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章不合理的要求 藍田縣變化很大,野豬一家的變化也很大。
兩年前,母野豬身邊帶著八個崽子。
今年,她身邊帶著十四個崽子。
她沒有變的更老,少了一只眼睛反而越發的彪悍。
云昭走上禿山的時候,她只是抬頭看了一眼,就繼續躺在巨石上量曬肚皮,云昭看的很清楚,有無數的跳蚤在她的毛發間穿行。
云昭皺皺眉頭對身邊的錢少少道:“告訴鄉民,以后不許霸占野豬洗澡的地方。”
錢少少抽抽鼻子瞅著云昭驚訝的道:“少爺,你不會真的是野豬精附體吧?”
云昭嘆口氣道:“我也想當野豬精啊,嘯傲山林其實也是不錯的一種選擇。”
“你經常來看這頭大野豬?”
“嗯,有時間就來,畢竟它是我的第一個朋友。”
“它的眼睛怎么了?”
“有一頭大公豬愛上它了,它不愿意。”
“哦,好貞烈的一頭豬!”
云昭點點頭道:“不一定是貞烈,要是換一頭公豬,它的小崽子就會沒命。”
“是這樣的嗎?”
“不知道,是我猜的。”
“我記得野豬都是一群,一群的,這頭母豬好奇怪啊,自己帶一群小崽子。”
“豬群大不大跟周圍的食物多不多有關,也跟周圍的人良善不良善有關。
你看啊,別的野豬會被鄉民捕殺,這頭野豬因為我的關系沒人敢動,所以,它知道自己在這里是安全的,所以啊,它的活動范圍就固定在禿山上了。
同時呢,別的野豬也知道,它們要是敢留在這里就會被鄉民捕殺,所以它們就不敢來。”
錢少少想了半天慢慢的道:“你是在說我們還是在說這頭野豬?”
云昭嘆口氣道:“都是一樣的。”
“我們什么時候可以嘯傲山林?”
云昭拍拍錢少少的肩膀道:“等你們這群小野豬全部長大了,就到我們探索新世界的時候了。”
“也就是說我們這么辛苦的做事情,最終跟這頭野豬做的事情是一樣的,聽著都讓人喪氣。”
云昭笑了,朝大野豬招招手,拒絕了邀請他跟錢少少去喝奶的好意,背著手就下了禿山。
只要看到這頭野豬,云昭的心情總會好一點。
他覺得自己已經初步戰勝了災難,雖然僅僅是藍田縣一個地方,這還是讓他有了很濃的成就感。
然而,他還知道,這個世界并不會因為他在藍田縣做的這些努力就會變得更好。
他知道,就在八月,孫承宗將會在大凌河遭遇最慘烈的一場失敗,從這一戰后,大明朝將再也沒有能力進逼黃臺吉,黃臺吉會趁著這個好機會,進軍朝鮮,進軍蒙古,完成自己的初步布置。
從今往后,黃臺吉就能輕易劫掠中原,而大明毫無還手之力。
他還知道,崇禎八年“北旱南水,飛蝗遍野,多地大饑”。
崇禎十二年“自淮而北至畿南,樹皮食盡”。
崇禎十三年,全國“大旱、大蝗、大饑、大亂,人相食”。
崇禎十六年“大疫,南北數千里,北至塞外,南逾黃河,十室鮮一脫者。
他更加知道,李洪基,張秉忠,曹操,這些人將會真正的登上大明朝的舞臺,直到將整個大明朝搞的天翻地覆。”
云昭以為自己是歷史的參與者,在這些大事面前,他悲哀的發現,自己僅僅是一個歷史的旁觀者。
雖然深入其中,卻無回天之力,明知道災難就要發生,卻說不出一句話。
就像是另一個空間人,隔著一座結界大聲嘶喊著“危險”卻無人傾聽,眼看著他滑向深淵卻無能為力。
回到莊子上,云昭終于見到了前來商議用鹽換取糧食的張家口的巨商黃永發。
原以為此人會是一個白面胖商人,等云猛跟此人見面的時候,云昭化身小廝在一旁觀看,才發現,只要是一個成功的人物都有他不凡的一面。
此人身高八尺有余,行動坐臥極有法度,即便是端坐在椅子上與云猛談笑言歡的時候,依舊把腰板挺得筆直。
濃眉大眼,鼻直口闊,聲音洪亮,像馬賊多過像一個商人。
“他就是一個馬賊。”
云昭出門的時候正好遇到養好傷的出溜爺,聽見云昭的嘀咕聲,出溜爺僅僅看了一眼坐在大廳里的黃永發就一口斷定他是一個馬賊。
出溜爺的左臂受傷了,現在依舊活動不便,不過,這好像并不妨礙他騎馬。
“何以見得?”
“你看他坐椅子的方式像不像在騎馬?”
云昭回頭看看點點頭。
“你看他的腰板是不是挺得筆直?”
“沒錯。”
“你在看他的腳放置的位置是不是有點內八字?”
云昭再次點頭。
出溜爺嘿嘿笑道:“我也是一樣!”
“他為什么不能跟您一樣是騎兵出身呢?”
“張家口那地方的騎兵本身就是馬賊!兵賊是不分的,所以啊,說他是馬賊半點都不冤枉他。”
云昭以前只知道黃永發這人是張家口的大商人,跟建奴有千絲萬縷的聯系,沒想到這家伙居然是一個馬賊,這就很有意思了。
至于出溜爺有沒有冤枉他,云昭覺得不重要,反正是要好好地坑這家伙一把的,如果沒有一個好的借口,坑起這樣熱情做生意的人真是有些內疚。
會做生意的人只要出手送禮,必定會直擊收禮人的心窩。
很多時候,從送禮的手筆就能看出一個商人到底會不會做生意。
很明顯,黃永發是一個會做生意的,眼看著秋涼了,給云娘贈送的一套白狐裘大氅,讓云娘愛不釋手,錢多多用嘴一吹毛皮,潔白的毛皮上就出現了一個漩渦。
“姐,我以后買給你!”
“瞎說,不過日子了?這樣的一件狐裘在揚州沒有五百兩銀子拿不下來。”
錢多多戀戀不舍的放下白狐裘,只是渴望得到的神情怎么都掩飾不住。
“黃永發參觀了藍田縣的水利工程之后,準備把我們藍田縣定為產糧地,并且愿意以高出市價一成的價格,每年收購糧食五萬擔。
其中麥三成,小米兩成,糜子三成,高粱二成,如果其余的糧食不足,可以用高粱替換。
只有兩個要求,那就是必須一次拿出五萬擔糧食,而不是零敲碎打的給。
另一個要求是糧食必須是當年的新莊稼,高粱不能脫殼。”
云猛跟黃永發商談之后,就來到中庭找云昭,福伯商議這件事的可行性。
西安府的云掌柜也在,聽完云猛說的話之后,就皺眉道:“我們藍田縣并不是高粱的主產區,他為什么一定要在糧食里面加上高粱呢?
這東西用來釀酒是極好的,把高粱米蒸熟之后吃,多少有些剌嗓子,比不上麥子,更比不上小米跟糜子。
不用脫殼而價格相當,這是為何呢?
難道說,這是黃永發給我們的好處?希望我們用糜子,麥子跟人換成高粱米之后再賣給他?
少爺,我覺得這不可能,生意沒有這樣做的!”
蹲在門口的出溜爺笑道:“有什么不好解釋的,高粱磨成粉熬成粥就是喂養小馬駒子的好東西。”
“小米粥豈不是更好?”
“比不上高粱糊糊。”出溜爺雖然說不出一個道理來,卻非常肯定自己的回答的正確性。
云昭隱隱覺得不對,卻想不出哪里不對。
不過,這筆生意明顯對藍田縣的百姓大有好處。
“高粱一定要脫殼嗎?”對于這些東西云昭還是不懂的。
云掌柜連忙道:“高粱打下來之后外邊又一層硬殼,這一般是要去掉的,去掉了外殼就能當種子,卻不好吃,想要高粱再好吃一些,就要去皮,把高粱變成高粱米。
以前咱們家店里賣的高粱一般都是這種高粱米。”
“高粱米的外殼好去掉嗎?”
云昭似乎有了發現,繼續追問。
云掌柜道:“高粱脫殼不容易,要經過多道工序,如果不把外殼以及硬皮去掉,實在是難以入口。”
云昭笑道:“知曉了,人家想要一批高粱種子,而不是什么高粱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