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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六十章 祖制與變通

  殿上群臣四十余人,人人都對李佑這個重返武英殿的年輕人有著深刻的印象。上一次李佑在朝雖然不超過半年,但在朝爭中卻極其炫目耀眼,好似劃過朝堂之上的流星一般。有詩曰之:事了拂衣去,另刷功與名。

  這次看到李大人為了檢校僉都御使而再次上殿,諸卿感慨幾分但也都明白,徐閣老、彭閣老、以及與袁閣老同在一條船上的金閣老都是不待見李佑的人。正常的推選情況下,他們必定推舉焦士美和申鶴齡其中之一。

  不過焦申二人突然雙雙退出,叫李佑成了文官推出的獨苗候選人,肯定會給閣老們造成片刻糾結。

  徐、彭、金這些閣老與李佑有嫌隙,這是默認狀況。如果他們打算反手更正立場扶持李佑,那必定要做出一些表達善意的舉動,以免別人繼續誤解。

  可是趙天官已經打算宣布要開始了,這幾位閣老依舊沒有任何示好言行。只能說明一件事,徐、彭、金三閣老包括不在場的袁閣老將繼續敵視李佑,不會給李佑任何推舉。表達出的潛臺詞是,寧與太后妥協,不與李佑議和。

  現在這個情勢就此發展下去,沒人會覺得李佑能笑到最后,別看李佑似乎成了文官銓選出來的獨苗,好像非他莫屬,其實沒這么簡單。

  但內閣中,反李佑的是人多勢眾一方,幾乎就是三分內閣有其二。所以看慣內閣風頭行事的人必定也跟隨者去推舉另外剩余的兩個待選之人,免得公開與太多閣老唱反調。

  更別說太后這個高居寶座的人,也是對李佑記仇的人。所以綜合起來分析,情勢發展到目前這個地步,李佑幾乎沒有任何可能入選,這一局只怕要被準備更充分的慈圣太后贏去了。

  不過李大人不愧是李大人,已然不死心的跳出來攪局,倒是讓眾人感到即在預料之內又在情理之中,或者產生了“本該如此”的念頭。許多人恍惚間又記起了一兩年前那些一波三折驚心動魄的朝議…

  在眾人的目光中,李佑在丹陛下高舉《大明會典卷五》書冊,寶相莊嚴,仿佛虔誠信徒手捧圣物。

  大明會典由先皇欽定,全書浩繁卷帙,多達兩百多卷,歷經幾次修訂。主要內容是朝廷各衙門各種事務的典章制度,辦事條例和程序,可以說是整個朝廷運轉的基本法。

  只有個別博聞強記的可以通讀全書,一般官員可能也就熟悉自己職掌那部分,但要與卷目對上號仍需費一番腦子。更多則是憑借經驗和傳統辦公,需要查的時候臨時抱佛腳。

  想象下就知道,即便到了二十一世紀,也沒人上班時會天天抱著各種規章制度背誦罷。若猛然去問某人,某制度第幾條第幾款是什么內容,九成九是茫然的。

  所以看到李佑從袖中翻出一本《大明會典卷五》,大部分人心中都閃過一絲疑惑,會典卷五里有什么內容可以為李佑撐腰?包括錢太后。

  李大人自然不會讓大家疑惑太久,聲音鏗鏘有力,響亮的對慈圣皇太后奏道:“會典卷五內有廷推之則!無論何種廷推,參與朝臣只不過大九卿,及部、院、通、大諸司的三品以上堂上官,亦或有掌印科道,有時也有五品以上部院官。但遍覽全書,從未見有宰輔、君上可以參與廷推之例!”

  國朝大九卿,指的是六部尚書、左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九個人,這乃是外朝文官最核心的大佬。

  部、院、通、大的三品以上堂上官,指的是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中三品以上的坐堂官員,其實主要就是六部的侍郎和左副都御使。這是外朝文官中僅次于核心大九卿的大員。

  所謂堂上官,就是正經在本衙門辦公的坐堂官員,不是那種外派加虛銜的尚書侍郎之類。

  掌印科道,則指的是六科十三道中資深的掌印御史、掌印給事中。

  李佑的意思就是,根據大明會典,本次廷推最多只應該由上述這些官員參加,是外朝官員的事情。太后和輔政內閣大學士都該靠邊站去,在宮廷靜等結果就好,不要隨便直接插手外朝的事務,不然就是違反了祖宗法度!

  當然,內閣與太后絕對不是沒有權力的,只不過內外朝分工不同。外朝廷推結果必須要上奏太后,并下發內閣形成正式詔旨,這才算完成全部程序。

  但其余程序都是以后的事情了,李佑自覺馬上就要被淘汰,哪里還顧得上思考以后?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先把眼前現場這關闖過去再說了。

  聽到李佑捅破窗戶紙,滿殿頓時泛起恍然大悟后的嗡嗡議論之聲,眾臣互相七嘴八舌起來,也沒人在乎禮儀不禮儀了。

  李佑所說的這些,別人不是不知道。只不過這十年來,朝廷一直遵循著眼前這種廷推模式,并習以為常了。

  十年不算短,時間久了,大家便漸漸淡忘了老規章,如今經李佑提醒,頓時都有所記憶了,除了入朝不到十年的新人。

  看熱鬧的人嘖嘖稱奇,這李佑是怎么想到這里的?居然尋章摘句老雕蟲去了,從幾十年前修訂的兩百多卷會典里將相關條款搬了出來。

  剛才跳出來指斥李佑“大膽”彭閣老被會典堵住了嘴,憤怒的險些失態。若都要嚴格按著大明會典,那么連內閣這個執政機構都沒有!還好沒有失去理智,說出“會典不足以采信”之類大逆不道的話。

  確實,在大明會典中,內閣只是翰林院的一個分支機構,相當于翰林院駐皇宮分院的角色,這就是內閣在國朝法理中的真實地位。所謂有宰相之名,無宰相之實,有宰相之權,無宰相之位。

  其實即使不參與廷推,內閣依然可以對結果施加影響,因為最后結果必須上奏并形成詔書才能生效。而且即便圣主御批了,他們內閣仍可以近乎無賴的執奏不從,阻止正式詔書的形成,這就是輔政大學士的特權。

  只是遙控和事后補救終究不如在現場控制局面得心應手,廷推廷議都代表著朝臣的人心公論,內閣事后否掉結果,在名聲上不是很好聽。傳揚出去,就是逆人心而動,一個不好就要被口誅筆伐。

  化身法律衛士的李大人哪里顧得上別人如何想的,瞥了幾眼立在身邊不遠處的彭閣老,又掂量一下輕重緩急,忍痛放棄了挑逗彭閣老的想法,重點還是要放在太后身上。

  只見他舉著會典卷五對著丹陛繼續上前一步,神色愈發的肅穆,頗為義正詞嚴的奏道:“此乃先皇欽定法度,未嘗聞說本朝有修訂之舉。所以關于本次廷推,臣請依祖宗之制!治國者,必以奉法為重!”

  與沸沸揚揚的殿中不同,珠簾之后,卻是寂靜無聲的。

  錢太后微微呆住了,本來已經一切盡在掌握,按著她的設想一步步發展。可是怎么也沒想到,李佑突然搬出了會典壓制廷推,他的花樣為何總是無窮無盡!

  大明會典最后一次修訂由先皇欽定,相當于常說的“祖宗法度”。若實際cāo作中遇到不合用的,可以加以變通,只能做不能說,更是不能公然否定祖宗欽定會典。

  現在,有人拿著會典來質問,又該如何回答是好?

  換成別的時候,錢太后也不用如此發愁,下不為例也好,從諫改正也好,都無所謂的。但這次很關鍵,真是退不了。

  說起景和朝的議事和廷推制度,在法理上也是個很模糊的事兒,由習慣形成的。本來君臣面議、朝議、廷議區別是涇渭分明的,廷推歸根結底是廷議的一種。

  廷議、廷推模式簡單說就是外朝做出公論抉擇后,送與內廷批準。在這個概念里,部、院、寺、大是外朝,天子與輔政內閣是內廷。不過實際上,在內閣勢大時,常常能夠控制外朝廷議。

  自從先皇龍御歸天,慈圣皇太后秉政后,一是為了出面鎮服人心,二是為了強調秉政合法性,三是為了顯示勤政,所以她不敢按照國朝傳統上君臣相隔的模式治國。

  故而慈圣皇太后養成了在武英殿視朝和象征性親筆披紅的習慣,但她性格又不喜輕易表態,只等群臣議論結束后做一錘定音。

  結果十年來漸漸演變為朝議與廷議廷推相混合、內廷率領外朝大員御前議事的制度,大部分國策都是如此制定,成為景和朝的常態。

  其實在國朝慣是因人成事,這種有利于朝政的變通比比皆是,倒也不足為奇。又例如內閣大學士一職,從法理上,國朝不設宰相,內閣大學士是天子身邊的秘書,不參與外朝庶務,屬于翰林院的分支,位在尚書之后。

  但事實上,內閣大學士已經演化成秉持機要的半個宰相角色,在現實中也常被中外當做宰相來看待。

  卻說李佑拋出了會典這個隱藏武器,半晌不見珠簾后答話,漸漸的便感到,再沒有新動靜,就要后續乏力了。

  現在只是將對方打了個猝不及防而已,只要錢太后回味過來,對他的問話避而不答,不去談論會典如何。只強行下令照例廷推,別人有礙于太后權勢從了,他又能怎么阻止?本朝可是人治大于法治,法治很難扭得過人治。

  “祖宗法度”四個字,連他自己都著重借用的是“祖宗”,而不是“法度”。心里有點惴惴,不知道“祖宗”能頂到什么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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