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徐父今年是四十五歲,徐娜你今年二十歲,你和你父親一起生活最多也才三年。這里我想問個問題。就我的認識,通常意義來說,你不至于會賣自己去幫父親續命。”
徐娜好一會才回答:“我媽是一個很追求物資生活的人,我爸第一次坐牢,就是為了滿足她的物欲。我爸坐牢后,我媽和他離婚了,我伯父收養了我。我伯父年紀很大,五十多歲,沒有結婚,也沒有工作,享受低保。收養我也是為了拿福利院每月給的那筆錢,還有我媽每個月給的五百贍養費。”
徐父出獄之后,徐娜五歲左右。為了讓徐娜和同齡人一樣有光鮮的衣服,好吃的零食,徐父重操舊業,這次他聰明多了,每個月只下手兩次,并且不對同一個目標下手,在監獄中還學會了踩點、開鎖等各種技術。
那兩年時間,徐娜的生活如同公主一般。徐父也不工作,每天就帶她去玩,去吃。不想上幼兒園就不去,只要是徐娜提出的要求,徐父全部答應。
美好的生活一直到徐父再次被捕。徐娜的伯父因為酗酒去世,徐娜被福利院接管。福利院的老師從來不說徐娜父親的壞話,并且還每個月自費帶徐娜去看徐父。徐父因此下定決心要重新做人。上了初中,徐娜寄宿學校,福利院給予一定的生活保障。節假日徐娜會回福利院幫忙,每個月一定會去看一次父親。
徐娜:“他詛咒發誓答應我的,要靠自己賺錢,絕對不會再做壞事。”
高山杏道:“你意思是,父女感情還在其次,主要是你認為他是被冤枉的。”
徐娜點頭:“我相信他。我在看守所見他幾次,他都告訴我,他是被冤枉的,讓我相信他。只要我相信他,他即使冤死也能瞑目。所以我一直想著要怎么幫他。”
高山杏上送紙巾。
曹云問:“你怎么認識我?”
徐娜道:“我同學說的,大學同寢室的朋友告訴我,這種案子肯定要找好律師才有機會翻案。我問她,誰是好律師?她說了令狐蘭等幾位律師,我都找過他們,要么見不著,要么很委婉告訴我,抽不出時間來接這個案子。”
曹云苦笑,廢話,你沒錢。沒錯,諸如令狐蘭有錢,她不在乎一百萬的律師費。但是這是原則問題。否則她就是公益律師不是商業律師。以令狐蘭的名頭,這次不收錢,肯定要上新聞,將來不知道有多少人會來找她。喊慘的話,徐娜沒資格排入前百名。即使高山杏想接案,也是要借錢給徐娜,并且徐娜還得有還錢計劃。
徐娜道:“我的同學說,要不然你就去找一個叫曹云的人。我問曹云是誰?她說,是被她奶奶下了封殺令的一名律師,現在應該挺慘的。”
“…”徐娜同學,不要這么誠實好不好?自己是末選自己也認了,誰讓自己年輕又帥氣。找自己的真實原因竟然是因為自己混的慘。
徐娜見曹云無奈的表情,立刻道:“不是,我上網搜了你,發現你非常厲害,所以才去找你…真的,令狐蘭我就找一次。為了見你,我在南湖那邊蹲守了兩天。”
這么一說,就舒坦多了,曹云問:“你怎么知道我去南湖?”
“網絡新聞有配圖,是南湖你釣魚的圖。我去南湖問了叔叔們,他們說你偶爾才來,不知道你的電話。我不敢直接去找你,就在南湖這邊碰運氣。”
曹云:“你還是來律師所找我了。”
徐娜小聲道:“因為有錢了。”
曹云:“你怎么想出來…那個,用藥?”
徐娜道:“如果他出十萬我就…兩萬不夠,我一直在想怎么湊到錢…我又想,中年人應該不敢報警,哪知道會這樣。”
曹云道:“十萬?說實話,這個案子沒有五百萬我都不想碰,風險實在太高了。花費一個多小時了解案情,我只找到一點點的頭緒和想法,完全沒有辯護的方向。”
徐娜道:“五百萬我也借。”
高山杏驚呆三秒:“小孩子不要亂說話。”十萬可以,五百萬…自己的同情心貌似還達不到那個標準。曹云是會不客氣的直接收下五百萬,這是規則。
曹云呵呵一笑,沉思一會:“丑話說在前頭,風險委托一百萬。相信我,已經是非常低的價格,沒有這個價格,就算我有意,我也會無心。我相信高小姐和云土豪會解決這一百萬的問題。另外,我還要見過你父親之后,才能決定是不是要接這個案子。”
云隱開口道:“曹云,這案子你能翻過來,我私人出一百萬都沒問題。我聽下來不是那么簡單,檢察官方面已經很注意徐父不認罪這一點,才會干涉法援,把案子派給郭笑天。可是就在這種情況下也沒有半點起色。我想你唯一突破口就是徐父回鳳凰小區晚了半小時的真實原因,徐父說了實話,找到了證人,才有可能翻案。”
曹云道:“我和你看法相反,我認為徐父不可能有證人。死刑啊,另外還有對寶貝女兒的誓言。我想他自己知道就算說明,恐怕也翻不了案。不過,這也是我的一點點頭緒。”
云隱好奇問:“人家一審,二審都不和自己律師說原因,你能問出來嗎?”
曹云道:“如果我問不出來,我憑什么拿那么高的律師費?”
怎么撬開徐父的口呢?
簡單,帶上徐娜就行。徐娜態度強硬的要挾,徐父很輕易的就招了。
為什么徐父被判極刑后,仍舊不愿意說明離開王家魚湯后半小時自己的去向呢?
兩個原因。
一個原因:二進宮的徐父知道說明真相也沒有人會幫自己作證。
還有一個原因:說明真相后,徐父無法面對徐娜。
做一名魚販子有多累?
凌晨三點起床,騎三輪車前往魚市批發市場拿貨。再趕回菜市場布置攤位。每賣出一條魚,都要殺魚,清除內臟,鱗片。即使戴了手戴,手也經常會被弄傷。夏天還好,到了冬天,每一個工作項目都很痛苦。
最繁忙的早市通常在九點左右結束,這時候還必須看住攤位,一直到下午兩點左右才能收攤。接下去按照市場要求,必須沖洗和清理攤位。接下去將桶盆把剩余的魚送上三輪車。到了四點左右,一天的工作才算基本完成。
休息天?沒有休息天,但凡你休息數天,你的攤位可能就這么丟了。菜市場內的一個賣魚攤位算是比較熱手的資源。徐父能拿到攤位,也是二進宮出獄之后,警方相關部門想的辦法,走的后門。如果徐父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攤位不說被外人占了,肯定會被左右魚販占領。而且菜市場攤位租金不菲。
總的來說,幸苦的賣魚收入并不算低,以利潤來說,一天下來三百打底,破千也正常。但是這純粹是辛苦錢。
之所以說這么多是,是徐父做的鋪墊。聽到這里,曹云就知道徐父估計是去干壞事了。
接下來不出曹云所料,徐父消失的半小時是去踩點了。王家魚湯,農貿市場那一片屬于棚戶區,棚戶區中是有大魚的。徐父的目標是一位本地人,包租婆。
城中鄉有些人有幾棟,甚至十幾棟自蓋房子出租給外來務工人員收取租金。這種情況并不少見,有些地方城中鄉拆遷,有些人能補幾十套房子。
信息時代,連小偷這個古老的職業都開始沒落。按照道理來說,大部分人家里不會存放多少現金。即使入室綁架轉賬,沒有國際上的資源,警方能輕易的查詢到收款人的情況。
除了黃金。
在現代年輕人,比較準確說80后的人對黃金并不敏感,一來黃金在飾品中并不算漂亮。二來黃金在地球還有相當大的開采潛力,并非稀缺資源。三來,有些城市一身的黃金還抵不過一個洗手間。不過80之前的多數婦女對黃金有不解之緣。據說源于她們當時出嫁時候黃金的稀缺和優勢。
至于說黃金保值完全是忽悠人的,對比十年前,二十年前,三十年前的黃金價格和物價就可以知道,黃金是貶值最快的商品之一。
徐父已經對目標進行了為期兩周的踩點調查,他的目標是一位五十多歲的婦女,一個人居住在三層高小樓的三樓。一層是店面,二層出租,三層自住。婦女喜歡打麻將,經常在距離家不遠的麻將館玩到十一二點。
案發當天氣溫比較低,又下著雨,徐父發現目標并沒有缺席麻將局。徐父蹲守在黑暗中觀察,到了十一點五分,婦女才散場回家。
徐父作為二進宮人員,在監獄整合了囚犯們的理論和實際操作,他本人已經掌握了下手的時機和方法。唯一的問題就是徐父答應過徐娜,不會再做違法的事。
反過來看,徐父從小受父母寵愛,雖然窮,生活還不錯。長大后有一份比較輕松的工作養活自己。直到婚后發現無法滿足老婆的物欲,這才開始入室盜竊。坐牢,出獄,盜竊,再坐牢。
賣魚的一年可以說是徐父最痛苦的一年,他吃不了這個苦。
徐父承認,如果不是自己被捕,他打算再過幾天就下手。一邊是閨女期盼的目光,一邊是自己厭惡的工作。他一直在掙扎猶豫,終于決定重操舊業。
“曹律師,我不也想死。你看能不能弄個終身監禁,我里面都是老朋友,熟人。在里面也生活習慣了。我這一年把這一輩子的苦都吃完了,這種生活我實在過不下去。”
所說的搬磚,很累,很苦,但搬磚的人并不是為了自己而搬磚,如果只是為了自己,他們不會去吃這個苦。有人說,他們才是真正的孩奴。不過孩子就是他們心中的希望和動力。徐父也是如此,徐娜是他堅持了一年的動力。區別在于,徐父始終無法習慣這樣的生活。
一席話說的父女兩人隔著玻璃哭泣,徐娜不知道自己父親壓力這么大。徐娜很后悔自己沒有了解父親,徐娜告訴父親,以后你就做點小零工養活自己,等自己工作了就可以養他。
曹云等雙方情緒收斂一些后,開口問:“你殺人了嗎?”
徐父看曹云,回答:“沒有。”
離開看守所后,送徐娜回學校,曹云回到了律師所。也不理會高山杏的詢問,一個人到后院看海平線發呆。一直到夜色降臨,高山杏將簡單的晚餐布置在后院桌子上,曹云才回神。不過即使落座開吃,曹云仍舊一聲不吭。
高山杏問了兩次后,也不再開口,默默的一起進餐。
“我…不喜歡這種刑事案。”曹云終于開口:“到東唐我接過一些刑事案,比如前些天的馬玉偽證案。比較嚴重是野子案。我沒有特別的想法,偽證案是微罪,而野子案我已經有比較清晰的看法和想法。”
高山杏問:“本案?”
曹云沒有正面回答:“我知道馬玉犯罪,我讓他不用坐牢,我完全沒有壓力。因為馬玉案危害低。徐父是殺人案,手段極其兇殘。作為一位刑事律師,必須無條件的相信自己的委托人,他沒有殺人。”
高山杏明白了:“你內心懷疑徐父殺了人?”
曹云不知道點頭好,還是搖頭好:“我不知道。我是律師,不是神探,我無法洞察真相。這案子輸了我不會高興,贏了我也不會高興。相反,無論輸贏都會讓我背上包袱。”
假如徐父沒有前科,除非反人格,否則曹云會相信徐父,不會兇殘的連捅七刀。有了這樣的主觀判斷,曹云會努力的打贏官司。
假如徐父承認殺人,曹云會努力降低法律對徐父懲罰,想辦法留住徐父一條命。
“我努力說服自己要信任他,但是我不信他。原因是徐父有證詞和證據證明自己沒殺人。”
“我聽不明白了。”既然有證詞和證據,為什么你反而不信任他呢?高山杏沒聽明白。
“他擁有的是可以成為主要證據的條件證據,徐父說他消失的半小時是盯上了一名婦女,并且說這名婦女在十一點零五分從麻將館回家。如果能證明這名婦女偶然在案發當天晚上十一點零五分回家,那就代表著徐父目擊了這一事實,所以徐父就不可能在十點五十分到十一點之間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