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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七章 是否刁民

無線電子書    從1983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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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海,第一位職業打假人,95年3月份出道,首次出手是在隆福大廈。

  現在大都匯最火,幫隆福擋了。

  在媒體炒作下,汪海很快火了,社會大討論。

  部分機構、官員、群眾公開,稱之為打假斗士。因為時下的假貨太多了,老百姓深惡痛絕。

  還有部分人,主力是商家,斥為“鉆法律漏洞”“刁民”,甚至威脅恐嚇。

  媒體推波助瀾,拿錢讓他打假,然后跟拍報道。

  汪海成了全國紅人,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授予其“中國打假第一人”,并獎勵5000元。

  第二年更開了打假公司,有償勞動。《實話實說》第一期就請的他,可以去看看。

  辯證看:他自己承認是為了索賠,打法律擦邊球。同時也確實打掉了很多造假售假,增強了消費者保護意識。

  只能說,此乃社會之怪現狀。

  區工商局接了投訴,立刻聯系大都匯。

  這種體量的企業跟部門關系非常好,快要有名字的程總莫名其妙,問:“他說先買兩副,又買了十副?”

  “對。”

  “全部賠償?”

  “對。”

  程總皺著眉,問:“我知道一賠二的規定,但知假買假算怎么回事?”

  “我臨來還特意查了文件,沒寫。”工商人員也苦惱。

  嘖!最怕這種灰色地帶。

  他本想自行處理,謹慎起見還是給張儷打了個電話。

  “我的意思是,先買的兩個,我們按規定賠償。后買的十個,既然法律無界定,我們只退不賠。”

  那邊沉吟片刻,道:“你去匯賓一趟,我們到那邊匯合。”

  “好!”

  程總立刻出發,坐著桑塔納來到匯賓大廈,上七樓。

  他曉得老板的朋友圈,第一次來很好奇,鬼鬼祟祟的想瞄一眼林黛玉。等了一會,張儷也到了。

  白色牛仔褲,高跟皮鞋,30歲的溫柔大姐姐,一亮相就受到了全體同仁的熱情招待。

  “哎呀,稀客稀客!”

  “快快,請上座!上好茶!”

  “張總您太好看了,聞名不如見面,見面就繞梁三日!”

  嘴叭叭的,跟自己老板一樣一樣。

  倆人進辦公室,小旭正在拿捏,起身握手:“遠道而來,久仰久仰。”

  張儷翻了個白眼,簡單把事情一說,道:“我想這是個宣傳的好機會,找你商量商量,具體怎么處理?”

  “那個汪海,兩張購物票都留著呢?”小旭問。

  “對,上面有日期,工商拍了照片,這就是他知假買假的證據。”程總道。

  “工商能解決么?”

  “索賠不歸他們管,真要杠到底就得走法院。”

  程總出主意,道:“我們可以起訴他敲詐,跟法官溝通好,直接扔進去得了。”

  “因為十副耳機就把人送監獄?我們名聲還要不要了?”張儷否決。

  “你動動腦子!剛頒布新《消法》,你就來這出,給政府上眼藥呢?”

  小旭轉了兩圈椅子,道:“這樣,你們主動找媒體,把這件事說出去。等熱度起來,再找京臺做期節目,現場對話。

  哎,你對假貨怎么處理的?”

  “我準備全部下架,配合部門追查造假商。”

  “可以,你就這么說。這是件小事,產生的矛盾點卻是大事,關鍵不在于我們怎么賠,而是怎么利用。”小旭道。

  “大都匯要表明態度,對假貨絕不姑息,歡迎消費者監督。同時倡議一下,希望政府盡快完善規定,知假買假到底該怎么辦?

  部門發聲后,我們照章辦事就可以了。”

  張儷想了想,道:“甚至那個汪海也可以聯系一下,幫我們追查假貨,伊蓮現在的假貨太多了。”

  “嗯,說得好。”

  小旭拍手,沖程總道:“你去外面找小蔣,他負責危機公關。”

  “危機…公關?”

  程總不懂,也不敢問,悶頭閃人。

  門一關,小旭拍拍大腿,“來!”

  “別鬧,我上去看看。”

  在陳老板的吃醋中,張儷上八樓,又是一波熱烈歡迎。許非是真驚訝,問:“你怎么來了?”

  她一說,許老板也沒當回事,道:“可以,他掀不起什么風浪。我正想給你打電話呢…來!”

  他也拍拍大腿。

  張儷扶額無語,腫么藍盆友鋁盆友都這德行?

  “謝導的《鴉片戰爭》已經談好了,就在象山取景。省里都很重視,你趁機再貸點款,酒店該搞起來了。

  從二星到五星,目標是成立酒店集團。咱們先蓋個三星,條件中上,房間一定要多。”

  “你確定能有那么多劇組?”

  “我有內部消息…”

  許非關好門,低聲道:“廣電要發文了,電視劇實行許可證制,分長期許可證、臨時許可證。民營企業可以申請臨時許可證。”

  “電視劇又搶先一步了?”張儷驚訝。

  “后娘養的嘛!得虧政策寬松,不然哪有我們飯碗?總之文件一下,民營資本必定大量涌入,年產量激增,象山就該崛起了。”

  張儷點點頭,問:“酒店有方案么?”

  “我記著寫個草稿,我找找…”

  許非一通亂翻,本就不整潔的辦公桌更是一團糟,連那盒金瓜子都隨意甩著。

  張儷看的難受,道:“你也不收拾收拾。”

  “平時小江收拾,可能最近忙,沒空理。”

  “那你請個秘書呀。”

  “為這點事請秘書?不值,我又不能讓她鉆桌子底下。”

  “你這人!”

  張儷沒好氣。

  “哎哎…”

  許非跟發現新大陸似的,“你看你就懂了,她就不懂!”

  幾天后。

  一個叫汪海的人忽然火了起來。

  最早源自《中國消費者報》的新聞,講述了索賠事件,題為《刁民?聰明的消費者?》。

  跟著又連發三篇評論,迅速引起熱潮,收到大量的讀者來信和電話。更多許多矛頭指向大都匯:

  “拒不賠償”“店大欺客”“目無消費者”云云。

  于是一場公開辯論在京臺播出。

  程總義正言辭:“大都匯秉承誠信友愛,顧客至上的原則,對假貨絕不姑息。

  那些耳機我們已經全部下架,并主動補償之前的購買者,同時配合部門追查廠家,一定追責到底!

  大都匯在此承諾,打造無假商場,歡迎顧客監督,一經確認,皆可按《消法》加倍賠償。

  汪海同志的前兩副耳機,我們已經按規定賠償,至于后十副耳機,有待商榷。

  《消法》規定‘消費者有監督權’。

  那消費者如何行使監督權?知假買假再舉報,算監督還是牟利?可不可以要求加倍賠償?商家可不可以訴之為敲詐?

  這些皆有模糊之處,希望相關部門出臺指導意見…”

  播出后,報紙轉載內容,全國大討論。

  汪海比歷史上早紅了幾個月,大都匯更是屢見報端,最低的成本,最刺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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