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時間,一晃而過。
論壇上的輿論形勢,不再是支持與反對、中立并立,而是東風全徹底壓倒了西風,一邊倒的節奏。
畢竟一群人為了捍衛利益,爆發出來的能量也不容小覷。
再加上當事人白葉也保持了沉默,沒在論壇或現實生活中露面,解釋這事的始末。
在線上,這節奏一被帶起來,想再要反駁就難了。
另外在線下,也有一些知名藝術家站了出來,或是直接點名批評,或是婉轉地表達意見。
總而言之,話里話外的意思,無非是白葉太獨、有點狂妄。
然而一群人匯聚,他們的表情凝重,在形勢有利于自己的情況下,他們卻沒有半點笑意。
因為這事不對頭。
被黑得這么慘,白葉還是沒動靜。
不合常理啊。
之前白葉沉默了兩個月,最后來了個律師函警告。現在對方又沉默了,不知道會不會,真把大家告上法庭。
在他們看來,白葉腦子有病,不可以常人來理喻。
指不定對方腦抽之下,真會這么干。
這顧慮…
有人提了出來,才引發了全場的靜默。
不過半晌之后,又有人幽幽聲道:“就算他起訴,那又能怎么樣?真當法庭是他開的呀,他想怎么樣就怎么樣。再說了,在道德上我們或許有點…咳,但是生活中,我們犯法了嗎?”
對啊!
一瞬間,眾人微亮,深以為然。
是,沒錯,他們辦工廠,開作坊,確實山寨、“借鑒”的白葉的紫砂壺的藝術形式。
問題在于,藝術形式這種東西,又沒有版權界定。
總不能說,白葉發明創造了紫砂壺,別人就不能燒造了吧,天底下沒有這樣的道理。
專利法更沒有這樣的規定。
為保險起見,大不了他們避開白葉燒造的紫砂壺外觀,自己找人設計新式壺型而已。
實際上,大家就是這么干的…
除此以外,還有什么侵權的行為了嗎?
肯定沒有了。
眾人很篤定,也隨之懶得了自信心。
甚至還有人,不屑地說道:“真是鬧上了法庭,我們完全可以反過來告他誹謗。”
“沒錯,毀我們清譽,不能輕易算了,要讓他賠償精神損失費。”
幾個人興致勃勃地討論,應該怎么獅子大開口,從白葉身上狠兒地宰上一刀。不怪他們卑鄙,只怪白葉蠢,主動把把柄送上門,怨不了他們拿捏。
在他們氣勢高昂之際,冷不防有人驚呼:“啊,怎么會這樣,這這這…要完!”
“對,他肯定完蛋,沒有立足之地。”
一個人順勢應聲,說完發現情況有些不對,他急忙左右觀望,只見一群人盯著手機,流露出驚恐、慌張、難以置信之色。
“怎么了,怎么了?”他一邊問著,也掏出了手機,福至心靈打開了藝術論壇。
這個時候,在論壇的首頁,中間的位置。
一條置頂飄紅的帖子,頓時映入他的眼簾。幾乎是一瞬間,他不假思索打開了帖子。
文章的標題,也非常的清晰明了。
乍看之下,那個人也懵逼了,陷入呆滯之中。
“怎么可能?”
“這絕對不是真的。”
“造假…”
哀嚎的聲音,此起彼落。
沒有辦法,主要是在場眾人,看了帖子之后,立即知道一件事情,如果帖子內容是真的,那么他們就慘了。
不僅是前功盡棄,損失也十分的慘重。最起碼,先期的全部投資,一切的謀劃,都猶如竹籃打水,注定是空。
“騙子,這個騙子…”
看完了帖子,有人還是不肯相信,無端憤怒道:“造假公文,這是犯法的,我報警隨時讓他坐牢。”
“別罵了,這是真的。”
終究有人打破了其他人的所有幻想,畢竟有人查詢了官方網絡,發現帖子說的事情,沒有半點虛假。
鐵一般的事實,也讓現場的空氣,變得格外沉寂,像是死水一般的絕望,沒有生機。
“砰!”
冷不防,有人摔了杯子,不甘心的怒吼:“為什么,白葉不能放我們一馬,非要把事情做絕了呢。”
他不會反省自己,不是白葉把事做絕,而是他們自己,把路走窄罷了。
當然,最讓人不解的是,為什么紫砂壺會成為,合法的注冊…商標。
沒錯,不是專利,而是商標!
帖子的內容,就是商標使用證書。有了這個證書,紫砂壺已經不是一個名詞了,而是一個商業品牌,受到法律的保護。
眾人創辦的工廠、作坊,不管怎么生產什么東西都行,就是不能把東西冠以紫砂壺之名。
這也意味著,一群人花了幾個月時間,推波助瀾把紫砂壺的名聲打響,卻最終只為白葉做了嫁衣裳。
一切的辛苦,都要白費了。就相當于自帶干糧給地主老財干活,不僅沒有半點報酬,還倒貼了不少。
這是什么精神?
這是舍己為人的高尚品格啊,專門利人的國際主義精神。
反正一幫人,心里想吐血。
同時搞不清楚狀況,紫砂壺成為商標,這么不靠譜的申請,怎么通過了機構審核呢?
難道說,機構收了黑錢?
舉報,必須舉報!
當然也有人冷靜了下來,仔細地查詢各種資料,并且多方打聽,慢慢地推敲,最終把事情理清楚了。
那么一瞬間,這人立即苦笑,同時有幾分佩服之意:“從一開始,我們就上當了,中了白葉的奸計。或者說,他在計劃之前,就已經挖了一個大坑,就等著傻子跳進去。”
“不幸的,我們就是這傻子。虧我們謀劃這么久,自以為得計,可悲啊可笑。”
那個人搖頭,嘆了一口氣,直接轉身走了。
其他人聞聲,臉色更黑了。
不過他們也無話可說,真的是辯駁不了。不怨自己利欲熏心,真是白葉那個混蛋,坑啊,陰險狡詐,可恨。
誰能料到,白葉之所以沉默幾個月,不是軟弱可欺,而是人家等著紫砂壺的注冊商標下來。
現在商標注冊成功,就是他們的末日。
律師函警告,不僅是警告那么簡單,分明是大殺器。
轟隆一聲,他們灰飛煙滅!
慘絕人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