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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再唱兩首

  認真的人是最帥的,不管他是在做什么事。當他全力以赴去做這件事的時候,總會散發出驚人的魅力。

  也許夏歌天生就適合舞臺,在他略帶磁性的嗓音下。整個酒吧,都進入了舒緩的氛圍中。

  先前的痛仰樂隊玩的是搖滾。

  聽的時候會跟著主唱蹦跳,那激烈的鼓聲強烈的節奏會引領著他們的身體,進入熱血沸騰的感覺。

  現在的夏歌的歌聲,卻像一把敲在人心中的錘子,一錘接一錘。讓你回憶過往。

  玩搖滾的也會玩抒情,當痛仰樂隊認真輔助夏歌的時候。整個音樂已經變得完美。

  在舒緩的時候,宋捷會馬上配合一段電子琴,在激動人心時,遲弓偉會打鼓,發出強烈的節奏。而主唱高虎會一直彈吉他,讓人一直沉浸在歌曲的氣氛中。

  夏歌的歌聲則是錘子又或者是一雙輕柔的手,在敲打你心臟的時候,又慢慢撫慰你。

“此時已鶯飛草長愛的人正在路上我知他風雨兼程途經日暮不賞穿越人海只為與你相擁此刻已皓月當空愛的人手捧星光我知他乘風破浪去了黑暗一趟感同身受給你救贖熱望知道你不能還要你感受讓星光加了一點彩虹讓櫻花偷偷吻你額頭  讓世間美好與你環環相扣”

  雯雯此時早已淚流滿面而不自知,她情不自禁的代入了和夏歌的點點滴滴。

  與夏歌相見不過一天,相遇也只是十天。但雯雯確是全情投入這段感情。

  也許是因為夏媽一開始的不停鼓吹,也許是因為夏歌的網名正好叫鴿子。

  而她最愛的就是鴿子,小時候的小鴿子寵物在她最傷心的時候陪伴她一年。

  最后小鴿子飛走了,可是現在小鴿子又飛了回來。還在最危險的時候救了她。

  歌聲已近尾聲,夏歌不停的重復副歌。眼神也一直看著雯雯。

  他是一個沒有談過戀愛的人,網戀了十天,面都沒見就投入了情感。

  好在一切都是好的,他喜歡的人也喜歡他,他喜歡冰山劉問的外形就是雯雯。當性格和外貌都符合他的審美。他沖動的站上舞臺,為她唱了這首歌。

  “雯雯,不要害怕黑暗,因為我會陪著你!”夏歌最后說了一句。

  他從先前雯雯表現,就看出她很不習慣外面的世界。

  但人不可能永遠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雯雯也不會一輩子都不看見中午的陽光。

  他會努力的!

  太極陰陽眼五級,就能用精神能量幫助雯雯和劉問的人格融合。讓她兩個性格都能和諧相處。

  十萬人的太極表演,夏歌相信當自己成為大明星后,號召粉絲應該能完成這個任務。

  歌聲已經結束,下面的人有的傷感,有的落淚。突然有人大聲喊道:“安可!”

  “再來一次!”

  “安可!”

  聲音越來越多,明明是痛仰樂隊的歌迷,此時也成了夏歌的歌迷。

  高虎悄悄擦了擦眼睛,對夏歌道:“唱的好,走心了。”

  夏歌笑了,看著熱情的歌迷,卻沒有重新唱。

  他問高虎道:“介意我再唱兩首歌嗎?”

  高虎看著熱情的歌迷,苦笑道:“我介意歌迷怕要捶我咯。唱吧,我們也想聽聽你小子還有什么好歌。”

  夏歌點點頭,拿出手機,將前些天錄制的情書父親寫的散文詩伴奏給劉品。

  “世間美好與你環環相扣就不唱了,那是屬于我女朋友的。我給大家再唱兩首我寫的歌吧。希望大家能喜歡。”夏歌對雯雯微微一笑,對其他人說道。

  這首歌,夏歌決定不在人前唱了。

  世間好歌無數,而這一首,是雯雯獨有。

  臺下的幾百歌迷感覺很遺憾,好在劉老板都會錄音,待會讓他發在微信群里就又能聽了。

  反而是夏歌的另外兩首歌讓他們很期待。

  “啪啪啪!”所有人鼓起掌來。

  好的歌手,就是能用一首歌,讓你喜歡上他。夏歌顯然是成功了。

  “這兩首歌,有一個故事。我給大家講講吧。”夏歌笑道。

  高虎眾人安靜的坐在舞臺一角,也好奇的聽起來,絲毫沒有因為夏歌霸占了舞臺而生氣。

  對有才華的音樂人,他們很尊重。在他看來夏歌表現的非常好,唯一的缺點,恐怕就是不會樂器。

  如果剛才他坐在舞臺上,自己抱著吉他演唱。效果肯定更好。

  “這個故事發生在幾十年前,還和一件價值千萬的書法有關。”

  夏歌接著講起他撿漏,發現了林濤爺爺林奇的日記。林奇準備把日記和書法都燒給妻子的事簡略的說了說。

  “林奇是你爺爺吧?他真在你身上撿漏了上千萬?”王聰聰很八卦的問林濤道。

  林濤苦笑一聲,點頭道:“就這樣和這小子認識的。他的書法,真的宗師水平。趙章已經邀請他加入書法協會了,應該還在走手續。以后你可別得罪他,不然在書法協會碰見你爸,告你一狀,有你受的。”

  “真厲害了。”王聰聰服氣道。

  書法協會不是簡單的協會,特別是魔都的協會和其他網上流傳的協會亂向不同。

  那些用頭發寫字,用噴槍亂涂亂畫的人根本不算核心會員。

  真正的書法協會核心會員,都是退休的老干部,知名的企業家。文化界大佬。真正的書法家。這其實也是一個社交圈子。

  有這個身份,即使不是張大師的徒弟夏歌也將受用無窮。

  “我覺得打賭我輸了。”王聰聰最后感嘆道。

  “當然,不靠師傅。夏歌也能混的很好。這個時代,有才華的人。終究會出頭的。”林濤安慰的拍拍王聰聰的肩膀。

  沒有再閑聊,他們認真聽起歌來。

  特別是林濤,他很好奇夏歌怎么改編的歌曲。當天記得夏歌只不過是隨手翻了翻他爺爺的日記。

  難道這小子竟然把日記給背下來了?

  “這首歌叫父親寫的散文詩。”

“一九八四年莊稼還沒收割完女兒躺在我懷里睡得那么甜今晚的露天電影沒時間去看妻子提醒我修修縫紉機的踏板  明天我要去鄰居家再借點錢”

  林濤聽了一會就明白,夏歌還真把林奇日記背下來了。

  爺爺當時并不知道,奶奶生下的是他父親,而是以為是女兒。在好多篇日記里暢想過未來。好多歌詞,都是日記里的文字。

  “我忽然覺得夏歌很有心機。”王聰聰聽了一會,忽然道。

  “怎么說?”

  “你爺爺本就是知名人物,他的日記改編了兩首歌。會吸引很多人,今天這里許多人都拍下來了。我估計,這小子是在為偶像練習生鋪路了。畢竟一個沒有公司后臺的人,只有這種方式能斗過那些家伙。”王聰聰佩服道。

  “不會吧,他剛才不是曝光了戀情嗎?偶像不應該避諱這個?”林濤不解道。

  王聰聰也陷入沉思,搞不懂夏歌的操作。要做一個偶像,就不能這么快戀愛。夏歌倒好,直接寫成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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