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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球星計劃

  其實夢之隊作為一間運動服制造商,沒有必要收購球隊,遵照阿迪達斯與耐克的運營策略,直接進行贊助就可以。

  但陳維云必須考慮競爭的復雜性。

  美國是體育大國,全世界各大運動廠商都在盯著四大聯盟,從球館到球衣,從球隊到球員,早就形成一條競爭激烈的贊助產業鏈。

  拿芝加哥公牛隊來說,球衣是匡威在贊助,場內廣告是銳步在贊助,頭號球星喬丹是耐克在贊助,夢之隊的場內廣告僅僅是一座不起眼的小招牌,去年之所以能拿到芝加哥體育館的冠名權,那是因為這座球館已經決定要拆除,公牛隊很快要移師到著名的聯合中心新球館。

  夢之隊剛剛成立一年,要與這批跨國運動廠商打擂臺,必須走出一條與眾不同的經營道路。

  陳維云的經營方案是‘球星計劃’。

  籃球是第一步,先收購一支專業球隊,以此為基礎包裝球星,除了現役的成名球星,同時資助未來的籃球天才,大姚已經收歸旗下,接下來陳維云會去尋找科比.布萊恩特,大鯊魚奧尼爾,小皇帝詹姆斯,這批人將是夢之隊在美國立足的基石。

  這也是陳維云的穿越優勢,他知道誰是巨星,誰是水貨,提前下注無往不利!

  原時空阿迪達斯為什么在NBA搞不過耐克?就是他們眼光太垃圾!84年喬丹出道時是阿迪達斯的死忠用戶,耐克拿著肥約要簽他,但他把合約交給阿迪達斯的管理層,并當面說,‘只要你們開的待遇一樣,我一定簽給你們!’,結果阿迪達斯壓根不甩喬丹,很傲慢的放棄了這棵搖錢樹。

  這種腦殘的事情阿迪達斯不止做了一次,1996年的時候,阿迪達斯同時簽下兩位天才高中生科比和麥迪,結果他們覺得麥迪最有希望成為喬丹的接班人,2002年的時候直接炒了科比魷魚,最終便宜了耐克。

  簽小皇帝詹姆斯的時候,阿迪達斯也拔了頭籌,他們承諾給詹姆斯開一份價值一億美金的代言合約,誰知簽合同那天,上面標的數字是7000萬,詹姆斯掉頭投奔耐克的懷抱。

  球星的作用對跨國運動服廠商至關重要。

  84年耐克簽約喬丹時并沒有名氣,股價持續下跌,業績連年虧損,但他們有膽量下注,把耐克的所有籌碼都壓在喬丹身上,甚至圍繞喬丹創立一個新品牌,85年‘喬丹一代’給耐克帶來上億美金的營業額,86年‘喬丹二代’是全美最暢銷的運動鞋,耐克因為喬丹異軍突起,成功擠入美國一線品牌。

  陳維云把資金贊助到芝加哥公牛隊,正是為了搶奪喬丹,他仍舊有機會,最經典的‘喬丹三代’尚未推出,空中飛人的logo已經被他搶注,他能給喬丹帶去更多的利益,84年耐克提供的合同極其廉價,每年25萬美元,包括獎金、年底分紅與肖像專利權費用,約期是5年,88年底到期。

  陳維云還有兩年時間可以拿下喬丹。

  籃球也僅僅是陳維云打造夢之隊的一部分。

  高爾夫的老虎伍茲,網球的費德勒與莎拉波娃,足球的幾個羅與貝克漢姆,田徑的阿翔,陳維云的目標是把未來的體育巨星全部收入夢之隊家族。

  當然籃球是陳維云的起步,可以幫助夢之隊快速占領美國市場。

  打入NBA聯盟,收購一支球隊是實質操作的第一環。

  但是陳維云非常明白,購買NBA球隊無法一蹴而就,他必須解決兩個大難題。

  首先是賣方。

  NBA是組織賽事、制定規則的聯盟,他們不插手單一球隊的運作。

  球隊歸老板所有,老板有權出售,但NBA的三十支球隊是一個整體,相互間有利益牽扯,一支球隊易主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所以不是老板一個人能做主。

  早在NBA組建之初,球隊老板們已經成立了理事會,根據規定,NBA任何球隊的轉讓都必須獲得理事會批準,具體方式是投票,除了出售球隊的老板外,另外29支球隊的老板,必須要有四分之三同意,球隊才可擺上貨架,也就是說至少要有22位老板投贊成票。

  通俗來講,球隊不是老板想賣就能賣,有時候老板不想賣也得賣。

  原時空洛杉磯快船隊老板因為種族歧視遭到NBA終身禁賽處罰,理事會投票通過決議,要求快船老板出售球隊,他最終捏著鼻子賣盤。

  陳維云是一個外國人,與NBA的老板們都不熟悉,他想爭奪貨架上的待售球隊,需要提前與這些老板搞好關系,這樣的話,他們才會給予陳維云購買球隊的資格。

  實質上這是一場公關,陳維云需要與每一支球隊老板都打上交情,讓這幫老板明白,他的夢工廠可以幫忙推廣NBA的影響力,能給NBA帶來利益。

  第二個難題是買方。

  也就是陳維云與他公司的個人問題,一旦他提出收購意向,NBA聯盟會全面審核他的背景,以及經營球隊的水平,假如他能力不足,無法穩定管理球隊,拿不出可行性的長遠規劃,或者他的收購行為對整個聯盟有害處,那么無論他出再多錢,都會被拒之門外。

  王耀惶是一位籃球運動員,經常觀看NBA的賽事,對NBA的政策也不陌生,他知道收購球隊的困難,也明白調研球隊資料與接觸老板需要時間,假如陳維云把這件事全權交給他負責,一定會給他提供長約。

  但是針對NBA的贊助工作并不是他的特長,他必須說清楚:

  “陳先生,我會打球,也懂得管理球隊,可是我對商業贊助是門外漢,擔心不能勝任啊!”

  “贊助屬于夢之隊公司的業務,到時會派遣一位助手配合你工作,另外美國本地有一大批專業人才,我們成立辦事處以后,可以招募美國人替我們做事,這個不是問題。”陳維云的目的是讓王耀惶做代理人,

  “你的工作重心也不是贊助,而是調研球隊,接觸他們的管理層,并了解NBA的行業規則,等你熟悉這個聯盟的運作方式,差不多也到了收購球隊的時候,到時你可以更有效的進行管理。”

  “對對,就應該這樣。”王耀惶忽然開始心虛,他英語水平不怎么樣,與美國人交流都有障礙,假如出師不捷,陳維云不認可他的工作能力,豈不是要白歡喜一場?

  “王先生,你沒有在美國生活過,對這里的文化與風土人情一點不熟悉,這些我全都了解,所以我不會給你公務壓力,你放手做事,不要有后顧之憂。”陳維云笑著說:

  “我會給你準備一份寬松的雇傭合同,年薪預先支付,待遇比美國同行高一倍,另外你在美國的住宿、交通出行、日常生活,公司全部報銷,等球隊收購完成后再更換管理約,假如你有什么條件,都可以提出來。”

  “陳先生,我算是夢工廠員工嗎?”

  “是夢之隊的員工!你的正式職務是夢之隊北美公司的運營經理,你的直屬上司叫陸元亨,到時他會與你單線聯系。”去年陸元亨已經派駐一批專員,

  “等咱們到了芝加哥,你就要常住下來,夢之隊在洛杉磯有一批員工,他們都會飛過來與你匯合,幫你籌建分公司。”

  聽完陳維云的講述,王耀惶大致明白自己的工作范圍,球隊還沒有影子,所有一切都需要他從頭做起,如同創業一樣,這讓產生不安的預感,他擔心陳維云入主NBA的能力不夠,決心也不強烈,但是等飛機降落在芝加哥的奧黑爾機場,他的憂慮瞬間蕩然無存。

  他發現自己大大低估了陳維云的能量。

  下機時間是六點鐘,NBA總裁大衛.斯特恩竟然親自過來接機。

  “歡迎你,陳先生!”大衛.斯特恩比王耀惶小兩歲,優太裔出身,屬于天才的經營專家,一手把NBA打造成世界最著名體育聯盟,尤其鐘情大陸市場,后年他就會跑到京城推銷NBA節目,為了與領導們見面,甚至不惜在寒風中傻等一個小時,還自掏腰包把央視攝影組請到現場,轉播全明星與總決賽。

  但大衛.斯特恩今天這么隆重迎接陳維云,除了陳維云在華人區的影響力,還因為元旦節期間漫威與NBA簽訂的為期三年的戰略合作計劃,漫威要在香江開播NBA頻道,每年能給大衛.斯特恩帶去幾十萬美金的利益。

  利益暫時不多,但大衛.斯特恩堅信,將來會多的。

  芝加哥公牛隊的老板杰里.雷因斯多夫也一同在場,陳維云是他的金主,他沒有慢待,出了機場,他與大衛.斯特恩邀請陳維云前往華爾道夫酒店共進晚餐,宴會結束后一塊趕去芝加哥球館觀看現場。

  期間陳維云詢問了杰里.雷因斯多夫有關公牛隊的情況,得知85年杰里.雷因斯多夫才收購公牛隊,當時只花了920萬美元。

  目前的NBA球隊都是廉價品,83年印第安納步行者出售,標價1100萬美元,

  86年猶他爵士隊出售,標價950萬美元,從現在持續到千禧年,除了紐約尼克斯隊以外,其它所有球隊的資產都沒有超過一億美金。

  陳維云想入股公牛隊,但是如何說服杰里.雷因斯多夫出讓部分股權,需要慢慢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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