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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阿蒙的國王

  這句話讓阿蒙笑了起來。

  “這句話讓我想起了金雀花的理查,雖然我見到他的時候他還不是國王,而是阿奎丹公爵,那時候他與你的國王一樣大,拉羅什富科,只有十一歲,剛剛與法國國王的公主阿莉斯訂婚,他是國王的第三子,人們都說,他不可能成為國王,但我只要一看他,就知道這個紅頭發的孩子,就如你所說的,會是一頭獅子。”

  “而未來正如你所看見的歷史那樣,“阿蒙接著說道:“他殺死了自己的父親,殺死了自己的兄長,殺死了自己的弟弟,用沾滿鮮血的手撿起王冠戴在自己的頭上。

  他大掠了西西里的墨西拿,奪取了塞浦路斯,攻克了阿克,在阿速夫重創了薩拉丁的軍隊,收復了雅法,阿什凱隆和達魯姆,在距離耶路撒冷只有十二英里的貝特奴巴駐軍。

  他連續兩次,一次在韋爾依納,一次在弗雷特瓦拉,擊敗了法國國王腓力,俘虜了他的王家唱詩班,繳獲了數不勝數的馬匹、帳篷、珠寶與文書。

  他在塞納河上修建起了蓋揚城堡,現在你還能看到它。”

  “天吶,天吶,”公爵低聲說:“您說的就像是這一切都是您親眼看到的。”

  “唉,你若是能到阿奎丹的城堡去,就能看到我,在掛毯上,在書籍的插畫上,在文字的記錄上。

  當他逼迫西西里的國王坦克雷德繳納兩萬磅的黃金作為墨西拿的贖金時,我就站在他身邊。

  他在塞浦路斯決定讓美貌的貝蓮加成為他的王后時,正是我為他們作證。

  他幾乎能夠看到耶路撒冷,即將奪回圣城的時候,也是我,寫信給千里之外的約翰,讓他掀起叛亂。

  最后,他在利摩贊的沙露堡中了箭,幾乎快要死了的時候,我問過他是否愿意背棄他的信仰,歸于黑暗,他拒絕了——即便如此,公爵,我還是發自內心地愛著這個孩子,”吸血鬼突然向前傾身,拿出了一個有著嬰孩手掌那么大的圣物盒,打開給公爵看,雖然這里的光線足夠充足,但公爵還是只能看到發黑、收緊的一團東西,很難說它是什么,他的鼻子嗅到了濃烈的麝香與沒藥的氣味,這種氣味他仿佛在什么地方聞到過,但怎么也想不起來。

  “他死了之后,有三位騎士遵照他的吩咐,分別將他的心臟、頭和身體分別送往三個地方埋葬,身體埋在他父親亨利二世的腳下,以示懺悔,頭顱留在阿奎丹,心臟送給他的王后貝蓮加,但我留下了他的心臟,就如你看到的,用秘法榨出里面所有的血,用香料填充和腌制,把它縮小,帶在身邊。”

  拉羅什富科公爵睜大了眼睛,幾乎說不出話來:“但那是違反秘法的啊,”他失態地喊道:“那是一個國王,一個偉大的國王,您們是不能讓一個國王,甚至不能讓一個可能成為國王的人轉化成血族的!”

  “茨密希從不需要遵循任何陳規舊律,”茨密希的親王晃了晃手里的圣物盒:“拉羅什富科,你讓我失望,我原本以為在這個巨大的舞臺上,你能夠為我奉獻出一場精彩紛呈的演出…但沒有,公爵,什么也沒有,你,還有孔代親王,散發出來的氣味比諾菲勒的還要腐朽惡臭,死氣沉沉。”

  “你看,我曾經有個國王,”阿蒙說:“但最終我還是失去了那個孩子,我現在仍然想要一個國王,一個還在襁褓里的時候,就注定了要成為一整個國家的主宰的存在——你知道的,迄今為止,我仍然沒有合心意的繼承人,我想要個繼承人,他也許會理查更合我的心意。”說到這里的時候,阿蒙簡直可以用興致勃勃來形容了,也許一開始他只是因為公爵的無能而出言恫嚇,現在呢,新的想法竟然讓他不由自主地興奮了起來。

  相比起吸血鬼的泰然自若,拉羅什富科公爵卻要嚇壞了,他來的時候,所抱著的最壞打算也不過是失去阿蒙的青睞,他甚至沒有想過對于阿蒙來說,他也只是一個人類,一個在吸血鬼的眼里只能算得上工具與食物的“東西”。

  公爵有這樣的想法并不奇怪——這個時代的人們從來就認為一個尊貴的人應當受到額外的優待,無論他是否已經走投無路,或是犯下了怎樣可怕的罪行,即便已經有個國王被送上斷頭臺,他們仍然固執地認為,血統與出身要勝過才能與智慧——現在他才真的感到了恐懼,因為他平時所依仗的那些東西突然都失去了作用。

  如果不是還有最后一絲殘存的理智維持著公爵的儀態,也許他今晚真要死在這里,就像那些從不被他放在眼里的卑賤之人。

  “但如果您這樣做,”公爵低聲喊道:“他是會憎恨您的啊。”

  阿蒙斜睨了他一眼,公爵的預感沒出錯,當一個新的念頭攫住了這位瘋狂的血族親王后,拉羅什富科,這個他曾欣賞過的人類立刻就變得索然無味起來了。

  “你會這么認為,”阿蒙以打趣的口吻說道:“那是因為你還是一個人類,公爵。而且我并不在乎我的孩子是否憎恨我,我需要的是一個繼承人,又不是需要一個愛人。”

  “當然,”吸血鬼伸出手,按住了公爵的肩膀:“不是現在,你的恐懼來的太早了,我的朋友,就像是你說的,他的靈魂或許已經顯露出了動人的光彩,但他的軀體還十分年幼,我們還需要等待,時間會把他打磨的更好,就像是我的理查——這樣說來,公爵,你的任務就變得更為緊迫了,告訴我,你是否遇到了困難,或許我應該讓另一個人去完成這份工作…”

  “不不不,殿下,不,”公爵急切地說:“我已經有了辦法。”對于死亡的恐懼一下子就讓他遲鈍的思維猛地運轉了起來——事實上在來的路上,他就有過這個想法,但很快就被他自己推翻了,因為對他來說,這太危險,但現在他已經站在懸崖的邊緣,隨時都會跌落,他也就顧不得這些了。

  “什么樣的辦法?”

  “我會去投靠馬扎然主教。”公爵說:“我會設法說服主教盡快拘捕孔代公爵等人,等他到了監獄里,無論聲譽,地位還是性命都在他人掌控中的時候,他就不會像是現在這樣固執了。”

  “這倒不像是個壞主意。”阿蒙說:“但若是泄露了,你可能會被視作叛徒處決,又或是馬扎然不愿意庇護你,你仍然不免一死。”

  所以這并不是我原先的打算,公爵苦澀地想。

  “那么就去吧,”阿蒙說:“別忘了,我所期望的,是一處足夠出色的好戲…等等。”

  拉羅什富科公爵站住了,“別忘記你的酬勞。”阿蒙說,他拍了拍手,一個少年就舉著一只銀杯走了進來,里面盛裝著黑色的藥水,阿蒙用指甲割開自己的手腕,將自己的血滴在里面,只有三滴,落入藥水后,藥水立刻變成了濃烈的猩紅色,公爵雖然余悸猶存,但看到這杯藥水的時候還是露出了貪婪之色。

  他顫抖著手端過杯子,一飲而盡,又一次向阿蒙鞠躬行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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