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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抓捕

  津州西站,津州的貨運站。

  天剛蒙蒙亮,一輛老掉牙的北京212駛進了西站,吉普車站前的廣場停了一下,左右的看了看,駛進了車站左側對面的一跳小巷。

  兩人卻正是柳罡和胡林旭,從酒廠劉廠長那里,柳罡他們并沒有知道劉翰林的具體地址,只是知道了劉翰林的庫房所在的位置,以及劉翰林的手機號碼,不過,柳罡卻并沒有打這個電話,那蘭兵長期的為劉翰林拉貨,雙方應該非常熟悉,難免會因此而驚動了蘭兵,因此,他們連夜的趕到了這里。

  “37號,就這里!”吉普車走了不過幾十米,兩人的眼睛都盯在了一個門市上,門市的門牌上,那正是他們要找的位置,店鋪的門關著,附近的店鋪,也大都關著,只有一兩家店鋪開著,還有貨車在上貨。

  “先去吃點東西再過來。”柳罡看了看時間,才剛剛七點,開著車出了巷子,就在巷子口找了一家早餐店,走了進去,選了一張靠門的桌子坐了下來。

  不時的,有著貨車進入,兩人一邊吃飯,一邊眼睛掃視著那些過往的車輛,而柳罡除了掃視那些車輛,也注意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只不過,直到吃完早飯,也沒有發現他們的目標。

  “我們走過去吧!”吃晚飯,柳罡起身慢慢的往那店鋪方向走去,警車的目標太明顯了些。

  離著店鋪還有著十多米的時候,前方駛來一輛東風卡車,看著那輛東風,柳罡頓時的眼睛一亮,卡車的車牌上,赫然正是35974的數字。不過,卡車并沒有停在那家店鋪,而是繼續的往他們這方開來。

  “柳所…”胡林旭也發現了那輛車。

  “恩,就是這輛車!”柳罡點點頭,心底卻是有些的亢奮,車是他們要找的車,車上的人,也正是畫面上的那個男人。東風停在了27號鋪子前。

  “蘭兵,你是幫張老板拉?”鋪子里走出一個伙計。

  “是啊,快上吧,早點送過去,還可以跑一趟呢。”司機笑著催促著。

  “你是蘭兵?”柳罡兩人走了過去。

  “你們是…”蘭兵本能的后退半步,眼睛里瞬間的產生了一絲恐慌,不過,那絲恐慌僅僅是一閃即逝。

  “我們是臨山縣柳林派出所的,我們懷疑你和一宗案子有關,需要你配合調查,請隨我們走一趟!”胡林旭亮出了警官證。

  “你們要抓我,逮捕證呢?”蘭兵冷冷的看著兩人,顯然的不是不懂法律。

  “我們只是請你協助調查,配合公安機關查案,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胡林旭淡淡的回應著。

  “我可沒時間陪你們去柳林走一趟!我的時間很寶貴!”蘭兵的聲音依舊冰冷。

  “我們會在這里派出所借一間屋子!”胡林旭淡淡的道。

  “你們上貨,我很快就過來!”蘭兵和店鋪的人打了個招呼,兩人一左一右,帶著蘭兵到了212上。

  “你開車!去車站派出所!”柳罡陪著蘭兵坐在了吉普車的后面,他可不放心讓胡林旭看蘭兵,現在的蘭兵,可是連手銬都沒有戴。

  “我開車…”胡林旭有些頭大,他也就勉強能開車,在這城里開車,他可沒有那個膽子。

  “沒事,開慢些…”柳罡正要關門,忽然的,腰間的傳呼響了,他掏出傳呼,卻是頓時的精神一振,傳呼上字不多,“一血樣非死者二血樣死者”。

  柳罡看了蘭兵一眼,拿出了手銬,抬手將蘭兵銬了起來,他等的,也就是這個結果,只要那血跡不是死者的,那就有了證明殺人兇手的證據。

  “警察同志,你為什么銬我?”蘭兵并沒有反抗,只是冷靜的看著柳罡。

  “蘭兵,你涉嫌一樁殺人棄尸案!”柳罡淡淡的看著蘭兵。

  “警察同志,沒有證據的事情,請不要亂說。”蘭兵的眼睛里閃過一絲不屑。

  “證據,馬上就會有了。”柳罡看了蘭兵的手背一眼,蘭兵的左手背上,有著一道淺淺的傷痕,傷痕很淡,已經結痂,幾乎是本能的,蘭兵將手左手縮了一下。

  “你的手被抓傷了,死者的手指上,留下了你的血跡!就這一樣證據,就足夠了,”柳罡淡淡的的搖了搖頭,柳罡將傳呼的消息給蘭兵看了下,輕聲的道,“坦白吧,至少也少受一份罪!”

  “想不到,你們這么快就找來了,能告訴我,你們是怎么找到我的嗎?”蘭兵看著柳罡,眼睛里有著不甘,不過,卻是沒有再否認,手臂上的傷其實很輕,當時的他因為緊張并沒有發現,等到發現的時候,卻是已經回程了,這幾天,他的心底一直的不踏實,害怕留下點什么,甚至的想過回去重新處理那尸體,卻怕反而的弄巧成拙,更何況,那尸體十天半個月也就腐爛了,就算留下點自己的血跡也分辨不出來,當然,最主要的是,無論是死者,還是他本人,都和那地方沒有多大的關系,也找不到他頭上。

  “你燒掉的那些衣服和麻布袋,并沒有燒干凈,還留下了一片,上面還有一粒高粱,茅坪那地方,用得到高粱的地方并不多。”對方顯然也是準備坦白了,只是心底還有一些不甘心,柳罡也就干脆的讓對方心服口服了,眼前的蘭兵雖然是個殺人犯,感覺上,卻也是一個敢作敢為的性格。

  “那些東西都被你們找到了,或許,這就叫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吧。”蘭兵輕輕的嘆了口氣。

  從蘭兵的嘴里,說出了一個故事,至少,柳罡心里希望那是一個故事,死者丁艷是蘭兵的女朋友,或者說是前女友,丁艷是一個印刷廠女工,下夜班時,遇到了色狼,恰好開車路過的蘭兵救了她,以身相許的故事就此發生。

  蘭兵非常的愛丁艷,雖然還沒有結婚,他也就將他的錢一股腦兒的交給了她保管,他們布置了新房準備結婚,他卻忽然的發現,丁艷竟然有了別的男人,而且,那個男人居然是他的戰友,他最好的哥們。

  男人,都容忍不了這個,蘭兵更是如此,于是,他設計了一場車禍,讓自己的戰友失去了雙腿,又在他們準備結婚的新床上勒死了丁艷,又毀了丁艷的容,拋尸幾百里之外的齊家溝。

  整個的案情,就這么簡單。蘭兵交代的很徹底,案發現場,幾乎沒有被破壞,那些首飾,也都放在他們的新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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