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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三十五

●卷第三十五●卷第三十五  漢紀二十七起屠維協洽,盡玄黓閹茂,凡四年。

  孝哀皇帝下元壽元年(己未,公元前二年)

  春,正月,辛丑朔,詔將軍、中二千石舉明習兵法者各一人,因就拜孔鄉侯傅晏為大司馬、衛將軍,陽安侯丁明為大司馬、票騎將軍。

  是日,日有食之。上詔公卿大夫悉心陳過失;又令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大赦天下。

  丞相嘉奏封事曰:“孝元皇帝奉承大業,溫恭少欲,都內錢四十萬萬。嘗幸上林,后宮馮貴人從臨獸圈,猛獸驚出,貴人前當之,元帝嘉美其義,賜錢五萬。掖庭見親,有加賞賜,屬其人勿眾謝。示平惡偏,重失人心,賞賜節約。是時外戚貲千萬者少耳,故少府、水衡見錢多也。雖遭初元、永光兇年饑饉,加以西羌之變,外奉師旅,內振貧民,終無傾危之憂,以府臧內充實也。孝成皇帝時,諫臣多言燕出之害,及女寵專愛,耽于酒色,損德傷年,其言甚切,然終不怨怒也。寵臣淳于長、張放、史育,育數貶退,家貲不滿千萬,放斥逐就國,長榜死于獄,不以私愛害公義,故雖多內譏,朝廷安平,傳業陛下。陛下在國之時,好《詩》、《書》,上儉節,征來,所過道上稱誦德美,此天下所以回心也。初即位,易帷帳,去錦繡,乘輿席緣綈繒而已。共皇寢廟比當作,憂閔元元,惟用度不足,以義割恩,輒且止息,今始作治。而駙馬都尉董賢亦起官寺上林中,又為賢治大第,開門鄉北闕,引王渠灌園池,使者護作,賞賜吏卒,甚于治宗廟。賢母病,長安廚給祠具,道中過者皆飲食。為賢治器,器成,奏御乃行,或物好,特賜其工。自貢獻宗廟、三宮,猶不至此。賢家有賓婚及見親,諸官并共,賜及倉頭、奴婢人十萬錢。使者護視、發取市物,百賈震動,道路讙嘩,群臣惶惑。詔書罷苑,而以賜賢二千馀頃,均田之制從此墮壞。奢僭放縱,變亂陰陽,災異眾多,百姓訛言,持籌相驚,天惑其意,不能自止。陛下素仁智慎事,今而有此大譏。孔子曰:‘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安用彼相矣!’臣嘉幸得備位,竊內悲傷不能通愚忠之信;身死有益于國,不敢自惜。唯陛下慎己之所獨鄉,察眾人之所共疑!往者寵臣鄧通、韓嫣,驕貴失度,逸豫無厭,小人不勝情欲,卒陷罪辜,亂國亡軀,不終其祿,所謂‘愛之適足以害之’者也!宜深覽前世,以節賢寵,全安其命。”上由是于嘉浸不說。

  前涼州刺史杜鄴以方正對策曰:“臣聞陽尊陰卑,天之道也。是以男雖賤,各為其家陽,女雖貴,猶為其國陰。故禮明三從之義,雖有文母之德,必系于子。昔鄭伯隨姜氏之欲,終有叔段篡國之禍;周襄王內迫惠后之難,而遭居鄭之危。漢興,呂太后權私親屬,幾危社稷。竊見陛下約儉正身,欲與天下更始,然嘉瑞未應,而日食、地震。案《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日食,明陽為陰所臨。坤以法地,為土,為母,以安靜為德;震,不陰之效也。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昔曾子問從令之義,孔子曰:‘是何言與!’善閔子騫守禮不茍從親,所行無非理者,故無可間也。今諸外家昆弟,無賢不肖,并侍帷幄,布在列位,或典兵衛,或將軍屯,寵意并于一家,積貴之勢,世所希見、所希聞也。至乃并置大司馬、將軍之官,皇甫雖盛,三桓雖隆,魯為作三軍,無以甚此!當拜之日,晻然日食。不在前后,臨事而發者,明陛下謙遜無專,承指非一,所言輒聽,所欲輒隨,有罪惡者不坐辜罰,無功能者畢受官爵,流漸積畏,過在于是,欲令昭昭以覺圣朝。昔詩人所刺,《春秋》所譏,指象如此,殆不在它。由后視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鏡見,則以為可,計之過者。愿陛下加致精誠,思承始初,事稽諸古,以厭下心,則黎庶群生無不說喜,上帝百神收還威怒,禎祥福祿,何嫌不報!”

  上又征孔光詣公車,問以日食事,拜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給事中,位次丞相。初,王莽既就國,杜門自守。其中子獲殺奴,莽切責獲,令自殺。在國三歲,吏民上書冤訟莽者百數。至是,賢良周護、宋崇等對策,復深訟莽功德。上于是征莽及平阿侯仁還京師,侍太后。

  董賢因日食之變以沮傅晏、息夫躬之策,辛卯,上收晏印綬,罷就第。

  丁巳,皇太太后傅氏崩,合葬渭陵,稱孝元傅皇后。

  丞相、御史奏息夫躬、孫寵等罪過,上乃免躬、寵官,遣就國;又罷侍中、諸曹、黃門郎數十人。

  鮑宣上書曰:“陛下父事天,母事地,子養黎民。即位已來,父虧明,母震動,子訛言相驚恐。今日食于三始,誠可畏懼。小民正朔日尚恐毀敗器物,何況于日虧乎!陛下深內自責,避正殿,舉直言,求過失,罷退外親及旁仄素餐之人,征拜孔光為光祿大夫,發覺孫寵、息夫躬過惡,免官遣就國,眾庶歙然,莫不說喜。天人同心,人心說則天意解矣。乃二月丙戌,白虹干日,連陰不雨,此天下憂結未解,民有怨望未塞者也。侍中、駙馬都尉董賢,本無葭莩之親,但以令色、諛言自進,賞賜無度,竭盡府臧,并合三第,尚以為小,復壞暴室。賢父、子坐使天子使者,將作治第,行夜吏卒皆得賞賜,上冢有會,輒太官為供。海內貢獻,當養一君,今反盡之賢家,豈天意與民意邪!天不可久負,厚之如此,反所以害之也!誠欲哀賢,宜為謝過天地,解讎海內,免遣就國,收乘輿器物還之縣官,如此,可以父子終其性命;不者,海內之所仇,未有得久安者也。孫寵、息夫躬不宜居國,可皆免,以視天下。復征何武、師丹、彭宣、傅喜,曠然使民易視,以應天心,建立大政,興太平之端。”上感大異,納宣言,征何武、彭宣;拜鮑宣為司隸。

  上托傅太后遺詔,令太皇太后下丞相、御史,益封董賢二千戶,賜孔鄉侯、汝昌侯、陽新侯國。王嘉封還詔書,因奏封事諫曰:“臣聞爵祿、土地,天之有也。《書》云:‘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王者代天爵人,尤宜慎之。裂地而封,不得其宜,則眾庶不服,感動陰陽,其害疾自深。今圣體久不平,此臣嘉所內懼也。高安侯賢,佞幸之臣,陛下傾爵位以貴之,單貨財以富之,損至尊以寵之,主威已黜,府臧已竭,唯恐不足。財皆民力所為,孝文皇帝欲起露臺,重百金之費,克己不作。今賢散公賦以施私惠,一家至受千金,往古以來,貴臣未嘗有此,流聞四方,皆同怨之。里諺曰:‘千人所指,無病而死,’臣常為之寒心。今太皇太后以永信太后遺詔詔丞相、御史,益賢戶,賜三侯國,臣嘉竊惑。山崩、地動、日食于三朝,皆陰侵陽之戒也。前賢已再封,晏、商再易邑,業緣私橫求,恩已過厚,求索自恣,不知厭足,甚傷尊尊之義,不可以示天下,為害痛矣!臣驕侵罔,陰陽失節,氣感相動,害及身體。陛下寢疾久不平,繼嗣未立,宜思正萬事,順天人之心,以求福祐,奈何輕身肆意,不念高祖之勤苦,垂立制度,欲傳之于無窮哉!臣謹封上詔書,不敢露見。非愛死而不自法,恐天下聞之,故不敢自劾。”

  初,廷尉梁相治東平王云獄,時冬月未盡二旬,而相心疑云冤獄,有飾辭,奏欲傳之長安,更下公卿覆治。尚書令鞫譚、仆射宗伯鳳以為可許。天子以為相等皆見上體不平,外內顧望,操持兩心,幸云逾冬,無討賊疾惡主讎之意,免相等皆為庶人。后數月,大赦,嘉薦“相等皆有材行,圣王有計功除過,臣竊為朝廷惜此三人。”書奏,上不能平。后二十馀日,嘉封還益董賢戶事,上乃發怒,召嘉詣尚書,責問以“相等前坐不忠,罪惡著聞,君時輒已自劾;今又稱譽,云‘為朝廷惜之’,何也?”嘉免冠謝罪。事下將軍中朝者,光祿大夫孔光等劾“嘉迷國罔上,不道,請謁者召嘉詣廷尉詔獄。”議郎龔等以為“嘉言事前后相違,宜奪爵土,免為庶人。”永信少府猛等以為“嘉罪名雖應法,大臣括發關械,裸躬就笞,非所以重國,褒宗廟也。”上不聽,三月,詔“假謁者節,召丞相詣廷尉詔獄。”

  使者既到,府掾、史涕泣,共和藥進嘉,嘉不肯服。主簿曰:“將相不對理陳冤,相踵以為故事,君侯宜引決。”使者危坐府門上,主簿復前進藥。嘉引藥杯以擊地,謂官屬曰:“丞相幸得備位三公,奉職負國,當伏刑都市,以示萬眾。丞相豈兒女子邪!何謂咀藥而死!”嘉遂裝,出見使者,再拜受詔;乘吏小車,去蓋,不冠,隨使者詣廷尉。廷尉收嘉丞相、新甫侯印綬,縛嘉載致都船詔獄。上聞嘉生自詣吏,大怒,使將軍以下與五二千石雜治。吏詰問嘉,嘉對曰:“案事者思得實。竊見相等前治東平王獄,不以云為不當死,欲關公卿,示重慎,誠不見其外內顧望,阿附為云驗,復幸得蒙大赦。相等皆良善吏,臣竊為國惜賢,不私此三人。”獄吏曰:“茍如此,則君何以為罪?猶當有以負國,不空入獄矣。”吏稍侵辱嘉,嘉喟然仰天嘆曰:“幸得充備宰相,不能進賢、退不肖,以是負國,死有馀責。”吏問賢、不肖主名。嘉曰:“賢:故丞相孔光、故大司空何武,不能進;惡:高安侯董賢父子,佞邪亂朝,而不能退。罪當死,死無所恨!”嘉系獄二十馀日,不食,歐血而死。

  已而上覽其對,思嘉言,會御史大夫賈延免,夏,五月,乙卯,以孔光為御史大夫。秋,七月,丙午,以光為丞相,復故國博山侯;又以汜鄉侯何武為御史大夫。上乃知孔光前免非其罪,以過近臣毀短光者,曰:“傅嘉前為侍中,毀譖仁賢,誣訴大臣,令俊艾者久失其位,其免嘉為庶人,歸故郡。”八月,何武徙為前將軍。辛卯,光祿大夫彭宣為御史大夫。

  司隸鮑宣坐摧辱宰相,拒閉使者,無人臣禮,減死髡鉗。

  大司馬丁明素重王嘉,以其死而憐之;九月,乙卯,冊免明,使就第。

  冬,十一月,壬午,以故定陶太傅、光祿大夫韋賞為大司馬、車騎將軍。己丑,賞卒。

  十二月,庚子,以侍中、駙馬都尉董賢為大司馬、衛將軍,冊曰:“建爾于公,以為漢輔!往悉爾心,匡正庶事,允執其中!”是時賢年二十二,雖為三公,常給事中,領尚書,百官因賢奏事。以父衛尉恭不宜在卿位,徙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弟寬信代賢為駙馬都尉。董氏親屬皆侍中、諸曹、奉朝請,寵在丁、傅之右矣。

  初,丞相孔光為御史大夫,賢父恭為御史,事光。及賢為大司馬,與光并為三公。上故令賢私過光。光雅恭謹,知上欲尊寵賢。及聞賢當來也,光警戒衣冠出門待,望見賢車乃卻入,賢至中門,光入閣,既下車,乃出,拜謁、送迎其謹,不敢以賓客鈞敵之禮。上聞之,喜,立拜光兩兄子為諫大夫、常侍。賢由是權與人主侔矣。

  是時,成帝外家王氏衰廢,唯平阿侯譚子去疾為侍中,弟閎為中常侍。閎妻父中郎將蕭咸,前將軍望之子也,賢父恭慕之,欲為子寬信求咸女為婦,使閎言之。咸惶恐不敢當,私謂閎曰:“董公為大司馬,冊文言‘允執其中’,此乃堯禪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長者見者莫不心懼。此豈家人子所能堪邪!”閎性有知略,聞咸言,心亦悟;乃還報恭,深達咸自謙薄之意。恭嘆曰:“我家何用負天下,而為人所畏如是!”意不說。后上置酒麒麟殿,賢父子、親屬宴飲,侍中、中常侍皆在側,上有酒所,從容視賢,笑曰:“吾欲法堯禪舜,何如?”王閎進曰:“天下乃高皇帝天下,非陛下之有也!陛下承宗廟,當傳子孫于亡窮,統業至重,天子亡戲言!”上默然不說,左右皆恐。于是遣閎出歸郎署。久之,太皇太后為閎謝,復召閎還。閎遂上書諫曰:“臣聞王者立三公,法三光,居之者當得賢人。《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喻三公非其人也。昔孝文皇帝幸鄧通,不過中大夫;武皇帝幸韓嫣,常賜而已,皆不在大位。今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無功于漢朝,又無肺腑之連,復無名跡高行以矯世,升擢數年,列備鼎足,典衛禁兵,無功封爵,父子、兄弟橫蒙拔擢,賞賜空竭帑藏,萬民喧嘩,偶言道路,誠不當天心也!昔褒神蚖變化為人,實生褒姒,亂周國,恐陛下有過失之譏,賢有小人不知進退之禍,非所以垂法后世也!”上雖不從閎言,多其年少志強,亦不罪也。

  孝哀皇帝下元壽二年(庚申,公元前一年)

  春,正月,匈奴單于及烏孫大昆彌伊秩靡皆來朝,漢以為榮。是時西域凡五十國,自譯長至將、相、侯、王皆佩漢印綬,凡三百七十六人;而康居、大月氏、安息、罽賓、烏弋之屬,皆以絕遠,不在數中,其來貢獻,則相與報,不督錄總領也。自黃龍以來,單于每入朝,其賞賜錦繡、繒絮,輒加厚于前,以慰接之。單于宴見,群臣在前,單于怪董賢年少,以問譯。上令譯報曰:“大司馬年少,以大賢居位。”單于乃起,拜賀漢得賢臣。是時上以大歲厭勝所在,舍單于上林苑蒲陶宮,告之以加敬於單于;單于知之,不悅。

  夏,四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五月,甲子,正三公官分職。大司馬、衛將軍董賢為大司馬;丞相孔光為大司徒;御史大夫彭宣為大司空,封長平侯。

  六月,戊午,帝崩于未央宮。

  帝睹孝成之世祿去王室,及即位,屢誅大臣,欲強主威以則武、宣。然而寵信讒諂,憎疾忠直,漢業由是遂衰。

  太皇太后聞帝崩,即日駕之未央宮,收取璽綬。太后召大司馬賢,引見東箱,問以喪事調度。賢內憂,不能對,免冠謝。太后曰:“新都侯莽,前以大司馬奉送先帝大行,曉習故事,吾令莽佐君。”賢頓首:“幸甚!”太后遣使者馳召莽。詔尚書,諸發兵符節、百官奏事、中黃門、期門兵皆屬莽。莽以太后指,使尚書劾賢帝病不親醫藥,禁止賢不得入宮殿司馬中;賢不知所為,詣闕免冠徒跣謝。己未,莽使謁者以太后詔即闕下冊賢曰:“賢年少,未更事理,為大司馬,不合眾心,其收大司馬印綬,罷歸第!”即日,賢與妻皆自殺;家惶恐,夜葬。莽疑其詐死。有司奏請發賢棺,至獄診視,因埋獄中。太皇太后詔“公卿舉可大司馬者”。莽故大司馬,辭位避丁、傅,眾庶稱以為賢,又太皇太后近親,自大司徒孔光以下,舉朝皆舉莽。獨前將軍何武、左將軍公孫祿二人相與謀,以為“往時惠、昭之世,外戚呂、霍、上官持權,幾危社稷;今孝成、孝哀比世無嗣,方當選立近親幼主,不宜令外戚大臣持權。親疏相錯,為國計便。”于是武舉公孫祿可大司馬,而祿亦舉武。庚申,太皇太后自用莽為大司馬、領尚書事。

  太皇太后與莽議立嗣。安陽侯王舜,莽之從弟,其人修飭,太皇太后所信愛也,莽白以舜為車騎將軍。秋,七月,遣舜與大鴻臚左咸使持節迎中山王箕子以為嗣。

  莽又白太皇太后,詔有司以皇太后前與女弟昭儀專寵錮寢,殘滅繼嗣,貶為孝成皇后,徙居北宮。又以定陶共王太后與孔鄉侯晏同心合謀,背恩忘本,專恣不軌,徙孝哀皇后退就桂宮,傅氏、丁氏皆免官爵歸故郡,傅晏將妻子徙合浦。獨下詔褒揚傅喜曰:“高武侯喜,姿性端愨,論議忠直,雖與故定陶太后有屬,終不順指從邪,介然守節,以故斥逐就國。《傳》不云乎:‘歲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其還喜長安,位特進,奉朝請。”喜雖外見褒賞,孤立憂懼;后復遣就國,以壽終。莽又貶傅太后號為定陶共王母,丁太后號曰丁姬。莽又奏董賢父子驕恣奢僭,請收沒入財物縣官,諸以賢為官者皆免。父恭、弟寬信與家屬徙合浦,母別歸故郡巨鹿。長安中小民歡嘩,鄉其第哭,幾獲盜之。縣官斥賣董氏財,凡四十三萬萬。賢所厚吏沛硃詡自劾去大司馬府,買棺衣,收賢尸葬之。莽聞之,以它罪擊殺詡。莽以大司徒孔光名儒,相三主,太后所敬,天下信之,于是盛尊事光,引光女婿甄邯為侍中、奉車都尉。諸素所不說者,莽皆傅致其罪,為請奏草,令邯持與光,以太后指風光。光素畏慎,不敢不上之;莽白太后,輒可其奏。于是劾奏何武、公孫祿互相稱舉,皆免官,武就國。又奏董宏子高昌侯武父為佞邪,奪爵。又奏南郡太守毋將隆前為冀州牧,治中山馮太后獄,冤陷無辜,關內侯張由誣告骨肉,中太仆史立、泰山太守丁玄陷人入大辟,河內太守趙昌譖害鄭崇,幸逢赦令,皆不宜處位在中土,免為庶人,徙合浦。中山之獄,本立、玄自典考之,但與隆連名奏事;莽少時慕與隆交,隆不甚附,故因事擠之。紅陽侯立,太后親弟,雖不居位,莽以諸父內敬憚之,畏立從容言太后,令己不得肆意,復令光奏立罪惡:“前知定陵侯淳于長犯大逆罪,多受其賂,為言誤朝。后白以官婢楊寄私子為皇子,眾言曰:‘呂氏少帝復出。’紛紛為天下所疑,難以示來世,成襁褓之功。請遣立就國。”太后不聽。莽曰:“今漢家衰,比世無嗣,太后獨代幼主統政,誠可畏懼。力用公正先天下,尚恐不從;今以私恩逆大臣議,如此,群下傾邪,亂從此起。宜可且遣就國,安后復征召之。”太后不得已,遣立就國。莽之所以脅持上下,皆此類也。

  于是附順莽者拔擢,忤恨者誅滅,以王舜、王邑為腹心,甄豐、甄邯主擊斷,平晏領機事,劉秀典文章,孫建為爪牙。豐子尋、秀子棻、涿郡崔發、南陽陳崇皆以材能幸于莽。莽色厲而言方,欲有所為,微見風采,黨與承其指意而顯奏之。莽稽首涕泣,固推讓,上以惑太后,下用示信于眾庶焉。

  八月,莽復白太皇太后,廢孝成皇后、孝哀皇后為庶人,就其園。是日,皆自殺。

  大司空彭宣以王莽專權,乃上書言:“三公鼎足承君;一足不任,則覆亂美實。臣資性淺薄,年齒老眊,數伏疾病,昏亂遺忘,愿上大司空、長平侯印綬,乞骸骨歸鄉里,俟寘溝壑。”莽白太后策免宣,使就國。莽恨宣求退,故不賜黃金、安車、駟馬。宣居國數年,薨。

  班固贊曰:薛廣德保縣車之榮,平當逡巡有恥,彭宣見險而止,異乎茍患失之者矣!戊午,右將軍王崇為大司空,光祿勛東海馬宮為右將軍,左曹、中郎將甄豐為光祿勛。

  九月,辛酉,中山王即皇帝位,大赦天下。

  平帝年九歲,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聽于莽。莽權日盛,孔光憂懼,不知所出,上書乞骸骨;莽白太后,帝幼少,宜置師傅,徙光為帝太傅,位四輔,給事中,領宿衛、供養,行內署門戶,省服御食物。以馬宮為大司徒,甄豐為右將軍。冬,十月,壬寅,葬孝哀皇帝于義陵。

孝平皇帝上  孝哀皇帝下元始元年(辛酉,公元一年)

  春,正月,王莽風益州,令塞外蠻夷自稱越裳氏重譯獻白雉一、黑雉二。莽白太后下詔,以白雉薦宗廟。于是群臣盛陳莽功德,致周成白雉之瑞,周公及身在而托號于周,莽宜賜號曰安漢公,益戶疇爵邑。太后詔尚書具其事。莽上書言:“臣與孔光、王舜、甄豐、甄邯共定策;今愿獨條光等功賞,寢置臣莽,勿隨輩列。”甄邯白太后下詔曰:“‘無偏無黨,王道蕩蕩。’君有安宗廟之功,不可以骨肉故蔽隱不揚,君其勿辭!”莽復上書固讓數四,稱疾不起。左右白太后,“宜勿奪莽意,但條孔光等,莽乃肯起。”二月,丙辰,太后下詔;“以太傅、博山侯光為太師,車騎將軍、安陽侯舜為太保,皆益封萬戶。左將軍、光祿勛豐為少傅,封廣陽侯。皆授四輔之職。侍中、奉車都尉邯封承陽侯。”四人既受賞,莽尚未起。群臣復上言:“莽雖克讓,朝所宜章,以時加賞,明重元功,無使百僚元元失望!”太后乃下詔:“以大司馬、新都侯莽為太傅,干四輔之事,號曰安漢公,益封二萬八千戶。”于是莽為惶恐,不得已而起,受太傅、安漢公號,讓還益封事,云:“愿須百姓家給,然后加賞。”群臣復爭,太后詔曰:“公自期百姓家給,是以聽之,其令公奉賜皆倍故。百姓家給人足,大司徒、大司空以聞。”莽復讓不受,而建言褒賞宗室群臣。立故東平王云太子開明為王;又以故東平思王孫成都為中山王,奉孝王后;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皆為列侯;太仆王惲等二十五人皆賜爵關內侯。又令諸侯王公、列侯、關內侯無子而有孫若同產子者,皆得以為嗣;宗室屬未盡而以罪絕者,復其屬;天下令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下及庶民鰥寡,恩澤之政,無所不施。

  莽既媚說吏民,又欲專斷,知太后老,厭政,乃風公卿奏言:“往者吏以功次遷至二千石,及州部所舉茂材異等吏,率多不稱,宜皆見安漢公。又,太后春秋高,不宜親省小事。”令太后下詔曰:“自今以來,唯封爵乃以聞,他事安漢公、四輔平決。州牧、二千石及茂材吏初除奏事者,輒引入,至近署對安漢公,考故官,問新職,以知其稱否。”于是莽人人延問,密致恩意,厚加贈送,其不合指,顯奏免之,權與人主侔矣。

  置羲和官,秩二千石。

  夏,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大赦天下。公卿以下舉敦厚能直言者各一人。

  王莽恐帝外家衛氏奪其權,白太后:“前哀帝立,背恩義,自貴外家丁、傅,橈亂國家,幾危社稷。今帝以幼年復奉大宗為成帝后,宜明一統之義,以戒前事,為后代法。”六月,遣甄豐奉璽綬,即拜帝母衛姬為中山孝王后。賜帝舅衛寶、寶弟玄爵關內侯。賜帝女弟三人號曰君,皆留中山,不得至京師。

  扶風功曹申屠剛以直言對策曰:“臣聞成王幼少,周公攝政,聽言下賢,均權布寵,動順天地,舉措不失;然近則召公不說,遠則四國流言。今圣主始免襁褓,即位以來,至親分離,外戚杜隔,恩不得通。且漢家之制,雖任英賢,猶援姻戚,親疏相錯,杜塞間隙,誠所以安宗廟,重社稷也。宜亟遣使者征中山太后,置之別宮,令時朝見,又召馮、衛二族,裁與冗職,使得執戟親奉宿衛,以抑患禍之端。上安社稷,下全保傅。”莽令太后下詔曰:“剛所言僻經妄說,違背大義。”罷歸田里。

  丙午,封魯頃公之八世孫公子寬為褒魯侯,奉周公祀;封褒成君孔霸曾孫均為褒成侯,奉孔子祀。

  詔:“天下女徒已論,歸家,出雇山錢,月三百。復貞婦,鄉一人。大司農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勸農桑。”

  秋,九月,赦天下徒。

  孝哀皇帝下元始二年(壬戌,公元二年)

  春,黃支國獻犀牛。黃支在南海中,去京師三萬里。王莽欲耀威德,故厚遺其王,令遣使貢獻。

  越巂郡上黃龍游江中。太師光、大司徒宮等咸稱“莽功德比周公,宜告祠宗廟。”大司農孫寶曰:“周公上圣,召公大賢,尚猶有不相說,著于經典,兩不相損。今風雨未時,百姓不足,每有一事,群臣同聲,得無非其美者?”時大臣皆失色。甄邯即時承制罷議者。會寶遣吏迎母,母道病,留弟家,獨遣妻子。司直陳崇劾奏寶,事下三公即訊。寶對曰:“年七十,悖眊,恩衰共養,營妻子,如章。”寶坐免,終于家。

  帝更名衎。

  三月,癸酉,大司空王崇謝病免,以避王莽。夏,四月,丁酉,左將軍甄豐為大司空,右將軍孫建為左將軍,光祿勛甄邯為右將軍。立代孝王玄孫之子如意為廣宗王,江都易王孫盱臺侯宮為廣川王,廣川惠王曾孫倫為廣德王。紹封漢興以來大功臣之后周共等皆為列侯及關內侯,凡百一十七人。郡國大旱,蝗,青州尤甚,民流亡。王莽白太后,宜衣繒練,頗損膳,以示天下。莽因上書愿出錢百萬,獻田三十頃,付大司農助給貧民。于是公卿皆慕效焉,凡獻田宅者二百三十人,以口賦貧民。又起五里于長安城中,宅二百區,以居貧民。莽帥群臣奏太后,言:“幸賴陛下德澤,間者風雨時,甘露降,神芝生,蓂莢、硃草、嘉禾,休征同時并至。愿陛下遵帝王之常服,復太官之法膳,使臣子各得盡歡心,備共養!”莽又令太后下詔,不許。每有水旱,莽輒素食,左右以白太后,太后遣使者詔莽曰:“聞公菜食,憂民深矣。今秋幸孰,公以時食肉,愛身為國!”

  六月,隕石于巨鹿二。

  光祿大夫楚國龔勝、太中大夫瑯邪邴漢以王莽專政,皆乞骸骨。莽令太后策詔之曰:“朕愍以官職之事煩大夫,大夫其修身守道,以終高年。”皆加優禮而遣之。

  梅福知王莽必篡漢祚,一朝棄妻子去,不知所之。其后,人有見福于會稽者,變姓名為吳市門卒云。

  秋,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赦天下徒。

  遣執金吾候陳茂諭說江湖賊成重等二百馀人皆自出,送家在所收事。重徙云陽,賜公田宅。

  王莽欲悅太后以威德至盛,異于前,乃風單于令遣王昭君女須卜居次云入侍太后,所以賞賜之甚厚。

  車師后王國有新道通玉門關,往來差近,戊己校尉徐普欲開之。車師后王姑句以當道供給使者,心不便也。普欲分明其界,然后奏之,召姑句使證之;不肯,系之。其妻股紫陬謂姑句曰:“前車師前王為都護司馬所殺,今久系必死,不如降匈奴!”即馳突出高昌壁,入匈奴。又去胡來王唐兜與赤水羌數相寇,不勝,告急都護,都護但欽不以時救助。唐兜困急,怨欽,東守玉門關;玉門關不內,即將妻子、人民千馀人亡降匈奴。單于受,置左谷蠡地,遣使上書言狀,曰:“臣謹已受。”詔遣中郎將韓隆等使匈奴,責讓單于;單于叩頭謝罪,執二虜還付使者。詔使中郎將王萌待于西域惡都奴界上。單于遣使送,因請其罪;使者以聞。莽不聽,詔會西域諸國王,陳軍斬姑句、唐兜以示之。乃造設四條,中國人亡入匈奴者,烏孫亡降匈奴者,西域諸國佩中國印綬降匈奴者,烏桓降匈奴者,皆不得受。遣中郎將王駿、王昌、副校尉甄阜、王尋使匈奴,班四條與單于,雜函封,付單于,令奉行;因收故宣帝所為約束封函還。時莽奏令中國不得有二名,因使使者以風單于,宜上書慕化,為一名,漢必加厚賞。單于從之,上書言:“幸得備籓臣,竊樂太平圣制。臣故名囊知牙斯,今謹更名曰知。”莽大說,白太后,遣使者答諭,厚賞賜焉。

  莽欲以女配帝為皇后以固其權,奏言:“皇帝即位三年,長秋宮未建,掖廷媵未充。乃者國家之難,本從無嗣,配取不正,請考論《五經》,定取后禮,正十二女之義,以廣繼嗣,博采二王后及周公、孔子世、列侯在長安者適子女。”事下有司,上眾女名,王氏女多在選中者,莽恐其與己女爭,即上言:“身無德,子材下,不宜與眾女并采。”太后以為至誠,乃下詔曰:“王氏女,朕之外家,其勿采。”庶民、諸生、郎吏以上守闕上書者日千馀人,公卿大夫或詣廷中,或伏省戶下,咸言:“安漢公盛勛堂堂若此,今當立后,獨奈何廢公女,天下安所歸命!愿得公女為天下母!”莽遣長史以下分部曉止公卿及諸生,而上書者愈甚。太后不得已,聽公卿采莽女。莽復自白:“宜博選眾女。”公卿爭曰:“不宜采諸女以貳正統。”莽乃白:“愿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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