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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4章 粉紅豬魔獸

  金沙村距離主峰,足有兩百公里,哪怕快馬奔馳,走豺狼人平原、中央平原,一天也到不了,最少兩天。

  高文不帶太多人的原因,有兩個:

  第一,金沙河以北的豺狼人大部落,快要完成整頓了,隨時可能南下,雨林土著那邊也不知道什么情況,似乎一直在神斷山脈附近集結,而且似乎也有向南遷徙的跡象。

  金沙村必須留下足夠多的兵力,實力比較強的米爾豪斯、薩穆羅,當然不能帶走,其他人也不能帶;

  第二,現在已經是月末,馬上月初了,高文總覺得,如果瀆神教有什么大動作,很可能就在月末或者月初,甚至就在6月30號或者7月1號,因為那兩天會發生很多事情,血月法師塔和永恒禁獄,都會派人去贖罪港,一方面維持秩序,另一方面也要過去接手運送過來的罪犯、俘虜。

  那兩天,是血月法師塔、永恒禁獄最薄弱的兩天,也是贖罪港人數最多的兩天,更是…

  最有可能出事的兩天。

  時間不多了,高文必須抓緊時間。

  大部隊行軍速度太慢,高文只能帶著三五隨從,輕裝簡行。

  很快,“調酒師”扎雷·穆爾被帶過來。

  他一直被囚禁在“法師陵墓”,由一名魅魔負責看守,到現在已經將近兩個月。

  高文沒打算折磨他,不過由魅魔看守,就算不拿鞭子抽,恐怕對男人來說,也是一種無法忍受的折磨吧?

  每天看著身材那么好、穿著那么暴露的魅魔,扎雷·穆爾能看不能碰,得有多難受?

  這家伙眼眶深陷,嘴唇發紫,印堂發黑,身體瘦弱,雙眼無光,身上還散發著某種很難形容的惡心味道,兩腿之間貌似還是濕的,顯然身體虛弱到了極點,還沒死就不錯了。

  “蘭斯洛特叔叔,你帶著他,騎獨角獸。薩爾諾斯,你帶著魅魔,騎恐懼戰馬。”

  高文翻身到了夜刃豹的背上,很自然的摟住阿絲塔莉雅的腰:“我們走!”

  獨角獸,恐懼戰馬,夜刃豹。

  三個魔獸級別的坐騎,耐力驚人,連續奔跑一天一夜都沒問題。

  一路上穿過豺狼人平原、中央平原,不到一天,就來到了主峰腳下。

  這還是高文第一次親眼看到主峰。

  這座山峰高聳入云,就像一把利劍插入天穹,從半山腰開始就云霧縹緲。

  按照地球上的通用度量,主峰高達四千多米,還要超過東部島國的最高峰。

  樹木叢生,百草豐茂。

  這是一片存在上萬年的原始山林,是一處不屬于人類的荒蠻之地,能在這里活下去的,必然是強大的魔獸。

  大猩猩那種級別的,基本上處于食物鏈的最底層,好不容易才能掙扎著活下來。

  “上山!”

  高文一聲令下,進入茂密幽深的山林。

  此時已經天亮,山上卻還是有些昏暗,密林遮擋了陽光。

  山路難走,一路上經常能遇到強大的魔獸。

  每一頭足夠強大的魔獸,都有自己的地盤,不允許任何外人靠近,否則就會視為挑釁,先威脅,如果不能嚇退敵人,那么要么放棄領地,要么就是一場不死不休的角斗。

  高文不想浪費時間,所以一直披著“隱形斗篷”。

  所幸大猩猩們的領地不在山頂,而在主峰南側的某處山谷,距離不遠。

  中午時分,高文終于見到了穆克拉。

  一百多只大猩猩簇擁著它,好像簇擁著救世主一樣。

  也對。

  這些大猩猩基本上只有2階、3階,吃了埃辛諾斯雙蕉的大灰小灰,都算是有數的強者了,可想而知它們混得多慘。

  現在忽然來了一只一層樓那么高、實力高達5階的猩猩王,等于有了主心骨,有了靠山,怎么能不激動?

  穆克拉,儼然已經成了大猩猩們心目中的英雄。

  雖然這位英雄,其實是一個膽小怕死的家伙…

  其他人也都在,每一個身上都有傷,包括實力最強的利爪德魯依、穆克拉和魔暴龍。

  最起碼穆克拉的防御指數,從5階降低到了4階,背上留下了三道很深的抓痕,屁股上還有兩個已經初步愈合的血洞,看起來似乎是被野豬的獠牙從后面插進去的,好在沒插對地方。

  魔暴龍的傷最輕。

  龐大的體型,賦予了它強大的實力。

  這家伙足有兩層樓那么高,雖然都是5階,實際上卻要比穆克拉強多了,估計就算穆克拉到了6階,都不一定能打過它,不是實力比不上,而是穆克拉太膽小,大猩猩都膽小…

  有傷是好事。

  要是沒有傷,高文還打算親自出手,給穆克拉弄點兒傷出來,不然這一戰,怎么打?

  “走吧,我們去會會那群野豬魔獸。”

  此處距離大猩猩的領地“猩猩谷”不遠,哪怕翻山越嶺,不到一個小時也能趕到。

  居高臨下,也能在茂密的叢林上,看到那么幾抹粉紅。

  是的,粉紅。

  那群野豬魔獸的皮毛,都是粉紅色的,而且看起來不算很堅硬的樣子,似乎有些柔軟,完全不符合“適者生存”和“自然選擇”,畢竟粉紅色真的很不適合在這種地方隱藏,柔軟的皮毛防御力也不會太強。

  豬這種生物,可以一直以皮糙肉厚著稱的!

  這很反常,但也側面說明了它們的強大。

  畢竟,反常則妖。

  長得那么顯眼、招人疼,居然還沒有滅絕,這群粉紅豬魔獸,肯定有兩把刷子。

  它們的刷子是什么?

  “是腦子。”

  阿絲塔莉雅輕聲道:“主人,那些粉紅豬魔獸很聰明,非常聰明,不比人類、精靈差,甚至會說通用語!它們很團結,戰斗起來很有戰術,會包抄,會恐嚇!而且別看它們的皮毛似乎很軟,實際上韌性極好,就連阿斯瑞達斯變成熊的爪子,都很難抓破!”

  這樣么?

  還真是一群很難對付的角色啊!

  “高文,我們要不要偷襲?”蘭斯洛特提議,拎著劍躍躍欲試。

  他現在身體恢復了不少,血脈也激活了不少,覺得可以和那頭7階粉紅豬魔獸硬拼,就當練練手。

  “不用。那些魔獸既然腦子好使,還會說話,那就可以交流。這年頭,腦子好使的魔獸可不多見,殺戮什么的,能不用就別用,艾澤拉斯眾神是仁慈的。”

  高文笑笑,看向女德:“阿絲塔莉雅,去告訴那群粉紅豬,艾澤拉斯教會的榮光,要降臨在它們身上了!”

  女德看了穆克拉一眼。

  穆克拉看了大灰小灰一眼。

  大灰小灰看了高文一眼。

  高文瞇著眼。

  大灰小灰很無奈,相互看了一眼,忽然雙手做喇叭狀,扯起了嗓子,吼叫聲響徹半片山林:

  “佩奇!喬治!感受艾澤拉斯眾神的榮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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