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
設置
前一段     暫停     繼續    停止    下一段

第六百章 難以揣測

  正是由于這些無法確定的因素,包王爺一直沒有出手,甚至和逸塵說出了不滅陰魂暫時不要回歸的話。

  只有在不滅陰魂離體的時候,才能發揮出逸塵肉身的最大本能反應。

  而幾乎沒有靈智的本能反應,正是檢驗逸塵肉身對危機化解能力的最好時機。

  或許,幽冥之晶正是逸塵需要的東西,如何吸收煉化則另當別論。

  所以,包王爺眼睜睜的看著,逸塵肉身所經歷的巨大折磨,并未施以援手。

  只是從青牛和陶書遙合力對付幽冥之晶開始,包王爺就偷偷地在陰陽隙,設置了一層看不見的結界。

  目的是阻止陰陽隙所發生的情況,傳到殷冥主或者幽陰老怪那里,引發難以預料的意外。

  “幽冥之晶進入了我的肉身?”包王爺的話,讓逸塵十分震撼。

  在地下空間,如果沒有青牛布置的生機無限,逸塵恐怕早就被怨靈搶奪軀體。

  區區怨靈,就足以擊潰自己,更何況凝聚了無數怨靈能量的幽冥之晶。

  無論是青牛還是陶書遙,僅憑一己之力,根本沒有辦法對付三只幽冥之晶的聯手進攻。

  而侵入自己體內的,卻是聚三只幽冥之晶所有能量于一體,實力超出它們能量疊加好幾倍的家伙。

  即使是不滅陰魂沒有離體,逸塵也不敢想象結果會是怎樣的慘烈。

  “不錯,本王臨走時故意設置結界,固然有阻隔殷冥主神魂之意,其實更怕的是,萬一不滅陰魂這個時候回歸本體,反而會造成更大的麻煩。”

  包王爺認為,如果在幽冥之晶消停之前,不滅陰魂貿然回歸,必然會引發一切力量驅除幽冥之晶。

  即便僥幸成功,除了讓陶書遙撿個大便宜之外,逸塵很有可能會失去這次際遇。

  于是,包王爺不動聲色的,將逸塵的不滅陰魂禁錮在無常殿,自己則抽身而出,去辦理柳哥鶯妹還陽之事。

  就在四個時辰前,包王爺的一縷神魂,在黃泉裂外的枉死城邊緣地區,感知了殷冥主神魂的存在。

  由于包王爺事先有所準備,盡可能的隱藏自身任何信息,僥幸躲過了殷冥主神魂的搜索。

  如果不是殷冥主自認為枉死城乃絕密之地,神魂進出從不刻意隱藏氣息,估計包王爺同樣不會發現。

  好在殷冥主只是經過枉死城外圍,并未深入腹地,做一番查探。

  加上包王爺設置的隱形結界,屏蔽了陰陽隙的一切動態,這才使得逸塵的肉身,沒有引起殷冥主的注意。

  饒是如此,這一天的時間,包王爺既要和崔判官辦理柳哥鶯妹的還陽批文,又要顧及陰陽隙的情況,甚至還要與殷冥主的神魂周旋。

  “包王爺費心了。”

  僅僅是一旁聽著,逸塵就已經有了一種驚心動魄的感覺,如果不是包王爺庇護,被殷冥主發現,青牛陶書遙,加上自己,還不夠殷冥主神魂的一個意念。

  就算不滅陰魂回歸順利,一樣會被殷冥主消滅在無形之中。

  包王爺如此奔波了一整天,勞心勞力,實在讓逸塵大為感動,卻一時不知道說什么好。

  “這點不算什么,本王還有新的發現…”

  包王爺的目光忽然精湛起來,說話的聲音也渾厚了不少。

  當然,之前所說的,還不是包王爺疲勞過度的全部原因。

  在殷冥主的一縷神魂離去之后,包王爺將整個枉死城附近,包括地下空間,黃泉裂,陰陽隙一帶,仔細的做了一番勘查。

  根據爆炸后遺留下的痕跡,包王爺猜測,埋藏于地下空間外圍的大量炸藥,是殷冥主指使幽陰老怪所為。

  其目的就是為了在特定情況下,通過爆炸將地下空間暴露出來,一直沒有引爆,只是在等待某個契機而已。

  一旦地下空間與外間打通,集聚于黃泉裂一帶的無數怨靈,將會重見天日。

  屆時,如果有足夠多的人類強者涉足其中,那么大批怨靈搶奪人類強者肉身的狀況必然發生。

  以殷冥主的陰謀,絕不可能僅僅想利用怨靈,消滅這些人類強者那么簡單。

  配合黃泉裂陰陽隙的地形,以及所處的陰陽交界敏感之地,包王爺敏銳的察覺到,殷冥主利用怨靈更有深意。

  一旦怨靈搶奪了人類強者的軀體,而人類強者的魂魄被驅逐,又會變成新的怨靈。

  如此一來,整個地下空間的怨靈數量只增不減。

  只要封住怨靈搶奪軀體以后逃離的路線,或者通過秘法,引導甚至控制它們,那么殷冥主便有了一大批實力強勁,缺乏靈智的‘傀儡軍’。

  然而,在包王爺看來,這些傀儡軍固然很有實力,卻未必值得殷冥主花費如此心機。

  所以,包王爺決定繼續探查下去,在不驚動殷冥主的情況下,盡可能的挖掘到有價值的線索。

  考慮到殷冥主的神魂離去不久,應該不會很快回來,包王爺便暗中啟動自己的陰陽眼,隨著神魂一起潛入黃泉裂一帶。

  “莫非殷冥主想利用傀儡軍,轟開陰陽隙與鬼域之間的結界,使得鬼域封印遭到破壞?”

  逸塵站在旁觀者的角度,不像包王爺那般顧忌重重,反而可以冷靜的作出判斷。

  在包王爺面前,逸塵的判斷無論對錯,都不會對事情造成負面影響。

“不愧為應劫之人,果然思路與眾不同,雖然還不是十

無線電子書    劈天斬神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