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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黃金

  取一塊半米見方的花崗巖,先用石錘石斧敲擊大致整形,然后在河邊用石頭和細砂水磨出光滑的一面。

  另外制作一塊大小相同的木板,在上面用木炭寫出要雕刻的碑文。

  雕刻者照著木板的筆畫,在花崗巖上把字刻出來。

  由于花崗巖比青銅硬度更高,金屬刻刀派不上用場,只能是用其他石頭如雨花石、石英石等,敲碎獲得具有尖角的石塊,綁在木棍上然后一點一點地鉆磨。

  幾個奴隸花了兩個多月,才總算把這塊石碑制作出來。

  碑文曰:

  天帝南下,牛鬼奔逃。

  熾金風云子,本為夏人,受俘為奴。

  奪矛殺敵,率眾起義。

  奪熾金,迎天帝。

  短短的三十五個字,分成四行刻在石碑上。

  洪荒第一塊石碑,記載的便是“熾金起義”的事跡,風云子的名字必將在這個世界千古流傳!

  石碑雖然也算一項文明成就,但在眼下的熾金只是一件小事。

  秦鈞也只是偶爾關注一下進度,精力主要放在了戰后恢復生產上面。

  熾金城的規模比洛京更大,而且因為風云子他們的起義,牛鬼族沒有機會將這里的房屋燒毀,夏族大軍簡單修繕之后就可駐扎。

  在清點熾金城的物資時,秦鈞發現了一件特別的戰利品。

  那是一支造型簡陋的發釵,但使用的材料卻讓秦鈞眼前一亮,是一種黃橙橙有別于青銅的金屬。

  他拿著發釵在石頭上劃了一下,發釵上頓時留下了淺淺的痕跡。

  真的是黃金?

  秦鈞立刻審問俘虜的牛鬼族人,得知這種金屬是大江下游一個牛鬼族部落,從一條小河的砂礫中發現收集的。然后那些牛鬼族人還表示,這種“金”太軟很不好用,只能做裝飾而不能制作工具。

  顯然在牛鬼族的眼里,黃金的地位并不那么高。

  這不是一件難以理解的事情,黃金的特點就是儲量稀少但冶煉容易,隨著人類的金屬冶煉技術越來越高,獲取其他金屬的能力越來越強,而黃金卻因為儲量枯竭而越來越難以獲取,它的地位才會不斷提高成為金屬之王。

  現在這個時代,黃金真不一定比青銅更貴重。

  秦鈞把黃金發釵收了起來,又詢問了那個淘金部落的位置,然后就把這件事暫且放在了一邊。

  基本掌握熾金城周邊的情況之后,秦鈞下令從洛京調集了大批族人和奴隸過來。

  其中那些牛鬼族奴隸,大都被送去金山挖銅礦。

  然后,就是修建竹筏戰艦,在大江流域進行探索、征戰。

  在這個過程中秦鈞發現,由于這個時代氣候非常溫暖濕潤,大江流域的開發要遠遠難于大河流域。

  大江兩岸到處是莽荒叢林,鱷魚、犀牛、大象、虎豹、蛇蟲大肆繁衍。

  那些大型的野獸很好對付,但是蚊蟲毒物就防不勝防,人類生存在這種環境下很容易生病死亡。

  熾金城位于大江流域北端,環境相對來說已經算不錯的了。

  了解到這片地區的情況,秦鈞就完全拋棄了移民開發大江的念頭,大河流域那么廣闊的空間,足夠夏族人繁衍一兩千年了。

  大江流域最大的價值,是探索獲取文明資源。

  然后這里生存著許多部落,可以作為熾金城的交流對象。

  秦鈞把這些部落分為三類:一種是兩千年來繁衍擴散的夏族人,對這些部落要進行扶持;一種是和夏族沒有歷史糾葛的野人部落,可以正常進行貿易互通;最后一種是牛鬼族余孽,屬于夏族軍隊征討的對象。

  在探索大江的同時,秦鈞又開啟了幾個項目。

  首先,是養蜂和養蠶!

  養蜂相對來說比較簡單,這個時代的人類早已學會尋找蜂巢,煙熏趕跑蜜蜂獲取蜂蜜和蜂蠟的方法。

  秦鈞需要做的就是把活框蜂箱造出來,并且把蜜蜂的習性,包括蜂王、工蜂、雄蜂的差異和行為特點教給族人。至于收捕野蜂的操作他就不參與了,畢竟他也只是查了資料沒有實際做過,需要族人慢慢總結經驗。

  而且野蜂可能會蜇人,秦鈞可不想去受這種罪。

  要是“龍昊天帝”去收野蜂,被什么毒蜂給蟄死那就搞笑了。

  相比之下養蠶就復雜得多,因為這涉及到生物的基因突變,又是一項曠日持久的生物工程!

  秦鈞先找到了桑樹,然后向大河流域的各部落發布懸賞,尋找生長在這種樹上而且可以吐絲結繭的蟲子。

  這個懸賞令發布沒多久,就有一個部落進獻了一種棕色的野蟲。

  據說這種蟲子在大江流域頗為常見,除了桑樹之外還能生長在榕樹、構樹、柞樹上,可以吐絲結出黃色的繭。

  對照自己查過的資料,秦鈞判斷這應該就是野桑蠶了。

  在現代社會,野桑蠶是一種害蟲,不過它們卻是家蠶的祖先。

  把這種蟲子養個幾百年,期間不斷進行品種篩選,或許就可以得到白白嫩嫩的家蠶。

  拿著一些野桑蠶繭,秦鈞開始嘗試繅(sāo)絲。

  把這些蟲繭外層的雜亂絲緒,也就是“繭衣”剝掉放入水中熬煮,燒開之后堵住爐口讓火小下來,挑選七個蠶繭把它們的“頭緒”找出,聚合在一起穿過一個光滑的青銅小孔,纏繞在一個三角形木框上。

  這樣不斷從繭上把絲抽出,秦鈞得到了一根幾百米長的淡黃色生絲。

  絲的質量肯定是不如家蠶絲的,不過已經達到了“可以利用”的程度,這樣的話秦鈞就可以放心了。

  人類不可能無緣無故去馴服一種蟲子,除非它們已經顯現出某種價值。

  如果野桑蠶的絲完全無用,難道讓秦鈞再搞出一種宗教儀式,迫使后人去飼養、馴服它們?

  繅出“洪荒第一根生絲”,秦鈞就把這個技藝教給了族人。

  而他自己,則是玩起了蜂蠟。

  這期間為了養蜂,族人在各地獵取了不少蜂巢。

  把這些蜂巢放在一個圓木桶里,用特制的木架搖擺旋轉,依靠離心作用把里面的蜂蜜甩出來。

  剩下的蜂巢放在熱水里熬煮,熔化之后以雙層麻布多次過濾去除雜質。

  干凈的液體靜置冷卻,上面就會浮起一層黃色的蜂蠟。

  蜂蠟可以做蠟燭,古代的蠟燭就是用蜂蠟制成,所以貴不是沒有原因的。

  另外蜂蠟還可以吃,有一定的藥用價值,至于味道…有個成語叫“味同嚼蠟”,所以想想就知道了。

  蜂蠟更重要的價值,是用“失蠟法”進行金屬鑄造。

  將蜂蠟捏揉、雕刻成想要的形態,把泥漿淋在上面形成厚厚的外殼,泥漿凝固干透之后小心地焙燒,蜂蠟熔化從預留的開口流出來。失蠟的泥模倒立放在沙盒里,熔化的金屬液灌注進去,最終得到的就是蠟模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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