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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一章 理法、情法

  金允浩他們刑事四組,5個人,4天時間要處理32起刑事案件,雖然看似天方夜譚,可是對韓國檢察官來說,卻是很普通的工作量。

  韓國每年發生的數以萬計的刑事、民事案件,最終卻要由1000人的檢察官隊伍解決。

  最后平攤到每個檢察官身上的工作量,就可想而知了。

  并且,在這1000人的檢察官隊伍中,還有很多檢察官是全文職的,他們不負責偵辦具體案件,而是負責內勤、問責的文秘工作。

  這更進一步加大了辦案檢察官的工作量。

  現在,韓國只有50的檢察官在地方檢察廳、地方檢察支廳工作,但是他們卻要負責偵辦全國70以上的案件。

  工作量不可謂不大。

  索性,轉到檢察官手中的案件,都已經過了大量的基礎調查工作。

  檢察官只需要對那些存有疑問的案件進行二次調查、分析、總結、起訴,而那些沒有異議的案件,只需要結案、起訴就可以了。

  如此,才大大緩解了他們的工作壓力。

  另外,一個檢察官工作組通常配備兩名調查官,一名書記官、一名秘書。這也是在進一步分擔檢察官的工作壓力,使得這部分精英人士能夠更好、更高效的工作。

  也是正因如此,檢察官的社會地位才會如此之高,薪水、福利之豐厚,才會如此令人咂舌。這些,都是他們應得的。

  金允浩他們刑事四組。今天才算進入檢察官工作組正常辦案模式。

  金允浩、尹國洪、申東海三人要一起負責初審案件。挑出那些存有異議的。找出具體異議點。

  然后金允浩指明調查方向,最后交由申東海和尹國洪去調查。

  而金允浩則要對那些沒有異議的案件,再次復審,確認無誤后,填寫處理意見書,決定是否予以起訴。

  決定起訴的,要約見當事人,模擬審訊。形成書面報告后,提起公訴。

  免予起訴的,根據情況,看是否有必要約見當事人。約見當事人,一般是對侵害方批評教育,對受害方進行安撫。

  處理完這些沒有異議的案子后,金允浩再回過頭來,跟申東海、尹國洪一起,集中精力,處理那些存在異議的案件。

  異議案件的異議點解決后。其處理流程才能按照沒有異議的案件走下去。

  前兩天,金允浩是按照這種正常辦案模式工作的。

  因為他也是第一次作為檢察官。短時間內連續處理這么多案件。

  可是漸漸他發現了,這種工作與上一世的刑偵工作,在本質上沒有太大區別。

  同樣要分析案情,取證調查,最后做出結案結論。只不過檢察官的工作多了兩項: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并對嫌疑人裁定量刑。

  最后這兩項,說白了,其實是一種人文關懷。是情理和法理的結合,是人性和道德的具體體現。

  比如一個案子中,一位單親父親為了給兒子籌足學費,進而實施了搶劫。

  如果只按照法理考慮,金允浩應當對這位父親提起公訴,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

  可是最終,金允浩卻決定對這位父親免于提起公訴,改為判罰他歸還全部賬款,并且要免費社會服務一定時間。

  這就是情理的體現。

  因為這位父親在搶劫中,并沒有傷害到被搶劫者,只犯下單一搶劫罪。而且情節并不嚴重,他之前也沒有犯罪前科。

  最重要的是,如果對這位父親提起公訴,那么他作為單親父親,他的孩子就無人管教,并且家中沒有了經濟來源,孩子的生活也將面臨重大問題。

  綜合多方面考慮,因此,金允浩最終才免于對這位父親提起公訴。

  當然,如果這位父親沒有悔改,再次犯下罪行,那么下次判罰,會累計這次的罪行,加嚴,加重判罰。

  金允浩對于法律,刑法,檢察官辦案法規、守則,有著很深的了解,書本知識不缺。

  他唯一缺乏的,就是對是否起訴和量刑裁定的拿捏,不是很準確。

  索性,有著經驗老道的尹國洪從旁照應,彌補了金允浩這點不足。

  用尹國洪的話來說,就是“先以善為本,后以法服人。”

  “對初犯的人,寬大處理;對再犯的人,尤其是再犯相同罪行的人,加嚴,加重處理。”

  金允浩覺得十分有道理,這樣既可以給那些一時糊涂的人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又可以懲治那些該接受懲罰的人。

  比如,一個案件中,一個丈夫為了生病的妻子,三番兩次的犯下偷竊罪。

  第一次,辦案的檢察官同情他,沒有對他提起公訴。可是不久后,他再犯。

  到金允浩手里的案件,已經是他一年內,第三次犯下偷竊罪了。

  對于這種情況,金允浩沒有同情,直接對這位丈夫提起了公訴。

這位丈夫的情況,值得一些同情,可是光同情沒用,顯然司法者對他的同  情并沒有讓他‘改邪歸正’。

  如果這么放任下去,這位丈夫最后的罪行會越來越大。最后想改正都沒有機會了。那樣才是真的害了他。

  根據尹國洪的指導,金允浩漸漸找到了拿捏量刑和是否提起公訴的方法,處理起案件得心應手,效率大幅提高。

  但是在處理這個案子的時候,開始時,金允浩他們內部也是有很大爭議的。

  主要是尹國洪同意加嚴、加重量刑。

  而作為反對方,申東海卻堅決不同意。他對這位父親的情況十分同情。

  最后,還是金允浩一板定音。維持原來的決定。這才暫時壓下了這份爭執。

  后來。尹國洪托關系找來了一份可以公開的卷宗,上面記錄了一起相似的案件。

  犯人也是因家庭困難、家人生病,而屢次盜竊。辦案的司法工作者過于同情他,屢次沒有用法律的手段懲罰他。

  可結果,事情最終卻以不幸收場。

  那位犯人看到自己不會輕易接受懲罰,心態便開始慢慢轉變,變得肆意妄為起來。作案的目的,也開始轉變。

  原來是為了家人。后來變成了為了自己過上富裕的日子。

  他膽子越來越大,從原來的一般盜竊,演變成入室盜竊、入室搶劫。

  后來,再一次盜竊搶劫中,因為與被搶劫者發生激烈沖突,兩人扭打在一起,他失手將對方殺死。最終接受了法律的制裁。

  在這起案件中就可以看出,對一個人的寬宏是要有限度的,否則寬宏就不是幫助人,而是在害人。

  如果沒有辦案檢察官的屢次寬容、甚至說是縱容。這位犯人就不會最終走上這條路。這一切,都是有著直接因果關系的。

  看完這份卷宗。申東海久久無語。

  “難道是我錯了?”他很迷茫。

  金允浩搖頭,拍了拍申東海肩膀以示安慰,“本意和出發點都沒有錯,錯的是欠缺經驗。以后,多接觸案件,自然就不會再犯這種錯誤了。”

  申東海聽懂了金允浩的意思,心中非常高興,因為他找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知道自己可以改掉這個錯誤,這就足夠了。

  可是,緊接著,他又產生了新的疑問:

  “老大,按照你的意思,這種案子接觸多了就知道怎么處理。可我想不通的是,你以前也沒有接觸過這種案件啊,你怎么就知道如何處理?”

  金允浩瞥了他一眼,指著自己的腦袋,道:“沒事多讀讀書,多了解一些知識,自然就知道了。

  別沒事凈瞎想一些沒有的、不切實際的事情,不僅浪費時間,更浪費腦細胞,浪費能源、浪費糧食。”

  他這是在編謊話,胡說。這種事情,沒有親身經歷過、體驗過,真的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

  他也是繼承了上一世的辦案經驗,看過類似情況,再加上尹國洪的傳授的一些指導經驗,這才知道如何處理。

  不過,上一世的事情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不能說,最后只得歸功于書本,如此應付申東海了。

  “看書,暈,這是什么書,居然還有講到這些。”申東海很迷糊,接著轉身對尹國洪問道:“你怎么對這件事情這么了解?瞬間就找到了相應的反面教材。”

  尹國洪目光復雜,陷入了回憶之中,沒言語。

  申東海撇嘴,瞪眼,小聲抱怨道:“老家伙得意個什么勁,年紀大就了不起啊。”

  金允浩審閱著手中的卷宗,頭也不抬,“這個案件是20年前發生的,正好是尹國洪剛進入警隊的時間。

  沒猜錯的話,這個案件當時應該是由他負責具體偵辦。

  在寬容那位犯人的時候,我想當時的他也應該跟你一樣,犯下了同樣的錯誤,甚至他主動影響了當時的辦案檢查官。可惜…

  因此,不幸的事情發生后,尹國洪調查官才幡然醒悟。才會對這種事情的處理如此擅長。”

  “…”聽到金允浩的分析和猜測,申東海閉口不言。他看著尹國洪回憶時痛苦的神色,居然主動走過去,拍了拍尹國洪的肩膀以示安慰。

  “謝謝。還有,別難過,這不是你的錯。”申東海第一次跟尹國洪這么親近。

  一旁,金允浩看得嘴角上揚。

  這個團隊,越來越像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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