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者,法也。
庶人者,黔首也。
大夫者,中上官吏也。
固有刑不上大夫之語。
太興六年,元月十五。
點天燈。
要點天燈,需要幾個步驟呢?
第一拿出燈來,第二點火,第三立起來點上,讓所有人都看到…
而現在,斐潛就在做著這個事情。
斐潛在青龍寺,舉辦了大漢首屆的貪腐之吏的公審大會。
刑現在到了大夫頭上…
一群小朋友瑟瑟發抖。
其實在華夏當中,刑不上大夫這一句話,就像是民可使由之一樣,是存在一定誤解的。很多人說刑不上大夫是對于封建王朝的貪官污吏的庇護,是表示大夫犯罪也不受到懲罰和制裁,但是實際上這些人對于這句話的理解并不完整。
完整的這句話,應該是刑不上大夫,刑人不在君側。
原文出于《禮記》,而《禮記》成于戰國中晚期,然后在秦漢之時,很多大儒對于刑不上大夫這句話,表示是對當時社會執法現狀的一種概括和總結。
但是實際上么…
先說刑這個方面。
從春秋到戰國,一直到大漢當下,并不是大夫犯罪就免于責罰。
《周禮》中有這樣的規定:士尸肆諸市,大夫尸肆諸朝。
在古代王朝之中,行刑多在街市,讓民眾進行圍觀,行刑后曝尸三天,其本意在震懾犯罪,警示天下,起到殺一儆百的作用。而大夫犯罪行刑則不在街市,而在朝廷內,這是一種區別對待,但仍極為明確地表示出了大夫這一級的官員,依舊是有刑法處置的,而且規定了處罰的地點,絕不是后世之人所理解的刑不上大夫,免于制裁。
可以這樣說,在華夏封建社會一兩千年的歷程里,從沒有哪個王朝是按著后世之人所誤讀刑不上大夫的觀點去治理國家的。
無論從古老的歷史文獻中,還是從幾千年中國古代社會進程中,都十分清晰地表達出了刑不上大夫絕不能誤解為大夫犯了罪不受刑罰制裁,至于這句話為什么會產生出了不受懲罰的意思,那就只能說是有些人被忽悠瘸了。
刑不上大夫,并非象一些望文生義者講的那樣,說是官員可以不守法,或法不可治官,而是說官員是為受過教育的人,本應知書識禮,而這個禮,便是自我約束,而刑是強制執行,故官員不能象庶民那樣,除了強制執行的刑之外,其余的禮就不作為了…
簡單來說,刑就是及格線,面對所有普通的黔首百姓,禮就是優秀線,是在刑的基礎上的拔高要求,如果僅僅是用刑來規范大夫,讓大夫只做刑的那一部分,那就真的太失禮了。
在古代社會之中,庶民因沒接受過正規教育而不知禮,故不能象要求官員那樣的要求他們自覺約束自己行為。
庶民面對的是生存與發展,接觸的是具體的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與沖突,因此,他們必須在法律的監督下,解決彼此之間的各種矛盾與沖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對者是之,錯者非之,絲毫不能含乎。
而大夫們面對的卻是整個社會、整個民族、整個國家的生存與發展,彼此之間的各種矛盾與沖突,就不能以其個人態度對待,因為很多問題的看法,由于各自學養、經歷等因素而不可能完全相同,甚至常常完全相反,任何人都無法在一時之間判斷誰對誰錯。
這就要求有禮。
所以大夫就必須要懂得并遵守求大同,存小異的原則,在彼此尊重對方意見的基礎上,尊重管理層做出的各種決定,并全力執行。
對則共榮,錯則共辱。
刑,告訴的是不該這樣做,所以它是強制的手段,讓人與人之間保持彼此應有安全的距離;禮,告訴的是應該這樣做,因此它是自覺的行為,讓人與人之間保持彼此相互合作的尊重。
這是斐潛想要告誡給當下高臺周邊的這些小朋友的第一層意思…
斐潛微微示意,沖著龐統點了點頭。
龐統沉著一張黑臉,嚴肅無比的頷首回應,然后闊步向前,走上了高臺,用眼皮底下環視了一圈,等到周邊都是鴉雀無聲,只剩下旌旗在風中噼啪作響才算是滿意的收回了目光。
嗯咳!
龐統從袖子里面掏出了一卷詔令,緩緩的展開,然后再次環視一圈,才將目光落在了詔令之上,開始抑揚頓挫的誦讀起來…
世之萬物,皆有本源。木之所長,乃固其本,川流之遠,乃浚其源。黎民之安,乃足衣食,朝堂之靖,乃治清明。所謂本不固而求其木所長,源不清而望川之遠,治不明而思國之平,雖愚之輩,亦知不可,何況于明哲乎?
天下之士,享社稷之重,居田域之大,崇位高之峻,保子嗣之榮,然不念居安思危,不戒奢以儉,不德處其厚,不情勝其欲,則必尤木無本,如水無源,雖有善始,然無善終!
嚴刑振之威怒,懷仁以濟后人。怨不在多寡,可畏惟民,舟不在風浪,所宜深慎。奔車朽索,其可忽乎?
刑不上大夫,乃大夫以禮為矩也,豈可以無刑之論,上欺君王,下瞞百姓?大夫者,見可欲,當足以自戒,將有作,當止以安人,懼滿溢,當海以納川,憂懈怠,當始以敬終,絕讒邪,當身以黜惡,非言未得刑而自喜,當行尊禮而自省!
刑人不立朝,乃簡能而任之,擇善而從之,智者盡其謀,勇者竭其力,仁者播其惠,信者效其忠。如此方可為百姓之長,社稷之輔,天下之禮也!
龐統還在繼續。
斐潛則是已經將心思從詔令上抽離了出來,看向了在周邊的這些人。
距離,往往帶來的是對立,而尊重,則是可以帶來凝聚。
面對同樣一件事情,選擇對立還是選擇凝聚,往往就會有不同的結果。就比如當年大漢面對西羌叛亂的威脅,王朝的皇帝急得寢食不安,而朝堂之內的這些士大夫們,卻覺得這是一個逼迫皇帝讓步的好機會。
西羌叛亂啊,侵占的不是大漢領土么?受害的不是大漢百姓么?皇帝難道不是大漢的皇帝,士族難道不是大漢的士族了?當國家整體受到了侵害,面臨著威脅的時候,難道不應該合力向外?
即便是下里巴人都清楚的道理,父子兄弟之間打架斗毆了,甚至打得雞飛狗跳頭破血流,但是外敵來襲的時候,不應該先放下內部矛盾,去面對外部的威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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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興亡,匹夫有責。
哦,只是匹夫的責任是吧?
士大夫就沒責任了?
臥冰求鯉的孝廉,相鼠有皮的官吏!
更可怕的是,這種事情,這樣的例子,竟然被記載下來了,當成了可以接受的政治手段,成為了后世這些士大夫的優良傳統!
隨后黨錮之禍,為了清名而清名,為了對抗而對抗。皇帝做的一切都是錯的,士族放個屁都是香的,即便是現在不香,后味也會香起來!
這就是失去了禮所導致的情緒化對抗的行為。
就像是后世的杠精,不管事實究竟真相怎么樣,只是唯自我而論對錯,對方說對的,一定要說錯,對方說錯的,必定要找出對的來。
然而金無足赤,人無完人,誰又是完美無缺的呢?這就是為什么說在民族危亡面前,任何人都無權以任何理由,將自己個人的,由于各種原因造成的不滿,上升為情緒化的對抗,從而造成上下猜忌,社會離心,從而影響民族大計的原因。
世間人有的天生膽小,有的脾氣暴躁,有的愛慕好色,有的嫉妒心重,形形色色什么都可能有,但是就是這樣不完美的人,構建出了整個的社會,支撐起了整個的國家,但是要讓這些不完美的人形成一個共同體,就必須要有最為基礎的框架,也就是刑,而在刑之上,則是禮。
身為一個士大夫,本來應該考慮比一般的民眾要更加的全面,不能像是普通百姓一樣,只考慮自身的利益,只發表自己的道理,而是要著眼于全局,代表著民眾!而不是拿著最低標準的刑來衡量自身,表示自己沒有觸犯刑,就是無罪的!
孔仲尼哀鳴禮樂崩壞,后來的士大夫也跟著哀鳴禮樂崩壞,就像是如此這般,就能顯得自己清高并且純潔一樣,但是實際上這些家伙切割了原本孔仲尼的語句,不僅是歪曲了刑不上大夫,就連后面半句話也給吞下肚,一點都不提及了!
這種行為對國家,對于百姓,百害而無一利!
更何況,這句話還被歪曲了不止是一層的意思…
在龐統宣讀詔令之后,便是參律院的院正韋端出場。
韋端直著脖子,略微帶著一些僵硬的姿態,宣讀了最新出爐的《貪瀆律》…
《貪瀆律》整合了原本零散在漢律當中的關于公權力的相關約束,形成了較為明確的針對于官吏的律法規定,并且還特別增加了對于官吏直系親屬的律法規定,明確官吏的直系親屬,也就是父母妻子所犯下的貪腐之罪,等同于官吏本身犯罪。
在臺下的士族子弟齊齊吸了一口涼氣。
第二條進行明確的是官吏之間,若有推薦關系的,因被推薦人犯罪,推薦人承擔連帶責任。這一條原本大漢律法當中也有,起初是為了燈都察舉制度當中的漏洞,但是實際上執行的力度都不強,甚至根本就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呵斥幾聲,然后舉薦人痛哭流涕表示看錯了人,就完事了。
而現在,舉薦人至少要承擔被舉薦人一半的罪責,甚至有可能導致連坐。
然后這些士族子弟便是吸了第二口的涼氣…
第三條,凡是因為《貪瀆律》而被罷職,服刑的官吏,不僅是其自身不能再次為官,連同其子,其孫,三代之內,皆不可為官吏!
這便是所謂的刑人不在君側!
現場又是一片第三口的涼氣的聲音,還有不少人因為正月空氣寒冷干燥,短時間大量吸入引發了咳嗽…
這些規定,顯然有些不公平,但是實際上也是公平的。斐潛甚至還算是比較仁慈了,在后世當中,政審不合格可不僅僅是貪腐瀆職的罪行,而是所有的罪責都不能通過!
無庸諱言,這三條附加規則,的確有些不是很公平,但是這個世間本身就不是萬事萬物都公平的,也不可能找到一個絕對公平的理論制度來以服天下,更何況當一個社會,一個國家都不知禮為何物的時侯,人與人之間就自然沒有任何誠信可言。在這個時候,也就是說,當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不能以禮來規范行為的時侯,也就只能以刑來執理了。
不知禮,無以立也!
斐潛站了出來,緩緩的看著臺下的眾人。
君子者立人,小人者立事。某不如在座各位君子飽讀詩書,通曉五經,便只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立人者克己知禮,立事者縱己謬理。某以軍旅出身,深知兵事乃國之重也。身為軍將,當知進退,明戰陣,列旗鼓,戰黃沙,若有一失,便喪千百性命,甚至家國蒙辱,社稷淪喪,四海無人煙,八荒皆白骨!
故而戰事一起,為卒者奮力而斗,唯恐失其列,害其陣,為校者明達旗鼓,唯恐疏于令,礙于進,為將者兢兢履冰,唯恐謀有誤,國亡刃!卒若害其陣者,斬!校若礙于進者,斬!將若國亡刃者,斬!
那么…軍法無情,國法…請問各位,便當有情乎?
臺下眾人原本紛紛哄哄的聲音,漸漸的沉寂了下來。
高臺之上,旌旗招展。
陽光從天空中灑落下來,照耀在斐潛身上。
那經過精心打磨,每一片都閃亮的明光鎧,在這一刻,斐潛就像是全身都會發光一般,閃耀四方。
斐潛說出了一個非常簡單的道理,也讓人無法駁斥的理由。
華夏民族從上古時代一直至今,無時不面臨著危機,面臨著威脅,而做為華夏之民的一分子,要是不懂得團結,不知道有序,只是口頭上的君子,行動中的小人,那么就很難保證華夏的傳承。
也正是因為每一個人都不可能完美,都有這樣或是那樣的缺點與毛病,所以才必須要強調必須嚴格遵守的刑,并且強調要追求的禮,要看到每個人的良性一面,也更應看到每個人不良的一面,不應文過飾非,諱疾忌醫,從而才能勇于面對自己的不完美,面對社會和國家的不完美,并且一步步的改進,直至每一天都能更加進步,更加完美。
故而鄉鎮之吏,便如卒,當維其列,護其陣,郡縣之吏,便如校,當通于令,達于進,朝堂之吏,便如將,當謀劃千里,衛國護疆!若是兵卒慵懶,將校懈怠,當之如何?某與韋院正制此律令之時,已是心懷仁厚,酬情減免,若真以軍法而論…
斐潛只是站個場,并沒有想要和這些臺下的士族子弟進行辯論的意思,稍微講了幾句,表示了一下立場,闡述了一些緣由,便是示意司馬懿上來宣讀第一批已經是確定了的貪污瀆職的罪犯名單。
這也意味著還有第二批,第三批,正在審理,或是正在督查的名單。
這就是原本計劃之中的事情,也是將這些有些激憤起來的士族子弟壓倒的最后一根稻草…
所謂的大型公審,當然不可能現場在民眾之前一來一回的辨罪,而是很簡單的宣讀罪行,用最為簡單的,直白的語言,讓所有在場的民眾,包括士族子弟和普通百姓都能清楚就可以了。
就像是在青龍寺當下,又剛好是在正月之中,還沒有到春耕繁忙的時候,這些四里八鄉的百姓,在看熱鬧的心理之下,將青龍寺的廣場高臺周邊都擠得滿滿的。一開始的時候,不管是龐統還是韋端,在宣講的時候多少有些文縐縐的,即便是到了斐潛出面解釋的時候,也不能說是非常的直白,但是到了司馬懿這里,就換成了百姓能聽得懂的最粗淺的語言…
再加上有心要搞得大一些,在司馬懿宣讀包括蓮戶田氏,臨涇趙氏,南鄭張氏,廣漢李氏等人的罪名的時候,雖然沒有后世的擴音器,但是專門配備的大嗓門的兵卒進行同聲傳播,也足以當周邊的百姓清楚明晰的聽到這些人所犯下的每一條的罪責。
當提及這些人各種混賬的行為,包括但是不限于收受賄賂,殘害百姓,貪贓枉法,謀逆破壞等,尤其是提請受害者佐證的環節,并且這些受害者又是普通的百姓,當這些證人淚流滿面厲聲控訴的時候,很容易就激發出了普通百姓同仇敵愾的心理。
百姓將自身可能受到傷害的恐懼轉化為的無窮仇恨,在受害者凄厲的哭喊和質問聲中,再加上潛藏在人群里面的有意引導,周邊百姓被激發起來的仇恨情緒宛如火山噴發一樣的爆發出來,咒罵和口號聲,此起彼伏,一浪高過一浪。
原本還想要說一些什么,或是辯駁一番的士族子弟,如今面如土色的環顧四周,他們甚至開始有些恐懼起來,周邊的百姓揮動著手臂,咬牙切齒,似乎只要臺上的斐潛將手一招,這些百姓就會蜂擁而上,將他們撕扯成為碎末!
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些士族子弟最終低下了頭,夾緊了尾巴,盡可能的縮小著身形,唯恐一個不小心被殃及,當然也就更加不可能有什么膽量站出來給這些罪犯說什么話了…
這個時候,一部分的士族子弟才猛然間發現,原來這些百姓,竟然也是會哭,會喊,會叫,會憤怒…
會…這么的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