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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十八

●卷第四十八●卷第四十八  宋紀四十八起旃蒙作噩十月,盡強圉大淵獻三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五年(遼重熙十四年)

  冬,十月,乙卯,遼遣使來致元龍車及所獲夏國羊馬。

  辛酉,祔章獻明肅皇后、章懿皇后神主于太廟,大赦天下。

  “諸路轉運使昨帶案察之名,比聞過為煩苛,吏不安職,至有曉諭州縣,俾互相告論;有傷風化,無益事體,其并罷之。”時執政沮改范仲淹、富弼所行事,因肆赦,遂有此命。初,議者請覃恩百官,且優賜軍士。參知政事吳育曰:“無事而啟僥幸,誰為陛下建此議者?請治之。”已而帝語輔臣曰:“外人怨執政,宜防喧嘩。”育曰:“此必建議者欲以動搖上聽,愿毋慮。臣既以身許國,何憚此邪?”帝遣中使察視山東盜賊,還奏:“盜不足慮,而兗州杜衍,鄆州富弼,山東尤尊愛之,此為可憂。”帝欲徙二人淮南。育曰:“盜賊無足慮。然小人乘時以傾大臣,非國家之福。”議遂格。

  甲子,遼主望祀木葉山。

  己巳,詔送伴遼使劉湜:“北界近筑寨于銀坊城,侵漢界十里,其以誓約諭使人,令毀去之。”

  庚午,帝御內東門,賜從官酒三行,奏鈞容樂。幸瓊林苑門,賜從官食。遂獵于楊邨,宴幄殿,奏教坊樂,遣使以所獲麞兔馳薦太廟。既而召父老臨問,賜以飲食茶絹,及賜五坊軍士銀絹有差。

  辛未,始班歷于夏國。

  庚辰,罷宰臣兼樞密使。時賈昌朝、陳執中言:“國初以兩司對持大柄,向以關陜未寧,兵議須一,復茲兼領。今西夏來庭,邊防有序,當還使印,庶協邦規,臣等愿罷兼樞密使。”既降詔許之,又詔樞密院:“凡軍國機要,依舊同商議施行。”

  十一月,壬午朔,回鶻遣使貢于遼。

  樞密院請自今進退管軍臣僚、極邊長吏、路分兵馬鈐轄以上,并與宰臣同議,從之。

  丁亥,冬至,宴宗室于崇政殿。

  辛卯,詔提點京東路刑獄司體量石介存亡以聞。先是介受命通判濮州,歸家待次。是歲七月,病卒。夏竦銜介甚,且欲傾富弼,會徐州孔直溫謀叛,搜其家,得介書,竦因言:“介實不死,弼陰使入契丹謀起兵,弼為內應。”執政入其言,故有是命,仍羈管介妻子于它州。

  初,徐州人告直溫等挾妖法誘軍士為變,而轉運使不受,亟詣提點刑獄呂居簡。居簡令無言有不受者,復與轉運使合謀捕直溫等。既就誅,濮州復有謀叛者,民相搖驚潰。居簡馳往,得其首惡,誅之,閱兵享士,奸不得發。居簡,蒙正之子也。時亦有詔下兗州核介死虛實,知州杜衍會官屬語之,眾莫敢對。泰寧節度掌書記高苑龔鼎臣獨曰:“介平生直諒,寧有是邪!愿以合族保其必死。”衍悚然,探懷中奏稿示之,曰:“老夫既保介矣,君年少,見義必為,安可量哉!”

  國子監直講孫復責監虔州稅。孔直溫敗,索其家,得遺復詩故也。

  詔以邊事寧息,盜賊漸衰,知鄆州富弼、知青州張存,并罷安撫使,知邠州范仲淹,罷陜西四路安撫使,其實讒者謂石介謀亂,弼將舉一路兵應之故也。仲淹先引疾求解邊任,是日,改知鄧州。

  初,翰林學士葉清臣居父喪,言者嘗請起復為邊帥,既而不行。至是免喪,宰相陳執中與清臣有隙,不欲清臣居內,乃申用其言。庚子,改除翰林侍讀學士、知邠州。

  壬寅,以殿中侍御史劉湜為禮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議者謂湜探宰相意深致尹洙罪,故得優擢。

  甲辰,遼以同知北院宣徽事蕭阿刺為北府宰相。

  十二月,癸丑,以知潞州郭承佑為并代副部署,兼知代州。始,杜衍奏罷承佑軍職,至是復之。及包拯還自契丹,言:“河北邊帥宜精選,而代州尤不可輕授。今朝廷委任郭承佑,恐必敗事。乞早令召還,別用能者。沿邊守將畏懦不勝任者,亦乞速賜移易。”

  遼主觀漢軍習砲射擊刺。癸亥,遼主決滯獄。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六年(遼重熙十五年)

  春,正月,乙酉,遼主如混同江。

  禁遼人以奴婢鬻與漢人。

  戊子,王堯臣罷三司使,為翰林學士承旨兼端明殿學士、群牧使、堯臣主計凡三年,前使姚仲孫借內藏錢數百萬,久不能償,堯臣悉案籍償之,而軍國之費猶沛然有馀,未嘗加賦于民也。益、梓、夔三路轉運使皆乞增鹽井課,歲可得錢十馀萬,堯臣固不從。帝問其說,對曰:“庸蜀僻遠,恩澤鮮及,而貢入常倍,民力由此困。朝廷既未有以恤之,而又牟利焉,是重困也,雖有小益,將必大損矣。”帝善其對。然權幸因緣多見裁抑,京師數為飛語,及帝之左右往往有讒其短者,帝一切不問,而堯臣為之自若。已而言于帝曰:“臣母老,愿解煩劇。”既罷,帝慰勞之,堯臣頓首曰:“非臣之能,惟陛下信用臣耳。”

  禮部尚書、知河南府范雍卒,贈太子太師,謚忠獻。雍好謀而少成,頗知人,喜薦士。狄青初為小校,坐法當斬,雍貸之,卒為名將。

  甲午,命翰林學士孫抃權知貢舉。

  丙申,以翰林學士、知制誥蘇紳知河陽。紳銳于進取,善中傷人,衣冠憚疾之。言者斥其狀,故命出守,紳自揚州復入翰林未三月也。是歲,卒于河陽。紳與梁適同在兩禁,人以為險诐,語曰“草頭木腳,陷入倒卓。”

  戊申,徙廣南戍兵善地,以避瘴毒。

  二月,壬子朔,賜太傅致仕張士遜月俸百千。

  乙卯,遼主如長春河。

  癸亥,荊湖南路轉運使周沆言:“本路蠻寇未息,而官軍久戍,請負給公使錢一千貫以犒設將校。”從之。沆又言:“蠻驟勝方驕,未易懷服,宜須秋冬進兵。蠻地險氣毒,其人驍悍,善用鋋盾,北軍不能與之角。請選邕、宜、融三州澄海忠敢,知其山川,習其伎藝者三千,搗巢穴,馀兵絡山足,出則獵取之,俟其勢窮力屈,然后可撫也。”朝廷用其策,卒平蠻寇。

  戊寅,青州地震。

  詔陜西經略安撫及轉運司:“朝廷開納夏國,本欲寬財息民。自其受封進誓,已及一年,而調度猶不減用兵時;其議裁節諸費及所增置官員、指使、使臣今無用者,悉條奏之。”從樞密使龐籍言也。

  權同知禮部貢舉張方平言:“今之禮部程式,定自先朝。由景祐之初,有以變體而擢高等者,后進傳效,皆忘素習。邇來文格日失其舊,各出新意,相勝為奇。至太學盛建,而講官百介益加崇長,因其好尚,浸以成風,以怪誕詆訕為高,以流蕩猥瑣為贍,逾越繩墨,惑誤后學;朝廷累下詔書戒飭,而學者樂于放逸,罕能自還。今貢院試者,間有學新體賦至八百字以上,每句或有十六字、十八字,而論或千二百字以上,策或置所問而妄肆胸臆,條陳它事,豈國家取賢斂材以備治具之意邪!其增習新體而澶漫不合程式者,悉已考落。請申前詔,揭而示之。”詔從其情。時御史王平又請賦毋得過四百字。而禮部復謂才藝所取,一字之多,遂至黜落,殆非人情。自是復以舊數為限。

  三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御崇政殿。錄系囚,雜犯死罪以下遞降一等,杖以下釋之。

  乙酉,遼以太后應圣節,減死罪,釋徒以下。

  庚寅,登州地震,岠嵎山摧。自是震不已,每歲震則海底有聲如雷。

  丁酉,遼主詔諸道歲具獄訟以聞。

  高麗貢于遼。

  壬寅,賜進士穰人賈黯等及第、出身、同出身有差。癸卯,賜諸科及第并出身。甲辰,賜特奏名諸科同出身及諸州長史、司馬、文學。

  夏,四月,辛亥朔,遼禁五京吏民擊鞠。

  甲寅,降河東轉運使李昭遘知澤州,坐使遼時其從者嘗盜遼之銀杯也。昭遘從者既杖死,詔以銀杯送還遼。議者謂盜已正法,送杯于體有損。判大名夏竦亦奏乞罷送,不聽。知雄州王仁旭直納軍資庫,人稱其得體。

  戊午,遼罷遙輦帳戍軍。

  壬戌,遼以北女真詳兗蕭杲陸為奚六部大王。

  甲子,遼主清暑永安山。

  甲戌,蒲盧毛朵曷懶河百八十戶附于遼。

  遼主以左中丞蕭惟信為燕趙國王傅。遼主諭之曰:“燕趙左右多面諛,不聞忠言,浸以成性。汝當以道規誨,使知君父之義;有不可使居王邸者,具以名聞。”惟信性好學,長于辯論,及為王傅,能輔導以禮。

  丙子,徙知定州王德基知雄州兼沿邊安撫使。初,守臣畏生事,未嘗出獵,德基至,乃縱騎獵境上。關城居民甚眾,而故堞墮壞,久莫敢修,德基豫調兵夫筑完之。遼歲遣使貽果餌,前皆改服以見,德基接以常禮;及每移文至者,例以郡官主勞,至是以指使代焉。

  己卯,權御史中丞張方平言:“中書、樞密院比歲除授,多預批圣旨,俟半年或一二年后與轉官或改職。夫遷除之體,率有常規,若因勞應賞而擢之不次,孰曰不然!如其事出僥幸,縱賒日月,曷厭群議!譬之賈人交易于市,作為契卷,立期待償。非唯滋長濫恩,實亦有虧治體。請自今文武官輒援前比而希遷改者,并明行責降。”從之。

  五月,甲申,雨雹,地震。

  戊子,減邛州鹽井歲額緡錢一百萬。川、峽四路鹽課,縣官之所仰給,然井原或發或微,而責課如舊,任事者多務增課以為功,往往貽患后人。朝廷切于除民疾苦,尤以遠人為意,有司上言,輒為蠲減,前后不可悉數。

  丙申,詔陜西市蕃部馬。

  丁酉,京東人劉巹、劉沔、胡信謀反,伏誅。

  六月,庚戌朔,降御前答刂子下夏安期等:“比令與陜西諸路經略安撫司議減節邊費,其務悉心經畫,以成朝廷悠久之利。”

  詔夏竦與河北監司察帥臣、長吏之不職者。

  初,吳育在翰林,薦唐詢為御史;未至,母喪。服除,育方參政事,而宰相賈昌朝與詢有親,育數為昌朝言,詢用故事當罷御史,昌朝不得已以詢知廬州。凡官外徙者皆放朝辭,而詢獨許入見。中丞張方平因奏:“詢材質美茂,宜留備言職。”詔許之,育爭不能得。詢由是怨育而附昌朝。

  癸丑,遼以西京留守耶律瑪陸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參知政事楊佶出為武定軍節度使。時武定亢旱,苗稼將槁,佶視事之夕,雨澤沾足,百姓歌頌之。

  丁巳,流星出營室南,大如杯,其光燭地,隱然有聲,北行至王良沒。

  辛酉,詔河東經略使鄭戩裁減本道邊費。

  癸亥,帝謂輔臣曰:“比有上言星變者,國家雖無妖異,亦當修警,況因謫見乎!夫天之譴告人君,使俱而修德,亦猶人君知臣下之過,先示戒飭,使得自新,則不陷于咎惡也。”賈昌朝等皆引咎再拜。

  戊辰,遼主御清涼殿,放進士王棠等六十八人。棠,涿州新城人,博古善屬文,時稱得人。

  辛未,知益州文彥博言:“益、彭、邛、蜀、漢五州,非用馬之地,而逐州共屯軍馬凡二千馀人,請皆易以步軍。”詔易三之一。

  參知政事吳育與宰相賈昌朝不相能,監察御史唐詢既怨育,遂希昌朝意上奏曰:“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茂材異等料,由漢涉唐,皆不常置,若天見災異,政有闕失,則詔在位薦之。本朝稽用舊文,訖真宗世,三建此科。陛下即位,增科為六,初應詔才數人,后乃至十馀人,今殆至三十馀人。一中此科,曾未累歲,悉至顯官。請自今,不與進士同時設科,若因災異非時舉擢,宜如漢故事親策,罷秘閣之試。”疏上,帝刊其名付中書,育奏疏駁之。帝是育言,即詔禮部:“自今制科隨進士貢舉,其著為今;仍須近臣論薦,毋得自舉。”帝因謂輔臣曰:“彼上言者乞從內批,以今乃知其欺妄也。”育又奏:“陰邪沮事,正當明辯,愿出姓名案劾,以明國法。”育本由制策進,帝數稱其賢,以為得人,故詢力肆排詆,意在育,不在制科也。育弟娶李遵勖妹,有六子而寡。詢又奏:“育弟婦久寡,不使改嫁,欲用此附李氏自進。”大抵希昌朝意,且欲報怨;帝訖不聽。

  秋,七月,三司使王拱辰言:“太祖時兵十二萬,太宗時十八萬,章圣時四十萬,今倍之。兵在精不在眾,冗散坐食,非計也。三司雖總財用大計,而事實在外,請諸道帥臣并任其責。”乙酉,詔判大名府夏竦、知并州鄭戩、知永興軍程琳并兼本路計置糧草,從拱辰言也。

  遼豳王遂格卒。

  庚寅,河東經略司言雨壞忻、代等州城壁。

  乙未,遼以前南府宰相耶律喜遜為東北路詳兗。

  丙申,以知吉州余靖分司南京,許居韶州。初,靖為諫官,嘗劾奏太常博士茹孝標不孝,匿母喪,坐廢。清既失勢,孝標因與知諫院錢明逸言靖少游廣州,犯法受笞,明逸即劾奏靖不宜在近侍。靖聞之,不自安,求侍養去。會朝廷下廣州案得其實。靖初名希古,舉進士,未得解,曲江主簿善遇之。知韶州者疾主簿,捃其罪,無所得,唯得與靖接坐。主簿既以違敕停任,而靖受笞后,乃改名取解它州及第。案牘具在,故有是命。

  遼籍諸道軍。

  丁酉,遼主如秋山。辛丑,遼禁扈從踐民田。

  遼翰林都林牙并修國史蕭罕嘉努,見遼主獵,未嘗不諫,會有司奏,獵于秋山,熊虎傷死數十人,罕嘉努書于冊。遼主見而命去之,罕嘉努既出復書。它日,遼主見之,曰:“史筆當如是。”遼主嘗問罕嘉努曰:“我國家創業以來,孰為賢主?”罕嘉努以穆宗對。遼主怪之,曰:“穆宗嗜酒,喜怒不常,視人猶草芥,卿何以謂之賢?”罕嘉努曰:“穆宗雖暴虐,省徭輕賦,人樂其生,終穆之世未有過。近日秋山傷死者眾,臣故以穆宗以賢。”遼主默然。

  壬寅,帝謂宰臣曰:“前日除李用和子璋為閤門副使,今次子珣求為通事舍人。朕已諭之曰:‘朝廷爵賞,所與天下共也,儻戚里之家,兄弟補遷,如己所欲,朕何以待諸勛舊乎?’”賈昌朝對曰:“母后之家,自昔固多蒙恩澤。今陛下能重惜爵賞,不肯輕授,非惟示天下以至公,亦保全外戚之福也。”

  癸卯,以馬軍副都指揮使許懷德為靜安軍留后。言事官上章論奏者相繼,御史中丞張方平言:“懷德妄援體例,僥幸陳乞,墮紊軍制,干撓朝章,乞奪軍職,付環衛,或除一郡。”帝不聽。

  乙巳,戶部副使夏安期等,言與鄜延經略使沈邈已減罷官員、使臣四十四人。

  八月,乙未,詔:“臣僚子孫,恃廕無賴,嘗被刑者,如再犯私罪,更毋得以贖論。”時邵武軍言:“故秘書監致仕龔曙之孫,屢犯犀牛法,當以廕免。”帝特命加真刑,而更著此條。

  癸丑,高麗國王欽卒,子徽嗣。

  壬戌,詔陜西、河東經略司:“西人雖納款稱臣,然其心詭譎難信。恐諸路乘罷兵之后,漸弛邊備,其益務練兵卒,完城壁!若寇至,有不如詔者,亟以名聞。”

  癸亥,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常博士錢彥遠策入第四等,擢祠部員外郎、知潤州。彥遠,易之子,明逸之兄也。錢氏父子兄弟并以制策登科,當時以為盛事。

  癸酉,以參知政事吳育為樞密副使,樞密副使丁度為參知政事。育在政府,遇事敢言。知永靜軍向綬,疑通判江中立譖己,因誣以罪,迫令自殺。育欲坐綬死,宰相賈昌朝頗營助之,得輕比,育遂爭論帝前,殿中皆失色。育論辯不已,乃請曰:“臣所辯者職也,顧力不勝,愿罷臣職。”乃與度易位。度為樞密副使,在龐籍后。時籍女嫁參知政事宋庠之子,庠固言于帝,以親嫌不可共事,故越次用度。始,昌朝與育爭,帝欲俱罷二人,御史中丞張方平將對,昌朝使人約方平助己,當以方平代育。方平怒,斥遣之曰:“此言何為致于我哉!”既對,極論二人邪正曲直,然育卒罷。世皆以方平實為昌朝地也。

  甲戌,以監察御史唐詢知湖州,竟以宰相親嫌罷也。

  九月,庚寅,以戶部副使夏安期為陜西都轉運使。安期與諸路經略安撫司議邊事,凡奏省官員及汰邊兵之不任役者五萬人。

  時數有災異,戶部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梅摯引《洪范》上變戒曰:“王省惟歲,謂王總群吏,如歲兼四時,有不順則省其職。今日食于春,地震于夏,雨水于秋,一歲而變及三時,此天意以陛下省職未至而丁寧告戒也。伊、洛暴漲,漂廬舍,海水入臺州,殺人民,浙江潰防,黃河溢埽,所謂水不潤下。陛下宜責躬修德,以回上帝之眷祐,陰不勝陽,則災異衰止而盛德日起矣。”又言:“權陜西轉運使張堯佐非才,由宮掖以進,恐上累圣德。”及奏減省資政殿學士員,召待制官同議政,復百官轉對。帝謂大臣曰:“梅摯言事有體。”以為戶部副使。

  癸卯,登州地震。帝曰:“山東連歲地震,宜防未然之變,其下登州嚴武備。”

  甲辰,遼禁以罝網捕狐兔。

  冬,十月,丁未朔,詔:“比遣張子奭往延州與夏國議疆事,其豐州地,當全屬漢界。或所議未協,聽以橫陽河外向所侵耕四十里為禁地。若猶固執,即以橫陽河為界。”初,夏國既獻臥貴龐、吳移、已布等九寨,又納豐州故地,欲以沒寧浪等處為界。下河東經略鄭戩。戩言:“沒寧浪等處并在豐州南,深入府州之腹,若如其議,則麟、府二州勢難以守,直宜以橫河陽為界。”帝乃以戩所上地圖付子奭往議之。

  己酉,遼主駐中會川。

  辛未,詔發兵討湖南猺賊。

  十一月,己卯,遣著作佐郎楚建中往延州,同議夏國封界事,以張子奭道病故也。

  以權御史中丞張方平為翰林學士、權三司使。

  自開寶以來,河北鹽聽人貿易,官收其算,歲為額錢十五萬緡。上封者嘗請禁榷以收遺利,余靖時為諫官,言:“昔者太祖皇帝特推恩意以惠河朔,故許通鹽商,止令收稅。今若一旦榷絕,價必騰踴;民茍懷怨,悔將何及!乞令仍舊通商,無輒添長鹽價以鼓民怨。”其議遂寢。及王拱辰為三司使,復建議悉榷二州鹽,下其議于本路,都轉運使魚周詢亦以為不可,且言:“商人販鹽,與所過州縣吏交通為弊,所算十無二三。請敕州縣以十分算之,聽商人至所鬻州縣并輸算錢,歲可得緡錢七十馀萬。”三司奏用其策,帝曰:“使人頓食貴鹽,豈朕意哉!”

  于是三司更立榷法而未下也,方平見帝,問曰:“河北再榷鹽,何也?”帝曰:“始議立法,非再也。”方平曰:“周世宗榷河北鹽,犯輒處死。世宗北伐,父老遮道泣訴,愿以鹽課均之兩稅錢而弛其禁。今兩稅,鹽錢是也,豈非再榷乎?且今未榷也,而契丹常盜販不已;若榷之,則鹽貴,契丹鹽益售,是為我斂怨而使彼獲利也。彼鹽滋多,非用兵莫能禁;邊隙一開,所得鹽利,能補用兵費乎?”帝大悟曰:“卿語宰相立罷之。”方平曰:“法雖未下,民已皆知,宜直以手詔罷之,不可自有司出也。”帝大喜,命方平密撰手詔,下之,且刊詔北京。其后父老過詔書下,必稽首流涕。

  癸未,湖南猺賊寇英、韶州界。

  丁亥,遼以南院樞密使蕭孝友為北府宰相,以契丹行宮都部署耶律仁先為南院大王,以北府宰相蕭革同知北院樞密使事,以知伊勒希巴事耶律信先為漢人行宮都部署。蕭革席寵擅權,南院宣徽使耶律義先疾之,因侍宴,言于遼主曰:“革狡佞喜亂,一朝大用,必誤國家。”遼主不納。它日,侍宴,遼主命群臣博,負者罰一巨觥。義先當與革對,憮然曰:“臣縱不能進賢退不肖,安能與國賊博哉!”革佯言曰:“公相謔不既甚乎?”遼主亦止之曰:“卿醉矣!”義先厲聲詬不已,遼主大怒,皇后解之曰:“義先酒狂,醒可治也。”翼日,遼主謂革曰:“義先無禮,當黜之。”革曰:“義先之才,豈逃圣鑒!然天下皆知其忠直,今以酒過為罪,恐咈人望。”遼主以革犯而不校,眷遇益厚。革之矯情媚上,多此類也。義先郁郁不自得,然議事未嘗少沮。后又于遼主前博,義先祝曰:“向言人過,冒犯天威;今日一擲,可表愚款。”俄得堂印,遼主愕然。義先,仁先之弟也。

  辛丑,帝獵于城南之韓邨。自玉津園去輦乘馬,分騎士數千為左右翼,節次旗鼓,合圍場,徑十馀里,部隊相應。帝按轡中道,親挾弓矢,屢獲禽。是時道帝居民或畜狐兔鳧雉,驅入場中,帝因謂輔臣曰:“畋獵所以訓武事,非專務獲也。”悉令縱之。至棘店,御帳殿,召問所過父老,子孫供養之數,土地種植所宜,且嘆其衣食粗糲而能享壽,人加慰勞。還,次近郊,遣衛士更奏技御駕前,兩兩相當,掉鞅挾槊以決勝。又謂輔臣曰:“此亦可觀士之材勇也。”免所過民田在圍內租稅一年。

  乙巳,遼賑南京貧民。

  十二月,壬申,遼曲赦徒以下罪,以是日為圣宗在時生辰也。遼主溺浮屠法,務行小惠,數降赦宥,釋死囚甚眾,圣宗之風替矣。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圣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七年(遼重熙十六年。丁亥,一零四七年)

  春,正月,丙子朔,御大慶殿受朝。

  己卯,遼主如混同江。

  甲申,知大宗正事允讓,請自今宗室輒有面祈恩澤者,罰一月俸,仍停朝謁;從之。

  丁亥,詔河北所括馬死者限二年償之。

  戊子,尚書左丞、知兗州杜衍,以太子少師致仕。時年方七十,正旦日上表,還印綬。賈昌朝素不喜衍,遽從其請。議者謂衍故宰相,一上表即得謝,且位三少,皆非故事,蓋昌朝抑之也。

  癸巳,以知制誥楊偉權知諫院。偉嘗曰:“諫官宜論列大事,細故何足論!”然時譏其亡補。

  壬寅,詔減連州民被猺害者為年夏祖。

  二月,丁未,詔流內銓:“應納粟授官人,不除司理、司法參軍洎上州判官;資深無過犯,方注主簿、縣尉;如循資入縣令、錄事參軍者,詮司依格注擬,止令臨監物務。”從御史知雜李東之所請也。

  己酉,詔取益州交子三十萬于秦州,募人入中糧粟。

  丙辰,命內侍二員提舉月給軍糧。時侍御史棣州吳鼎臣言:“諸軍班所給糧多陳腐,又斗升不定,請以內侍糾察之。”翼日,諸監倉官進呈軍糧,帝諭曰:“自今當足其數以給之。”時衛士皆在殿下,殿前都指揮使李昭亮因相率羅拜以謝。然軍糧自江、淮轉漕至京師,又積年而后支,上軍所給斗升僅足,中下軍率十得八九,雖遣內侍提舉,終不能行也。

  庚申,遼主如魚兒濼。辛酉,禁群臣遇宴樂奏請私事。詔世選之官從各部耆舊擇材能者用之。

  先是,樞密使馬保忠言于遼主曰:“強天下者儒道,弱天下者吏道。今之授官,大率吏而不儒。崇儒道則鄉黨之行修,修德行則冠冕之緒崇,自今非圣帝明王孔、孟之教者,望下明詔痛禁絕之。”遼主不聽。

  三月,癸未,詔求寬恤民力之事,聽官吏驛置以聞;上其副于轉運司,詳其可行者輒行之。

  毀后苑龍船。初,有司請修以備幸,詔特毀之。

  丁亥,以旱罷大宴。癸巳,詔曰:“自冬訖春,旱未已,五種弗入,農作失業。朕惟災變之來,應不虛發,殆不敏不明以干上帝之怒,咎自朕致,民實何愆!與其降疾于人,不若移災于朕。自今避正殿,減常膳,中外臣僚,指當世切務,實封條上。三事大夫,其協心交儆,稱予震懼之意焉!”

  帝每命學士草詔,未嘗有所增損。至是楊察當筆,既進詔草,以為未盡罪己之意,令更為此詔。

  遼主如黑水濼。遣使審決雙州囚。

  乙未,賈昌朝罷為武勝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兼河北安撫使;樞密副使、右諫議大夫吳育罷為給事中,歸班。昌朝與育數爭論帝前,論者多不直昌朝。時方閔雨,昌朝引漢災異冊免三公故事,上表乞罷。御史中丞高若訥在經筵,帝問以旱故,若訥因言:“陰陽不和,責在宰相。《洪范》:‘大臣不肅,則雨不時若。’”帝用其言,即罷昌朝等;尋復命育知許州。

  以河陽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大名府夏竦依前官充樞密使。故事,文臣自使相除樞相,必納節還舊官,獨竦不然。初,降制召竦為宰相,諫官御史言:“大臣和則政事起,竦與陳執中論議素不合,不可使共事。”越三日,遂貼麻改命焉。

  以知益州、樞密直學士文彥博為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

  帝因李東之建議,再畋近郊。南城之役,衛士不及整馬而歸,夜,有雉殞于殿中,諫者以為不祥。是月,將復出,諫者甚眾,御史成都何郯言尤切直,遂罷出獵。又詔停建州造龍鳳茶。

  丁酉,改樞密副使文彥博參知政事,以權御史中丞高若訥為樞密副使。

  己亥,賜天章閣待制兼侍講曾公亮三品服。故事,待制入謝,未始賜服。至是帝御邇英閣面賜之。

  公亮自修起居注,當遷知制誥,賈昌朝其友婿也,避嫌,故使待制天章閣。昌朝罷既半歲,乃命知制誥。

  壬寅,降宰臣工部侍郎陳執中為給事中,參知政事、給事中宋庠為右諫議大夫,工部侍郎丁度為中書舍人。先是賈昌朝引漢故事乞罷相,昌朝既罷,執中等復申前請,于是各降官一等而輔政如故。

  帝之幸西太一宮也,日方炎赫,卻蓋不御,及還而雨沾足。

  是日,遼大雪。

  癸卯,詔權停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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