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經步入了鄭在秀的陷阱,也只能走下去。
勝負的較量,才剛開始。
金允浩首先見到的是涉毒案中的嫌疑人朱志勛。
這種情況下,面對警察的傳話,藝人身份的當事人會談條件、托辭不來,但是面對權利巨大的檢察官,他們卻不敢。
因為他們非常清楚,檢察官可以動用的手段太多,想要整治他們,很簡單。
不過,他們也不會束手就擒。
這不,在等待朱志勛到來的時候,金允浩就已經接到好幾通電話,都是求情的,希望不要‘為難’朱志勛。
經紀公司,跟金允浩有過接觸的知名藝人…
這其中,還包括見過幾次面,有過合作的尹恩惠。
“你跟尹恩惠姐很熟悉?”
審訊室內,金允浩翻看著朱志勛的資料,開場便問道。
對面,朱志勛微楞,看了眼身邊的律師,獲得同意后,他才回答:
“是的,我們是比較好的朋友。以前曾合作過一部電視劇,名叫《宮》。”
朱志勛的外貌屬于‘高大帥’,俊俏的面容,187公分的身高,典型的美男子。
單從身材來看,他¥¥,▽x倒是跟金允浩奇虎相當。不過氣質卻差了很多。在金允浩面前,表現的相當不自信。
也是,被傳喚,面對檢察官的盤問,沒有幾個能自信起來的。
金允浩溫和的笑了笑,道:“尹恩惠也是我的朋友,我們也有過合作。既然你是她的朋友。有些地方我會酌情考慮的。”
“謝謝您。金次席。”
這次。不用詢問律師的意見,朱志勛立馬站起身,激動的感謝道。
韓國也是人情社會,金允浩如此,朱志勛不會感到任何意外。即便是他身旁的律師,也不會起疑心。
但到底會不會酌情考慮,只有金允浩自己心里清楚。
也許當事人換成尹恩惠,金允浩可能在的地方會酌情考慮。但尹恩惠的朋友?金允浩不會給這種待遇。
他如此。其實是讓盤問的氣氛融洽一些,方便問話。
吸食d品案件,很麻煩,不好太辦理。
涉案人犯下的罪行,往往時間久遠,司法人員無法掌握切實的證據,容易被涉案人蒙混過關。
想要定罪,要么是涉案人自白,自己承認罪行。要么是其他人檢舉,并找到一些相關證據。
除此之外。別無它法。
金允浩現在的目的,就是想攻破朱志勛心里防線。讓他自己坦白罪行。如此,是最便捷、最快速的方式。
雖然難度不,但金允浩卻有一定把握。
朱志勛個人資料顯示:他198年出生在韓國一個普通家庭,其父在建筑行業工作,母親經營美容院,家庭和睦,在家人呵護和良好教養下成長。
自在父親的影響下,他很喜歡讀書,童年的他每天與書為伴。
長大成人后,6年因出演電視劇《宮》中‘李信’一角而走紅。7年出演人氣劇集《魔王》再次受到人們關注。
8年,出席《7亞洲模特頒獎禮》,獲得‘模特明星獎’;參演電影《西洋古董洋果子店》,并以此獲得第45屆韓國百想藝術大賞電影類‘最佳人氣獎’…
從這份資料可以看出,朱志勛此人家庭教育還是非常好的,時候是個好學生。
轉折,是在他成人后,演藝事業突然獲得巨大成功。也許是在這份巨大成功中,突然迷失了自己,沾染了d品。
這種情況,可以理解,他不是什么大奸大惡之輩。
另外,通過觀察朱志勛的表情,金允浩還發現此人面帶單純的敬畏神色。
這種表情,金允浩在很多人身上看到過。
但是,那些人在面對他檢察官身份時,除了敬畏,還會流露其它的神情。
就比如之前見過的金希澈,他當時還流露出驕傲自得的神情。
那些人的敬畏,是對檢察官的身份和權利的敬畏。
而朱志勛的敬畏,卻摻雜了更多對法律威嚴的敬畏。
不管是做賊心虛也好,真心實意也好,總之朱志勛流露這種單純的神情,就表示,一切都有得談。
兩方面原因綜合,這才讓金允浩做出攻破朱志勛心理防線的決定。
“前一段時間,警察在突擊檢查時發現裴在勇存在吸d行為,并且將他當場抓獲。據他交代,你也存在吸d行為。這才將你找來,詢問情況。”
金允浩一開口,朱志勛的律師就急了,急忙辯解:“金次席,我想這里面存在誤會,我的當事人…”
金允浩不耐煩的揮了揮手,打斷道:“我不是在問問題,而是在陳述事情經過。這里你不需要辯解。”
話時,金允浩一直在注視著朱志勛,“既然你是尹恩惠的朋友,有些事情我就跟你直了,然后你自己考慮。”
看到朱志勛點了點頭,金允浩繼續道:
“裴在勇之所以供出你和尹雪吉,是想戴罪立功,減輕自己的刑罰。
如此,他的話可信度就非常高了。他不會胡編,惹惱司法人員,加重自己的罪行。
所以,有關于你的事情,我們是一定會追查到底的。
坦白的,現在我們并沒有掌握任何你吸d的證據。你大可以不,讓你身邊的這位律師替你辯解。
但是你要考慮后果。一旦你這樣做了,就不會再有自首情節。一旦事實查清,在量刑時一定會加重處理。
另外,你也不要懷疑我們檢方的辦案能力。
根據裴在勇、尹雪吉這條線索,我們一定能找出更多的人,更多的證據。
一旦找到其他證人,揭發你吸d的事實或者拿出相關證據,那你就徹底完了。
請你不要懷疑這種情況。那些人為了減輕自己的罪行,絕對會揭發別人的。遠的不,裴在勇就是一個例子。
另外,在沒有自白的情況下,我們是不會替你公眾人物的身份考慮的,公事公辦。”
金允浩剛開口話時,律師一個勁的給朱志勛打眼色,示意他什么都不要。可是聽到后面,他卻首先猶豫了。
他清楚,雖然現在沒有證據,可是不保證以后不會出現新的證據和證人。
就如同金允浩的那樣,那些人為了減輕自己的刑罰,絕對會揭發別人的。這就是人自私的天性。
而且朱志勛背景簡單,社會關系也不負責,那些人揭發他,不存在任何擔心。
也許,坦白是目前最好的選擇。
此時,朱志勛還沒有表態,律師已經心動了。
“金次席,請問同種情況下,嫌疑人自白的話,您在起訴書中會如何量刑?”
律師這是在試探金允浩,在談條件。
對此,金允浩也樂于談。畢竟朱志勛和裴在勇的情況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單純吸d,情節不嚴重,量刑標準大概是‘入獄一年’。有自首情節,我可以考慮做出‘不拘捕起訴’決定。”
聞言,律師遺憾的搖了搖頭:“太重了。”
而朱志勛聽到要被判入獄一年,也慌了。
金允浩依舊注視著朱志勛,溫和的道:“不用擔心,你的律師其實是在嚇唬你,他很清楚我的量刑標準并不重。他這是想跟我討價還價。”
律師,是天然與檢察官對立的存在。
因此,金允浩也沒給這位律師好臉色看,因為沒必要。這種人,不會跟你談人情,只會談利益。
聽到金允浩如此法,朱志勛來了興趣,明顯意動了。
金允浩適時的道:“檢察官起訴,往往會單純從罪行身的嚴重程度考慮,從而提出量刑建議。法官會根據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審核案件、宣判結果。
我們提出‘入獄一年’,法官會根據認罪情況,戴罪立功情況等多方面考慮,往往,最后的判決量要低于檢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議。
簡答的,我提出‘入獄一年’,如果你認罪情況良好。那么法官最后的宣判結果,很可能是‘入獄半年,且緩刑一到兩年’,最后有可能加上一定時間的社會服務。”
緩刑,也稱為暫緩執行刑罰。
簡言之,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也就是,如果朱志勛自首,在緩刑期內,他不再有其它犯罪行為,那么就不必再入獄服刑。
聽到金允浩的解釋,朱志勛大為意動。
一方面如果死咬不認罪,最終非常有可能被其他人揭發,加重罪行,最終入獄。
相反,如果主動認罪,則可能得到緩刑的判罰,免去入獄服刑。
兩種選擇,可謂一步天堂、一步地獄。
朱志勛已經決定自白了,不過在這之前要詢問下律師的意見。
“金次席,我想跟我的當事人單獨談談。”律師嘆了口氣,頹然的道。
“可以。”金允浩站起身,離開前補充道:“交談時,請順便考慮下,要不要揭發其他人,申請戴罪立功的表現。”
律師無奈的笑了笑,點了點頭,沒話。
金允浩‘好話,為朱志勛考慮’的態度,初步獲得了朱志勛的信任,也使得事情進展的非常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