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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金簪

  這陣勢,吃過的人都豎起大拇指,說老王家氣派,有排場。

  院子里主桌上,自然是里正,族長,幾位德高望重的長輩,有王老柱、王永富和族里幾個同輩的相陪。

  吳掌柜,吳大善人,吳中寶,還有陸管事和關一飛坐在旁邊一桌上,由王永平和王永貴陪著。

  王永貴平日里油嘴滑舌,可這個時候,那真是有了用武之地,有他一張嘴,這桌上那氣氛一直不錯。

  訂婚也是要有聘禮的,還要有婚書。

  聘禮宋重錦早就準備好了,依照鄉戶人家的禮節,只增添了一二。

  其中最珍貴的,是用一個匣子裝著的一只金簪,簪子用金絲扭做成一朵攢瓣梅花,梅花中間,鑲嵌了一顆小拇指頭大的粉色的珍珠,盈盈生光。

  吳掌柜等人見過世面,看到這珍珠,眼睛都一縮。

  這珍珠難得,可這么大的,渾圓的,珠光瑩潤,卻十分難得了。

  在省城京都算上品了,卻出現在了七里墩。

  大家心照不宣的交換一個眼色,又都笑瞇瞇的夸起今日的男女主角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起來。

  不說吳掌柜他們見過世面的看到了都驚訝,那些大姑娘小媳婦,就連老婆子們,看著這簪子,一個個羨慕妒忌的眼睛都紅了。

  這么漂亮的簪子,還是金子做的,得值多少錢啊?

  也不知道是這宋重錦為了討好這未來岳父家,打腫臉充胖子呢?

  還是王家為了自己的臉面自己掏的錢?

  林氏和江氏看得眼睛都不眨,張婆子更是手在衣服上擦了好幾次,才敢伸手去接這個匣子,生怕不小心給摔了。

  張婆子自然知道,這簪子是宋重錦自己掙錢給自己閨女買的,可沒花王家一文錢。

  因此就越發的滿意了。

  閨女好眼力,這女婿找得好,是個疼媳婦的人。

  婚書自然是有里正和幾個德高望重的長輩一起寫的,還都簽上了名字,這也算是七里墩獨一份了。

  若是說之前,里正還有幾分不太情愿,不過是情面上卻不過,此刻看到那根簪子,再看來道賀的吳掌柜他們,哪里還有半分不情愿,一直都笑瞇瞇的,態度好得不行。

  尤其是今兒個,宋重錦穿著王永珠給他新做的青色的長袍,這幾日,因為得償所愿,眉宇間以往的那股子郁氣消散了不少。

  嘴角微微翹起,眉眼帶著喜色,更是顯得俊朗無敵。

  王永珠坐在屋里,把玩著宋重錦送的這根簪子,眼中浮現出一絲笑意來。

  金花和竹葉還有王家族內的幾個族妹,在屋里陪著王永珠,都羨慕的看著那根簪子,還有王永珠今兒個的衣裳。

  絳紅色的衣裳,顯得王永珠皮膚白皙,氣色極好,頭上戴著當初宮里娘娘賞賜的簪子,上面紅寶石閃著耀眼的光芒。

  鄉下姑娘,能見到幾朵頭花,能買上兩根銀簪子就不錯了,哪里見過這樣金子鑲嵌珍珠寶石的。

  一個個都只敢遠遠的看著,連摸都不敢摸。

  只在心里羨慕王永珠如此受寵,家里四個哥哥,還怕她受委屈了,要在家里招上門女婿。

偏偏還招了這么好看的一個上門女婿,怎么就怎么好命  王永珠自然將那些女孩子們心里眼里的嫉妒看在了眼里,只能無奈了。

  她本來覺得不就訂婚么,請人吃個飯,寫個婚書拉到。

  可偏偏不管是王老柱張婆子也好,還是宋重錦也好,都要大辦。

  王老柱是想借著這個喜事,一洗當年被退親的晦氣。

  張婆子這是心疼閨女,上次訂婚的時候,聘禮是從王家抬出去到宋家,宋重錦還不在家,訂的什么婚?

  如今這次,怎么著,也得風風光光,揚眉吐氣,把全村的姑娘都得壓下去才行。

  宋重錦心中歉疚,自然想將自己能負擔的最好的給永珠。

  三人一拍即合,壓根就沒王永珠什么事了。

  看著外面的熱鬧,王永珠想著,這一次后,不知道又要拉多少仇恨了。

  王家閨女和宋重錦訂婚的事情,早就在村里傳開了。

  和王家關系好的,差不多的,都接到了邀請。

  如今農村閑暇時候,本就沒啥事,農村婆子們好不容易有個事情嗑牙,個個都對這訂婚十分感興趣。

  宋春花即使是躺在屋里,那外面偏偏站著兩個婆娘,說話的聲音還特別大,一聽就是故意說給宋春花聽到。

  “唉,你聽說沒,王家這次可是下血本了,光豬就買了大半扇,還買了十來條大草魚,還定了一板豆腐,聽說連掌廚的都是從鎮上酒樓請來的廚子…”

  “我當然聽說了,一早上,王家那頭就放鞭炮了,好幾百響呢!”

  “張春桃這婆娘,這次是為了她那閨女,什么都舍得啊!”

  “那可不是,誰像有些人,虎毒還不食子呢,偏偏有人能賣自己的親兒子!”

  宋春花一陣恍惚,重錦那孩子真的要跟王家丫頭訂婚了?

  她已經兩天沒吃飯了,躺在床上,一點力氣都沒有。

  自從賣了宋重錦之后,宋家得了銀子去還了賭債,手里還余了一些銀子,那幾天,她家里的糧食都被宋家吃完了,沒奈何,想著當初侄子和哥哥們說的,只要有他們一碗飯,肯定就自己這個當老姑的一碗。

  她到宋家,說家里的糧食吃光了,那嫂子的臉色就難看起來。

  好歹爹娘還是疼自己的,讓自己就在宋家給田里干活的人做飯,也有口飯吃。

  她做好送到地頭,大家都一搶而空,她能留得一個饃饃就不錯了。

  宋春花也不挑,想著娘家日子不容易,比不得以前,能吃飽就不錯了。

  然后白天在宋家做飯,晚上那侄子侄女就說不放心她,陪她回家住,然后今兒說家里缺棉被,明兒說喜歡老姑那襖子,后天又說看上了啥。

  三天五天的,她屋子里值錢的東西,就被侄子侄女給搬空了。

  可等到秋收后,宋家的糧食一賣,爹娘塞給她十斤谷子,就讓她回家了,說沒有出嫁的閨女,天天賴在娘家吃飯的道理。

看在往日的情分上,給她點谷子,回家先吃著。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article_title}》,微信關注“優讀文學”,聊人生,尋知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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