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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跟蹤

  找房子的事情林蕭第二天就搞定了,在金錢的攻勢下,他很快就找到了一處不錯的住所。

  簽訂了合同,并且付下了整整一年的租金后,這套典型的美式獨棟別墅就屬于林蕭了,當然,只是一年而已。

  有了房子,那自然也得有輛代步的車子。

  摩托車林蕭不會騎,但是汽車他還是會開的,所以他又花費了兩萬美金給自己買了一輛很不錯的敞篷跑車,不得不說,外國的汽車比起國內可真心便宜太多了。

  有了車有了房,林蕭就想著要去學學怎么騎摩托車了,畢竟這可是關乎到下一次行動的。

  林蕭要學的不是簡簡單單的學會怎么騎摩托車,而是要學會一些不錯的技術,他可是清楚的記得當初游戲中那幾個角色可是騎著摩托車在隧道中飛馳的,還得擺脫警車的追趕,這可不是簡簡單單的會騎就行的。

  這樣一來,他就不能去找那些正規的摩托車教練了,而那些非正規的飆車黨,林蕭一個也不認識,原本他倒是可以去找奧德薩幫忙,不過他懷疑上一次自己遭遇埋伏的事情跟奧德薩有關,所以他現在是不敢去找他的了。

  思來想去,林蕭也只想到了一個人。

  GTA5當中的三主角之一的富蘭克林,那小伙子可是一個名符其實的高手,至少在兩個輪子和四個輪子的車子上,他的技術相當扎實。

  “但是我該去哪里找他呢?”

  林蕭郁悶的發現,自己根本不知道去哪里找富蘭克林。

  “等等,一定有辦法的,好好想想!”林蕭皺眉苦思著,算起來的話,今天就是富蘭克林和麥可第二次見面的時間,看看外面的天色,也已經到了中午了,現在這個時候可能富蘭克林正在趕往麥可家。

  “那么我該去麥可家守株待兔?”林蕭一拍額頭,終于想到了辦法。

  打開門上車,林蕭直接打開桑托斯的地圖,找到了疑似麥可所居住的那片住宅區,然后用車上的導航儀確定了那個位置,直接驅車前往。

  “都怪麥可的動作太快了,要是那么西門還沒被抓的話,我倒是可以從他那里問道富蘭克林的住所。”車上,林蕭一邊順著導航儀的指示前進,一邊嘴里小聲抱怨著。

  今天上午買車去的時候,他也去過西門那家汽車行,但是無奈的發現,對方已經關門了,想來這個時候西門已經被警察抓起來了,不得不說麥可在警方的人脈確實不錯。

  林蕭的車速不慢,加上桑托斯的路況也挺不錯的,所以只用了半個多小時他就來到了那片住宅區。

  “讓我找找,我記得麥可家的房子就在那片住宅區的南面,靠近一個十字路口的位置。”

  林蕭憑著記憶,開著車緩緩地在附近轉悠著。

  差不多快到下午一點的時候,他終于找到了麥可家的位置。

  把車在路邊停好,林蕭開門下車,繞了一圈迂回到了麥可家的后院墻下。

  看了看附近沒人,林蕭忽的高高躍起,雙手緊緊地抓住了墻壁頂部,雙手用力一拉,他的上半身便躍過了墻壁,隔著一道綠化帶,林蕭看到了里面的情景。

  “時間剛剛好。”林蕭心里嘀咕著,他的目光從正躺在院子里享受日光浴的麥可身上移開,落在了正從泳池另一邊走來的富蘭克林身上。

  確定了兩人還沒走,林蕭放開手落回了地面上,也不顧遠處走過來的一名路人疑惑的眼神,他直接小跑著回到了自己的車子上。

  “接下來就只等他們兩人驅車離開了,到時候我只要一路尾隨就行了。”林蕭心里想著,目光緊緊地鎖定在麥可家的大門那邊。

  他也想過是不是應該直接進去,但是又不好解釋自己怎么知道這里是麥可他家的,而且他昨天才跟麥可表過態,他怕纏的太緊的話,反而會引起麥可的反感。

  他找富蘭克林也是為了下一次的行動,如果認識了富蘭克林但是卻丟失了加入下一次行動的機會,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耐心等待的時候,時間總是過得很慢。

  就在林蕭第八次看手機上的時間的時候,麥可家的大門終于打開了,緊接著一輛大紅色的敞篷車直接從大門內高速沖了出來,一個急轉彎后,閃電般地向遠處駛去。

  林蕭趕緊驅車跟上。

  雖說麥可的駕駛技術比不上富蘭克林,但是比起林蕭還是好了許多,要不是上一次強化過后林蕭的神經反應提升了很多的話,他還真跟不上麥可的速度。

  一路不管紅燈綠燈都是直接沖過,林蕭這個時候也顧不上什么罰單不罰單的了,事實上他連駕駛證都沒有,至于會不會被發現,林蕭出來前可沒忘記戴帽子和戴口罩,再配上一副黑色偏光鏡,相信就算是站在麥可面前他也認不出來,更何況是現在這種情況。

  林蕭可不管會不會被發現,反正他早就想好等確定了富蘭克林的住所后,就直接去把這輛車子重新噴漆一遍,至于牌照,換一個就行了。

  跟著麥可的車,林蕭很快駛上了大橋,緊接著他親眼見識到了游戲中飛車營救吉米的那一幕,不得不說,看得卻是令人心驚膽戰的,同樣的也很令人熱血沸騰。

  一場飛車追逐戰結束后,麥可的車子的車頭蓋上也冒起了濃煙,速度一下子就減慢了下來,他那艘游艇看樣子是追不會來了。

  林蕭也放慢了速度,一點點的跟著麥可的車子,看著他開車到了一家修車店,然后下了車并給了富蘭克林一筆錢,接著一臉落寞地走開。

  林蕭一只停在修車店不遠處的路邊看著,直到兩個多小時后,修理好的車子才從修車店內開了出來,林蕭也再度跟了上去。

  這一次不需要趕時間,所以富蘭克林開的很平緩,林蕭也不需要繼續闖紅燈了,隔著三四個車距跟隨著富蘭克林,看著他送吉米回家,然后又返回了他自己家。

  “原來住在這里!”林蕭郁悶的發現,富蘭克林住的地方竟然就是他前幾次搶劫的那片住宅區,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充滿了諷刺意味的巧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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