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吃完早飯的林深,背著吉他打算去城區。
“你嗓子不舒服,休息一天吧。”
林深想也沒想就說,“不行,一定要去的。我昨天告訴一個小女孩,讓她今天如果無聊就去聽我彈吉他。”
如果那個女孩真的去了,而他不在,那就是唬人,林深過意不去。
余辜低頭,半晌又問,“地下室里有自行車,你要騎自行車去嗎?”
地下室,這別墅還有地下室呢?林深張嘴就問,“方便嗎?可以的話,借我騎一騎吧…”
城郊到城區確實有一段距離,他昨天走了快一兩個小時,今天要是再走一個來回,估計能磨斷腿了。
余辜去地下室拿出自行車,清洗了一下,然后給林深,“你去吧。”
自行車是黑色的,雖然有些老舊,但是勉強能看出質量不錯,價格顯然也不會低的。
“這自行車…”林深想問是誰的,可是話到嘴邊,突然想到余辜家里的事,停住了口。
他騎上自行車,和余辜道了一個別,開玩笑地說,“今天就是去偷去搶,我也要掙錢買肉來吃。”
“你很喜歡肉嗎?”余辜神色認真地問。
“喜歡,我現在最喜歡肉了。”
兩三天沒碰肉的林深,昨晚上做夢都夢見自己啃肉,嘴里那叫一饞。
林深蹬著自行車走了,余辜轉身走進別墅,去了被鎖上的三樓。
今天的賣唱效果顯然比昨天好。林深嗓子不舒服,唱一首歇一會兒,但小城市的生活節奏似乎很慢,路人竟然也都等著沒走。
下午的時候昨天那個小女孩來了,她遞給林深二十塊錢…然后,漸漸地也有人拿出一些零錢。
林深最后美滋滋地數了數錢,一共有八十三塊。他背著吉他騎著自行車,就去找菜市場,然后買了一些肉和菜,以及一袋水果。
今天終于有肉吃了,林深也不管嗓子啞不啞,他一路上哼著小調,帶著勝利的果實回到了別墅。
“驚不驚喜,意不意外,刺不刺激?”林深手里提著好幾袋東西,嘴角差點就揚到了耳朵邊,眉飛色舞。
余辜看著一臉陽光的林深,抿了抿嘴,“很厲害。”
“那可不是,也不枉我唱破喉嚨。”林深從門外走進來,摟過余辜的肩膀,“跟著我啊,有肉吃!”
余辜緩緩眨了眨眼,等反應過來的時候,林深已經吹著口哨提著東西,坐在了沙發上。
他扯了扯衣服,拿出錢就開始數。還剩三十二,再加昨晚余辜給的二十,以及一開始他借的一百,一共一百五十二。
這到底怎么算來著?林深皺著眉頭,嘴里嘀嘀咕咕地算賬,認真得像是在背乘法口訣表。
他拿出上次余辜借的一百,又拿出十一塊,遞給他,“上次的一百還給你。還有第一晚欠的房錢,十一塊。”
“昨晚和今晚的房錢,一百。我現在就欠你一百啊。”
余辜低低地應了一聲,接著又說,“你買了那么多東西,就算六十吧。”
“不,就算一百。這些東西是我自己買的,就當是這兩天麻煩你的一點心意。”
林深說完就站起身,“我去洗澡了啊,出來咱們再做飯吃。”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