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夕點點頭,將書放在原位,然后拿起第二本,手指在書頁上鋝過,又將書放在原位。
這一類書籍都是馬列主義和毛澤東思想之類的政治形態概念書,柳夕對這些新的政治思想和階級理論挺有興趣。
在她以前的修真世界,因為有修道者這種逆天的存在,凡間的階級劃分永遠不可能太豐富和太自由。劃分的依據也只有一個,強者為尊。
哪怕是凡間的帝王,擁有再大的國土疆域,擁有無數的子民和軍隊,身份地位也遠遠比不上一名金丹修士。強橫的力量,悠長的生命,注定了修士永遠高高在上的俯瞰世間眾生。
修士的存在,便如達摩克利斯之劍懸掛在世間眾生的頭上。任你如何掙扎,任你如何憤怒,終究比不上修士輕輕一指,千秋功業化作廢墟,百戰將軍淪為傀儡,紅粉化骷髏,帝王成糞土…
在這樣的背景設定下,修真世界的凡間一片死寂,思想文化和科技發展更是腐朽落后,根本沒有生長的沃土。
當然,修道界的存在基礎是凡間蕓蕓眾生,所有的修士也都曾經是凡人。如果執著于人間虛名和功業,開辟出新的學說和新的思想也并不是不可能。
不過這樣的人,早早的就被修道界各宗各派引進宗門。就算沒有,他們自己也會想法設法的投入到修道界。
柳夕想起上課時,在課桌里找到一本原主原來的修真小說。小說主角對修真世界的凡間數萬年保持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表示疑惑,不明白為什么數萬年的時間,人類的文明進步幾乎停止不動?
于是小說主角利用自己重生的記憶,帶領人類發展科技文明,依靠科技的力量與修士爭鋒相對,甚至碾壓屠殺修士…
柳夕對此嗤之以鼻。
愚蠢的凡人不會明白,修士根本不會允許人類思想進化和科技進步,更不會允許凡間出現可以威脅到修士的武器。
一旦有絲毫苗頭,便會毫不猶豫的抹去。
不成圣人,終究是螻蟻。
柳夕快速的翻閱著書架上的書籍,半個小時過后,第一層書架上的書已經被她看完了。
她正準備從第二層開始拿書,便聽到頭頂傳來一個有些熟悉的溫和聲音:“你要找什么書?”
柳夕抬頭,便見到同班那個娃娃臉的男生帶著探究好奇的眼神看著她。
張晨陽對柳夕的確充滿了好奇,相當的好奇。
當然,十五班每個人都對今天的柳夕很好奇。
這種好奇,就好比你看到一只愚蠢的豬突然爬上了樹一樣。
“不找,我看書。”柳夕收回目光,繼續拿起書快速翻過一遍,然后拿起第二本。
“…”張晨陽無語的看著柳夕一遍一遍重復著拿起書,手指在閉合書頁上緩緩掠過,然后放下書的過程。
他娘的開什么玩笑,你確定你這不是在找書,而是在看書?
“你就是這樣看書?”張晨陽覺得自己有必要確定一下。
“不然呢?”柳夕連看都沒看他一眼,手頭依舊不停。
“別人一目十行,你一目一本?呵呵,你能看清楚里面的字嗎?”張晨陽聲音帶笑,但誰都聽得出里面的譏諷意味。
柳夕皺了皺眉,任誰在看書時,耳邊有只蒼蠅在嗡嗡嗡的叫個不停,心情都不會太好。
“你也想學那個賴什么來著?”柳夕頭也不抬,低頭說道。
“…”張晨陽被噎了一下。
“好吧,你喜歡怎么看書是你的事,我不多嘴。不過,真沒看出來,你這小身板,居然一拳就把賴傳勇打倒,一腳將他踢暈,可以啊。”
柳夕不理他,對她來說,揍倒一個凡人,實在沒什么可驕傲的。
別說她吸收了一塊靈石,成功的引氣入體,重新走上修道之路。就算以她昨天剛來時的狀態,打倒十個賴傳勇也不是問題。
她用的技巧,而不是蠻力。
張晨陽索性蹲了下來,悄聲說道:“作為半年的同學,友情提示一下,你的麻煩大了。賴傳勇的爸爸是派出所所長,為人囂張跋扈;賴傳勇的媽媽我見過幾次,又潑辣又強勢,你打了她的寶貝兒子,她絕對不會放過你了。”
“我個人覺得,你現在可以直接申請退學了。至少學籍上沒有污點,轉學方便。”張晨陽十分友好提出建議,臉上卻是幸災樂禍的表情。
柳夕想了想,說:“所以我揍了賴傳勇之后,所有人看我的目光都很奇怪,就是覺得我要倒大霉?”
“當然,你以為呢?”張晨陽笑道:“不過你也算厲害,十四中揍過賴傳勇的人只有兩個,一個是你,另一個就是你今天惹火了的李明哲。”
柳夕若有所思的問道:“沒人敢惹他?”
“那倒不是。”張晨陽“嘖”了一聲說:“賴狗屎這個人還是很有眼色的,惹不起的人他不會去惹,自然不會挨揍。李明哲是他看走了眼,被揍了活該,連我都不敢去招惹李明哲,他算什么東西?”
“至于你…”張晨陽“呵呵”兩聲,盡在不言中。
“你知不知道,你的話很多?”柳夕在他說話的功夫,已經看了十本書了。
她在書架前移動一步,張晨陽跟著移動一步,喋喋不休的很是煩人。
張晨陽暗嘆一聲,他其實也知道自己今天的話太多。
沒辦法,誰讓他對柳夕感興趣呢?
張晨陽從小就是這么個性子,遇到感興趣的事就會追根究底的弄個明白,遇到感興趣的人就會喋喋不休。直到興趣過去,便再也不會理會對方。
他就是不明白柳夕的畫風為什么突變,她的熊心豹膽從哪里來的?
招惹李明哲,揍了賴傳勇,一下子得罪了兩個不能得罪的男人,還能如此鎮定,她憑借的是什么?
如果是因為柳夕不知道賴傳勇的身份,他剛才已經告訴她了,但他在柳夕臉上看不到一絲一毫的驚怕后悔,而是完全不在意的神情。
哦,對了,她眼里似乎還有一絲譏嘲。
張晨陽最善于察言觀色,他能看的出來,柳夕不是假裝不在乎,而是真的不在乎。
如果柳夕剛才有半點的擔憂害怕,張晨陽會轉身就走,絕對不會再浪費一滴口水和柳夕說話。
對于無關緊要又沒興趣的人,在他眼里和螞蟻差不多。
可是,柳夕沒有!
所以,他更感興趣了:她,憑什么敢不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