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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重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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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觀眾們一個個云里霧里的,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事情,不過沈飛既然這么說了,也只能附和于他:“來一個,靈魂歌王,來一個。”心道,大概只有這樣才能擺脫現在的處境吧。

  沒想到讓老夏更加興奮,瘋狂撥動琴弦:“哦吼吼,既然你們的要求如此強烈,那么好,我將為親愛的觀眾朋友們獻上…最極致的音樂,哦吼吼。”

  下一刻,琴音激射,仿佛萬樹合一的詭異春木瘋長,粗壯的莖干有力而堅韌,化作最結實的鎖鏈將普圓的法身牢牢困縛,樹身高度儼然已經超過了金身法相的頭頂,傘狀樹冠向天如花朵盛開,墻一般厚實的主干上,與人類五官相仿的縫隙緩緩張開。

  “哦吼吼,看我的厲害。”樹妖的枝干化作鞭子,抽打在金身法相的上面,讓它顫動不已。

  普圓還是第一次被人如此壓制,驚慌失措之余,更覺得無比震驚,妖獸以體態的增大來儲存純凈的靈力,面前的樹妖高達百米,強壯的根須覆蓋整座競技場,道行肯定不小。

  意識到危險,操控金身法相展開凌厲的反擊,被尊稱為大迦葉的金身法相有著鋼筋鐵骨,萬鈞之力。先是原地蹲下,釋放浩瀚的偉力,將纏卷在身上的樹枝逼的后退,繼而揮舞羅漢棍,虎虎生風地拍打下來。

  “哦吼吼,很厲害嘛。”老夏原地旋轉身體,反而更加興奮,連續波動琴弦釋放出一的音濤,樹妖在音波的刺激下同樣變得無比興奮,揮動鞭子一般的枝莖與金身法相手中的羅漢棍對打。

  金身法相與樹妖對打的情形與當日沈飛和凈靈和尚戰斗的如出一轍,只有一點不同,與那一日相比,無論是金身法相還是樹妖,在體積上都增大了好幾倍,甚至十幾倍。

  “轟轟轟轟!”每一次對攻,都帶來力量浪潮的爆發,經歷過無數大戰洗禮的五號擂臺早已面無全非,若不是有著結界的庇護,整個斗技場只怕都要覆滅了,由此可見,老夏此時仍留有余力,能夠一邊操持結界,保護斗技場以外的人不受到傷害,一邊操控樹妖和大迦葉的金身法相戰斗。

  “哦吼吼,挺強的嘛,該動點真格的了。”音調一變,千萬片花瓣遮蔽了天際,片片飛花皆為刀刃,與金身法相激撞摩擦,爆發出一連串的耀眼光火。

  “哦吼吼,這就是萬物皆可為刃最強大的地方了。”這句話倒像是對著沈飛說的,告訴他,朝花夕拾劍究竟是多么強大的一柄仙劍。

  片片飛花飛舞激撞,以金剛不壞身的堅固也逼近崩潰的邊緣了,這一招真是強大極了,天上地下,每一片花瓣都是一把鋒利的刀子,簡直無所不至。

  普圓大師面如金紙,已覺得氣血翻涌,有些難受了。與金身法相一道高高躍起,來到空中,手中羅漢棍自上向下砸,幾乎可以預想到羅漢棍棍尖與地面接觸的剎那,便是力量徹底爆發的時刻。

  老夏沒有給他這樣的機會,普圓身處半空的時候,更加大量的花瓣飛起了,生生將他托舉住,不能降下,再用枝莖捆住他的腳踝,用力一甩,“嗖.”的一聲,消失在天邊,視線不可及的地方,再也看不到蹤影。

  “此戰——沈飛勝!”

  觀眾席一片喝彩,為這場以弱勝強的戲碼興奮難鳴。

  白云蒼狗,蕓蕓眾生,偌大的九州,遵循著弱肉強食的等級制度,強者愈強,弱者愈弱,類似沈飛這般以弱勝強的例子鮮少出現,每一次出現,都會讓被壓抑慣了的人們心中一振,為自己身上不能出現的奇跡卻出現在其他人的身上而深受鼓舞。

  夜,月,沈飛與老夏同坐在清風徐來的仙女河畔買醉,下山以后將近一年的時間里,老夏始終不知所蹤,這一次重逢得好好地敘敘舊。

  岸邊上,楊柳依依,青草郁郁,欲火難耐的情侶們緊緊擁抱在一起,無法自制地蠕動身體,互相摩擦,兩個大老爺們坐在他們之間,怪別扭的,干脆以五行創生之術,搭建了一座小木屋,把兩邊的人隔離起來。

  “嘰嘰喳喳!”鳥兒對月唱歌,一粒拇指大小的石子掃過波光粼粼的水面,連續跳動,驚得趴在河面上呼吸的魚兒們四散奔走,沈飛道:“老夏哦,你的行蹤可真是越來越飄忽不定了,記得在蜀山的時候就自己跑到山下去了,許久許久都不露一面,這一次又是這樣,一個經常不和經紀人呆在一起的歌手,不是一個稱職的歌手哦。”

  醞釀許久,老夏本以為沈飛會說些“肉麻”的話餒,萬沒想到卻是滿腹牢騷的抱怨,氣鼓鼓地反唇相譏道:“臭小子,要不是老人家我在關鍵時刻出現,你早就死無葬身之地了,你可倒好,不感謝也就算了,居然還滿腹牢騷,簡直是沒心沒肺,不對,是狼心狗肺!”

  沈飛早料到他會這么說,露出笑容道:“我也是出于經紀人的角度,為自己旗下歌手的未來考慮嘛,老夏你可不要誤會了哦。”

  “哼,我看你小子就是個狼心狗肺的家伙,還經紀人呢,下山之后不也沒有主動安排一場演出嗎。”

  “靠,你真好意思說,下山之后連個人影都沒有,我安排什么演出啊。”

  “哼。”

  “哼。”

  一老一少怒氣沖沖地背過身去,互不相讓,過了好一會兒,劍拔弩張的氣氛莫名地越來越弱,心境似乎也緩和下來,直到沈飛搶過酒壇,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酒,老夏也跟著與他爭搶,你爭我奪之下,哈哈大笑起來。

  “臭小子,要不是和你投緣,老子早就自己逍遙快活,忙歌唱事業去了。”

  “老小子,要不是和你投緣,我也不會主動要求成為你的經濟人了。”沈飛慢慢平和下來,短發向天,看著水面上的倒影,說道:“都將近一年的時間了,你到底跑去哪里了啊,老夏?”

  “這都看不出來嗎,一點眼力都沒有。”老夏對此戳之以鼻。

  沈飛轉目望向他,定睛打量,發現許久不見,老夏的打扮變得奇形怪狀起來,與過去迥異,露出會心地笑:“不會又是跟隨某個民間藝術團演出去了吧。”

  “哈哈,還真被你說對了。”老夏推了推鼻梁上黑色的眼鏡,這東西沈飛還是第一次見,黑乎乎的,看起來像是給瞎子用的,不知道為什么老夏一直帶著,從不摘下。

  “跟你說哦,進入汝陽城之后,我就發現了一個特別有意思的團體,每天都在向西的城墻根上敲敲打打的,吸引來往的游人駐足。”

  “去去去,胡說八道,我在汝陽城呆了好幾個月,如果真有這么個地方怎么會不知道呢。”

  “就說你沒把我放在心上嘍,還經紀人呢。”

  “我看根本是你無中生有。”

  “我老夏從來不騙人的。這個團體就在汝陽城向西城墻的墻根下面,每天進行一些雜技、歌唱之類的表演,從過路者的施舍中得到一些錢。我用上等蜂蜜向一個商人換了很多的錢,用來資助他們,條件是,成為他們其中的一員。就這樣隨他們一起演出了一段時間,團體里的年輕歌手忽然找到我,說是有一個身在金陵的朋友向他發出邀請,說是現在最火的音樂叫做搖滾,希望他過去,問我有沒有興趣同行。這還用問嘛,只要與音樂相關,我老夏當然有興趣啦,一口答應下來。”

  “這…”聽到這里,沈飛露出狐疑的神情,“這么說,你是跟著別人來到金陵城的嘍?不是因為我?”

  “呵呵。”老夏不好意思地撓撓頭,“哎呀,你這個人好無聊啦,整天考慮一些沒有用的東西。”

  “哼,你還好意思說呢。”沈飛假裝生氣。說實話,他和老夏與其說是持劍者和劍靈之間的關系,倒不如說是亦師亦友的忘年交,是難得可貴的知己,說話的時候基本上沒什么分寸,也不會真的動氣,只要對方開心快樂就最好了。

  老夏咳嗽了一聲,繼續道:“我爽快地答應了那個年輕小伙子的邀請,一起來到了金陵,見到了他口中的朋友,立時眼前一亮,終于發現,自己一直以來都不成功的原因,是太過鼠目寸光,沒有見識了什么才是真正的音樂。

  哦吼吼,真正的音樂就是…哦吼吼,說唱和重金屬,最勁爆的搖滾樂。”大概是說到興處,又一次極有節拍地說唱起來。

  沈飛看到老夏如此快樂,真心為他高興,道:“這么說,你這次終于找到能夠懂自己的知音了哦。”

  “那是當然的,雖然年紀都比我小多了,但是我和他們一拍即合,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大家一起玩音樂,一起打拍子,一起泡妞,每天都HIGH的不亦樂乎。”

  “等等等等,玩音樂、打拍子我還能理解,你剛剛還說了什么?一起泡妞?”

  老夏眼睛瞇起,露出“你很LOW”的鄙視眼神,“還好意思以經紀人自居呢,你這個土老帽,沒有性感窈窕的小妹妹陪在身邊,叫什么玩音樂的男人啊。”

  “這…老夏你都多大歲數了,還小妹妹!而且據我所知,你可是一顆樹啊,你不知道仙界三則最重要的那一條嗎,人妖禁止生情。”

  “哦吼吼,沒有生情哦,只是純粹的泡妹妹,找靈感而已。”說不了兩句,老夏便又哼唱起來。

  “真是服你了…這么說,你的小日子過得很不錯嘍。”沈飛的語氣酸丟丟的。

  “嘻嘻嘻,那是必須的啦。”也不知老夏是太得意了,還是壓根沒聽出來沈飛語氣中的酸意,兀自哈哈大笑,興奮得不得了,“每天除了泡小妹妹,就是一起玩音樂,一起喝酒,這小日子過得簡直就像神仙一樣。沈飛你看看,我這身行頭怎么樣,都是最頂級的獸皮制成的哦,上面鑲著鍍銀的鐵釘子,亮不亮,亮不亮。”

  “這…”沈飛認真審視老夏,看他兩邊頭發都剃光了,中間留出一縷高高聳起,像是一座山丘。十根手指各自帶著精鐵打造的圓形戒指,中間的那個戒指還是骷髏頭的造型,一看就價值不菲,鼻子上面搭著一片漆黑的眼鏡,蒼老的面容像女人那樣抹了粉,下半身穿著筒子褲,腳踩圓頭皮鞋。

  這身打扮和九州現在的服飾文化格格不入,卻著實吸引人的眼球,或許這也就是音樂的真諦吧。平凡無奇的演奏可能已經追不上現下的潮流了。

  “這么說恭喜你了…”話到嘴邊,化作一句恭喜,無論怎樣,只要是老夏喜歡的,沈飛也會認可。

  “哦吼吼,看到了吧,這就是現在最流行的音樂,臭小子你這個做經紀人的如果不能與時俱進的話,可是會被我落在身后的哦。”

  “哦吼吼,我說老夏你啊,也真是糊涂,別說我是你的經紀人啊,就算我不是,也是你的知心好友,是忘年交,哦吼吼,你剛剛認識了其他的伙伴,哦吼吼,就要翻臉不認人,真是傷害人心呢。”沈飛腦袋瓜靈透,隨著老夏說唱的拍子臨時編了些臺詞慫他。

  老夏眼前一亮,同樣以說唱的方式回應:“哦吼吼,我的經紀人啊,遇見了音樂的真諦讓年邁的我感到心情愉快,說話沒輕沒重的請你不要傷心,哦吼吼,我們還是好朋友,哦吼吼,那是自然的,否則我也不會出現在這里了,你說呢,哦吼吼。”

  “哦吼吼,我的好朋友老夏啊,我說你到底為何會出現在競技場里面,哦吼吼,你這段時間都在哪里練習音樂啊。”

  哦吼吼,不愧是我的經紀人,你的發音很標準,節拍掌握的很到位,聲音也很有靈性哦;哦吼吼,那個邀請我們到這里來的人非常有錢,居住在一座很大的宅子里,管吃管住,還有小妹妹陪找靈感。“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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