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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二百一十章 跑跑步,認認字

  毋庸置疑,這是一次非常成功的宣傳,皇家警察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韓藝最終目的就是想通過這些宣傳,慢慢平衡官尊民卑的現象,官尊民卑是大勢所趨,但是凡事都不能做過了,還得有一套制度從中平衡,那么法律自然當仁不讓的,至少要在民安局體現出這一點。皇家警察幫你忙,那是皇家警察的職責,而不是讓百姓來求皇家警察幫忙,也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起官民良好的互動和交流,這樣才有助于社會的穩定,以及經濟的發展。

  因此韓藝只在外面宣傳,但是在內部,他還是讓皇家警察平常心面對,而且,他一再聲明,之所以辦法蕭曉英勇勛章,是因為蕭曉舍己為人的精神,不是他捉拿住罪犯,他拿著俸祿他就得干這事。

  但是從案件的本身而言,這還只是一個開始,因為民安局沒有訴訟和判決的權力,還得移交刑部,刑部審核之后,再向大理寺提出訴訟。

  可是這個流程目前為之,三方都沒有走過,因為自改制以來,就還沒有人犯案過,李洋那事等于沒有走律法程序,而是私下和解,因此三方都很重視。

  尤其是大理寺,刑部那邊是盧承慶親自審核,那是不是應該由大理寺卿主審呢?

  這種相互制衡的制度就令人非常不舒服,大理寺卿辛茂將尋思著,這種案子也得交由大理寺審的話,那我成為天下最忙碌的人。

  以往的話,不是屬于那種重大案件,大理寺和刑部都不會出面的,像這種案件,丟給長安縣縣衙解決就行了,他們最多就是復查一下。

  這可不行!

  于是辛茂將就請盧承慶來,跟盧承慶說,這是改制以來第一件刑事案件,我們熟悉一下套路是可以的,可要是這種案件都得由我們來處理的話,那我們不得忙死去,你看我們還要處理全國大大小小的案件。

  盧承慶想想也是,關于這一點,大家當時都沒有考慮到,畢竟這是各個官署內部的事,當時在改制的時候,大家都為了避免干預彼此的內政,因此都選擇避而不談,談得只是權力的劃分。

  這二人合計了一番,越來越覺得這是一個大問題,刑部和大理寺都是高級部門,處理大事的,等于是將中間的都給抹去了,明顯忙不過來,于是就去找李治。

  李治覺得他們說得也很有道理,以前京畿地有長安縣,還有雍州府衙擁有司法權力,可如今都廢除了他們的司法權力,這的確是欠妥當,于是李治又將韓藝這個罪魁禍首給找來。

  韓藝其實也沒有考慮過這個問題,但是他覺得這個問題挺好解決的。經過一番商議,決定采納韓藝的建議。在大理寺內部再開兩個審判院,一個負責民事訴訟院。一個負責刑事訴訟院。再高一級的案件,才由大理寺卿親自出面,要再往上那就是三使會審,這個得由皇帝下命組建,刑部就根據兩院建立對應的部門就行。

  而兩院的建設就直接復制大理寺原本的集議和連署制度。

  所謂的集議,就是大家在一塊商量,不以一人獨斷,還專門為集議配制了機構和人員,專門幫著推理,出主意,判斷。

  而連署制度,就是每個案件必須得參與者全部署名,并且寫上自己的意見,要是判錯了那么大家就一塊受罰,或者是一塊死,如果有人不同意判罰,那就得繼續討論,這跟陪審團倒是有些像似的地方,因為有些署名官員,是不具有審判的權力,只是一個參與者而已,比如說那些記錄人員,但是他也得署名并且寫上自己的建議。

  為什么唐朝囚犯少,就是這個司法機構和審判機構都非常縝密,不存在電視里面演得那種驚堂木一敲,這個人就死定了,你就是把驚堂木給敲粉碎了,你也不能決定一個人的生死,因為死刑必須皇帝親自御批,官員只能說建議皇帝判處死刑。

  一般參與署名人員,就是大理寺卿、少卿、丞、正、府史、主簿和錄事。

  但是審判結構就是以大理寺卿為長官,少卿和正為通判官,丞為判官,府史為主典。當然,還有一些官員也得參與,但是沒有審判權,好比明法官,這個官就是能夠將唐六典背得滾瓜爛熟,等于就是律法顧問來的。

  那就以這個模式,再復制兩院,由下面的人去充當。

  但是這個要改的話,可不是一日兩日就可以弄成的。因此又決定此案還是由最高領導人出面熟悉一下新套路,民安局五巨頭都要參與旁聽,盧承慶和辛茂將也都親自出馬。李治心里也好奇,也要去旁聽。

  就在大理寺最大的公堂里面進行。

  那四名賊人來到這公堂上,一看這陣仗當即就都傻眼了,本大俠這一條賤命,死不足惜,你們至于么搞這么大么?太浪費納稅人的錢了。光后面就坐在幾排人,因為不但民安局五巨頭參與了,而且還有一些皇家警察也來學習,而且還有穿紫袍的官員,我這是犯了多大的罪啊!

  李治當然是在屏風后面旁聽。

  韓藝一開始認為這過程肯定是非常沉悶的,因為沒有律師,但沒有想到卻也是跌宕起伏。

  原來在唐朝的司法制度,這強盜是屬于“六臟”之首,哪怕是搶劫未果,也得徒刑兩年,等于就是做兩年勞役,其實這還不算很重。可問題就在于其中有一人拿出兇器并且刺傷了蕭曉,更加要命的是,蕭曉還是出身貴族,又算是官員,這真是板上釘釘的絞刑。

  可是問題在于,盧承慶認為那賊人不是主動行兇的,因為是皇家警察先動的手,這是屬于一種反抗心理,他本身不懷有殺人之心,他只是想搶劫而已,判死刑就太重了。

  但是大理寺就認為刑部的盧承慶太偏袒這些賊人了,大理寺的官員都認為這賊人藏有兇器,是有殺人之心的,按照律法該判絞刑。

  唐朝對于罪犯的動機是很看重的,在唐律里面就屢屢提到了這一點。

  兩方就爭執不下,韓藝他們沒有發言權,聽得也是很入神,特別是韓藝,覺得他們的觀點說得太棒了,放到后世去都能用得著。

  結果這個看似簡單的行搶案,而且是由唐朝最高司法機構主審,竟然在第一日沒有出結果!

  這立刻引起了百姓的重視,民間也是爭相討論起來。

  所以說,偉大的時代,總有偉大的理由。

  在唐朝,政治案件跟其他朝代沒有兩樣,那都是權力斗爭,沒有對錯,只有勝負,但是涉及到百姓,那還是非常謹慎的,現在大理寺監獄里面一共才關押四十九人,死刑犯一人,而且還不知道能不能死。

  在當日晚上,李治可能比較閑,直接在兩儀殿開專門會議討論這個問題,其實唐朝的律法就是這么出來,皇帝和大臣商量,你問我答,經過反復研究,才制定一條律法。

  商量了一晚上,最后的結果就是大理寺依法判決絞刑,維護律法的權威,這律法不能破壞。但是,這皇恩浩蕩,又改為“加役流”,這個“加役流”是李世民當初設立的,以前李淵免除部分死刑,改為斷右趾,但是李世民還是覺得太殘忍了,于是又設了加役流,等于是發配三千里,勞役三年,反正就是讓這人去西北做苦力,正好那邊也需求苦力。

  至于剩余的三人,都判勞役三年。

  并且從中還確定皇家警察得權威,如果在追鋪的過程中,你傷害了皇家警察,在原本的犯罪基礎再罪加一等,這也是為了保護皇家警察,因為大家也看到,皇家警察還是挺危險,必須要給予律法的保護。

  韓藝這個對于后世各國律法都熟悉的人士,在討論的過程中,也學習到不少新的知識,什么儒家精神和道家精神,他們爭論的觀點,都是從各家思想出發的。

  這又給律法提供了非常正面的能量,老大們都這么慎重,將來兩院成立之后,誰還敢亂來。

  當然,李治還表揚了蕭曉他們一番。

  因為此事過后,皇家訓練營的招生不但沒有減少,反而還增加了,一些有志之士都跑去參加訓練營,只有少部分人選擇退出。

  但是這報名也不是無休止的,許多大臣已經對此感到不滿了,因此大唐軍事學院和訓練營同時貼出告示,三日之后,就截止報名了,其實報名的人已經很多了,主要就是開放了工商階級,這些商人積累很多子子孫孫呀。

  三日過后,報名的大門正式關閉,軍事學院報名的人數多達五千來人,訓練營那邊也有兩三千人。

  報名結束之后,接下來就是令人忐忑不安的入學考試,就在報名結束的當日,公布了考試地點,皇家訓練營和軍事學院考試的地點都是安排在軍營內部的校場里面進行,因為大唐軍事學院還在進行最后的修建工作,暫時還沒有對外開放,而皇家訓練營是在皇宮范圍內,一般人是不能進去,限制太多,不太方便。

  并且,還公布了考試的內容,這可是大家最渴望知道的,可結果一出,令人瞠目結束,就連程處亮看得都不好意思,他只是怕韓藝又玩什么陰謀詭計,但是也沒有讓韓藝簡單到這種地步,攏共就兩項,跑步、認字。

  兩邊都一樣,而且是同時進行入學考試。

  這真是太不可思議了,太不符合韓藝的性格了。

  在考試的當日,韓藝是一大早就趕到了軍事學院考試的校場。

  那真是人山人海,因為是對家長開放的,韓藝這么安排就是免得被人說招生不公平,我直接公開,眾目睽睽之下,這你要沒有考過,那你總不能怪我咯。

  “韓侍郎,韓侍郎!”

  忽聞一個嘶啞的喊聲。

  韓藝尋聲望去,但見在校場的中間站著一群老貨,正是李績、程咬金、契苾何力、高侃等軍中大佬。

  韓藝急忙走了過去,拱手道:“司空,盧國功,各位將軍,你們都來了啊!”

  契苾何力就是一巴掌拍在韓藝的肩膀上,嘿嘿道:“你小子真是愛故弄玄虛,不就是跑跑步,認認字么,我還當你又會想出什么陰招呢?”

  韓藝一臉委屈道:“將軍,這可真是冤枉呀,我一直都說非常之簡單,是你們老是不信,這能怪我么?如今真相總算是大白于天下,我得以沉冤昭雪。”

  李績、程咬金紛紛鄙視之,有你說的這么夸張嗎?

  阿史那彌射就道:“但是這也怪你呀,你為什么不早說,你要早告訴我們,我能去找你問個明白么”

  韓藝道:“我這不是怕公布之后,令人望而卻步嗎,我也只是想更多的人來報名。”

  “這這種考試也能讓人望而卻步?”

  “我這不是保險一點么。”韓藝呵呵一笑,道:“現在各位將軍也知道考試內容了,如果你們的公子沒有通過的話,那可不能怪我啊!”

  此話一出,秦懷道等人紛紛狐疑望著韓藝,難道里面暗藏著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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