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凌:“你別忘了,那個時候趙權睿還有一個多月就滿十八歲了,到時候他完全可以自己做決定,至少法律意義上是這樣。”
我:“然后呢?”
曹凌:“你也知道,彎弓射雕作為當時職業戰隊的入門測試并不好做,其中最難的一步就是去羽林軍大營挖寶藏的同時另一個人擊殺一個強力的精英怪。”
我:“不錯。”
曹凌:“好在當時趙權睿參與了內測,有四使府令牌,所以去羽林軍大營里挖寶藏對他來說易如反掌,同時,為了增加我擊殺精英怪的容錯率,在我們分頭行動之前,他對我使用了技能‘血契’。”
我:“原來如此。”
血契是一個空手技能,其效果是一段不短時間內,目標承受的傷害將由自己承受。確實,這么操作一下的話曹凌就相當于擁有了兩個人的血條,擊殺那個精英怪的把握自然大了很多。
曹凌:“就在我們分頭行動不久,他的父親突然回來了,而趙權睿當時戴著耳機,并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于是被他父親抓了個正著兒。”
“這可真是個悲劇。”我想起自己小時候也有過看比賽過于投入,被老媽當場捉住的經歷。
曹凌:“然后他和他爸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具體吵了什么我現在記不太清楚了,總之激動之下,趙權睿把他要離開這個家并且準備去打職業的想法告訴他爸了。然后他爸似乎就發了很大的火,罵了很多難聽的話,類似什么‘就當沒你這個兒子’這種都說出口了。我從語音這頭聽到二人從口角演變成了推搡,接著我聽了兩聲響動,現在想來應該是趙權睿被他爸推倒然后撞在了桌角之類的硬物上。”
我:“…”
曹凌:“然后我就聽到那頭沒了趙權睿的動靜,倒是趙龍俊還在說‘別裝死,至于推一下就爬不起來了嗎?兒子?兒子?’他的聲音越來越急促,顯然也意識到了他兒子并不是在裝。”
我:“這么說來,趙權睿是在爭執中被他爸錯手誤殺了?”
曹凌:“應該是這樣。”
我:“那你當時是怎么做的?”
曹凌:“我本來覺得就是一般的父子間的爭執,出不了什么大事,還帶著看熱鬧的心態一直在聽,直到聽到那頭好像出大事了才發現事情不妙。那會兒我還不知道趙權睿已經死了,但當時的情況確實嚇著我了,我正在打精英怪,因為這件事情失操了幾秒鐘,等我反應過來,自己的角色已經被打死了。”
我心想,這大概就是趙權睿那個游戲角色的死因了,既然曹凌都死了,那么和他簽訂“血契”的趙權睿肯定會先死。這也是為什么他的陣亡地點會在如此蹊蹺的一個位置。一個現實中的大活人,和他的游戲角色居然在同一時間死了。聽到這種不幸的緣分,我實在不知該做何反應。
我:“那后面幾天你看到你的好朋友死于意外的消息,并且報道言語不詳的時候你沒有考慮過把你掌握到的消息提供給警方嗎?”
曹凌:“當時他爸沒發現我在網絡的另一頭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了,你還要我去自投羅網?以他爸的勢力,不說黑的一定能洗成白的,但我這么一個網癮少年,人微言輕,手上又沒有什么確鑿的證據,人家憑什么聽我一面之詞就去動人家大企業家?而且你說像他這樣的人,若是知道我偷聽到了當時的情況,說不定用什么手段的對付我呢。”
我點了點頭:“你這倒也沒說錯。”
現在,我有些理解曹凌為什么會將此事瞞到現在,并且一再要求我保密,才肯將事情的真相和盤托出了。確實,也就是幕后黑手對游戲本身不太了解,不然以他的手段,若是知道了有這么一條漏網之魚,這幾年的時間足夠讓曹凌在生活中生不如死了。
曹凌:“你會保密吧。”
我:“這你放心。”
“你們有辦法對付他嗎?”他試探性地問道。
我:“你提供的情況很有幫助,你放心,就算現在暫時還沒有,也很快會有的。對了,最后我還有一個問題,可能會有點冒犯,你可以選擇不回答。”
曹凌:“嗯,你問吧。”
我:“對于趙權睿的死,你是怎么看的?”
曹凌:“我…不知道,但是從此以后我確實不想再上這個游戲了,因為一上游戲就會看到那個再也不會亮起來的ID,你也知道,這種感覺和單純的退游可是完全不同的。但我還關注著比賽,畢竟我曾經喜歡過這個游戲,打職業也是我曾經的夢想。”
在回程的路上,我將整件事情梳理了一遍:趙龍俊因為不同意兒子玩游戲所以在撞破偷摸玩游戲的現場后還因為兒子的頂撞因而產生爭執,趙龍俊在爭執中失手殺了兒子。之后,他通過一些位置的手段布置現場,將兒子的死偽裝成純粹的意外,結果萬萬沒有想到,兒子的游戲一直開著,他殺人的過程被游戲中組隊語音的“隊友”聽了去。
但由于他本人對游戲完全不了解,所以根本沒想到這種情況,另一頭的曹凌匆忙退隊下線,因而一向縝密的幕后黑手便沒有發現這個最大的疏漏。
兒子死了,他肯定很痛苦,但像他這樣極端的精英主義人士,很可能不會把兒子的死歸咎于自己,相反。甩鍋于“害人的游戲”不僅可以讓自己在心理上更容易接受“親手殺了兒子”這一事實,而且更可以找到行為的落腳點。因此,心理失衡的他便在接下來的幾年中瘋狂地想要搞垮“害死自己兒子”的游戲。
這么一來,幕后黑手的身份和動機基本上都可以確認了,我們甚至找到了他遠比“搞垮游戲”更嚴重的罪行。
然而問題卻還沒有完全解決,正如曹凌所擔憂的那樣,雖說殺人必定要付出代價,過失殺人也不例外。但我們還是沒有證據,事情已經過去了這么久,想必他當時就把罪證處理得一干二凈,更不用說多年后的今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