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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一 推銷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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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德曼占盡優勢,博思泰特斯的輕甲被阿德曼刺中、穿透、劃破,令博思泰特斯傷痕累累。若非這位海神的鐵蓮如火純情,早已傷重不支。而阿德曼不愿真下殺手,一直手下留情。

  剎那間,阿德曼口中流血,腳下搖晃,博思泰特斯向前一步,一劍從阿德曼胸口劃過,阿德曼受了傷,鮮血涌出。這一幕被觀眾們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他們心底仍傾向著阿德曼,不由得大聲驚呼。

  為什么?阿德曼并未被博思泰特斯擊中一下,為何會受傷吐血?是他消耗過度了嗎?

  我注意到那霧氣,透著一股陰森凄厲,這是博思泰特斯發出的,我本以為是用來遮擋視線,可現在看來,它似乎蘊含著某種毒素,會傷害在霧氣中人。

  念刃雖然是為了獵殺異類,守護人群而被創造出世,可意念也有正邪,有些念刃正像是妖邪的魔法,陰險而歹毒。

  博思泰特斯并非像他一貫表現的那樣光明正大,至少在他心底也有邪念。

  可惜,阿德曼本可以贏,如果當真生死相搏,阿德曼在中毒之前就能殺死博思泰特斯,然而現在,他沒機會了。

  博思泰特斯一劍刺穿阿德曼的腹部,阿德曼發出輕哼,右手攥住長劍,左手一拳砸中博思泰特斯的臉,但老騎士硬挺住了這一拳。

  裁判席緊急亮起紅燈,一位裁判喊道:“終止比賽!博思泰特斯贏了!”

  阿德曼厲聲說道:“在我戰死之前,絕不會輸!”

  博思泰特斯嘆道:“太難看了,獵手。”他拔出劍,朝后退。阿德曼噴出的血越來越多,他怒視博思泰特斯,似要與他拼命,可當他邁步時,卻轟然倒下。

  觀眾駭然喊道:“天哪!英雄敗了!”“他死了嗎?不,不要!”那些阿德曼的書迷淚流滿面,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實。

  博思泰特斯大聲喘息,望向韋斯特,她連忙高呼:“看見了嗎?看見了嗎?這場百年難得一遇的大戰,是博思泰特斯贏了!”

  即使有人沉浸在悲哀之中,可總不乏歡呼雀躍、興奮異常的人。一些觀眾朝外跑,想必是向外面傳消息去了。還有人慶賀過度,樂極生悲,與彌爾塞、阿德曼的支持者吵了幾句,隨后大打出手。

  我注意到博思泰特斯受的都是皮外傷,這讓我只感大難臨頭。彌爾塞比博思泰特斯多休息了兩個小時,可那又有什么用?他不是血族,那重傷險些要了他的命,兩小時只怕連輸血都不夠。

  韋斯特說:“現在,讓博思泰特斯侯爵休息兩個小時。很抱歉,我知道你很辛苦,但你的對手同樣處境不妙。想要獲得公爵頭銜,必須經歷最殘酷的試煉。”

  瓦希莉莎問:“你知道阿德曼與博思泰特斯的相似之處是什么?”

  內夫問:“相似之處?他們都是男人?”

  瓦希莉莎微笑道:“是的,而且他們都是鰥夫。”

  諾曼說:“這可太可惜了,經此一役,想要嫁給他們的女人只怕會塞滿整個本撒。”

  這時,一只蝙蝠飛來,瓦希莉莎從蝙蝠腿上取下一張紙,看了看,說:“看來我們的阿德曼伯爵是無辜的,他與那些兇殺案無關。”

  諾曼問:“你怎么知道?有真憑實據嗎?”

  瓦希莉莎說:“我讓人查問了伯爵最近一年的行蹤,他從未返回過劍盾會,不可能組織像模像樣的暗殺,而且,他孤僻極了,即使救了許多人的命,可誰的情都不領。他是個獨行俠,無權無勢,沒法為那群兇手提供鎧甲,也無法抹去他們的線索。”

  諾曼說:“你想把所有的公爵、侯爵、伯爵都查一遍嗎?即使你能動用下水道所有的老鼠,只怕也得查上好幾個月。”

  瓦希莉莎說:“我發現博思泰特斯侯爵曾經擔任過本撒的警務部長。”

  他們沉默了半晌,諾曼說:“那又怎樣?警務部長幾乎是三年一換。博思泰特斯已經退休整整六年了。你是說他充當了兇手的保護傘?又或者他正是兇手的幕后指使者?”

  瓦希莉莎說:“相反,博思泰特斯是個武癡,他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精修鉆研武藝,才能有如今的境界。他的身世也很清楚,是文森特家族的成員,甘博·文森特的次子。他人生的軌跡漫長而無趣,每一個認識他的人都覺得此人生活規律的近乎機械。”

  諾曼皺眉道:“你還真要把選手一個個查過來?你憑什么以為兇殺案就與選手們有關?”

  瓦希莉莎笑道:“我只是濫用職權罷了,因為我對未來的同僚很感興趣,很想知道他們的底細。”

  娜娜嘆道:“彌爾塞的傷情嚴重,就算使用最頂級的秘藥,要讓他能站起走動,至少也需要一天。”

  我急道:“那就喂他喝魔血!”

  拉米亞說:“住手,那會讓他變成尸鬼的。”

  我嚷:“就算變成尸鬼,也好過輸給那個老頭!”

  拉米亞嘆氣說:“你就別添亂啦。”

  我眼珠一轉,計上心頭,正色道:“是了,這個博思泰特斯肯定就是幕后黑手!”

  他們頗為驚訝,諾曼問:“劍圣,你有什么證據嗎?”

  我說:“最不可能的人,往往就是兇手。這句話適用于百分之九十的偵探小說。這個博思泰特斯的偽裝很完美,但,正是這完美,讓我看破了他的把戲。”

  瓦希莉莎說:“你怎么不說路人甲乙丙丁更有可能?之前落敗的那些家伙不也看起來人畜無害嗎?”

  我其實是想他們調查這老頭,一調查可能就是三、四天,有這段時間,足夠彌爾塞痊愈,莫說痊愈,就算讓尼麗懷上小伯爵只怕也足夠了。到時候,我再化作圣徒,趁博思泰特斯下樓梯的時候推他一下,讓他摔得半身不遂,甚至一命嗚呼,彌爾塞的大事就算成功了。

  有人會覺得我這計劃破綻太大,第一,博思泰特斯是頂尖的念刃宗師,怎會被樓梯絆死?這定會惹人懷疑。第二,博思泰特斯最后的對手正是彌爾塞,就算豬腦子也會猜測是彌爾塞暗中下的手。

  可事到如今,再卑鄙的手段也不為過,再大的漏洞也不要緊。因為比賽只剩最后一局,一旦決出勝者,木已成舟,想反悔也沒用。屆時,彌爾塞成了公爵,凌駕于法律之上,哪個不要命的膽敢查他?就算其余隱士覺得不對,可他們敢直接與我朗基努斯對著干嗎?嗯?如果他們不想破壞我們兩家之間的良好關系,只有默認彌爾塞上位。

  瓦希莉莎說:“很遺憾,你的證據不成立。請別再混淆我們的視聽,浪費我們的警力了。”

  我怒道:“浪費警力,胡亂調查的不正是你嗎?”

  諾曼笑道:“我倒希望博思泰特斯是兇手的老大,他的舉動富有正義感,挺俠義豪邁的。如果他成了隱士,與我們平起平坐,那樁兇殺案反倒會成為他的功績。”

  我急道:“正義感?正義感能當飯吃嗎?我們需要的程序正義,而不是結果正義,只有程序正義了,才能更好地維護權杖與諸位的統治。如果一個人能肆意妄為地踐踏我心愛的劍盾會的法律,那我對親親劍盾會的忠誠與愛護,可就要大打折扣了。”

  波德萊爾笑道:“劍圣,你一黑棺的公爵為何會對劍盾會效忠?我怎么覺得這話聽起來怪怪的?”

  我說:“這有什么奇怪?我是個博愛而和藹的人。這樣吧,我現在就去逮捕這個博思泰特斯,由我親自審問,必然能讓他屈打成招....不對,如實招供。”

  娜娜說:“怎么個審問法?就像你對待巴提克斯那樣?”他們都聽說過這事,聞言大笑不止,這群吃人血饅頭的混賬東西!這件事我完全是被冤枉的!

  我氣往上沖,可又不得不保持冷靜,我得在規則之內施展權謀,怎么說也要為彌爾塞拖延至少一天。

  我說:“你們帶我去見權杖,他一個人孤零零地待著挺可憐的。我們去陪他,看我用是三寸不爛之舌讓他明白劍盾會之內存在多么大的隱患。”

  瓦希莉莎搖頭道:“權杖大人不會見你,即使見了,也不會聽從你毫無根據的蠢主意。”

  我擺出扼腕痛惜的表情,說:“你們現在就舉行決賽,將浪費多么大的商機?你們想過嗎?”

  他們問:“商機?”

  我說:“首先,你們可以利用這機會,在街上賣印有兩位決賽選手簽名或者照片的T恤或大衣。

  其次,你們可以開通投票,讓所有本撒居民——不,所有劍盾會居民為自己喜愛的選手捐錢捐物,如果某個選手人氣高,收到的財物多,就能在比賽當天的賽場上懸掛他的大幅頭像海報,更能讓他的支持者獲得專屬大禮包。

  第三,你們可以招標,讓本撒的商人競標購得在諸神殿斗技場宣傳自己產品的絕佳機會,更可以讓兩位決賽選手成為他們的獨家代言人。

  再然后,你們可以不斷拋出話題,比如彌爾塞的未婚妻尼麗和博思泰特斯的姘頭為勝負之事撕逼吵鬧,大打出手。這種種熱門話題先炒作一個禮拜,隨后,借著熱度,暗中派出人員,創立兩位選手的粉絲團,用邪教洗腦般的方法讓這些粉絲死心塌地,為兩位選手掏空家里的一切。

  根據如此妙計,在短短一周之內,我保證你們可以賺得十億銀元,這還是至少的,還不算政府能獲得的稅....”

  我唾沫橫飛地傳銷我這絕佳妙計,拉米亞趁我不備,一拳砸暈了我,將我拖出了包廂。她的攻擊可以無視我的護甲魔抗造成暴擊,真是全無道理,由此也可見此書的不平衡與不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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