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帝克拉家族強盛嗎?
當然!
費怡可以讓一個人無聲無息地消失嗎?
可以!
這些是事實沒有錯,但這些都不能擺在明面上,一旦撕開了遮羞布,那就是恥辱。
他們的國家崇尚的是平等、民主,這些話要是傳播出去就將會是軒然大波。
費怡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人,她是繼承者之一,是艾力克捧在掌心的明珠。
她有著這樣的觀念,會讓人深思到底是怎樣形成?
是不是他們整個家族都是這樣的藐視律法和生命?
能夠教養出這樣的繼承人,多少和他們有合作關系的伙伴會失望?
他們除了卡帝克拉家族就不能去尋找別的合作伙伴嗎?
肯定是能。
卡帝克拉家族又敵人嗎?
這也是必然有,那些想要攻擊他們,甚至想要擊垮他們,瓜分他們手中蛋糕的人。
如果抓到了這個把柄,將會緊緊咬住,不給他們任何松口的機會。
更何況云想想背后就沒有人?宋家,祁家,還有云想想代言的,他們的死對頭mR,這些會善罷甘休?
到時候他們最好的辦法,就是把費怡定義為精神病患者,將她送到精神病醫院。
費怡有三個哥哥,她的出生給家里帶來了不一樣的期待,從小就被當中上帝贈與他的天使。
他給她最多的疼愛和關注,給她最好的教育和物質,滿足她所有的需求。
曾經他引以為傲的女兒,從遇見宋冕之后,第一次嘗試到求而不得之后就變得偏執。
他曾經放下驕傲,為了費怡以父親的身份和宋敕談過,但對方明確拒絕過。
那時候艾力克就知道自己的女兒和宋冕不可能,他就開始阻攔費怡追尋宋冕。
宋冕也在避開她,他以為一切都會好起來,卻沒有想到她只是全部積壓在心里。
一旦有什么引燃觸,她就會變得瘋狂且不可理喻。
“云,對于費怡帶給你的傷害,我很抱歉,我想知道要怎么樣才能夠彌補你?”
艾力克是個合格的商人,既然云想想把錄音拿來找他,就是有商量的余地,那就開誠布公的直接談吧。
云想想是真的不想就這樣和艾力克撕破臉,費怡這些話公布出去,造成的傷害已經不是一個人,鬧大了對誰都沒有好處。
她并不希望任何事情都需要宋冕的幫助,她才能夠化險為夷。
“艾力克先生,您看看華國關于我的新聞,你就知道該怎么做。”云想想不愿意多談,“很抱歉,占用您這么多寶貴的時間。”
掛完艾力克的電話,云想想就打算打給賀惟,讓他準備訴訟的事宜。
這是第一次出現在云想想身上這樣的新聞,她必須用最嚴厲的手段打擊對方。
算是殺雞儆猴,以后誰敢曝她的新聞,最好是掂量一下自己的消息可不可靠。
結果李香菱的電話先一步打過來,先是關心一下她的情況,聽了她說沒事,才對她說:“你要找律師是不是?”
“是啊,我可不是嚇唬他而已,不動真格的以后誰都敢來招惹我。”云想想回答。
“我給你推薦一個,他剛剛才拿到律師證,還沒有接過大案子。”李香菱說。
“哎喲,是誰啊,讓你求人?”云想想立刻八卦心起,李香菱極少開口求人,包括她們這些好朋友。
“是我一個學長,他幫過我很多忙,在律師事務所實習過一年,他協助的案件不少。”李香菱是大力推薦。
“只是學長?”云想想拖長了話音。
不怪她想歪啊,李香菱是很注重和異性交往,李香菱應該清楚,這件官司她必勝。
這是拿她做人情,關于云想想這件事關注度多高?
多少藝人對這種名譽權苦惱,有了云想想這個開頭,為她打官司的律師至少是邁出了律師界的第一步,能不能站穩就看他以后的能力。
“只是學長,我要是有喜歡的人肯定第一個告訴你。”李香菱強調。
“好吧,香菱你的眼光我信得過,我會和惟哥說,聘請你推薦給我的律師。”
云想想相信李香菱是真的把對方當朋友:“可是香菱,你把他當做學長,你也要清楚他是不是把你當朋友。”
別到時候對方因為這件事而誤會了李香菱的想法,到時候掰扯不清,恐怕連朋友都沒得做。
李香菱沉默了一下:“我知道了,我會問清楚說明白。”
“嗯,你把他的信息資料給我。”云想想點了點頭就掛了電話。
李香菱了對方的姓名電話,從事的單位,云想想還沒有來得及看,祁雋又給她打電話,也是問她要不要幫忙找律師。
“哈哈哈哈,你們是不是都覺得我的經紀公司是個擺設?”云想想忍不住樂了。
好歹她也是公司的藝人啊,雖然她自己沒有人脈,寰娛世紀肯定有,本來公司就聘請了法律顧問。
怎么一個個都害怕她找不到律師一樣。
“咦,還有誰像我這么熱心?”祁雋好奇。
“香菱啊,她把她學長推薦給我,我已經答應她,所以祁少爺您的大律師,我就不用了。”
“你要找個初出茅廬的小律師?”祁雋反問。
并不是他看不起剛剛出社會的律師,而是律師這個行業真的要口碑和經驗。
沒有任何經驗的律師,是很容易出錯,雖然每個大律師都是從菜鳥磨礪上去。
可祁雋也不想云想想成為那個磨礪菜鳥的磨刀石啊。
“沒事的,香菱既然推薦給我,肯定是相信對方的實力,我也相信香菱,新人出頭不容易,就當是年輕人互相幫助吧。”
不僅僅信任香菱,也是因為這場官司基本是個過場,所有證據她相信艾力克會給她呈上。
“那是你同學的男友?”祁雋最后莫名問了一句。
云想想笑著否認:“只是學長。”
不過當她把自己要聘請的人交給賀惟的時候,賀惟也是質疑了一番。
最終還是在云想想信誓旦旦下,選擇相信并且尊重云想想,沒有用公司長期合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