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唱片公司解約的問題,亨利也沒有什么好的辦法。對于沒有解約的唱片公司,亨利承諾,可以大力推薦他們公司旗下藝人的歌曲。歌紅了,人就紅,人紅了,就能賺錢,搞演唱會,接廣告代言,拍電影電視等等,一樣可以賺錢!
失之桑榆,收之東隅!
唱片上損失的錢,可以在其他地方補回來,甚至賺得更多!
并不一定非要賣唱片才行啊!!!
但是,大多數唱片公司對于亨利所講的這些,不是很感興趣。他們認為被坑了一次,不能再被坑第二次。況且,這條路以前沒有人走過,他們不想“再交一次學費”!
亨利卻搖搖頭,暗道:狗咬呂洞賓,不識好人心啊,這條路比賣唱片強了何止一分???唱片公司的眼光咋就這么低…
亨利一面讓天天音樂公司好好運作一下,希望通過推薦歌曲來造星,最后打造出一個典型例子,一面讓硅谷電子集團公司盡快研發出更好的MP3,盡早推出市場!
不過,研發人員告訴亨利,閃存技術得不到跳躍式的突破,短時間內,閃存存儲的容量是不會增加太多的!
亨利聽到這個消息,只能無奈地搖頭。最后想了想,干脆不用閃存了,直接用硬盤作為存儲工具。實際上,蘋果的iPod就是硬盤MP3。但是,新的問題又來了。硬盤固然存儲容量大,但是體積也大,而且價格昂貴。要是裝在MP3上面,那不就成了一個大塊頭了嗎?
“大塊頭就大塊頭,好歹可以存歌!!!”亨利想了想,便決定做硬盤MP3。1988年,日立推出第一款9。5英寸的硬盤,這個硬盤容量已經到達1。89GB。亨利從日立以及東芝公司挖了不少研發硬盤的技術人才,亨利不求存儲大小可以達到1G,哪怕只有30MB就可以了,但是硬盤起碼要縮小到1英寸,差不多是2。5cm長的樣子。
這樣的MP3做出來,個頭會比跟索尼的CD隨身聽小一大截,而且MP3還擁有一個優點可以完敗索尼的隨身聽:那就是MP3可以隨時從網上下載歌曲,成本比購買CD便宜許多,而且更加方便!
30MB的大小完全可以存儲十來首MP3歌曲,用戶如果不喜歡某首歌了,可以隨時刪掉,然后下載其他歌曲。
MP3一旦推出,那么對于隨身聽市場,簡直是滅頂之災!
亨利咨詢了技術人員,能否做出1英寸的硬盤。技術人員考慮了一下回答,做是能做,但是需要一段時間研究,而且硬盤的存儲容量一定很小!
能做就行!
亨利要聽的回答就是這個!
當即,亨利便吩咐他們去研發這種小型硬盤。實際上,這種小型硬盤,亦可稱之為微硬盤,前世2000年的時候,IBM第一個推出了1英寸的微硬盤,而存儲大小有340MB和512MB。而今技術上落后十年,如果要做成那么小的硬盤,就只能在存儲上做出讓步。
目前來說,并非做不出微硬盤,而是沒有往這個方面發展。硬盤的存儲大小自然是越做越大才好,以當前的技術做微硬盤,存儲容量定然小的可憐,而這顯然不符合市場需求。所以,現在沒有哪家公司研發微硬盤。起碼要等到技術成熟,才會像IBM一樣開發出幾百MB大小的硬盤,如此,用途就廣,就能具有商業化的價值!
但MP3正需要微硬盤,所以,亨利決定開發這種技術!
在開發微硬盤技術的同時,硅谷電子集團還將開發出USB萬能轉換器。現在電腦上的接口五花八門,IBM,蘋果,惠普,戴爾等各種電腦廠家的電腦上的擴展接口各不相同,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確實麻煩。亨利打算推廣USB,形成標準。而第一步要做的是做出一款USB萬能轉換器,可以將當前主流電腦上面的接口通過USB萬能轉換器連接起來。也就是說,使用了USB萬能轉換器就可以隨意在各種類型的電腦上使用其擴展功能!
一旦USB萬能轉換器火了,就有形成標準的可能。電腦廠家自然會意識到USB的好處,他們多半都會直接使用USB作為電腦接口!難不成還會舍近求遠,又重新制作一個標準出來?計算機公司彼此是競爭對手,不可能說,大家和和氣氣坐下來,一起重新商量一個新的標準出來。
看到usb深受用戶喜歡,當然是第一時間開發這種usb接口的電腦。
別的計算機公司的電腦推出了usb接口,你生產的電腦卻沒有,顯然在產品的競爭力上就落后一籌。
商業法則之一,沒有公司會是蠢公司,只是他們精明的程度不夠!
所以,如果usb火了起來,在亨利的推動下,形成標準就是必然!而隨后,硅谷電子集團就能收專利費,收到手軟…
usb能火嗎?似乎問題不大。更何況,還有MP3就是“助燃劑”,可以讓它大火特火!!!
凡是購買MP3,都將附送一個usb萬能轉換器。MP3火了,usb萬能轉換器也就火了。因為,必須使用usb萬能轉換器才能使MP3和電腦連接…
倚天一出,誰與爭鋒?小RB的隨身聽遲早要被MP3一劍斬掉!!!
現在嘛?就先讓小RB猖狂一下。
亨利估計微硬盤技術想要研發成功至少需要半年之久,因此,半年內,天天音樂公司都將面臨巨大的挑戰——沒有新歌。
亨利也不好意思再拉下臉去做盜版,自己之前已經對外明言,天天音樂公司是一家做正版音樂的公司,要是再做盜版音樂,那就等于打自己臉!所以,無論如何,盜版音樂是不能繼續做了。但新歌來源卻是一大難題!
想了想,亨利最后腦洞大開,在www。mp3。com網站上開設了一個獨立音樂上傳通道,即專門給那些才華橫溢,獨立創作音樂的個人或團體提供一個展示自己的平臺!!!
這個平臺,亨利為它取名為“美國之聲”。歌曲下面有點贊功能,還有評論功能,如果歌曲不錯,點贊率高,甚至會有唱片公司找他們簽約。另外,為了鼓勵大家上傳自己的音樂到“美國之聲”,月點贊數量排在前十名的歌曲,天天音樂公司將會從低到高獎勵一千到一萬美元不等。另外,年底還將選出最受歡迎的十首歌,入榜前十名的歌曲,將會有一萬到十萬的獎金!
亨利甚至決定將“美國之聲”打造成一個音樂品牌,日后還會推出綜藝版的“美國之聲”…
“沒有音樂來源,那就自己創造平臺,制造來源!!!唱片公司有什么了不起,日后別求我…”亨利看著桌子上一堆解約的文件,淡淡道!(更新遲了,,,不好意思,讓大家久等了。求推薦求收藏!!!作者君建了一個書友群:424930141,歡迎大家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