個清脆而熟悉的聲音,在自己身后響起。

無線電子書    一個小律師的奮斗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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