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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速寫畫(2)(2019-4-20)

  (這章內容改后比原文少了點。)

  郝好按寧丹的要求,再次認真的看起了李小虎的材料,而且這次看了相當的認真。

  結合著寧丹所畫的速寫,這一看,還真的看出了問題。

  第一個爭議點:郝好的錢包誰偷的。

  檢方提供了自己的筆錄,證明自己從歐陽姍姍的手中認領了錢包。

  那么,是不是就可以證明錢包就是李小虎的偷的呢?

  不可以嗎?

  好象真的不可以。因為自己并沒有在與李小虎一錯身的時候發現自己的錢包被偷。如果沒有記錯的話,歐陽姍姍也是從自己身邊跑過去的。因為歐陽姍姍是警察,而且自己剛好還認識她,就理所當然的認定錢包是李小虎偷的。

  換一個角度。

  如果自己不認識歐陽姍姍,而是認識李小虎,還會認為錢包是李小虎偷的嗎?

  一切都是先入為主,歐陽姍姍喊“抓住他”在先,發現自己的錢包被偷在后,于是,李小虎就成了“偷錢包”的人。

  郝好被自己的腦回路給嚇住了,他呆呆地坐在那里,半天沒有一點的動靜。

  “又怎么了?”寧丹正好站起身準備去接水,又看到了有些不正常的郝好。

  “師姐,你相信李小虎說的話嗎?”

  “怎么問起這個了?”

  “我剛才想到一個問題,結果把我給嚇住了。”

  “想到什么可怕的問題了,說說看,看能不能也嚇師姐一跳。”

  “是這樣的,如果錢包是…”郝好把自己剛才想的可能性詳細的向寧丹說了一遍,然后一動不動的盯著張著小嘴的寧丹。

  “你這腦洞可不是一般的大啊。”半晌,寧丹才從震驚從回過神來,“我現在就按你的可能再畫一套出來。”

  寧丹也是一個雷厲風行的性格,說做就做,她拿出筆和紙,立刻開始畫了起來。

  這次作畫,屬于補充內容,畫起來要快得多。

  不長時間,寧丹就畫好了。

  然后,她又在現有的畫上都做了一個新的標記,如此一來,只要替換下有標記的畫,就會形成另一個故事。

  再次從頭看起,基于同一事件的兩個不同的故事躍然紙上。

  寧丹和郝好有些目瞪口呆的看著對方,還可以這樣操作的?

  如果按照警方和檢方的觀點,李小虎在從郝好身邊跑過時,順手偷了郝好的錢包,然后被路過的歐陽姍姍發現,并被終被抓。

  但如果按郝好的設想,另一種可能變成了:歐陽姍姍與李小虎發生爭吵,然后追打李小虎,在追打過程中,歐陽姍姍利用路過郝好身邊的時機,順走了郝好的錢包,然后又嫁禍給李小虎。并以盜竊為由將李小虎送進了派出所。

  “如果你的設想成立,那歐陽姍姍的動機是什么?”面對著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寧丹說出了自己心中的疑問。

  “不知道。”郝好回答的倒是挺干脆,這本來就得自己胡思亂想的,怎么可能知道歐陽姍姍的動機是什么呢。

  如果在這兩個故事中選擇一個的話,他更相信李小虎才是偷自己錢包的人。

  “還有什么發現?”寧丹沒有再糾纏什么動機,而是直接問起了案情。

  “還有這里,兩人對發生在小巷里的事情說的不一樣。”郝好說道。

  這一點寧丹早就注意到了,還特意在速寫上做了說明,并用紅筆做了標記。

  “這兩個人一定有一個說了謊。”郝好篤定的說道。

  “也許兩個人都說了謊呢?”寧丹突然說道。

  郝好被寧丹的腦洞也嚇到了。

  “怎么可能啊?”

  “還記得李小虎在最后說的‘對面服裝店也許有’那句話嗎?”寧丹看著郝好問道。

  經寧丹一提醒,郝好想了起來,這是在上次會見到最后時,李小虎像是自言自語的一句話。

  “會見回來后,我心里就一直有一個疑問,無論是站在警方的角度分析還是站在李小虎的角度,他們兩人對小巷中發生的事情所陳述的好象都不太完整,總感覺少了點什么。”寧丹邊想邊說,“昨天看現場的時候我也證實了,那家服裝店里確實有監控,而且正好可以看到小巷里發生的事情。于是我下午就向法院申請調取小巷口那間服裝店的監控,我想知道,監控里到底有什么,需要李小虎如此的暗示我們去拿這個監控。”

  聽著寧丹的分析,郝好真的不知道說什么了,服裝店里有監控的事情,是自己之前沒有想到的。

  這讓郝好心里有些沮喪,自己是和寧丹一想走進的服裝店,當時還以為寧丹是想買衣服呢,丟人他媽給丟人開門——丟人到家了。

  但一想到當時的自己也不知道會正式介入這個案子時,他的心情又有些許的好轉。

  應該算情有可原吧?郝好在內心中自我安慰了一下。

  “師姐,監控什么時候可以看到?”

  “應該很快就可以了,離開庭時間不遠了,開庭前必須要讓我們看到的。”

  郝好再次拿起了這些速寫,又和其他材料對照著看了一遍。

  一邊看,一邊在自己的腦海中把事情的經過給簡單地勾勒了出來。

  還別說,這個方法還真好用。

  如果把畫畫的人比作導演,那這些畫就是導演拍出的基片,而在腦海中對這些基片進行整理、腦補,一個成熟的作品就此誕生了。

  根據李小虎口述和檢方證據所誕生的兩個完全不同的作品,可以叫律師腦補版和檢方公訴版了,這應該算是導演剪輯版和公映版的差別吧?同一個事件,拍出了不同的內容,差別有點大啊。

  放下畫,基于同一事實而“發生”的律師腦補版和檢方公訴版兩部“影片”在郝好的腦海中交替閃現,也不知道觀眾(法官)最終會認可哪個版本。

  “看來很有必要去好好學學如何畫速寫了。”郝好拿著寧丹畫好的速寫心中想道。這種當“導演”的感覺真的不是一般的讓人興奮啊。

  “師姐,有推薦的速寫畫培訓班嗎?”

  “沒有,我這畫是在上學時學的。”

  “哦。”郝好有些失望。

  “就近找一個就是了,找那種學生比較多的那種就行。等有了基礎,大不了再換就是了。”

  “謝謝師姐的提醒,我回頭在附近找找。”

  郝好準備先上網上查查,看附近有沒有知名度比較高的培訓班,先學個基礎再說。

  要知道,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速寫畫也不是一天就能練成的。

  打開電腦,一條日程提醒跑了出來。

  “旅游局答復”五個字映入了郝好的眼簾。

  今天已經是17號了?郝好不由一愣,看來因為洛琳的離開,讓自己真有些不在狀態了。

  17號,可是旅游局答復的最后期限,當然他們承諾在七天內給予明確答復,自己考慮到中間還有周末,就按7個工作日來計算了。

  如果從投訴的第二天計算,今天正好是第七天,可現在還沒有收到旅游局的答復。

  看來有必須要跑一趟旅游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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