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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6章 挪己善戰揚威顯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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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挪己率領著心胸豪壯的近東東南方向居住的高地人,他的兵勇們有的附近的丘陵地帶的農家漢子,有的是散居深山的獵戶子弟,別的不說,吃苦耐勞精神非常強大。

  他們跟著挪己出來,關鍵是都很佩服挪己,挪己的聰明和善戰早就在當地的百里方圓廣為流傳,尤其是那些號稱好漢的人,都紛紛來投奔他,意圖在他的帶領下,征戰四方。

  挪己的領地四周都是雅列的家族,他等于是外來戶,如果不是他們對他信服,即使勢力強大,也會和他矛盾重重,給他制造許多冒犯。

  現在他的威望很高,就沒有這個問題,除了沒有麻煩以外,還能在他召喚的時候,出來幫助他,比如這次他率領的八千子弟兵,就有三千是從周圍雅列家族投奔他的。

  挪己除了八千健卒以外,還有一千海船,這個也比一般的王子厲害得多。

  當然,他的海船,不僅僅是數量多,更厲害的是技術比別人好高一大截;目前大家都在一起魚龍混雜看不出來,到了大海遇到沖天大浪的時候,就知道差別了。

  除此之外,挪己的戰隊中,還包括了五百輛戰車,這幾乎就是一個新的兵種,因為其它戰隊中,也就是幾個首領有可能乘坐戰車沖鋒陷陣,成建制的戰車隊是沒有的。

  最后就是挪己的單兵戰力,非常出類拔萃。

  跟他作對手的人,沒有一個不死死在他的手上。

  他的厲害當然以他的智慧最有殺傷力,殺人于無形之中,是殺人的最高境界,這個挪己用得最多。

  但是最高境界的殺人功夫,并不見得給人的震懾力最大。

  比如,他那些最強大的對手,不知道為什么總是遇到一些倒霉的事情,往往無緣無故地死球了。

  這些人的死,他自己心里有數,都是被他給用各種陰謀詭計給陰死的。

  他的另一種厲害,就是使用武器。

  人們可以看到,他身背寬刃長劍,只要近距離戰斗,重劍出鞘時,就是敵手人頭落地日,絲毫不爽。

  他的重劍殺人之多、看人頭之快,都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見到的人無不觸目驚心,暗暗感到僥幸。

  僥幸的是,幸虧那個劍不是削自己腦袋來的。

  除了重劍,他還有一把金弓,一桶羽箭。

  金弓如果按中華古代的那個標準,就是十石硬弓,他那個金黃的弓背,看似黃金打造,實際上比金子硬多了,只是他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材料。

  不過,那桿長弓的來源,他倒是清楚,來自那個大匠托斯,公認的第一工匠。

  他還記得托斯贈他弓箭的時候說大話:“這張弓,除你之外,無人能開,這桶箭,也只有你使用,才能夠物盡其用,請你善待它們。”

  當時挪己還年輕,不懂是什么意思。

  只是因為他向來謙恭,尊重老人,很是感謝地接了過來。

  后來,他才知道,這套弓箭堪稱神物,百發百中不說,而且中人必死。

  不過,也有一個缺點,就是那桶箭的數量有限,只有一百支,如果射丟一支就會少一支,補不回來。

  所以,每次射箭殺敵以后,他都要盡最大的努力,將那只箭回收。

  同時,他在使用的時候,就特別審慎地斟酌一下那個被射的對象是不是值得他損失一支箭。

  他也沒有少花功夫,自己嘗試打一些替代品,經過無數次努力,卻從來都沒有成功。

  那種他自己打出來的箭,放在那張弓上一射,不是半途落地,就是干脆斷掉。

  在經過多少次嘗試沒有一次成功以后,他也就死了心,就把注意里轉移到不讓自己現有的箭矢減少上面。

  那就是射出去的箭,不但必須把目標射死,還要把那支致人死地的箭收回來。

  如果有人覺得他的箭好看,想把它自己收藏,那就對不起了,你也去死吧!

  有的時候,為了把那只箭收回,竟然要額外殺死十幾個人之多。

  許多人,其實并不是他的初始射殺目標,就是因為回收那支箭的原因,而死于非命。

  其實,收回箭矢,在當時的習俗上,并沒有太特殊的與眾不同,因為當時的那些勇士,如果殺了另一個勇士,尤其是有名的勇士,都會將他的尸體搶過來,作為戰利品,主要兩個目的,一個夸示自己的戰績;另一個就是羞辱對方,不僅僅是個人,而且是整個軍隊。

  因為搶奪和保護死人而引起更大戰斗、進而死亡更多人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挪己的奪回箭矢并不是不可接受的奇怪習慣;相反,他不搶尸體只搶箭矢的作法比別人更有人性。

  不過,即使如此,時間一長,他的因為收回箭矢而殺人的習慣還是傳得廣為人知,因為給他一個綽號,“護箭狂魔”。

  這個綽號,杜絕了一般人為了好奇而拿他的箭矢的作法,沒有必要的話,誰也不會因此而冒著喪命的危險;但是那些知道他的箭矢寶貴的人,反而更加窺測了。

  隨后而來的,就是更加周密的計劃的奪箭行動,甚至有人為了得到一支箭,竟然冒著生命危險吸引挪己給他一箭,好創造靠近箭矢的機會。

  無論如何,他的箭矢越來越少,現在還只剩下80支左右。

  他每天看著自己已經不滿的箭筒,都要嘆一口氣。

  他現在最大的一個夢想,就是那里面的箭矢永遠都是滿載的一百支,他隨便射,卻永遠也射不完。

  他心里覺得,如果箭矢重組,他可以單人獨馬一弓一箭,遍走天涯。

  他這種狀態,只有一個人心中感到欣慰,就是那個給他制造并贈送弓箭的大匠托斯,自己的精品在挪己手里,果然得到了善待!

  挪己如此厲害,給人造成如此大的威脅,自然成了眾矢之的,人人都想殺而后快。

  可是,不管用什么方法,最終都沒有殺成,反而都被挪己所殺。

  他們被殺的原因,不是因為不重視對手,而是很重視,對于他的遠處弓箭射近處重劍劈,都做了好幾手準備,都覺得萬無一失才動手的。

  可是讓他們萬萬沒有想到的,就是他們準備的萬無一失上面。

  因為事實上,挪己殺人,固然弓箭射死的很多,重劍劈死的也很多,但是更多的死亡是他的不被人知的武器所殺。

  這兩種武器,迄今為止,依然不為人知,因為知道的人,全都被殺死。

  他們雖然臨死的時候明白了自己怎么死的,卻再也沒有機會告訴別人,因為明白鬼不能和糊涂人說話。

  這兩種武器,一個實際是后世的暗器,另一個不是暗器,卻是隱藏的武器,只是到了近身交戰的時候,出其不意地突然拔出來,給對手一個猝不及防。

  那種暗器,實際上就是他嘗試打造那種箭矢而失敗以后的廢品。

  要不說他智慧高超呢,雖然打造箭矢失敗,但是他哪里會作無用功?

  射出一段遠路質量經受不住是吧?好,我不用那么遠,近處使用沒有這問題了吧?

  于是,他也不用箭桿了,只留下箭頭,然后他就利用兩只手指,用捻的方式給他加力,在短距離甚至跑得比箭矢還快,因為這是直接加力,不用借助其它工具,效果更好。

  加上距離近,爆發力、突然性,都增加了殺傷力。

  時間不長,他竟然發現,用這種暗器殺敵的數量已經和弓箭殺敵的效率并駕齊驅了。

  還有一個好處,這種暗器,可是自己制造的,沒有數量先知,只要需要就可以源源不斷地供應他。

  為了保密,他的工廠作坊,繼續進行的還是那種失敗的制作,成績還是一支箭矢沒有造出來。

  可是暗中早就轉產了,只生產那種箭矢形狀的暗器。

  而且也是一直到現在,秘密一直沒有泄露。

  其實,他的暗器打出去以后,并沒有回收,而是留在敵人的尸體里,只不過當時的人對死者無比敬重,是不允許對死人搞什么解剖一類的操作的。

  當然也沒有什么外科手術,因為那個時候沒有后來的外科醫生,所以那種暗器一旦打入敵人的身體,基本上就成了一樁秘密,至死也不會被發現。

  另一種隱藏的武器,就是一種短劍,也就是他明著使用的那種寬長的重劍的一種縮小版,其實也是和他試圖打造箭矢的一種副產品。

  其實就是后世的匕首,他一共打了二十把,在他圍在腰間的戰裙下藏了一圈,不但可以隨時取用,兩只手從不同的位置都方便拿取,還對他的腰部提供一層額外保護。

  那個時候的交戰,都離不開近戰,最后解決戰斗。

  而近戰的最典型形式,就是一手戰盾,一手重劍,二人攪在一起,尤其是勢均力敵的情況下。

這種交戰看似兩個人的兩只手都被占用,無暇搞事情;但是那是對笨人而言  對聰明人來說,總是能在沒有辦法的地方搞出辦法來。

  挪己就在那只拿盾牌的手上作起了文章。

  他發現在二人糾纏在一起的時候,有那么一瞬間,甚至幾瞬間,拿盾牌的手可以離開戰盾而不令它脫離它應該在的位置。

  而這個瞬間,就是殺死對方的戰機。

  當然如果什么都沒有,兩手空空,這個戰機基本沒有用。

  但是手頭上有二十柄鋒利的匕首,就大不一樣了!

  對于高手來說,一瞬間就能改變戰局,何況還有幾個瞬間?

  憑挪己的手速,可以將七八把必受扎進敵人的要害了。

  別說挪己本事就是戰力高強的大英雄,哪怕他與對手處于下風,有這樣的手段,他也能奪得上風了。

  因此,這招隱藏武器和精心策劃的使用訣竅,也讓挪己在近身搏斗的時候戰無不勝,殺死了無數勢均力敵的大敵,甚至逆襲了比他更厲害的英雄人物。

  如此一來,挪己威名遠揚,在這場戰爭中的威信也很高,他一直占據了主導地位,盡管他不是自己一方的首領,首領是挪戊;也不是最為精猛的勇士,那是挪丁,可是他的智慧和穩重,卻讓他成為軍中的定海神針,讓大軍不至于在錯綜復雜的情況下,迷失方向。

  在對方的軍力非常強大的情況下,在自己的一方核心領導威信不足以服眾難以達到同心同德的不利局勢下,挪己深感自己的責任眾大。

  他不但要保證自己戰無不勝,而且要保證自己的戰友不至于扯后腿,不說常保不敗,至少也不能大敗虧輸;一旦出現豬隊友,把事情搞得一團糟,自己也會獨木難支,難挽大廈將傾。

  那個時候,頂多是自己獨善其身不會葬身戰場,但是其它戰友自己的兄弟鄉親,則會無一人活命。

  思慮至此,他就利用一切時間,在大戰之前,任何時候都可能一觸即發之際,對他帶領的那些壯勇進行教導和訓練,提高他們的戰力,指導他們在你死我活的戰場如何提高自己活敵人死的可能性。

  除了這些技巧性的東西,他還特別強調的戰場紀律。

  就是不要如同其它戰隊那樣,一到戰場就如同放了羊一樣,只要殺了眼前的敵人就萬事大吉,其它什么戰術配合,戰陣安排,尤其是大局和局部的關系,根本就沒有概念。

  他要求他的戰隊說有成員,必須聽命令行事,必須令行禁止,否則殺無赦!

  為此,挪戊史無前例地建立了一個戰場行刑隊,只要違反命令,事無巨細,一律當場斬殺!

  而且這種嚴格的紀律要求,不用等到戰爭打起來,在訓練的時候就開始落實,他為此已經斬殺了一百多人,包括他一名很喜愛的侄子。

  他心里明白得很,一支紀律散漫的隊伍,戰場上會害死無數人。

  出了自己的隊伍現在已經讓他在短期內搞成了一支紀律嚴明如臂使指一樣指揮暢行無阻的鐵軍以外,他的四鄰兵勇也被他捎帶腳嚴格要求了一把。

  他的威信讓他可以達成這一點,那些首領都對他心悅誠服;即使開始有人并非如此,打過幾次就都和別人一樣了,因為挪戊方言,下次就不是教訓而是真砍腦袋了。

  如此這般,挪戊和他的戰隊成為一支戰備最好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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