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本質上來看,高杰、左良玉等武將的藩地割據形成,本不是在為明室收復“失地”中作出過什么貢獻,而是在“策立”上對朱由崧個人有功。就弘光而言,也需要憑借他們的兵力懾服江南士紳;這些武將們也自恃有功,天子乃我輩所立,從此驕悍跋扈,一味麕集于南直隸江北地區爭奪“善地”以自肥,進而挾制朝廷。
因此說,這樣的軍隊,不要說進行北伐收復失地了,連自保南明也都是難上加難了。
弘光這個南明朝廷,就是由武將擁立和操縱,皇帝和文官們從來駕馭不了武將。武將既不以是否為國出力受賞罰,而是靠挾制朝廷加官晉爵,一旦形勢不利,就會倒戈相向,保全自家富貴。
總而言之,南明立國之初,底子就沒有打好,作為關鍵人物的史可法沒有斷然決策迎立福王朱由崧,利用皇權穩住大局,收拾殘疆,是重大的失策;朱由崧眼看有當不上皇帝的危險,急忙派人召鎮將擁立,授以“定策”之名。從此武將專政,國已不國。
而軍閥之間又是矛盾重重,勇于私斗,怯于公戰;文臣或依附某一軍閥為靠山,或束手無策,放言高論者有之,引避遠遁者有之,只能坐看江河日下,國土淪喪。
此外,文臣們的內斗也是愈演愈烈。
在明末,黨爭已經成為朝政的“主旋律“。它貫串于萬歷以后整個朝廷的政治生活中,一直延續到南明。崇禎在位的十七年間黨爭基本上限于在朝、在野的官紳當中;隨著弘光朝建立以后,軍閥勢力介入,朝中文臣往往以武將為靠山,使黨爭變得更加復雜尖銳。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說,黨爭是導致明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弘光朝從醞釀建立開始,就發生立福、立潞的爭議,實質上是不同利益集團為爭奪新政權壟斷地位的一場爭斗。
弘光即位以后,全國其實已處于四分五裂的狀態。大平、大順、以至張獻忠的大西政權都面臨一個爭取人才為己所用的問題,弘光政權也不例外。
在爭取人才方面,史可法是比較清醒的,當他起草監國詔書時。原稿起用廢臣一款內有“除封疆(指任職期間所管地方失守)、逆案、計典、贓私不準起用”一語,他認為“國事之敗壞非常,人才之匯征宜廣,未可仍執往時之例”,把這句話刪去。可是當一兩天后正式發布時,連史可法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仍照原本發出。
要知道,現在全國有經驗的官員是屈指可數的,所以在這時候,應該按照三國時期曹操所制定的“唯才是舉“來籠絡人才。而那些人才的小毛病就應該暫時先放在一邊。
可是南明的這個做法,立刻把這些身有瑕疵,卻有能力的官員都拒之門外,推向了敵對勢力的這一邊了。
可是集中于南京附近,江浙人文薈萃之地的一批官員(他們大多是東林——復社人士)有一個如意盤算:一方面趁著北都陷沒。朝臣除極少數“死節”以外幾乎都投降了大順和大平政權成為“從賊偽官”;另一方面又以不準起用“逆案”等舊例為理由,阻擋另一批在野官紳入仕,這樣可以為自己控制從中央到地方的全部要津鋪平道路。
由于歷史的原因,這些東林——復社官員擔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勢。然而朱由崧不得不憑借武將們的支持登上帝位,由此形成武將無功封爵、跋扈自雄的局面。武將們的遙控朝政,使東林——復社黨人壟斷朝政的圖謀遭到重大挫折。這本來是他們自己種下的苦果。
然而,一貫以清流自命的東林——復社骨干從來不肯承認自己私心自用,而是集中火力攻擊后來起復的阮大鋮等人,似乎事情全壞在這些人亂政,掀翻逆案,正人君子連袂而去。眾小翩翩入朝。當然,阮大鋮這些人在黨爭方面其實與東林——復社官員是一丘之貉。也就是比較一下誰更爛罷了。
其實在弘光初立的時候,大臣多是東林—復社人士心目中的正人君子。可這種局面沒有維持多久,姜曰廣、高弘圖、張慎言、劉宗周等人相繼被排擠出朝。可這并不是阮大鋮這些人推翻逆案的結果,完完全全都是為了爭權奪利。官員們互相傾軋的結果。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那些致仕回家的大臣根本沒有料到大平軍會迅速南下。他們原以為可以雍容有度地在家鄉或借寓之地(如張慎言)過鄉紳日子,等待朝廷局面改觀時再東山再起。留一個以退為進的后手。不過,這些大臣們再一次失算了。
于是在朝廷中,大臣們矛盾激化,每日進行著曠日持久的唇槍舌戰,反而置國事于不顧。一些有識之士也感到國難當頭,應當捐棄門戶之見。可是這種有益的建議立刻被淹沒在互相攻訐的奏章中了。于是,弘光朝廷一直是在大臣和軍閥的鉤心斗角中茍且偷安,在內訌中粉墨登場,在內訌中茍延殘喘,也不知道會不會在內訌中分崩離析。
所以當吳世恭看完了這些《情報匯總》以后,心中是大定,南方的南明小朝廷也是不足為懼了。
雖然現在的南明兵力還是很“雄厚”,左良玉有著近二十萬兵馬;黃得功有著三萬五千人;高杰有著三萬部隊,但其有著騾馬近九千;劉良佐有著二萬三千多人馬,還有一些南方的地方部隊。
但大平軍安排在南方的十幾萬部隊和地方武裝,足以抵御他們的進攻了。再說,現在的大平朝的戰略重點,并不是在南明弘光朝,而是在北方清軍這一邊。
當時趕到京城以后,汝寧軍也組織了追兵去追趕出關的清軍。因為騎兵也不多,又忙著安定京城附近的局面,所以最終汝寧軍也沒趕上清軍出關的大隊人馬,救出來的漢民也只有一萬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