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甩下秦晚晴的手:“你也說了,那是昨天。從今天開始,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程楓配不上我,我不會在他身上浪費時間了。”
秦晚晴愣住兩秒,展露了璀璨笑容:“太好了,我早就說過程楓那家伙除了有點兒家世和長得還不錯,根本不是什么好男人。瞧瞧你,這么穿多漂亮多青春啊,我要是男人,眼珠子都能掉出來!”
程楓不喜歡舒歌,卻從不直接拒絕,總是吊著舒歌,不就是看舒歌是舒氏集團的千金小姐,多少有點用處么?
這種男人,跟渣滓有什么區別?
只可惜舒歌這丫頭一頭栽進去,第一次看見程楓,就放話此生非君不嫁,完全聽不進勸。
就連平時穿衣打扮,也是滿足程楓的胃口,十分保守,把好身材包裹得嚴嚴實實,她早就看不慣了!
說來,秦晚晴又覺得奇怪:“你怎么忽然想通了?不是鬼上身了吧。”
舒歌握住秦晚晴的手:“快上課了,先去教室吧。那種無謂的人,以后慢慢說。”
上午的課結束,舒歌和秦晚晴挽著手臂,走出教室。
現在的她,是一名新聞系的大二學生。
想當初,哥和媽更想讓她讀中文系或者外文系,因為比較輕松,更適合女孩,而新聞系免不了實習采風、到處跑。
另外,對于舒家的女兒來說,念大學,不過是個提升身份的砝碼,日后嫁人的豐厚嫁妝,并不是真的需要靠專業去工作、吃飯。
可她從小到大一直想要當記者,仍是執著選擇了新聞系。
前世,畢業后,她得償所愿,終于與程楓結婚了。
程楓不喜歡她拋頭露面,只想她當個乖乖巧巧的少奶奶,所以,她并沒上過班,專業英雄無用武之處,從沒做過一天的記者。
這一世,她不會再做別人的傀儡和花瓶,一切理想,都要牢牢抓在手心,過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本以為大學的知識都忘得差不多了,舒歌來學校前,甚至都準備好請家庭老師惡補一下。
沒料到翻開課本,聽老師說了幾個知識點,竟然一下子融會貫通,立刻熟悉了,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樣睜眼一抹黑。
看來這一世這個時候腦子里關于學習的記憶,并沒失去。
她不但承繼了前世這個時候的記憶,還多了一輩子關于學業方面的記憶,相反,比起上輩子,更多了技巧和經驗,感覺在學業上更加得心應手。
舒歌和秦晚晴來學生餐廳時,正是午間吃飯的時候,一片熱鬧。
每個窗口都站滿了長長的隊伍。
兩人排隊買了午餐,找了個靠窗的座位坐下來。
“舒舒姐。”
舒歌還沒動筷,一個甜膩柔曼的女聲飄來,心頭仿佛被什么尖銳的東西刺了一下。
這個聲音,怎么會忘?
是白靈雪。
沒錯。
白靈雪在她媽媽的助養下,也進了京大,這時比她低一屆,是英語專業的大一新生。
偶爾,她們兩會在校園里遇上,每次白靈雪都會主動跑來熱情地打聲招呼。
舒歌眸底閃過一道陰郁,臉色卻異常平靜地放下筷子,看著白靈雪抱著一沓書,娉娉婷婷地走來。
身后還跟著個長卷發女孩,正是白靈雪前世的好閨蜜胡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