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沈冰進行宣判之后,進入了休息時間,各律師回自己房間,也可以選擇去見自己的被告。兩名檢控官可以互相來往和交談。進入房間之后,有電話詢問晚餐的菜色,表示會把晚餐送到房間內。最后電話提醒,晚上八點繼續開庭。
曹云隨意的要了蓋澆飯后,坐在床上發呆。
按照法庭的意思,流出照片者60責任,綁架者40責任的劃分,計算出每3一條命,現在沈冰拿走了20,趙燕和自己的代理人李勝要分剩下的20。這種戰斗分到9以內就算是勝利了。
9代表三條命,李勝一條,李勝還有兒女,孫子,外孫,李勝這邊的命是比較富余的。趙燕三十多歲時候,成為一檔唱歌綜藝節目的導師,和一位年輕選手結婚。
三十五歲趙燕生了一個男孩,三十七歲,夫妻離婚,趙燕用財產換取了撫養權。四十歲,趙燕再次看上小狼狗,兩人同住一年,趙燕有孕生一女孩。因之前經紀人請私家偵探拍攝到小狼狗就是把她當成墊腳石,小狼狗外面有人,趙燕并沒有和小狼狗結婚。去年,趙燕再再次的和一條選秀小狼狗好上,并且在一個月前領了結婚證。
趙燕目前加上自己一共有四條人命。
3名被告一共13條人命,其中沈冰一組中有,沈冰,沈冰妻子,已經死亡的沈適,沈適留下的還在娘胎的嬰兒,一共四條命。
李勝一組:李勝,李勝的兒子,李勝的女兒,李勝的孫子,李勝的外孫。
趙燕一組:趙燕,剛領證不久的小狼狗,男娃,女娃,四條命。
曹云想過,開庭后反駁40責任的定論,后來一想,沒有意義。就算綁架只有5的責任,也是平分到13條人命頭上。這么一想曹云恍然,法庭根本不在意綁架者有多少責任,按照烈焰法庭的意思,一家最多留兩口人。烈焰法庭要豎立殺與法為主的形象。
這樣又出來一問題,烈焰法庭和殺手團伙是不一樣的,烈焰法庭成本非常高,真的存在盈利的可能嗎?按照每個人出場費,還有布置,請武裝人員,派送車輛等等,真的有影后的人愿意出大幾千萬求給影后一個公平嗎?
但是大聯盟的商家都是賺錢的,作為一星的烈焰法庭肯定是要盈利的。如果要問,東唐有誰擁有這樣的金錢和資源和土地來開設烈焰法庭,曹云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東方。東唐的首富東方。
曹云被綁架過,扔到了東方所屬的半島上,在曹云接觸的島上工作人員來看,都是一些很普通的人,也許他們有一些比較強的技能,但是他們的心態,生活習慣,三觀等都很普通。再看為烈焰法庭工作的武裝人員,很顯然人數不少,而且其中有老外,十有是海外雇傭兵。
最讓曹云有興趣的是一號服務員,她雖然佩戴面具,但是沒有變聲,是唯一一位直接接觸律師和檢控官的人。所有的房間內電話也都是她打來的。她負責接待被送到這里的人,用餐時她在場,庭審時她在場。
難道她才是老板?
曹云胡亂的想著,一直到六點食物送來,曹云才醒轉,馬上要到自己上場了。怎么為李勝開脫?怎么為李勝開脫的同時,又給烈焰法庭一巴掌呢?
晚上八點準時開庭。
越三尺本打算開口,曹云先站起來,彎腰對著麥克風,看法官位置,道:“首先我反對按照百分比來圈定人命,按照烈焰法庭計算方法,三名被告加他們直系親屬一共有13條命,所以只留三條,其他全部殺掉。這種做法不僅殘暴,而且完全沒有道理。我姑且不說殘暴,我這邊先說明下為什么我認為沒有道理。”
曹云道:“首先是烈焰法庭先提出來的,施暴者的配偶和子女都享受了施暴者做壞事帶來的成果。在本案中,三位被告做了壞事,但是都沒有得到任何利益。相反,三名被告都為自己行為付出了一定代價。首先是沈冰,沈冰因為案發,導致沈氏影業險些破產,數年虧損,旗下明星紛紛解約。其次是李勝,李勝因為警方調查失去了很多業務,并且還要給為自己頂罪的王守不菲的安家費。趙燕,在失去了娛樂業中幫助自己的影后后,其一直沒有太大的作為。”
曹云道:“烈焰法庭提出受益者承擔連帶罪責的基本法律基礎,三名被告都沒有因為此事獲得利益,所以不適用本條規則。作為一名律師,我認為烈焰法庭出爾反爾,純粹為了殺人而殺人,罔顧自己定下的規則,只為了達到殺掉一定人數的標準,繁榮大聯盟生意,順便欺騙民意。真實目的并不是為了填補現實法庭的缺失,只是為了自身的利益。”
曹云道:“感謝給我說完的機會,謝謝。”
司徒巖立刻站起來道:“曹律師所說的這些,都是我的意思,和曹律師無關。烈焰法庭如果不計較曹律師的言語,反而能得到很多人的。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一急起來就沒有考慮一號律師稱呼,直接用日常稱呼。
這時候難得開口,坐在中間的二號法官用變聲器道:“呵呵呵呵呵呵,3號律師請坐…曹律師,你還真有膽魄。你應該很清楚,我們可以讓你開不了口,后期剪接處理之后,你根本就不會出現。”
曹云道:“作為一名律師,既然上了法庭,就應該說清楚,說明白。”
2號法官道:“沒錯,我挺贊成你的部分觀點,按照比例殺人是不對的。這點我們在開庭之前進行過討論,烈焰法庭雖然在國外開過庭,但被告始終只有一人,并且是罪大惡極,不滅門不以平民憤。在本案開庭之前,我們已經做出了新的刑罰計算方式,10一條命,流出照片者必須出六條命,不夠從親戚、朋友、同事等人中湊。沈冰被定20責任,也就是要出兩條命,沈適一條命已經拿走了,剩余要出誰,就由沈冰自己自己做主。這樣曹律師滿意了嗎?”
曹云道:“不算很滿意,我弄不清楚為什么10要一條命。”
2號法官很有耐心,道:“影后被綁架已經過了法律追訴期,影后之死,只有兩個不痛不癢的馬仔被小懲。按照古代說法,影后至今死不瞑目,這夠得上千古冤案。影后身份很尊貴,但是本法庭只把影后當作一個人來看待,區別在于,有人出了錢,我們了解案情,確定應該接手本案,所以我們才會設立這次的影后案烈焰法庭。10一條命是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定下的,每含冤兩年就加一條命的利息,不算過份吧?曹律師,明白了嗎?”
曹云還沒有開口,2號法官道:“對了,為避免你誤會,我可以告訴你,有人出了錢,錢并不多,只有一萬元。超過一萬元的費用全部由烈焰法庭負責,順便說一句,這一萬元沒有交稅。”
2號法官再道:“烈焰法庭在一年前就已經開始設立懲罰的標準,比如新聞中某人綁架女子十年,每年的利息一條命。另外,被司法懲罰過的同樣罪行,本法庭不會加刑罰。比如證人王守,他是直接施暴人,但是他因為此事坐牢十年,所以本庭是不會再增加他的懲罰。相應的,任何惡意撒謊欺騙本庭的,都可能會加重刑罰。”
2號法官道:“現在剩下兩名被告,李勝和趙燕,還有20的責任,我可以明確的說明一點,只要不超過10,我就不殺人,但是每1的責任需要坐牢一年。本法庭沒有專用牢房,會送到國外黑監獄服刑。也理解,烈焰法庭從沒有想成為誰的敵人,只是想彌補司法的空缺,讓含冤之魂可以魂歸九泉。我們畢竟不是一個國家,各種細節需要慢慢的完善,很歡迎曹律師提供的這類意見,我們會非常重視的考慮,并且給出正面的回復。”
“曹律師,這樣的回答還算滿意嗎?”
曹云點頭:“謝謝。”坐下來。
2號法官道:“其實我本人有些好奇,以曹律師你的履歷來看,你的性格不應該會直接頂撞法庭。是不是有什么原因呢?”
曹云道:“我似乎能感覺到你們的野心,有這樣野心的人,通常…特別是對待我這種小人物都會很光明正大。而且這邊都是東唐和名唐的著名司法業內人氏,如果因為我多說話而折戟,那他們離開之后,對烈焰法庭的聲譽是大有影響的。”
2號法官笑了,道:“看來我是誤會了,我還以為和某人有關,所以你根本不把本庭看在眼里。這樣說來,我倒是很佩服你。高山律師所對吧?不錯,是一家好律師所。如果沒問題,我們就繼續可以嗎?”
某人是誰,曹云認為是曹烈。2號法官順便幫高山律師所打了,畢竟在這邊庭審中,曹云是名氣最小的一個人。
因為曹云和2號法官的對話,光芒直接掩蓋了法庭,這讓越三尺有點后悔,做辯護律師要比做檢控官更容易出彩。
曹云則記住了一句話:本法庭沒有專用牢房,會送到國外黑監獄服刑。難道法庭真的在東唐國內?這就難說了,畢竟東唐所在國家的島嶼是非常多的。不好說,也許是2號法官故意這么說,將來視頻到了網絡上后,警方會朝錯誤的方向去追查。
不過現在沒空想這么多,必須迎戰了。9.9都可以,也許李勝更愿意自己死,而不是坐牢九年,但是做為律師面對生死官司,必須全力以赴。不為其他,只求心中那一點安寧。
曹云這一巴掌很用力,本應該打痛烈焰法庭。沒想到聰明人不是只有他一個,2號法官臨場發揮也好,實話實說也好。不僅是舉重若輕接下了巴掌,曹云還如同幫他按摩了臉一般。
進入程序,越三尺開始說明李勝的情況,越三尺說完,曹云還沒有開口,被告李勝先舉手。
法庭沉默一會,一號法官道:“2號被告李勝可以說話。”
李勝道:“我愿意承擔10或者是11的責任。”
一號法官道:“既然這樣,我給你們李勝和趙燕一次協商的機會,協商的要求是每個人不少于9,不多于11。如果在法庭辯論的話,根據實際情況有可能出現1對19,甚至是0對20的情況。時間不多,給你們十五分鐘時間商討。暫時休庭。”
司馬落,曹云,李勝和趙燕在法庭被告席處直接商議。
李勝先開口:“我已經做好死的打算,趙燕你要坐牢,我拿11,你如果也想死,我們各拿10。”
趙燕道:“我還不想死。”她才四十多歲。
司馬落道:“你們是不是沒有搞清情況,烈焰法庭是想拷問你們的良知。10不代表死的是你們,你們可以指定自己或者直系親屬一條命。這個套路非常深,以趙燕你的立場,你可以拿10,然后讓新婚小狼狗去死。”
李勝和趙燕互相看了一眼,趙燕明顯是喜悅心情,對于一位多次結婚離婚的人來說,小狼狗能為自己擋死,她是很樂意的。李勝反而糾結起來。
司馬落苦笑,他本意不是這樣的。
曹云道:“這就是套路,如果說李勝你必死的話,你也不會其他想法,反而會悲壯的為了家人迎接死亡。事實是,你可以用孩子或者孫子的命來替你去死。趙燕,你是公眾人物,我100肯定,庭審視頻會發到網上,你為了獨活,讓小狼狗為你而死,很可能會被起訴,并且小狼狗的親屬會向你索取賠償,同時你的名聲和事業全完了。”
趙燕冷漠道:“邀約影后,導致其被綁架的真相曝光后,我名聲和事業早就完了。至于起訴和賠償,沒什么了不起。”
曹云道:“既然這樣,就各10?”
李勝看趙燕一眼,點頭:“我同意。”
趙燕:“我也同意。”
司馬落道:“這里我要問一句,你們真的沒有流出照片?”
“沒有。”
曹云招手,讓司馬落和自己走出數米外,在司馬落耳邊道:“我吃飯時候全面思考了法庭給我們的信息,發現了兩件事,第一件事,法庭很可能已經知道是誰流出照片,我認為法庭希望不要通過他們,而通過我們將此人找出來,這很可能是特意請越三尺參與烈焰法庭的原因。但是我發現越三尺并沒有開動她的偵探大腦,只是開動了檢察官大腦,我建議你可以提醒一下她,她抓出真兇對法庭有好處,對我們也有好處。”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