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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8章 密不透風的文字游戲

  蔣蘭無辜的雙眼充滿了水花,就跟那晚上一模一樣,而歐辰的表情也和那晚如出一轍,唯一不同的是,這一回他沒有附和蔣蘭,反而問到:“蔣小姐既然說你是舉報人,那請問你是否是原告了?”

  蔣蘭一驚,看著歐辰深沉的模樣,頓時悟了,這家伙不跟自己在一條船上了,要跳反,可是他說的是什么意思?

  玩文字游戲,說實話,蔣蘭是新手,所以不明所以地抽了抽快要流出的鼻涕:“什…什么意思,這位先生,您說的舉報人和原告不是一樣嗎?還有什么區別,我就是原告了,怎么樣?難道你要當真警察同志的面,要對我做什么?”

  哎喲,還真是良民,有警察撐腰,然而您錯了,警察再聽幾句就不會給您撐腰了。

  歐辰突然笑了,看向也是不解的警察道:“警察先生,您聽到了,她親口承認她是原告。”

  兩名警察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終認可地點了點頭,他們是知道的,舉報人其實和原告不一樣。

  原告可以是舉報人,但是舉報人不一定是原告。

  舉報人是發現不法案件,進行報案的人,不一定具有法律約束,可是原告不一樣,原告就涉及了自己的損失,是被害人,同時也接受法律監管,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法律效應。

  也就是說,稱作被盜取方案的公司其實就是蔣蘭自己,也就是,她證實了申請專利以及發送傳真的人,都只是她一個人。

  歐辰向警察點了個頭,又道:“那好,既然如此我就放心了,既然蔣小姐是原告,那是不是我可以理解為,這份被我們陸總盜走的方案是屬于她一個人,除她以外沒有別人擁有,是她做出的方案被陸總盜走了?而并不是之前所說的子虛烏有的小公司?”

  蔣蘭被歐辰的舉報人和原告的話題,扯了有點頭暈,也沒辦法想清楚里面的奧妙,就點頭應道:“是又怎么樣?難道屬于我個人,她就能盜取了嗎?”

  “是,如果是您一個人,她的確也不該盜走,再怎么說是您申請專利保護在前。”

  “是,我1月23日申請的專業保護,專利通知上白紙黑字做了公證,而她1月30日召開的聯合會展,所以是她剽竊了我的知識產權方案。”

  蔣蘭說得理直氣壯,歐辰卻是云淡風輕,這女人到現在還沒發現她已經親口證實了自己盜竊方案在前。

  歐辰不急不躁,突然拿出了一個磁盤,擺到警察面前,道:“警察同志可一定要注意蔣小姐說的日期,我這里有個磁盤錄音,因錄音裝置上配有時間,以視頻形式播放,你們最好看看。”

  話音一落,警察接過磁盤,在屏幕上顯示出了錄音時間——1月15日。

  而說話的人,正是蔣蘭,那錄音有兩段。

  一段是歐辰剛洗澡洗到了一半出來時,問蔣蘭在做什么,提到了有人偷方案,他必須小心,就順道問了一句,蔣蘭是不是在偷方案,至于蔣蘭的回答則是肯定的。

  至于另外一段,則是歐辰問上一回的方案是不是蔣蘭偷的,還準備繼續偷,蔣蘭也肯定了。

雖然錄音不全,但是兩段錄音加起來,得到的結論,無疑只有一個,蔣蘭偷過陸伊一的方案,是個慣犯,而且聯合會展的方案她也要偷。()更新速度最快。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關注“優讀文學”,聊人生,尋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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