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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五章 車禍

  在總管的堅持之下,辦妥了手續的曹云和桑尼最終搭乘了伊本的專機直飛東唐。

  下飛機后,桑尼接到了電話,曹云這邊也接到了電話。四個小時前,諸葛明和九尾乘坐的汽車遭遇車禍。

  這兩人和曹云、桑尼不沾親帶故,出車禍就車禍,畢竟每年死于車禍的人很多。打電話給曹云的是司馬落,用了很少用的詞:“求助。”

  肇事司機名叫趙時,是一名文化水平很低的建筑工人,肇事車輛是工地皮卡。

  趙時工作的公司叫冥王星集團,是一家規模中等的建筑企業,在東唐內小有名氣。其老板叫王星。二十天前,王星的兒子在酒吧爭風吃醋,用碎酒瓶刺傷一人,造成其失血過多死亡。

  第二天,在律師的陪同下,王星的兒子王若向警方自首。

  十天前,檢方對王若提出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嫌疑犯律師認為,王若犯的是故意傷人致人死亡罪。

  前天上午開審,諸葛明提出了多項證據表明,王若存在故意殺人的舉動。其在證詞中對作案過程進行隱瞞,乃至撒謊。故而不認同王若具備自首情節。

  陪審團認為殺人罪成立,法官在今天上午開庭,判處王諾終身監禁。辯方當庭表示上訴。

  離開法院后,諸葛明偶遇剛下庭的九尾,九尾搭乘順風車回檢察院。在檢察院附近遭遇車禍。

  趙時未采取任何制動措施,其車輛速度超過八十,撞擊在諸葛明汽車車輛側面。目前九尾和諸葛明傷勢嚴重,正在醫院搶救。短時間內是肯定無法出庭。檢察長第一時間找到司馬落,要求其接手王若案的二審工作。

  此案一發,影響巨大,警局局長劉浩接到了國家警察廳老大的電話。劉浩責令一課調查這起交通肇事案。趙時被審時,說自己把油門當成剎車,才導致交通事故。回答警方問題滴水不露。風雪聯系桑尼,告知案情。

  一邊是指控,一邊是查案,曹云和桑尼在機場告別,各自乘坐出租車前往目的地。

  司馬落見到曹云,如見到救星,拉了曹云手,親切的問候:“最近玩的開心嗎?好不好玩啊?”

  曹云手拿行李:“時差還沒倒過來。”

  司馬落忙按行李,順勢進入正題。本案兩點要素存在爭議。第一點,故意殺人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第二點,王若是否自首。

  要說王若,必須說他的爸爸王星。王星不是一般人,曾經是東黑的干部,因其崇尚暴力被東黑開除。其四十歲之前,有一半時間在坐牢。王星在獄中救過的獄友是一名富二代,四十歲王星出獄后,富二代邀王星共同創業。

  王星知恥后勇,五年后成立了自己的冥王星集團。也就是這時候,王若誕生。今年王若二十歲,王星已經六十五歲。王若是王星唯一的孩子。

  曹云喝著可樂,看資料,看一審的庭審記錄。

  諸葛明采取了釣魚方式,先讓王若演示砸酒瓶,用酒瓶捅人的一幕。接著揭穿王若在撒謊,因為王若這個動作不符合某好事人手機拍攝下的視頻。

  根據視頻和證詞,王若和一妹子喝酒,被遲到的妹子的男朋友蓋了兩巴掌。王若狼狽到一邊,周邊酒客對其指點嘲笑。王若惡從膽邊生。視頻中王諾彎腰用隱秘動作敲壞啤酒瓶,將破碎啤酒瓶藏于身后,行走八米到達死者身邊,而后偷襲捅到死者后頸處。

  雖然過程短,但已經具備蓄謀的時間。

  曹云道:“這沒有問題。”視頻為證,一審已經說的很清楚。

  司馬落道:“這沒有問題,有問題是自首和非自首。”

  王若客觀上存在自首情節,但諸葛明認為其證詞造假,進而否認其自首。關鍵點就是的王諾殺人過程。

  司馬落道:“辯方有一位證人原本要出席庭審,但是因為和女朋友吵架,心情不好,所以沒有出庭。他是案發當時的酒保,只有他知道王若當天喝了多少酒。如果他證明王若當天喝了一定的酒,那么王諾就可能被認定為記憶模糊。因此證詞上出現錯誤,是可以被司法諒解的。”

  司馬落:“你來之前,我剛和一名法官通過電話。他告訴我,如果案子是他辦的,假設沒有自首是終身監禁,那么自首最多20年。他一般會判15年。”

  司馬落:“二審對方很肯定要出酒保人證,我看了諸葛明留下的東西,沒發現對付酒保人證的資料。二審五天后開審,病急亂投醫,所以…”

  “納尼?”

  司馬落:“不,病急才敢勞煩大師。我不喜歡先入為主,但是這次我很肯定車禍和王星有莫大的關系。我這邊要是把王若丟了,我在檢察院真的是抬不起頭來。”

  此不要臉,非彼不要臉。人可以無恥,但不能沒有自尊。

  曹云道:“酒保會因為心情不好拒絕出庭,他又是王若的唯一救星。王星必然要保證他會出席二審。要么威脅,要么收買。我判斷對方為了保證酒保出庭,一定會采取一些手段。你出半年工資,請寒子幫你調查,基本沒問題。”第二次萬一再吵架呢?收了錢或者被威脅確實可以保證酒保出席二審,但其證詞無效。

  “啊?”

  曹云:“肯定要給錢,我們是兄弟,免費幫你咨詢是可以。你好意思不給人家小女孩一點零花錢?”

  司馬落苦笑:“應該的,不過如果找不到蜘絲馬跡呢?”

  曹云:“那就要打掉酒保人設。這種案子警察到現場后,肯定有很多現場記錄。你去挨個找,比如你找到其中三個當時在吧臺喝酒的人。在酒保出庭作證后,你要求酒保說出這三個人當天喝了多少酒。假設有一人說錯,那么就代表酒保的證詞不可信。”

  這是一加一指控,以當時國外一個案件為例。一名婦女看見街對面A捅死了B,出庭作證時,辯方律師要求其識別一對長相接近的兄弟,這對兄弟穿著一樣,發型一樣,一人將訂書機放在法官席上。兄弟到后臺,一分鐘后再一起出來,由婦女辨認是誰把訂書機放在法官席上。

  婦女指認為C,陪審團則看清楚是D,最終婦女證詞因為存在疑問,結果A因為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

  酒保既然能記得王若喝了多少酒,理論上就應該記得同在吧臺喝酒的其他人喝了多少酒。

  對,是理論。實際上并非如此。酒保記得王若喝多少酒,是因為發生了命案。警方詢問,加之自己回憶,鞏固了記憶。因為突發事件,還有王若問題的影響,削弱了酒保的其他記憶。酒保很容易混淆當時的酒客身份。

  但曹云不會和司馬落說事實,只會說理論。畢竟諸葛光頭和九尾妹子與自己關系不錯。曹云說完這個理論,司馬落沒有去深想,覺得很有道理。

  司馬落非常感謝,以恭敬的態度送曹云出門。

  曹云上出租車后沉思,以司馬落立場接案對自己完全沒有挑戰力。如果能把王若打成無罪,自己才會有更高的成就感。殺人過程都被錄下來了,還能打無罪?這世界沒有絕對的事,一切皆有可能。

  只是隨便想想,曹云不可能會為王若辯護。

  出租車走支道,上熟悉的道路,曹云沒有回家的感覺。反而感覺自己有些雨打飄萍,不知何處為家之感。家不一定要有女主人,但是是一個居住的,放松的生活的地方。律師所硬件等都不錯,但是始終是工作地點。

  曹云在車上聯系云隱,詢問了云飛揚情況,說明自己回來了。最后請云隱幫自己留意下房子。曹云對房子的要求是:安全、方便、舒適、風景好、清靜等。

  云隱聽了要求吐血,曹云大部分要求直指豪宅,在富人區的豪宅。風景好,鄰里和善,素質較高,安保力量強…但是方便,這就不是很方便了。南區沒有富人區。豪宅有,但是居住率很低。

  不怪豪宅少,只怪律師所太偏僻。律師所唯一缺點就是偏僻,各種硬條件都不錯。甚至還有思考人生和哲學的地理空間。

  律師所本身就是豪宅,附近也有很多非常有特色符合曹云要求的豪宅,并且安保條件都不錯。先前就有雇主贈送一套豪宅,最終換了一套市中心的商品房。但曹云又不想家距離律師所太近。

  最后云隱看中的是東唐東南位置的海邊大別墅,有私人海灘,距離律師所四十五分鐘車程。距離法院一個小時車程。各條件都符合,但是有兩個難點,第一個難點是貴,最便宜一套也要兩億。第二個難點,沒房源。

  曹云下出租車,看到云隱發來的照片。一共三種風格,一種是歐式建筑,外草地,泳池,私人空間極大,占地面積56畝,建筑面積1500平米左右。這一套三億起步。

  還有一種是空中樓閣,建立在海邊沙灘高處,私人海灘,草地面積小。陽臺非常漂亮,坐在陽臺可直接觀海景和落日。私人海灘還有人工碼頭延伸到海水中,可垂釣,可停泊游艇。這一套也是三億起步。

  還有就是海景高層復式建筑,200多平米的大平雙層復式。

  曹云看了一會,收手機走向律師所。自己剛才有所感才聯系云隱,目前還沒有那個決心。云隱隨之打來電話:“以上房子都沒貨,你如果實在想要的話,我就找人問一問。你喜歡什么類型?”

  人很奇怪,聽云隱這么一說,曹云又來興趣了。曹云道:“那個…”仔細琢磨,三種建筑各有各的好處。

  歐式建筑,距離海邊五六公里,海風腐蝕不嚴重。草地大,非常舒心。缺點是缺少曹云喜歡的海平線。空中樓閣有海平線,有私人沙灘,還可以玩游艇。但是距離海邊太近,且不說建筑物,人的皮膚也是很不舒服的,如同被鍍上一層鹽,全身粘乎乎。

  海景高層復式,給了海平線,也減少了海風帶來的負面作用。但是公寓商品房結構必須考慮鄰里的問題。空間雖大,但只是室內空間大,缺乏私人的戶外空間。

  曹云回來前沒先打招呼,律師所的人見到曹云都很驚喜和親切。但沒想到曹云行李一放下,就和他們討論房子的問題。高山杏一邊提醒:“九尾還在搶救。”

  曹云道:“我的擔心也無法增加她的存活率。”這就是理智的人讓他人討厭的地方。雖然知道你說的是實話,但是總感覺你沒有人情味。

  陸一航道:“曹律師,我覺得歐式建筑好。我們律師所就有180度的海平線,也有最漂亮的日落。我們律師所在數百米的山崖上,看海,獨此一家。”

  魏君則認為高層復式好,有安全感,室內舒適最重要。

  包括葉嬌在內,沒有人覺得空中樓閣好。主要是太靠近海邊。這種房子渡假休閑不錯,但是長期居住的話并不合適。

  最終也沒有結果,曹云轉移話題問起律師所近期的情況。說到這里,陸一航說到了諸葛明的律政署計劃。

  諸葛明的律政署計劃指的是,由律師代替檢控官工作對刑事案件進行起訴。一個好處是分擔檢控官的工作,一個好處是增強檢控工作的水平。高法和高檢經過商議之后,同意進行試點。由諸葛明指定三家律師所,由律師所抽調律師做檢控工作。

  諸葛明正在接觸各律師所的階段遭遇了車禍,這個律政署試點計劃能否得到執行,目前還是一個問題。

  曹云不太明白:“看你們的熱情,是不是也申請了?”

  高山杏:“是。”

  曹云:“為什么?有什么好處嗎?”

  高山杏回答:“首先是提高我們律師的水平,其次是增加業務。最主要的原因是一航說的,通過律師和檢控官身份的代入,加強對法律的全面和客觀性的了解。”

  曹云:“一場給多少錢?”

  陸一航回答:“一萬到五萬左右。”

  曹云完全沒興趣:“加油。”

  陸一航無奈,道:“曹律師你對這次的諸葛明車禍有什么看法?”

  曹云:“這就是底線,王若是王星的底線。王若終身監禁,等同王星一無所有。一旦觸動到底線,人就會變得無比瘋狂。我認為這個案子不難,很快能查到王星頭上。強者守序,是因為未觸及他的利益。我在飛機上看新聞,劉浩最近很出風頭。”

  陸一航點頭:“劉浩整理了這十年來的重特大犯罪懸案,成立了局長專案組,從名唐調來兩位探長,專攻懸案。一個月時間破了八個大案。據說這兩名探長將會下放到搜查一課,其中一位自然順理成章成為課長。”

  陸一航:“不過特搜部一直在盯著劉浩,懷疑劉浩在辦案時使用非常規手段。但目前沒有證據,加之司法部門多是祝賀懸案告破,暫時沒有任何動作。”

  曹云道:“這是預料之中的事,劉浩上任局長之后,東唐警察體系必然會被名唐警察體系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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