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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償還血肉

無線電子書    揭棺起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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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德順其自然地想——

  ——官道上的郊野驛站,既沒有地窖來藏糧食,也沒有廚房來做飯。

  這不符合常理。

  很明顯,店老板在撒謊。

  至于對方為什么要撒謊?用槍問問就明白了。

  在槍口下,店老板魂不守舍地盯著廚房,盯著半掩的木門后邊,刀疤眼的那一雙大靴子。

  伍德說:“給我倒酒。”

  “好說!好說好說!”店老板找回了一條生路,他連滾帶爬,在槍口下顫顫巍巍地拿來啤酒杯。

  伍德接著問:“你有事瞞著我?”

  啤酒滿上,店老板細心地刷掉杯緣的泡沫,他臉不紅心不跳地答道。

  “沒有,我哪兒敢瞞著您呀。”

  伍德:“接著說,渴了就喝。”

  店老板渾身一僵。

  伍德:“聽明白了嗎?聽不明白我再說一遍。你要是渴了,說不出話了,就喝了它。”

  從云端跌落谷底的心理體驗,徹底擊碎了店主的內心防線,他愁眉苦臉的,心中琢磨著。

  ——我這是遇上什么煞星閻王了?!這個家伙簡直比狼還狠!

  無奈之下,這個雞賊的小老頭只得將自己知道的全盤托出。

  不過五分鐘的功夫,伍德和阿明先生從農莊的麥地里弄來大把莖稈,心靈手巧的薇薇指導下,達里歐與薇薇將莖稈編成草繩。

  眾人用草繩將刀疤眼和店主五花大綁,綁在前廳的椅子上。

  店老板大喊大叫,只覺得冤枉。

  “你們綁這個土匪!是和他有仇!我幫你們避難,雖然收了錢,也是守口如瓶,沒有透出去半點風聲呀!老爺們!為什么要綁我呀?我一把年紀了,沒什么念想!就想賺幾個錢!我容易嗎我?!”

  沒人理他。

  伍德問:“大家都沒事吧?”

  幾人搖搖頭,臉上都是心有余悸,狼群它來得快,去得也快。

  薇薇說:“你走以后,我們棄了車,丟了干糧,往西邊跑。”

  阿明說:“我割開馬兒的脖子,給它放血,它疲于奔命,跑得特別賣力,馬血熱氣騰騰,味道又腥又烈,把狼引來了。”

  達里歐說:“馬匪和狼殺作一團,我和達奇先生繞了個大圈,除掉圈里的草,薇薇和阿明放哨。然后在圈外點上一把火,狼群就不敢追來。到了晚上,等天氣寒下來,火滅了,狼群把死狼的尸體叼走,躲進峽谷避寒,我們才敢回來。”

  伍德聽了心里不是個滋味。

  他和一個個伙伴逐一擁抱,連范克里夫都沒落下。

  “辛苦了,朋友們。”

  阿明先生指著刀疤眼:“他怎么辦?”

  店老板嘶吼著:“你們倒是關心一下我啊!我是看明白了!你們這群沒良心的白眼狼!土匪都比你們好!”

  伍德說:“弄醒他,他醒著比睡著了有用。”

  又指著店老板說。

  “給他喝酒,他睡過去肯定比醒著好。”

  阿明捏著店老板的鼻子,強給小老頭灌下黃湯,等店主睡過去。又用一條帶著冰渣的濕毛巾,捂上刀疤眼的臉。

  當刀疤眼迷迷糊糊地醒過來時,他的腦袋還處在麻藥的作用下,不太清醒。范克里夫蹲在他的大腿上,用舌頭狠狠地舔著他臉上的水分。

  刀疤眼是個愛狗人士。

  面對喜樂蒂牧羊犬的舌頭,他是又驚又怒,卻舍不得亮出尖牙還嘴。

  他像是一頭被戲耍的土撥鼠,只能吼出無能狂怒的嘯叫。

  “啊!!!”

  他紅著臉,扭動著身體,帶著椅子一起摔倒在地上。

  范克里夫回到了女主人身邊,薇薇看它的眼神多了幾分嫌棄——這狗怎么什么人都舔的?傻乎乎的。

  等伍德和阿明合力將刀疤眼帶著椅子一塊扶起來。

  刀疤眼這才明白發生了什么,他看著身形魁梧詭計多端的黒德爾·阿明,又死死盯著死而復生的伍德·普拉克。

  這兩個男人真是難纏。

  一個打不過,一個殺不死。

  他低下頭,像是受刑的囚犯,已經認命伏法,只是沒想到,自己會栽在一杯酒里。

  伍德:“你的名字叫什么?”

  “骷髏會的梟雄時代早就過去了,現在,不是每個土匪都有名有姓的,我們沒有名字。媽媽不會給工具取名字。”刀疤眼笑著答道:“你會給你的鐵錘取名嗎?會給一顆釘子,幾個齒輪取名嗎?你會給你的槍取名嗎?”

  達里歐舉手:“我以前有兩把槍,都給它們取了名。”

  “我知道你是個重情重義念舊的人,不過現在我們討論的不是這個,達里歐。”伍德轉而問刀疤眼:“那我該怎么稱呼你?”

  刀疤眼:“隨你喜歡,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兄弟們的名字。連這個小老頭的名字都不需要知道,它不重要。”

  “不,它很重要!”伍德按著刀疤眼的肩,語氣堅定:“我得把你們區分開,一個個認出來,我去王都以后,要把你們都找出來,然后送進監獄。”

  刀疤眼的表情,從嘲笑轉為失落。

  他的語氣變得失魂落魄,變得信誓旦旦。

  “我說的是真的,伍德,我們都沒有名字,是無名之輩,與草芥一樣。”

  伍德問:“你沒有騙我?”

  刀疤眼點頭:“我為什么要騙一個死人?”

  此話一出,達里歐掏出槍,往槍里塞子彈,是動了殺心的意思,他從來不是什么脾氣溫和的老好人。

  伍德攔住了萱丫頭。

  他問刀疤眼。

  “你說我死了?”

  刀疤眼講:“對呀。我們都會死。我是椿風鎮周邊八十里地以內的頭狼,管著六十多個兄弟。除了我們以外,往王都的路上,還有四撥人。各管各的地盤,如果有兄弟不守規矩,到了別人的地盤…”

  伍德:“就會被殺死?”

  “對。”大土匪點著頭,從斷眉疤的凹痕里,落下一滴淚來,“除了今天,我沒有跑到這么遠的地方。”

  ——他不是怕死。

  ——也不是軟弱。

  他覺得自己要死了,人到臨死時,要往回看,往身后去看自己的一生。

  ——半徑不過五十公里,這就是他一輩子能踏足的地方。

  “我們不能越界,四歲以前,露絲媽媽就把我送到了草原上,也不許我們互幫互助。我知道,她是怕我們聚成團。

  我不敢和兄弟們說露絲媽媽的壞話,每個孩子都覺得,露絲媽媽在給他們送車隊,送糧食,她說,有勇氣揮動屠刀的人,才是人上人,在隊伍里活過二十年,就能回到露絲媽媽身邊,和媽媽永遠呆在一起。

  一開始,我們隊伍里年長的哥哥們還算聽話,到后來,往外的車隊越來越厲害,我們打不過了,就變成了流浪狗,有不少人逃了,但逃不了多遠就被狼吃掉。露絲要我們賣命,也沒幾個人肯聽。

  離椿風鎮越遠,離露絲媽媽越遠,消息就越閉塞,而外邊的人反而越忠誠,因為距離產生美,他們長大以后,沒幾個人見過露絲媽媽,心里想的,只有在孩提時代,躺在露絲媽媽懷里時那種溫暖的感覺。

  他們不會靠近鎮子,恪守著殺死越界人的職責,狼來了不會開槍,反而能對同胞扣動扳機,而且殺得又快又狠,因為在他們眼里,我們是第一批搶到獵物的人,他們只能跟在我們屁股后面喝湯。他們恨我,比起商隊,比起狼,他們更恨我們。”

  伍德:“你多大了?”

  “和你一樣大,小少爺。”刀疤眼瞥著身旁呼呼大睡的店老板,他說:“不過看得出來,你比我要強,要聰明得多。”

  比起伍德的冷漠無情。

  黒德爾·阿明感覺自己的三觀受到了不小的沖擊。

  這位賞金獵人在博克偵探社里受到的教育,老師說過的話都告訴過他。

  ——罪犯是什么人?

  是喪盡天良,無惡不作的人。

  可這位連名字都沒有的刀疤眼是什么人?

  ——他是露絲買來的兒童。

  ——從小接受的教育,灌輸的理念,都是為了“當土匪”,他早就變成了工具。

  伍德問:“我們現在離王都還有多遠?”

  “你在為難我,我怎么會知道?也許他知道。”刀疤眼看著店老板。

  阿明紅了眼,他無法接受這種事實。

  他是個賞金獵人,是為民除害的人。

  他的手下沒有冤魂!

  一定是哪里搞錯了!

  如果他的槍,曾經殺死過這種人。

  那么他和罪犯有什么兩樣?

  阿明吼道:“你能盼著從土匪嘴里撬出什么有用的東西?伍德!殺了他!他身上的血債足夠殺死他千次萬次了!”

  阿明迫不及待地想從朋友身上找到認同感,找到歸屬感,找到那一份“正義”的感覺。

  “我也是個土匪。”達里歐掏槍指著阿明先生的腦袋,“你要真那么勇敢,試著來抓我。我可比他厲害多了。”

  此時此刻,萱丫頭撕下了臉頰上的貼紙,喝下解咒魔藥,露出原本的模樣來。

  她說:“和這家伙不同,我是貨真價實的土匪,是骷髏會的余孽。”

  阿明眉頭緊皺,太陽穴叫人用槍指著,也不敢輕舉妄動,心中只盼著伍德先生不要抱著婦人之仁的天真想法。

  他輕聲笑道:“哈,女人。”

  萱丫頭面無表情地捧讀嘲諷。

  “呵,男人。”

  這段小插曲左右不了伍德的選擇。

  他單單只想把事情問清楚,問清這片草原上,還有多少藏在暗處的“狼”。

  他捂著刀疤眼的脖頸,將對方的腦袋抬起。

  在煤油燈的直射下,受審的犯人睜不開眼睛。

  伍德問:“如果官道有車隊遇上狼,遭了難,你們最快會花多長時間趕過來。”

  刀疤眼想低下頭,他想睜開眼,他沒有看伍德,卻死死盯住了邵小萱。

  他很在意這女人口中的“骷髏會”。

  畢竟這是他的夢想。

  他當了一輩子的“假土匪”,從小聽到的故事,都是骷髏會里的“英雄們”如何劫富濟貧,刀頭舔血,如何在丑惡的軍隊面前去歌頌兄弟情深,一次又一次勇敢脫困的英雄故事。

  胸口的舊章,是他向露絲媽媽苦苦求來的。

  可“故事”終究是“故事”。

  這枚骷髏章的主人正是尋血犬。

  恰恰相反的是,尋血犬恨不得抹去身上關于骷髏會的任何痕跡。

  伍德干脆拉來妻子,讓妻子發問。

  小萱照著伍德的話,當了一回復讀機。

  “我問你哈,你要是嗅著味兒了,啥時候會趕到獵物面前?”

  他們想問的是,離下一波劫匪趕到驛站之前,他們還有多少時間。

  刀疤眼像個收到命令的士兵,表現得既忠誠又興奮,他說:“我們有放哨的人,不用一個小時就能換好武裝糾集兄弟。如果車隊撞上狼,可能會等一會,等狼走了,再派兩三個人先去車隊里,裝作鎮上的救援隊,看看還有沒有沒有活口,有幾個活口,活口還能不能作戰,確認情況之后,會喊上所有的弟兄過來,把獵物撕碎。”

  小萱嗤之以鼻,學著丈夫的口吻:“嘁…可把你能耐的。”

  阿明冷靜下來,他開始焦慮:“時間不夠了,我們得走。”

  “到哪兒去?”薇薇慌了神:“沒有吃的,也沒有火,范克里夫會凍死在外邊的,我們都會凍死。”

  “不能點火。”萱丫頭說:“大晚上的,你舉個火把出門,想變成靶子嗎?”

  只能等到天亮,太陽出來時,他們才有資格去和這片寒冷的苔原搏斗。

  伍德對刀疤眼說:“你不想死,對嗎?”

  刀疤眼笑了笑:“我感覺自己活在地獄里,伍德,我早就死了,就算你答應了我,答應我在椿風鎮當個代理人,和我們分贓,給我們提供武器和馬,就算你接走露絲媽媽的這些活計,我也感覺我也撐不了多久啦,我快瘋了,只有在摸狗的時候,我感覺自己還活著,它們就像是我的子嗣,我非常喜歡它們。現在我的孩子們也死了,只差那么一具棺材。”

  伍德:“我能給你做一副棺材。”

  “真的嗎?”受審人的眼睛亮了起來,他重新開始用力呼吸,仿佛找到了人生的意義所在,“真的嗎?小少爺,你說的是真的嗎?你不會騙我吧?我的三頭小狼犬,真的能像人一樣?像你們一樣?在生老病死的死亡來臨時,得到應有的尊重?”

  伍德:“是的,我答應你,我會把它們埋起來。給它們舉行葬禮,它們是你的寶貝。”

  黒德爾·阿明感覺到不可思議,他開始覺得這個朋友,和他以前認識的朋友有所不同。

  他想開口去問清楚。

  萱丫頭卻提前一步,和阿明先生解釋了真實的情況。

  她將阿明扯到一邊,生怕這莽撞的漢子打擾了丈夫。

  她低聲說道:“我的丈夫曾經殺過人,死在他手上的家伙,是殺人犯,雇兇殺人的假藥販子,還有一個通緝令上的土匪。你覺得他們該死嗎?”

  阿明:“那是罪該萬死。”

  萱丫頭說:“丈夫親手把他們送進了棺材里,體體面面地給他們下葬。那個時候我也覺得他是無理取鬧…但他和我說,他尊重每一條生命。”

  阿明驚得說不出話來。

  這是他一個賞金獵人想都不曾去想的事,為了方便,他在射殺罪犯時,從來只想著如何保證腦袋能完整的從脖子上割下來,如何讓殮官確定這就是罪犯本人——這樣阿明先生能穩妥地拿到賞金。

  至于后事?

  誰會在意罪人的后事呢?

  萱丫頭說:“很奇怪對嗎?”

  ——是很奇怪。

  非常奇怪。

  剛剛還劍拔弩張的獵人與土匪。

  現在卻因為一個怪人,湊到了一塊。

  原因無他,每個人都會死。當他們站在生者的角度去看死者,自然會湊到一起。

  但不是每個人都能躺進棺材里,不是每個人都有墓碑。

  一副棺材,一塊墓碑,幾乎是這個人的全部了,是這人來到世間的痕跡,是為人的尊嚴。

  在本土宗教中,這是一種向亞蒙神靈歸還血肉的神圣儀式,也叫塵歸塵,土歸土。

  萱丫頭一開始也想不明白,后來她想明白了。

  如果沒有棺材和墓碑,就不會有人記得他們是怎么死的,什么原因死的,又為了什么而死。

  不記得,就不會改變。

  不改變,一百年后,一千年后——故事還會重新上演。

  棺材和墓碑,是最廉價的歷史書。

  刀疤眼說:“有人會記得我對嗎?”

  伍德:“不一定,因為你還沒給自己起名字,除了你的臉有點辨識度以外,如果沒了這條疤,我明天可能就把你忘了。”

  刀疤眼不在乎,他又問:“有人會記得我的孩子對嗎?”

  伍德:“它們是狗,一共三頭,我記得清清楚楚,但把它們放回狼群里,我也認不出來。”

  “是這樣哈…”刀疤眼又一次低下頭,他想了想,想不到什么更多的東西了。

  突然——

  萱丫頭趴了下來,她的眼神頻頻閃動,像是發現了什么東西!

  阿明先生也是如此,他和土匪做著一樣的行為,緊緊貼著地面。

  伍德問:“怎么了?!”

  刀疤眼說:“他們在聽。”

  薇薇緊張起來:“聽什么?”

  伍德明白了。

  “薇薇,收拾東西!躲回去!”

  他們在聽馬蹄的聲音。

  阿明先生不光是眼神不好,耳朵也不好使。

  他問:“幾個人?”

  萱丫頭說:“兩匹馬,狼走了,應該是來望風的,后邊跟來掃地的肯定少不了。”

  阿明又問:“只有兩個人?要干掉他們嗎?”

  薇薇剛揭開地窖的蓋板。

  她說:“恐怕不行,我們要躲到早上呀。”

  眾人沉默,在短短一瞬間達成共識。

  薇薇問:“我要帶著范克里夫下去嗎?”

  “不,范克里夫要是怕黑,叫出聲來了,就不好辦了。”伍德說,“你和達奇兩個人,躲下去。”

  薇薇:“我怕呀!下邊兒還有老巫婆呢!”

  萱丫頭:“別怕!傻妞,她已經死了,達奇先生會保護你的。”

  薇薇大聲嚷嚷著,比劃著手:“可是,我怎么覺著達奇先生還不如一個死人吶!”

  達奇先生說:“這丫頭可真會聊天。”

  沒等他們說完,阿明先生就把她和達奇推進地窖。

  前廳留下五人一狗。

  店老板讓一條濕毛巾給捂醒了。

  萱丫頭重新扮成達里歐·達芬奇的男人模樣,免得招來不必要的麻煩。

  就在店主迷迷糊糊的時候,伍德給幾人分配著臨時身份。

  他問達里歐:“你是什么身份?”

  達里歐說:“店主的小工,做勤雜的,我會上房修泥瓦,還能偷客人的東西。”

  “完美!”他問阿明:“你呢?”

  阿明提起胡琴:“王都來的抄詩官,會唱歌,會彈琴。”

  伍德點頭,“很好,你呢?范克里夫!”

  范克里夫往廚房跑,叼來一根肉骨頭,原地轉了個圈,腦袋乖巧地往店主的腳脖子上靠,嚇得店老板直蹬腿。

  伍德:“太棒了!你可真是個天才!然后,你呢!沒名字的?”

  “哈…”刀疤眼頓時傻了,他搞不明白這群人到底是民還是匪,因為他們此時此刻,像極了故事里的“骷髏會”,像極了那群足智多謀,互幫互助的“英雄”。

  “我…”

  伍德:“我叫你小刀,這是代號,現在開始,你就是小刀,是我的幫工,我每天會去王都的集市選食材,而你是個切菜工,老板養大了你,紅案和白案的工作都會做,刀法犀利嫻熟,但學不會掌勺。而我就是店里的廚子,老板需要我來做菜。”

  店老板:“我不知道是什么情況…但是。”

  伍德問:“你想活下去對嗎?”

  店老板點頭:“對。”

  伍德說:“那你就是老板。我們都叫你老板,你非常神秘,神秘到我們都不知道你的真名,但我們都明白,你身后有王都的貴人做靠山,能聯系到軍隊的那種貴人。不然你根本就沒那個本事來官道上開驛站。我們也是靠著你這份關系來給你干活。”

  阿明舉手:“除了我!”

  伍德點頭:“對,除了他,他是客人。”

  店老板吞著唾沫,緊張兮兮地點了點頭。

  伍德給兩位新“朋友”松綁。

  刀疤眼…

  不,這個時候叫他小刀比較好。

  他失魂落魄,感覺恍如隔世。

  短短的幾個小時,他失去了太多,又得到了太多,有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

  等伍德把他身上一件件血衣扒下來,從廚衛弄來幾條臟兮兮的圍裙。

  他才稍稍從那種強烈的,不真實的感覺中回過神來。

  火爐里的木柴燒得噼里啪啦。

  范克里夫趴在餐桌下,看護著地窖的蓋板。

  店主已經恢復了常態,死死守住了柜臺,守著他今天訛來的錢。

  阿明選了個暖和的位置,將臉上的血洗干凈,抱著胡琴打瞌睡。

  那位骷髏會的貴人,現在已經換回男人的裝扮,身上掛了抹布,臉上是臟兮兮的油污。

  而伍德先生卻一點都不像廚子,反而像個做紅案的屠夫。

  他的氣質就是這樣。

  冷漠,而且透著一種沒有感情的殘酷。

  “小刀!達里歐!別愣著!”

  伍德喊。

  “準備接客!”

  達里歐湊到小刀身邊叮囑著。

  “如果你活下來了,記得,以后一定要給槍起名字。不然它不開心了,就會背叛你。”

  小刀若有所思。

  就在此時。

  店外傳來馬駒的嘶鳴,一陣冷風從門縫涌進店里,讓人遍體生寒。

  店里闖進來兩個漢子,年齡相仿,都是二十出頭,眼睛里帶著陰桀又狠厲的光。

  店老板精氣神十足,順其自然。

  “兩位老爺!吃飯還是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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