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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生死存疑

  曹云站立在自己住所門口覺得不對,什么鬼?對自己有吸引力的女生不能過多接觸?為什么不能?自己什么時候有這條混賬邏輯了?尋思琢磨后發現,自己對有吸引力的女生會自然的產生戒備心態。而且趙雪并沒有吸引自己,只是自己認定趙雪會吸引自己,于是就產生了戒備心態。

  要么說每一條單身狗總是有單身的理由。不開玩笑的說一句,曹云覺得自己這是一種心理疾病。回家之后,曹云也沒心思多研究卷宗,上網開始查詢這方面的信息。

  網絡上的結論是,自卑,或者有被拋棄的痛苦經歷的人,才會在內心對有好感的女生產生戒備心態。好吧,網絡你去死吧,去死,去死。

  心理醫生,嚯嚯,還不如自療。越是抵抗,腦海里越是出現趙雪滿帶可愛和青春的笑容…曹云立刻知道這是逆反心態,于是開閘放水,躺在浴缸中一動不動的進行什么都不想的冥想狀態。

  三十分鐘后,曹云成功感冒,不過也自療成功。曹云認為是趙雪的職業給了自己戒備的心態,這種戒備心態是因為長久以來,因為父親曹烈背叛,警方全方位監控自己而落下的心理疾病。

  心理疾病很正常,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其實很多不算心理疾病,只不過因為表現和想法與普通人不一樣,所謂的心理醫生和父母朋友就認為這是心理疾病。

  即使曹云有自療的能力,但是曹云也希望在今晚能和人聊聊天,可是因為自己包裹了一層成熟的姿態,似乎不太可能與高山杏去說這些話。除了高山杏和寒子外,東唐就沒有曹云信任的人。城府深的人是很少有知心朋友的。

  到了晚上九點左右,曹云終于開始全面整理上泉案的所有信息。如他和趙雪說的,他本人對鏡頭沒有興趣,能拿多少錢,怎么打贏官司才是曹云應該考慮的。偶爾也會分心想到假設本案有鏡頭,鏡頭想干什么之類問題。但很快收斂心神,專心做功課,順便告訴自己,有鏡頭也許是好事,因為自己明天的開價可一點都不低。

  看守所會客室是一個單獨的房間,玻璃隔開,有監控,沒有警察,同時監控錄制的視頻是沒有聲音的。玻璃、監控只是為了防止訪客給嫌犯物品。

  通過警員的幫助,上泉拿到了委托書協議,上泉看了不過五秒就嚇一跳:“你要三百萬?”

  “是的。”當然不會這么貴,這是趙雪要求的試探上泉的辦法,如果上泉有問題,三百萬他也會給。曹云告訴趙雪,人家無論有沒問題,都不會給三百萬,因為太高了,不符合邏輯和市場。

  上泉道:“三百萬太高了,最多五十萬。”

  趙雪喧賓奪主,一收包:“再見。”

  上泉攤手,手勢送兩人。

  曹云微笑著拿起電話說了一句,警察出現,拿過了曹云的協議書檢查一下,讓監控人員打開玻璃上的小窗口,將協議書推給了上泉,在小窗口關閉后,警察離開會客室。

  曹云道:“我上次幫一位女大學生脫罪,免除一年的刑罰,我收五十萬。”

  上泉看協議書,基礎委托費為零,無罪釋放為條件,律師費一百萬。上泉一時間有些猶豫:“一百萬我可以請到很好的律師。”

  曹云道:“難道你不認為我已經是很好的律師了嗎?大律師所內確實有一些能力很強的律師,但是你的案子會分到這些律師手上,還是會分到一般的律師手上呢?這要看好的律師忙不忙,其次還要看是不是他們擅長的領域。或許你可以考慮另外一個因素,我對這案子還是有一定把握的。”

  風險委托到底應該收多少錢呢?在業內并沒有統一的標準,正常來說刑事辯護中是按照辯護難度,而不是因為刑期來決定。比如作為愛子的委托律師,曹云已經涉嫌妨礙司法公正,串供等罪名,所以即使愛子面臨的刑期只有一年左右,曹云還是要了五十萬。同時曹云也說了,自己要五十萬是因為愛子母親只能拿出這么多錢,正常曹云最少會要兩百萬。

  上泉這個案件雖然最高刑罰是死刑,但是曹云可以正正當當的辯護,同時他因為趙雪的幫助已經有成熟的辯護策略。縱觀證據鏈來看,相信檢方也知道自己證據鏈存在漏洞。一百萬其實已經是收高了,三十萬是曹云的心理底線,這還是曹云不太喜歡成為暴力刑事案的辯護律師的原因。

  曹云站起來,道:“你可以考慮一下,不著急,再聯系,我們先走了。”

  剛轉身,上泉道:“等等…”

  曹云轉身,上泉拿起筆在委托書上簽名。

  因為是刑事案,有陪審團的刑事案,對方檢控官就有三人,氣勢不能輸,于是曹云拉上高山杏和陸一航一起出庭,并且事先聲明,只請吃飯,不許以協助名義抽成。

  高山杏從來不認為喜歡錢有錯,只是認為為了追求金錢而不擇手段是錯誤的。自然同意了曹云的提議。

  陸一航似乎是第一次到高級別的刑事法庭,雖然都是一審,雖然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同一家,但是氣氛與四子案完全不同。

  程序一步步開始,曹云首先代表上泉否認了檢方的控訴,認為檢方的控訴缺乏證據,同時表達了自己的目的,讓上泉無罪釋放。

  如果曹云代表上泉認罪,陪審團就可以滾蛋了,接下去就是檢方和曹云就上泉有沒有輕罰可能做出辯論,最終由法官裁決。

  首先上庭的證人是負責本案的警察,搜查三課一組組長孫警官。

  曹云如同復讀機一般,先念讀卷宗上的資料,比如現場采集的血液,血液的面積,剔骨刀的DNA,手指頭等等。這是有經驗的律師要先說明的地方,說給陪審團聽,表示他將從這些證據中尋求突破。

  等這個程序過完,曹云面對陪審團道:“我相信大家已經聽出來,本案極其無稽,手指頭,鮮血,剔骨刀DNA等證據,根本無法證實野子已經死亡,既然野子沒有死亡,怎么會有謀殺罪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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