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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種師中陣亡(一)

  東路軍由宗望負責,西路軍由宗翰負責,金人稱作東軍與西軍。宗望建樞密院于燕京,以漢人劉彥宗主院事。宗翰建樞密院于云中,以漢人時立愛主院事,金人稱作東朝廷與西朝廷。

  從河北情況看,金軍已全部退出宋朝原來疆域。宗望在撤退途中,也曾讓肅王和張邦昌等人到中山、河間城下喊過話,令宋朝守將開門交割,但遭到斷然拒絕。宗望見城池堅固,一時難以攻破,而后邊又有宋朝追兵趕來,遂退軍至白溝河以北。

  可河東情況就不是這樣了。太原城此時仍處在西路金軍的緊緊包圍之中。

  宗翰從澤州退軍時,僅退至太原城便停下了。宗翰讓宋使路允迪入城,令守將開門交割太原。守將王稟派人用吊籃將路允迪吊入城中。在城南開遠門樓上,路允迪向張孝純、王稟以及守城軍民,宣讀了割讓太原的圣旨。之后,路允迪對張孝純說道:“朝廷已割太原矣,亟開門!”

  張孝純回答道:“朝廷使汝交割太原,但請汝回奏朝廷,就說某等不肯,當堅守如初!”

  王稟則仗劍而言道:“國君應保國愛民,臣民應忠君守義。現并州軍民以大宋國為重,寧死而不作金鬼。可朝廷竟如此棄子民于不顧,何顏見天下臣民?并州軍民堅不受命,以死固守!”

  路允迪朝城下一望,見軍民皆手握兵器怒視著自己,他感到羞愧滿面,遂縋城而下。

  宋將不肯開城交割,宗翰不由得大怒,罵道:“無知之何!”

  宗翰將數萬精銳留下,交給銀術可指揮,繼續包圍太原城,自己則在親兵護衛下回云中而去。

  金人在太原城外廣植鹿角木,環城寬達數里,中間留出一條小路,金兵每日牽著獵犬在小路上往來警戒巡邏。由此可見,金軍對太原的包圍工事更加堅固。

  此時,天氣己逐漸開始變熱,金兵分散在林樾之下休息,所需食物皆來自于太原周圍的十個城邑。

  太原城雖然被圍緊密,但是,受張孝純和王稟委派,悄悄出城向朝廷告急者,仍未斷絕。他們將奏狀深藏于衣領之中,有成功送達者,也有不能走脫被金人俘獲者。不幸被俘的人皆枯瘠如鬼,金人問他們城內情況,他們回答說:“太原城中,煮弓弩及皮甲以食,又將告竭矣。”

  金人從他們身上搜出書信,獲悉宋朝已興兵救援太原。宗翰令婁室領兵布陣,應對宋朝救援太原之軍。

  差不多兩個月之前,宋欽宗令河東路制置使姚古統兵以援太原,令河北路制置副使種師中統兵以援中山、河間諸郡。現在,河北境內的金軍已完全退出,可以說種師中已完成使命。

  可是,姚古至今仍未到達太原城下。自收復隆德府和威勝軍之后,他因一時搞不清金軍主力動向,加上威勝軍以北皆山地,到處是關險,故一直擁兵觀望,逗留不進。

  姚古領兵在威勝軍一帶逗留不進,引起了朝廷大臣的關注。四月十六日,右諫議大夫楊時上奏,要求對姚古追責。

  楊時說道:“臣聽說,粘罕三月中旬自太原分兵入汾州界,至四月復還太原。往來二州之間,如入無人之境。所經縣鎮,焚劫屠戮,殆無孑遺。王師卻坐視不救,若非己事。至四月中旬,金人離汾州還太原,統制林良器等四人方至汾州。入城十余日,坐縻廩粟,無敢向敵者。究其根源,在于姚古節制諸將,擁重兵躬自逗遛不進,故諸將皆不肯用命。

  今太原圍閉累月,危急甚矣。而救援大兵至今尚在威勝軍,無一人一騎入太原境者。惟有范瓊不受姚古節制,獨能引兵稍進。諸將之所以逗遛,實乃姚古之所為也。為何惜一姚古不誅,坐視重要之地而不救乎?萬一太原之民因王師不救,以為朝廷已棄之,別生異心,則禍起肘腋,此非金人之比,不可不慮也。

  自金人殘滅契丹,人人知其必有南窺之意。郭藥師逆賊也,包藏禍心,亦人人知其必反。王安中見禍亂已形成,覬幸脫歸,不復以告。蔡靖屢次抗章論奏,而白時中、李邦彥、蔡攸、蔡懋等蒙蔽茍安,恬不加恤,浸成大患。今太原危急如此,朝廷當以前事為鑒,不可緩也。一失太原,則大事去矣。臣愿陛下明詔大臣,悉力措置,并速正姚古逗遛之罪。誅之以肅軍政,然后遴揀有武略可勝任者代之。偏裨將領有不用命者,一同以軍法從事。如此方能振奮士氣,使敵人有所忌憚。

  若朝廷不欲遽誅大將,姑且用前代故事,則應盡行削奪其職,使其白衣從軍,以責后效。若不如此,則秋冬之交,風勁草衰,強敵必長驅而南,肆無忌憚,悔無及矣,望陛下留神而幸聽之。”對于楊時的建議,宋欽宗沒有采納。

  同日,太學生陳東又上書,這是他第五次上書,主要內容有二:一是辭免恩命。對于皇上賜他迪功郎同進士出身,他說自己不敢叨冒恩命,請皇上收還成命。二是論列蔡京父子。他在奏書中寫道:“欲鞭笞夷狄,必先立我國威,以正內勢。六賊不滅,國威不振。是必先誅京等,然后賞罰明而國威立,則在位之臣必能悉心協力,助陛下大有為于天下,誰還敢懷奸誤國,如京等耶?夷狄聞之,必望風遠遁。”

  這天,御史中丞陳過庭也上奏,要求懲處蔡京與童貫。

  他說道:“蔡京竊弄威柄于前,王黼竊弄威柄于后。蔡京王黼敗壞法度于內,童貫敗壞法度于外。他們爭權競利,其初雖相為矛盾,至于包藏賊心、害民蠹國則若合符節。”

  陳過庭認為,他們均犯有大惡。然而,“竄殛之刑獨加王黼,而蔡京童貫止于善地安置而已,罪同罰異,其誰不疑?”他希望陛下能“大明賞罰,將蔡京童貫與王黼一等行遣,庶使刑罰均平,足以為賊臣之戒。”

  宋欽宗聽后,當即下旨:蔡京移衡州安置,童貫責授安化軍節度副使郴州安置,蔡攸責授永州節度副使永州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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