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現在出現的人,卻是三個毫不起眼的小角色,而且諸葛流云還在向這樣的小角色求助,這讓黃埔莎莎是一頭的霧水。
對于洪幫這個黑幫性質的存在,來自海外的黃埔莎莎自然是不知道的,也不會將這些小角色放在眼里,黃埔莎莎所在意的,只是楚子風。
“一群不知死活的螻蟻,也敢在我面前放肆。好,既然你們已經忍耐不住了,那我也就沒必要跟你們客氣。靈魂契約,就算我將整個鎮妖湖給翻過來,也會找到的,不需要任何人帶路了。”
黃埔莎莎猛然一震,全身的力量瞬間爆發了出來。
轟隆隆…
巨大的爆炸,將周圍千米之內全部給夷為了平地,三個洪幫的人也全部被黃埔莎莎的這一爆發給秒殺光了。
冷劍跟田源退的比較快,反應也非常快,在黃埔莎莎的力量還未爆發出來之前就退開了,而諸葛流云有著諸葛世家的旗幟護體,也算是擋住了這一擊,但因為黃埔莎莎這一爆發太過剛烈,兇猛,就算有諸葛世家的旗幟,也是不可能保諸葛流云周全的。
鮮血,從諸葛流云口中吐了出來,諸葛流云萬萬沒想到,黃埔莎莎居然會突然間發瘋,這種瘋狂,恐怕就算是楚子風,也不一定能完全抵擋下來吧。
“冷劍,田源,馬上跑。這個女人已經瘋了,我們抵擋不住她。”
“跑,我要殺的人,一個也跑不了。諸葛小子,你就是第一個要死的。”
“公子,小心…”
田源沖到了諸葛流云身前,但黃埔莎莎的速度比他快很多,一把就直接掐住了田源的脖子。
諸葛流云只聽到咖的一聲,田源的雙眼一陣翻白,鮮血,不停從口中留出來。
“田源…”
諸葛流云現在哪還管的了那么多,田源等于是用他的命換了自己的命,如果不是因為他擋在自己面前,黃埔莎莎也不可能先殺他的。
命,一條命,雖然是屬于諸葛世家的,但在當年,諸葛世家欠下的血債太多了,田源的全家,也都是因為諸葛世家的關系被滅門的,諸葛流云清楚,自己欠田源的已經太多了,這些年下來如果不是有田源的保護,自己也絕對活不到現在。
本來,跟楚子風站在一起,有了蒼穹鼎主的庇佑,諸葛流云知道,自己一定能重振諸葛世家當年之威風的,那個時候,田源也自然會得到大大的好處,自己會用一切的辦法,去報答田源。但現在呢,現在一切都已經不重要了,什么都不重要了,自己唯一的親人,也已經保護自己,死在了自己的前眼。
“公子,保住性命,快,快…”
這句話,是田源在閉上眼睛的那一刻說的,他甚至都沒有把話說完,就永遠閉上了眼睛。
“黃埔莎莎,我要你的命…”
諸葛流云這個時候也開始瘋狂,他猛的站起身來,不管生還是死,就算今天死一萬次,也不能讓田源白死。
“她瘋了,難道你也瘋了嗎?跟她硬碰你這條命也就沒了。”
“別攔著我,我要為田源報仇,他是我唯一的親人,可這個女人,卻當著我的面殺了他。”
“諸葛流云,想要報仇,就要先保住性命。我知道你心里很難受,我又何嘗不是,畢竟他是為了來救我而犧牲的。不過你可以放心,他不可會白死的,我冷劍今天對天起誓,總有一天,會幫你手刃黃埔莎莎,滅殺黃埔家族,為你報仇的。”
冷劍可從來不會給任何人承諾,可今天他給了,不為別的,只因為田源的死,并不是單單因為諸葛流云,如果他不是來救自己的話,就不會死在這叢林之中了,就不會死在黃埔莎莎的手里了。
仇,這是一個大仇,是一個不共戴天的大仇,諸葛流云的仇,就是冷劍的仇,冷劍的仇,那就是楚子風的仇,如果說之前楚子風只是將黃埔莎莎跟他們黃埔家族當成是葉乘風的屬下,那從這一刻起,黃埔莎莎,還有整個黃埔家族,都將會是楚子風要株連的對象。
“走,快走。”
冷劍拉住諸葛流云快速的后退,根本就沒時間去管田源的尸體了。
但黃埔莎莎已經殺了一個,又怎會放另外兩個。
“死,全部都要死。”
黃埔莎莎雙手一張,強大的氣場,將方園千里之內全部給籠罩了起來,使的冷劍跟諸葛流云是一動也動不了。
“就憑你們這三腳貓的手段,難道還想從我的手下逃生不成。先宰了你們,接著就是楚子風了。”
黃埔莎莎縱身而起,一掌就先朝諸葛流云的頭頂拍了過去。
冷劍想要出劍阻擋,但無奈,他根本就動不了。
而就在這生死之及,突然,一股巨大無比的煞氣,從黃埔莎莎的左邊沖了過來。
“海外黃埔家族的人,很了不起么,很牛叉么,居然敢在我的地盤上殺人。”
這突如而來的人,居然將黃埔莎莎的氣場給破除掉了,這還真是大大出乎黃埔莎莎的意料,就連冷劍跟諸葛流云二人,也感到不可思議。
黃埔莎莎可是純陽第九層了,居然有人在頃刻之間,就將她的氣場給破了,這有太變態了吧。最為重要的是,來人的修為在一個怎么樣的境界,根本就一點也感覺不出來。
“什么人,有種滾出來。”
“哈哈,黃毛丫頭,在我面前還敢放肆,別說是你這個小丫頭,就算是你爺爺黃埔奇見了我,也不敢如此放肆。”
好大的口氣,連黃埔家族的家主黃埔奇見了他都不敢放肆,這到底是一個怎么樣的人物?海外的,還是…洪幫的?
“我爺爺的名號,也是你這等藏頭露尾的鼠輩配叫的。簡直就是…”
黃埔莎莎話聲未落,剛才那強大的煞氣,不知合適出現在了黃埔莎莎的上方。
黃埔莎莎跟冷劍,諸葛流云猛然抬頭。該死,果然有夠強悍的,這家伙,什么時候出現在上面的,自己居然一點也沒察覺到,這等實力,如果他要動手殺人的話,恐怕黃埔莎莎的那顆人夠,早就沒了。
最為重要的是,看上面那人,那居然是一個十二三歲的少年,一個看上去很是高貴的少年,一頭烏黑的長發披肩,身上的衣服上,褲子上,還有鞋子上,都鑲鉆,身上除了強大的煞氣之外,還有一種從骨子里散發出來的氣質,這種氣質甚至可以令人忽略他的年紀,第一感覺,這就是一位高貴的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