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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三章:豐功偉績

  劉氏一聽,驚訝起來。

  “出了什么事?”

  方景隆摸了摸自己的頭,看著急報,卻是喃喃自語:“怪,真是怪了,這個王守仁…真是怪啊。”

  劉氏蹙眉。

  方景隆方才放下了急報,倒吸了一口涼氣:“夫人,這王守仁,真是神了。這家伙,聽聞了叛亂之后,居然跑去平叛。”

  劉氏不由道:“王守仁…此人不是學官嗎?一個學官,去平什么叛?”

  方繼藩已坐下,一拍大腿,激動的不得了:“對啊,老夫也想不明白,他去平個什么叛啊。可問題在于,他居然將這叛亂,平定了!”

  劉氏驚訝的說不出話來,她第一個反應:“是不是看錯了。”

  “為夫看了三遍啊。”方景隆忍不住咕噥起來:“怎么會看錯?你當我老糊涂?我聰明著呢,不聰明,能生出繼藩這么優秀的兒子?你現在出門去打聽打聽,哪個不曉得吾兒繼藩聰明絕頂,這都是從我身上傳襲去的啊。”

  劉氏白了方景隆一眼:“這可說不準,至少相貌,人家都說繼藩像他娘。且我看你,也未必有什么聰明。”

  方景隆樂了:“夫人,你這就有所不知了,繼藩的聰明,是寫在臉上的,為夫不一樣,為夫是藏在心底,這天下的事啊,都看得透,可就是不說不出來,為啥,大智若愚啊。年輕人,應當展露鋒芒,年紀大了,到了為夫這個年齡時,便要將這鋒芒斂去,萬萬不可讓人瞧了去。”

  劉氏道:“說正經事。”

  方景隆此時已是喜出望外:“正經事就是,王守仁平叛了,殺賊一萬余,賊子一哄而散,傷者遍地,俘獲上萬人。此后,附近的官軍也趁勢出擊,又俘了萬余人,匪首阮曄,就是那自稱安南宗室的,為王守仁射死,其余首領,死傷的死傷,俘獲的俘獲,在逃的,也正在追緝。這王守仁,倒是真有幾分本事,不愧為繼藩的弟子啊,此人…殺起人來,真是狠哪,上頭說他親自射死了阮曄,斬三十九人,帶著兩千人馬,奔襲三日,人馬不歇,迎著賊軍便埋頭沖殺,一個時辰,七萬賊軍,灰飛煙滅,這家伙真是青出于藍而勝于藍,不但比老子強,比繼藩那成日躲在家里抱著腦殼說疼的家伙,不曉得厲害多少了。”

  劉氏臉上寫滿了驚訝。

  固然叛軍只是一群暫時凝聚起來的烏合之眾,甚至連武器,都是奇缺,可誰敢兩千人,數百里奔襲,就敢和他們決戰的?

  更別提,居然還打贏了。

  “如此說來,此人來立大功了?”劉氏看著方景隆。

  方景隆瞇著眼,搖頭,他樂于和夫人說一些朝中的事,劉氏雖是極聰明的女人,可畢竟不是漢人,對于漢人朝野的事,也未必能盡知:“這只是次功。”

  “這還是次功?”劉氏覺得不信。

  方景隆流露出意味深長的模樣:“真正的功勞,是他帶的這兩千人,這些人,竟都是讀書人,是士人。”

  “…”劉氏瞠目結舌。

  “夫人難道忘了,王守仁的官職,乃是副提學?你想想看,副提學的職責是什么?是教化啊。這禮樂宣教,乃是天下最頭等的大事,兩千交趾士人,竟能毫不猶豫,追隨王守仁,非但沒有和其他的士人那般,拿起武器對抗朝廷,反而是追隨王守仁平叛,這…是教化之功,這功勞,才真正可怕。”

  劉氏蹙眉:“宣教…當真有用嗎?”

  “有用的很。”方景隆本想解釋,又覺得解釋不清,最后他一拍腦門,心里有了主意,便大叫道:“劉二,滾進來。”

  一個親兵忙是沖進來:“侯爺有什么吩咐。”

  方景隆高呼道:“劉二,看著老子。”

  親兵小心翼翼的抬頭,有些心虛的看著侯爺。

  方景隆拍拍自己胸脯:“摸著自己的良心說,喜歡老子嗎?”

  親兵二話不說,立即高聲回應:“何止是喜歡,簡直是對侯爺忠心耿耿,感激涕零,能追隨侯爺,是卑下祖墳冒了青煙。”

  方景隆一揮手:“討厭,總是說話這么耿直,你…滾下去。”

  劉二忙是告退。

  方景隆看著自己的夫人,道:“你看,他喜歡我,能為我效勞,覺得榮幸,這就是教化的結果。沒有受過教化的人,你哪怕拿著銀子養著他,讓他為你拼命,他混口飯吃,雖也勉強聽你的號令,可一旦到了危急的時刻,說不準就逃之夭夭了,甚至反戈一擊,也未必沒有可能。可受了教化的人,上陣時,你就放心讓他打頭陣,你不必當心,他守在賬外,會有什么不軌的企圖。”

  “對朝廷而言,所謂的宣教,也是此理,交趾人不服氣大明,他看你兵多,或許能隱忍,可一旦出了哪怕一丁點的亂子,這些家伙們,可能就要搗亂了。只有教化了他們,使他們以效忠大明為榮耀的事,如此,國家才可以用最少的力量,達到長治久安的結果,使朝廷有限的精力,關注到真正該關注的地方。”

  劉氏大抵懂了:“所以,王守仁真正的功勞,是他所帶著的這些士人。”

  方景隆瞇著眼,深深的看了劉氏一眼:“比起平叛來,廟堂之上,最希望聽到的,卻是這個喜訊,這就證明,交趾…是可以教化的,只不過,有的人沒有用對方法,而王守仁這小子卻是找到了教化的藥方,這…才至關重要啊。”

  方景隆道:“王守仁這小子,要發跡了,這家伙,太令人刮目相看啦。”

  說著,他起身:“為夫要趕緊將這急報,令人快馬加急送去京師,這是大事,耽誤不得。立即傳令各處,讓兵馬不要調動了,這一次,彈壓了叛亂,賊子們就算想要繼續叛亂,沒有三五年,也別想成氣候了。這…為朝廷省了多少錢糧啊。這王守仁,一身是膽…”

  這一日,西山外頭有人嚎哭,方繼藩將王金元找來。

  “你們做了什么缺德事,怎么有人找上門來,還哭哭啼啼,本少爺最不忍受的,就是欺負良善百姓,缺德不缺德啊,百姓你們都欺負,這不是壞我方繼藩的名聲嗎?”

  王金元苦著臉:“他們是來尋蘇月的。”

  “蘇月,哪個蘇月,我不認得他。”方繼藩道。

  “醫學院的那個。”王金元小心翼翼。

  方繼藩這才想起來了,不過卻是繃著臉:“醫學院,不認得,不認得,將他交出去,外頭的人冤有頭債有主,要殺要剮,悉聽尊便,跟咱們西山沒關系。”

  王金元道:“還真有可能要將他打死的。”

  “…”方繼藩心里想,蘇月看著不像個二百五啊,居然還能捅這么大的簍子:“他到底糟蹋了誰家的姑娘?”

  王金元搖頭:“他偷偷去扒人家墳了,人家前日才下葬,他夜里帶著幾個人,悄悄的將人墳挖了,打開棺木,將尸首偷了,他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卻被人瞧見,還認了出來,結果,昨天夜里,他又將人的尸首要偷偷帶回去重新掩埋,那里早蹲守了人,他嚇得連夜棄尸,跑了回來。”

  方繼藩身軀一震:“難怪我見他賊眉鼠眼,一看就不像好人,他偷人尸首做什么?”

  王金元苦笑:“他自己說,想要知道這人身子里,到底是什么東西,拿來研究研究,前天夜里偷了尸首回來,不肯睡,和一群醫學院的人,關在蠶室里,將人的心肝脾肺,統統掏了出來,哎…真是慘不忍睹啊,掏了一天,又縫了回去…”

  方繼藩頭皮發麻。

  蘇月這些家伙,居然去做研究去了。

  想要尸首找我啊,詔獄里隨隨便便,每月保準能供應七八具,也不知跟誰去學的,居然去偷了。

  “那小子有沒有悔改?”方繼藩坐下,氣咻咻的道。

  王金元苦笑道:“他說大夫的事,偷尸不是偷…”

  方繼藩哈哈大笑起來:“誒呀,這小子很有幾分性格,果然是我教出來的,像我。”

  王金元苦瓜著臉,苦主昨夜沒將他追到,今兒一早,糾集了不少人來,就攔在西山外頭,要討要個說法呢。

  方繼藩手指頭,磕著案牘,徐徐道:“這個事最好辦,給他們兩條路走,一條呢,是西山出錢出力,重新下葬,墓穴,重選,找我師侄,李朝文那小子來,讓他來選,親自主持下葬的事,棺木用最好的,總而言之,大操大辦,風風光光,好棺佳穴,另外,再賠五百兩銀子…這第二條路,就更簡單了,告訴他們,不答應,那也容易,蘇月送出去,由著他們打死,可蘇月若是被打死了,我也只好把他們打死,索性,讓他們家的喪事,一口氣全辦了。”

  方繼藩說罷,心里不禁一咯噔,自己這是怎么了,我方繼藩…是個三觀奇正的人啊,我為啥會脫口而出這樣可怕的話,哎呀,我是怎么了,莫非當真被這俗世所污染?糟了,要反省,三省吾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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