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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新官上任第一把火(二)

  “好了好了,平時不注重教育,現在打孩子算什么!”

  韓博拍案而起,動手的家長嚇一大跳,連忙松下孩子站到陳校長身邊。

  “筆錄只是確定游戲廳在非節假日期間,對未成年人營業的證據,不會留下案底。不過這件事要引起你們這些家長重視,這幾臺是什么游戲機,賭博機!一旦沉迷其中,多少錢也不夠輸。

  許多孩子就因為玩游戲誤入歧途,今天變著法管家長要錢,明天偷偷拿家里錢,家里搞不到錢去外面偷。少年犯電影你們應該看過,少管所那些少年犯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與家長平時不注重教育有很大關系。”

  “韓特派說得是,我忽視教育,我把他帶回去好好教育。”

  “韓特派,孩子沒什么自制力,這種害人地方應該取締。聯防隊不管,文化站責任更大,為幾個錢,要毀掉多少孩子前途!”

  小學陳校長聲色俱厲,游戲廳老板耷拉著腦袋不敢吱聲。

  立法滯后,公安機關特別是他這個公安特派員,針對這種情況能運用的法律法規只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是198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當時沒電子游戲廳這個新鮮事物,更不可能有如何管理處罰的相關條款。

  引用第十九條第二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市場、商場、公園、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的秩序的”太牽強。

  引用第二十條第四款“經營旅館、飯店、影劇院、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群眾聚集的場所,違反安全規定,經公安機關通知不加改正的”同樣不合適。

  思來想去,只能引用第三十條第一款,往“賭博或者為賭博提供條件”上扯。

  新官上任,正好拿他立個威。

  韓博把游戲廳老板叫到對面,開始訊問。

  老板如坐針氈,一個勁兒強調道:“警察同志,我…我有證,游戲廳開這兒,吳站長同意的,手續是他幫著辦的。”

  “文化部門的事我管不著,只管我們公安機關該管的,一二三四五六,五臺賭博機,兩臺涉嫌**的麻將機,這么多未成年人,證據確鑿。老實點,別狡辯,先做筆錄,問什么回答什么。”

  訊問時間、地點、偵查員姓名也就是自己的名字,被訊問人姓名、性別、民族、文化程度、年齡、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現住址,聯系方式等等等等。

  要比剛才給學生做筆錄嚴肅得多,游戲廳里一片寂靜,只聽見他和小單的問話聲和筆頭沙沙聲。老師和家長心里暗暗叫好,游戲廳老板如喪考妣。

  “雷建偉,我是思崗縣公安局良莊鄉公安特派員韓博,這是我工作證件,你因涉嫌聚眾賭博并為賭博提供條件,依據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相關規定,依法對你進行詢問,明白嗎?”

  “明白。”

  “你要如實回答我的詢問,你有權核對詢問筆錄,對筆錄記載有誤或者遺漏之處提出更正或補充意見,以上內容你是否聽明白,有沒有什么求?”

  形勢逼人前,這么多人圍觀,那些家長很憤怒,要是不配合,要是跟他頂著干,說不定真會拘留,游戲廳老板點點頭:“明白,沒什么要求。”

  什么時候來良莊的,游戲機尤其賭博機在哪兒買的,一個游戲幣多少錢,為什么讓未成年人玩,一天大概有多少學生過來,一天收入大概多少…

  你可以撒謊,良莊位置偏僻,人流量不大,這么多學生、學生家長和老師在這兒,很容易查證。游戲廳老板不敢隱瞞,說得基本上是實話。

  辦個案子真累,手都寫酸了。

  從第一頁開始認認真真看了看,韓博把筆錄往他面前一推:“你看一下筆錄是否和你說的一樣?”

  這么多人做見證,他應該不會亂寫。

  盡管如此,游戲廳老板仍從頭到尾檢查了一遍,確認無誤,簽字,摁手印。

  所有人以為他要把游戲廳老板帶走或者罰款,結果他整理好筆錄,起身道:“雷建偉,我口頭傳喚你明天上午9點,到鄉政府三樓公安特派員辦公室接受處理,逾期不至后果自負,聽清楚沒有?”

  今晚不處理,明天處理。

  游戲廳老板心思一下子活絡起來,連忙道:“清楚,清楚,明早9點,鄉政府三樓。”

  桌球室是本地人開的,據說老板是一個鄉干部的親戚,沒涉黃涉賭,只能批評教育,要求他在門口懸掛未成年禁止入內的牌子,非節假日不得接待學生。

  良莊中學教導主任很失望,強烈建議封游戲廳門。

  韓博讓家長和另外幾個教師領走孩子,苦笑著解釋道:“姜主任,我沒權封他門,沒權取締這個游戲廳。”

  “沒權封罰款啊,多罰點,罰得他開不下去。他剛才承認了,簽字畫押,為什么不罰?”

  “50元以下罰款,我有權當場處罰,50元以上不行,要經過一定程序。達到500元以上要報批,要出具加蓋我們公安局和局長印章的治安管理處罰裁決書。”

  “這么麻煩?”

  “合法程序,一個環節不能少。陳校長,姜主任,我這是治標不治本,為了孩子們的前途,建議你們學校也做做工作。”

  “老姜,韓特派說得對,不能再姑息養奸。良莊什么地方,最重視教育的地方。跟你校長說一聲,明天早上8點,我們一起去鄉政府,問問吳站長他到底想干什么。”

  第一天上班,處理一個大快人心的治安案件,明天要開當公安以來的第一張罰單,心情舒暢,真有那么點成就感,解開武裝帶,送幫了一晚忙的小單回家。

  快到村委會時,韓博冷不丁問:“小單,你愿不愿回良莊工作?”

  “回良莊?”

  “我想好了,聯防隊指望不上,招聘治安員也很麻煩,鄉里塞個人你不能不要,跟鄉領導有關系的犯了錯誤想開除都開除不了,不如直接管局里要四個地方編民警。剩下三萬贊助費全交給局里,調過來的人檔案關系在局里,工資由局里發放,鄉里不好說什么。四個人一年才開多少錢,一年賺好幾萬局里肯定樂意。”

  巡警只有現場處置權,沒案件管轄權,跟著韓科長干就是治安民警,跟派出所的管段民警一樣。

  更重要的是,韓科長能跟侯廠長說上話,侯廠長對他真器重,調到公安局又給車又是幫著解決經費。高長興到現在仍是事業編,當巡警隊長又怎么樣,他能幫誰?

  小單豈能錯過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欣喜地說:“韓科長,我聽你的,只要能把我調過來,你讓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他是本地人,熟悉情況,把他調過來工作會得心應手。

  韓博松開油門,把車停在路邊,摸著下巴道:“調動的事,局里好說,主要是鄉里。我們搞個警務室,有四五個警力,把該管的管起來,聯防隊處境就會很尷尬,鄉里尤其綜治辦會很為難。解聘一個人不容易,解散掉聯防隊治安聯防費又沒借口繼續收,所以這件事急不來。”

  良莊不是沒集資攤派,只是沒其它鄉鎮那么多。

  農業稅一分不能少,三提五統和各種攤派加起來平均每人每年兩百二。農民種地根本不賺錢,只有出去打工。

  大伯當村支書,小單知道許多內情。

  比如盧書記,確實頂回去不少攤派,但不完全是為農民減輕負擔,主要想把財力留在鄉里。老百姓口袋里總共那么多錢,市里縣里收走太多,鄉里就收不到,三百多干部教師退休人員工資和醫藥費就開不出來。

  治安聯防費不是挪用去吃吃喝喝,是挪用去給干部發工資了。

  有聯防隊在,你好管老百姓收,沒聯防隊你就是亂收費。

  這件事很微妙,盧書記不同意,警務室搞不起來,自己也別想調過來,小單說道:“韓科長,我知道,我不急。還有對游戲廳的處罰,你得考慮慎重。那家伙肯定會去找吳站長說情,吳站長會找周主任,說不定會去找張鄉長。不罰那家伙會變本加厲,罰他們會逼你把罰金打入鄉財政,搞不好會進退兩難。“

  “別為我擔心,我知道該怎么處理,現在就回局里辦治安裁決拿罰款收據,快刀斬亂麻,不能拖泥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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