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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七章 人憑‘精’貴

無線電子書    精靈養成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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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真是睡人于無形。男孩子得學會保護自己。)

  在神奇寶貝世界,精靈球,可以說是至關重要的一個道具。

  精靈球的制作技術,技藝,往往是勢力的根基,基石。

  可以說,是精靈球的出現,才有了屬于訓練家的時代,并且將過去的“魔獸使”、“超能使”等存在掃除到了歷史角落,奠定了主流地位。

  聯盟,更是以精靈球、訓練家為核心,推翻了過去的王國貴族制度,一舉建立了現存的,幾乎等同于現代化的聯盟體制。

  科技,精靈,訓練家,三者并存。

  但世界上不可能存在著絕對的秩序,哪怕是聯盟體制也一樣,同樣滋生出了許多不滿。

  最先出現的便是各地區的地下勢力,這些勢力的源頭是什么,研究聯盟歷史的人整天猜測。

  有些人猜是舊有體制不甘于融入聯盟,從而自我革新后的產物。

  有些人猜測是聯盟內部的分裂。

  更有人猜測,是聯盟暗地里武裝勢力勢大后反叛了出去。

  眾說紛紜。

  而地下勢力誕生后,最初吸引人的“口號”便是:

  聯盟過河拆橋,不尊重訓練家的隱私權,以精靈球時刻監控訓練家精靈的狀態,“暗中”掌控著他們。

  并且拿出了市面上不流通的精靈球,黑市球。

  不得不說,這個“口號”以及黑市球還是吸引了一部分訓練家。

  沒人喜歡自己的“隱私”暴露給外人。

  更別說,還是訓練家這個擁有個體力量的群體。

  地下勢力,便是憑借黑市球,以一些渴望成為訓練家卻沒有條件去收服精靈的人為根基,慢慢壯大至今。

  緊接著,地下勢力也不可能通過一個口號,理想,來牢牢的捆住麾下的訓練家,人馬,一兩次還行,但想要長久下去,必須要給予物質性的獎勵。

  而錢,有時候卻并不是流通的硬通貨。

  于是乎,在火箭隊的坂木開始掌權后,便實行了“精靈商品化”的戰略。

  主動,或者,有意的扶持起了獵人這個群體。

  以金錢貨幣,換取精靈,獎勵麾下的人馬。

  這就相當于老虎蓄養豺狼,來對付雄獅。

  至此。

  聯盟訓練家,地下勢力,獵人,舊有王國,便成為了名為“世界”這個舞臺中,最常見的“角色”。

  其中,地下勢力,獵人,舊有王國,以及一部分的世家,運用的便是黑市球。

  而聯盟訓練家,使用的便是產自于聯盟直管機構生產的精靈球。

  例如西爾佛公司,得文制造有限公司,以及精靈球工廠。

  莉莉雅背后的橘標集團都沒有掌握,也沒有權去染指精靈球的制作技術。

  除此之外,便是一部分稀有的匠人,還掌握著舊有的精靈球制作技術。

  只不過,有一點,地下勢力還真沒說錯。

  聯盟的確是通過精靈球‘監管’著訓練家。

  也不可能不管。

  但萬事,不能單從一面看,‘監管’也可以看做是一種‘保護’。

  聯盟基本法的第一條,便是訓練家以及攜帶精靈的私有權不得侵犯。

  換句話說,當聯盟訓練家使用精靈球收服一只精靈的時候,這只精靈的所有權便轉移到了訓練家的身上。

  哪怕是天王,冠軍,也沒有權利去“索要”這只精靈。

  這一條,是聯盟體制的根基,所以,才沒有出現什么世家子弟搶奪普通人精靈的現象。

  起碼,明面上,是絕對不允許的。

  然而,若是訓練家用的是黑市球收服的精靈,可能是擁有了一定的隱私,但同樣的,這只精靈在法律上,便不會受到聯盟法律的保護。

  也就是說,如果被獵人或者其他人搶奪了,也別指望尋求警方,聯盟的幫助。

  因為,在法律上,那只精靈是屬于“野生”的。

  這便是在聯盟登記的好處。

  至于信息的“上傳”。

  誰又能保證黑市球上沒有生產者做的手腳?

  除非是自己制作,否則這一點就像是‘薛定諤的貓’,根本無法下定論。

  所以,冬彌才要把自己從獵人那里繳獲的精靈球,全部通過喬伊的關系,拿去聯盟那里登記,檢測,變成正版精靈球。

  對于精靈球上傳信息這一點,他根本不在意。

  這就跟‘前世’,說政府通過手機,掌控每個人的一切信息一樣。

  是真是假,根本沒有意義。

  所以,他收服索羅亞的精靈球,用得也是正版的精靈球。

  如此一來,從法理上,這只索羅亞便是他的精靈。

  再加上,他現在也算是一名公眾人物。

  明面上,即便是有三觀不正的人眼饞索羅亞,也不可能會二到索要。

  再加上,精靈的“信息”也是獨一無二的。

  也就代表著,在明面上,能夠使用這只索羅亞的人只有他一個。

  至于暗地里的手段,獵人的窺覷,這是誰都難以避免的。

  如果用一句話來說就是: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想要收服索羅亞、金屬怪、寶貝龍這類的精靈,就必須要做好應對“麻煩”的準備。

  而訓練家,卻是一個勇于接受挑戰,不畏懼麻煩的群體。

  冬彌也是一樣。

  “…先到附近的港口城市。”

  冬彌可是正經的訓練家,不能不把警局的傳喚不當回事。

  不過,他也不在意。

  他理由都想好了:自己發現了索羅亞,出于保護普通人(墨綠色長發少女)的安全著想,才第一時間“保護”了她,然后繼續追捕索羅亞。

  為了索羅亞,他忍辱負重,背上了“拐賣少女”的污名。

  為了人民,他與索羅亞連續打了十天十夜,才終于把這個潛在危險綁在了自己身邊。

  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這就是我!

  不一樣的煙火!

  三天后。

  位于合眾地區洞窟島的法庭上,聽完冬彌“熱血沸騰”、“慷慨激昂”的陳述,作為“物證”,待在物證席位的索羅亞簡直是想一個白眼翻死他。

  法庭后方,一名金發大波浪女記者忍不住擠出了一聲“我靠”,放下了手中的錄音器。

  見過無恥的,就沒見過這么欠錘的。

  身為訓練家,她簡直是恨不得一球砸在冬彌的后腦勺上。

  太氣人了。

  而最高位的法官,神色緊繃,看著下方的冬彌,內心頗為復雜。

  因為,他居然沒法查到冬彌的檔案。

  這說明什么?

  說明了,冬彌的信息現在已經屬于是“某種機密”。

  這可是資深訓練家,準道館主,以及道館主那層次的訓練家才有的待遇。

  現在的冬彌,無關于實力,單是身份地位,便非是一般的訓練家能比的。

  這就是所謂的…

  人憑‘精’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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