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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七章 老領導

  雖然許大炮對于柳罡有著一些不感冒,不過,關書記和朱鄉長卻顯然對柳罡印象不錯,這也讓許大炮有些無可奈何,更何況,他心底對于柳罡,還是微微的有些發怵的,因此,酒桌上,他到也沒有表露出對柳罡的不滿,一頓酒,倒是喝的賓主盡歡。

  “老朱,我回家一趟,這里就你多費心了!”晚飯結束,關書記也是有了幾分酒意,和朱鄉長打了個招呼,又笑著對柳罡道,“小柳,你是住在柳林還是住在大溝啊?要回柳林嗎?坐我的車。”

  “呵呵,我回去也是一個人,就不來回跑折騰,倒是黃澤海,這又幾天沒回去了,關書記你捎他一程吧!”柳罡笑著道,黃澤海本來要騎車回去的,此時卻也喝了個八九分醉,騎車卻并不安全。

  “那沒問題,我一準把他送到家,鄉里的治安,可就多勞你們操心了!”關書記爽快的道,雖然作為書記,可這大溝委實太偏僻了,連公共汽車都沒有,他的車,也就經常的有人搭便車。

  送走了一行人,柳罡溜達著回到了派出所,值班室已經改成了他的臥室,段良其給買了一張床,還置辦了一些床上用品,電話分機也給裝上了。他剛剛的泡好茶,段良其就轉悠著走了過來。

  “老段,有什么事情啊?”看著段良其有些欲言又止的樣子,柳罡禁不住的問道。

  “柳所,我…前兩天,我碰到了我們派出所的老領導…”似乎下了很大的決心,段良其才開了口。

  “林所來大溝了?”柳罡一愣。

  “不是林所,是十多年前的老所長嚴老,我參加工作的時候,嚴老就是所長了…”段良其講述了一個塵封已久的故事,嚴老也是部隊出身,不過,他所在的部隊是解放時才投誠過來的軍隊,因此,被扔到這地方,在這里一呆就是三十多年,三十多年,他任勞任怨,足跡幾乎踏遍了整個大溝的每一戶人家,當時的大溝雖然貧窮,治安卻是最好的,可以說路不拾遺,夜不閉戶。

  然而,因為一個不爭氣的兒子,卻毀了老人的一生,83年嚴打的時候,他的外甥偷了他的手槍去和人打架,把人打死了,外甥被槍斃,他也因此而被開除了公職,房子也被用來賠償了受害者,他老伴一氣之下,心臟病發作去了,他們也沒有留下兒女,五十多歲的他,身體又不好,一直在柳林撿破爛為生。

  “老段,你想怎么幫他?”柳罡看了眼段良其,段良其既然來找他,也將這事情說了出來,肯定是心底有了計較。

  “柳所,我看我們派出所現在人手也非常緊張,經常的所里也沒人,電話都沒人接,也被批評了不知道多少回了…”段良其有些期待的看著柳罡。

  “可是,他住的地方…”派出所的確人手緊張,尤其是趕場天,人上街去了,所里就是唱的空城計,這老嚴能讓段良其如此記掛,那想來應該也不錯,而且,從段良其的描述來看,那老嚴應該也沒有太大的錯,八幾年的時候,派出所對槍支的管理本來就不嚴,只不過人打死了,才惹了大禍,當然,最主要的是,現在所里也不缺這筆錢,請一個老頭看看屋子,也就兩三百塊錢一個月,完全能夠承擔,不過,住的地方卻是個大問題,整個的派出所也就這么大,連他都住的值班室。

  “兩間審訊室也不怎么用的著,柳所你看,是不是可以把一間審訊室改成房間。”段良其建議著。

  “審訊室,那不僅潮濕,而且連窗戶都沒有,怎么住人…”柳罡皺了皺眉。

  “再怎么說,總比他現在住的條件好些吧!”段良其有些的無奈,派出所也就這么點地方,

  “也只有先這樣。”柳罡一時間也沒有好主意。

  真正的住在派出所,柳罡也才感覺到了派出所事務的繁瑣,而且,幾乎也都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譬如說,誰家的雞又糟蹋了誰家的菜,誰家的小孩又打了鄰居家的小孩,誰又和誰吵架了什么的,甚至婆媳吵嘴什么的,也都鬧到了派出所,讓人不勝其煩,卻又還不得不不厭其煩的勸解。

  好在,段良其還算是比較擅長于應付這些家長里短的處理,卻是比較在行,柳罡經常的能忙里偷閑,去清理一些積案。

  案件的清理,進行的很是艱難,畢竟,案件拖的時間越長,案件的線索,也就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漸不可查,至少,也隱藏的更深,讓案件的查處變得格外的不容易。因此,對于一些案值不大,也沒有什么影響的案子,柳罡也就幾乎的不予理會,他們也沒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時間,他將案子放在了一些影響較廣,牽涉較多的案子上。

  從去年八月,到今年三月中旬,連續發生了十四起,二十一頭肥豬被盜的案件,進入了他的眼簾,這十四起案件,并無直接的證據證明,這是一伙人作案,不過,作案手法比較接近,或者更應該說,都是沒有留下任何可疑的痕跡,每一戶丟豬的農民,都是晚上沒有任何的異常發現,早上起來就發現豬圈門開了,豬不見了。

  其實對于是否同一伙人作案,段良其和黃澤海兩人,意見也不盡相同,段良其認為不是一伙人作案,案件發生在五個村子,偷的也都是肥豬,不說一般人,就是殺豬的屠戶,通常也就跑一兩個村子,或者說和一兩個村子的人熟悉些,知道誰家有肥豬要賣,不怎么可能對五個村子都熟悉。更何況,五個村子,也沒有完全的連在一起。

  黃澤海卻認為是一伙人作案,作案的手法很接近,而且,要將一頭肥處理出去,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不可能有太多這樣的團伙,最重要的一點是,案子發生的時間間隔雖然不盡相同,可有一點卻是相同的,那就是,偷一頭豬的時候,間隔差不多就是十天左右,偷兩頭豬的時候,間隔差不多就在二十天左右,相差不過兩三天。也就是說,偷一頭豬,大約也就十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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