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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低頭看了看這幾分診斷證明,然后對顧淺羽說,“請辨方律師對提交的新證據做具體說明。”
“這是陳明軍先生在做完手術的第二天,他的家屬帶他做的全身檢查。我詢問過醫院的醫生,有些檢查根本不需要做。”
“但陳明軍的家屬,態度蠻橫且強勢的要求我的委托人…”
見情況不對,代理律師連忙打斷,“請辯護律師注意用詞,法庭不是語文課,陳述案件不需要那么多主觀修飾詞。”
“好,那我就不說態度蠻橫強勢,是陳明軍家屬強烈要求,我的委托人必須為陳明軍先生做這些檢查。”顧淺羽加重了語氣。
代理律師被顧淺羽‘必須’的臉色都不好了。
坐在代理律師旁邊的陳明軍母親忍不住出聲了,她操著方言說,“他把俺家娃炸成那個樣子,做個檢查咋地啦?”
“肅靜!”法官敲了一下小木錘。
代理律師連忙阻攔了陳明軍的媽媽,示意她在法庭上要保持安靜。
“做檢查沒問題,但陳明軍先生剛做完手術,這個時候做沒必要的全身檢查,我合理懷疑陳明軍先生家屬這個決定的動機。”
見代理律師要反對她主觀臆測,顧淺羽也沒有給他反駁的機會,她轉身看向法官。
“我請求上傳證人,這位證人是陳明軍先生,所在醫院的主治醫師。”顧淺羽。
“我反對,這些證據都是辨方律師之前沒有提交過的,我請求法官先進行審核。”代理律師站起來說。
“反對無效,法庭上允許提交新證據,醫院的證明跟證人在提交范疇內,對于不合理的新證據,才需要經過審核,然后再決定是否列為證據。”
法官簡單的解釋一下自己同意顧淺羽提交的原因后,才上傳了顧淺羽的新證人陳明軍的主治醫師。
等主治醫師向法庭宣讀了自己作為公民,會積極配合司法部門,不作偽證的宣誓詞后,顧淺羽才可以詢問他。
“請問李巖醫生,作為陳明軍先生的主治醫師,他需要做檢查是否必須要你同意?”顧淺羽問。
“根據醫院的規章制度,住院的病人想要做檢查,是要由主治醫生簽字。”李巖回答,“所以陳明軍做任何檢查,的確需要我同意。”
顧淺羽將陳明軍做的全身檢查復印件,讓李巖看了看。
“請問李醫生,你覺得這些檢查合理嗎?我所說的合理,是對于一個六歲的孩子,在做完手術的第二天,他做這么多檢查真的有必要嗎?”顧淺羽。
“我反對,辨方律師的問題有引導嫌疑。”代理律師皺著眉說。
“我這個問題跟本案有直接的關系。”顧淺羽反駁代理律師。
“反對無效,辨方律師可以繼續詢問,但注意措辭。”法官。
代理律師咬了咬牙,最終只能坐回去。
顧淺羽繼續問李巖,“請李醫生回答我剛才的問題,你覺得這些檢查有必要嗎?”
“有些沒有必要,我曾經勸過家屬,孩子只是炸傷了手指,如果怕呼吸道會被煙塵感染,倒是可以做個檢查,但實在沒必要做胸部透視,心電圖,超聲波這些檢查。”
李巖實話實說,“而且孩子當時情緒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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