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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大典前夕

第一章大典前夕  正月十四。

  濟南。

  載思關上了門。把這濟南古城中千年不變的風雪關在門外,脫下了他那件以深藍絨為面做成的藍貂斗蓬,掛在他左邊一個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過身時,右手已拿起一杯泛著淡藍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著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從檀木桌上拿起的,擅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載思舒服的坐下,輕輕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歡名馬佳人華衣美酒,喜歡享受。

  他喜歡藍色。

  對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講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經過精密計劃,絕不肯多浪費一分力氣,也不會有一點疏忽,就連這些生活上的細節都不例外。

  這就是載思。

  他能夠活到現在,能夠以二十六歲這么年輕的歲數就當上南郡王的師爺,也許就因為他是這么樣一個人。

  精致華美而溫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經把他身體內的寒氣完全驅除。

  可是他卻忽然覺得很疲倦。

  為了籌備明天的大典,這半個月來他已經把自己生活的規律完全搞亂了。

  他絕不能讓明天這件事發生任何一點錯誤,任何一點微小的錯誤,都可能會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大錯。

  那時不但他自己將悔恨終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連累。

  甚至連江湖中的大局都會因此而改變。

  更重的是,他絕不能讓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業和聲名,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載思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兩件事,就是“錯誤”和“失敗”。

  皇甫擎天的確不能受到一點打擊和損害。

  他二十四歲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從未做錯,或失敗過一次。

  喝完了第一杯酒時,載思已經把策劃明天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經過從頭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緒卻極快。

  明天是濟南府五年一次的“艷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為“無敵大將軍”接圣旨的日子。

  無論從哪方面來說,都可以算是件轟動官場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驚的一點是,這五年一次選出來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離散失蹤二十年的女兒。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義滅親,親自捉拿結拜兄弟“九天鬼帝”鐘毀滅。

  這件事不但轟動江湖,也使得他的聲名更上一層樓。

  可是就在他凱旋回來時,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園山莊”竟已被毀,林淑君和剛出生的女兒都失蹤了,生死不知。

  盡管毀滅“淑園山莊”的兇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這個人一定是鐘毀滅最親信的人,也是后來將鐘毀滅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鐘毀滅,江湖中每個人都絕對相信,他是個報仇心極重的人,而且是個極不好惹的人。

  鐘毀滅逃獄后,每個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會有報復行動,就連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壞的打算。

  然而事實卻出人意料之外,鐘毀滅不但沒有報復,連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從來沒有過這個人一樣。

  天色已漸漸暗了,屋子里雖然沒有點燈,外面的燈火卻越來越輝煌明亮。

  寒鳳從窗縫里吹進來,也帶來了前面大院里的人聲和笑聲。

  載思又倒了杯酒,輕輕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張淡綠色紙箋上。

  “二十年了,別來無恙?”

  這是淡綠色紙箋上的八個字。

  只有八個字,沒有署名,也沒有寫明是給誰,載思和皇甫擎天卻都明白,這是誰寫的,寫給誰的。

  這張淡綠色紙箋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書房里的桌上發現的。

  當時載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談明天慶典之事,誰也沒有注意到這張淡綠色的紙箋。

  等到他們談完事情后,才發現書桌上的這張淡綠色紙箋。

  它是什么時候放在書桌的?

  是在他們未進書房之前?

  還是他們談話之中?

  載思依稀記得當他走進書房時,桌上并沒有這張紙箋。

  那么這張紙箋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談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讓他們兩人沒有發覺,而將紙箋放到桌上,這未免太不可思議了。

  這個人難道會神話中的隱身術?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著淡綠色紙箋,笑著說:“那么久了,居然還記得我。”

  載思沒有答腔,只是靜靜的看著皇甫擎天。

  “載老頭,你說我們是不是該準備一下,好好的招待這位多年不見的老朋友?”

  載思明明只有二十八歲,皇甫擎天卻喜歡叫他“載老頭”。

  “應該。”載思說:“久別重逢,你們一定有很多話要談。”

  “不但有很多話要談。”皇甫擎天說:“還有很多酒要喝。”

  “聽說你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飛刀’李尋歡?”

  “恐怕連楚香帥都不敢和他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該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窯了。”載思也笑了。“你這位老朋友一來,干脆就在酒窯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煩。”

  “希望酒窯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載思的臉上跳動,思緒在他的腦海里奔馳。

  鐘毀滅自逃獄后,失蹤了二十年,這一次回來勢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慶典,是他報復的好機會,他一定不會錯過的。

  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開的,收到請束的人固然可以堂堂人室,做南郡王的佳賓,沒有收到請束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來看看熱鬧,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門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經百戰殺人無數的好手。

  江湖中待價而沽的刺客殺手中,能在重重警衛中殺人于瞬間的也不知有多少。

  這些人明天都可能會趕到這里來,混人人群里,等待刺殺皇甫擎天的機會。

  在大典進行的過程中,這種機會當然不少。

  但是載思相信大典還是會順利完成,皇甫擎天還是不會受到毫發之傷。

  因為他已經把每一種可能會發生的情況都計算過,每一個有可能會刺殺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嚴密監視下。

  為了防備鐘毀滅的報復,他已經出動了“南王府”內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級好手,更調動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對付三十條大漢的好手。

  載思把他們分成了九組,每一組都絕對可以獨當一面,每一組都安排在絕對有利的地點。

  可是其中經過特別挑選的二組,卻只不過為了要去對付兩個人。

  “兩個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經問過載思:“為什么要用二組人對付兩個人?”

  載思只說出這兩個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這個問題。

  “因為這兩個人一個是任飄伶,還有一個是胖妞。”

  這時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飯。

  今天他的早飯是一大塊至少有兩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個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滿了口味極重的醬汁和香料,烤得極嫩。

  這是南郡王最喜愛的食物之一,可是聽到載思說出的兩個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彎刀,用一雙如霧般的眼睛盯著載思。

  “胖妞?”

  “你以前見過這個人?”

  “我沒有。”載思淡淡的說:“我相信江湖中見過她的人沒有幾個。”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數的人都知道,卻很少有人見過她,每個人更希望自己一輩子都不要見到這個人。

  胖妞當然是個女人,更是昔年鐘毀滅的愛將,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鐘毀滅手下最危險的人。

  昔年鐘毀滅一向很少讓她離開自己的身邊。

  當鐘毀滅被捉時,每個人都預料她一定會大舉劫牢,就算沒有,也會闖人王府刺殺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卻沒有這么做,鐘毀滅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蹤了。

  有人猜測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來。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敗鐘毀滅,就一定能殺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鐘毀滅,他的手下也一定不會放過,所以鐘毀滅被抓,胖妞就一定會躲起來。

  載思卻不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來,她如果是這種人,江湖中也就不會有那么多人畏懼她。

  她失蹤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飄伶也來了?”

  皇甫擎天望著磁盤里的小牛腰肉,輕輕的嘆了口氣。

  “這個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開的殺手。”皇甫擎天說:

  “只要價錢對,我想大概沒有他不敢殺的人。”

  “任飄令比胖妞更危險。”載思說:“他沒有家,沒有固定的住處,也沒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誰也找不到他。”

  載思接著又說:“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認為自己需要這個人,那么他就會忽然在這個人面前出現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別人的珠寶黃金和數目極大的矩額銀票。”皇甫擎天笑著說:“別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遠不離手的劍。”

  一把窄而長的劍。

  他用劍刺人一個人的咽喉時,就好像深閨里的少婦在刺繡般輕松純熟。

  刀環上鑲滿碧玉的彎刀,就擺在盛物的木盤里,刀鋒上還留有濃濃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塊柔軟的絲巾擦了擦手,然后才問載思:“你沒有見過這兩個人,怎么知道他們來了?”

  “我知道。”載思淡淡的說:“因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這算是什么回答?

  這種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誰也不會覺得滿意的。

  皇甫擎天卻已經很滿意了。

  因為這是載思說出來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斷力,正如他相信木盤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樣。

  但是他的眼睛里卻忽然露出種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說出一句很奇怪的話。

  “錯了。”皇甫擎天說:“鐘毀滅錯了。”

  “為什么?”

  “現在胖妞是不是已經來到了濟南城?”

  “她還能不能活著回去?”

  “不能。”

  “讓一個自己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這種事我會不會做?”皇甫擎天問載思。“你會不會做?”

  “不會。”

  “任飄伶是不是也到了這里?”

  “任飄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騙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他是不是一定會知道胖妞也來到了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會找鐘毀滅算帳?”

  “他會先殺了胖妞,然后再找鐘毀滅算帳。”

  “鐘毀滅明知道任飄伶的這種脾氣,為什么還要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沒有。”載思面無表情的看著皇甫。“鐘毀滅沒有錯。”

  “哦?”

  “他要他們到這里來,并不是要她來送死,也不是要任飄伶來殺胖妞。”

  “他要他們來干什么?”

  “來做幌子。”載思說:“胖妞和任飄伶都只不過是個幌子而已。”

  “為什么?”

  “因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們,而是另外一個人。”載思說:“如果我們單只防備他們,第三個人出手時就容易了。”

  “第三個人?這個人是推?”

  “是個年輕人,是個穿一身純白絲緞長袍,帶著一口純白鑲玉的劍,住在濟南城最貴最豪華的‘醉柳閣’里,每頓都吃比你還好的飯菜。”載思說:

  “他已經來了三天,每天都沒有踏出‘醉柳閣’一步,可是卻已交了濟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這么有名,每個人都急著結交他?”

  “不是結交他,而是爭得去讓他請客!”載思說:“他才來三天,卻已請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這個人還這么好客?”皇甫問載思。“他從哪里來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閣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載思說。

  “他說話是什么口音?”

  “我沒有聽過他說話,可是我問過醉柳閣的小二。”

  “他怎么說?”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過很多地方,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可是他也聽不出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為什么?”

  “因為這位白先生也會說七八個省份的話,每一種都說得比他好。”

  “他學的是什么劍法?劍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從一個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樣是絲緞,也有很多種,每個地方染織的方法都不一樣,棉紗的產地也不一樣。

  鑒別這一類的事,載思是專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過他的衣服。”皇甫問:“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我從來沒有看過那種絲緞,甚至連他縫衣服用的那種線我都從來沒有見過。”

  載思說:“我相信那種絲緞是從一個很遙遠很遙遠的地方來的。”他說:

  “那個地方你我大概都沒有去過。”

  “連我們都沒有去過的地方。”皇甫苦笑。“去過的人大概也不會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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