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慶春直接被眾僧“護送”著攆出了法云寺。
在此之前,了然和尚還很貼心地撥打了交警的電話,說明寺門外有一輛違章停放的小轎車需要拖走。
至于半夜8點鐘,鄒慶春要如何跨越法云寺和最近的縣城之間17公里的距離,那就不是貧僧需要考慮的問題了。
阿彌陀佛…
與此同時,在茶室內。
許臻安靜地坐在原地,微微低垂著眼簾,沒有做聲。
宋彧從隔壁茶室繞了過來,坐到了他身邊,同樣一言不發。
而陳正豪則沒有過去。
他放下手中已經吃完的粥碗,沉默了半晌,起身出去找了個安靜的角落,撥通了一個號碼。
“嘟嘟嘟…”
“喂?”
聽到電話接通,陳正豪沉聲道:“黃志信?我是陳正豪。”
電話那頭愣了片刻,剛要開口說話,卻被陳正豪打斷道:“你別跟我講粵語,我知道你會說普通話。”
半晌,對面的黃志信訕訕一笑,用蹩腳的普通話道:“會倒是會一點,但是講得不太好。”
“豪哥,你怎么想起來跟我聯系了?”
陳正豪的語氣聽起來沒有半點波動,冷漠地道:“大晚上的,我就不跟你廢話了——聽說你在搶東岳的《瑯琊榜》?”
“哈哈哈,這事?”黃志信笑道,“‘搶’多難聽,我只是在爭而已。”
“豪哥,咱們都是演員,你應該明白那種看見喜歡的劇本之后心癢難耐的感覺。”
“當初《碧血劍》選角的時候,你不也降格去爭過‘金蛇郎君’?”
陳正豪臉色一沉。
他知道黃志信這是在諷刺自己,順便挑撥一下他跟許臻的關系。
但是抱歉。
——恰恰是因為當初的許臻成功從自己手底下搶走了“金蛇郎君”一角,才讓陳正豪記住了當時那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演員,并且將他當做了一個可以平輩論交的競爭對手。
所以,這壓根就不是什么矛盾。
陳正豪最討厭的從來都是廢物、懦夫、言而無信的人,而不是厲害的角色。
“《瑯琊榜》是許臻自己選的ip,是東岳給他量身打造的電視劇,是他的第一步主角戲,”陳正豪冷聲道,“你看見漂亮的單身女孩,可以去追求;但你要是看到別人的妻子心癢難耐,你也要去爭嗎?”
黃志信聽他語氣不善,忍不住握緊了手機,皺眉道:“豪哥,那你什么意思?讓我放棄?”
陳正豪語氣淡漠地道:“你可以繼續‘爭’,這是你的自由。”
“但是我要提醒你一下:我對《瑯琊榜》同樣很感興趣,我也可以去爭。”
黃志信一聽這話,頓時心頭一緊,道:“豪哥,你別跟我開這種玩笑…”
陳正豪打斷道:“誰跟你開玩笑?”
“《瑯琊榜》是個好本子,梅長蘇這個角色也很適合我,我非常中意。”
“之前不爭,只是因為我不愿意搶朋友的東西。”
“但如果你想演,我認識你是誰?”
陳正豪嗤笑道:“300萬一集預購?了不起啊,比20歲的孩子可厲害太多了——但你不會以為這個價格就天下無敵了吧?”
說到這兒,他忽然收斂起了語氣中的笑意,森然道:“黃志信,我今天把話撂在這兒。”
“你敢碰《瑯琊榜》,這個本子我絕對跟你爭到底。”
“即便是許臻拿不到這部劇,我也可以保證你100拿不到!”
“不信,咱就試試!”
一秒。
兩秒。
三秒。
陳正豪這番話一出口,電話那頭,黃志信良久沒有說話。
聽筒中只有他急促且沉重的呼吸聲,卻聽不見任何回應。
“豪哥…”
過了許久,黃志信才終于勉強調整好了自己的情緒,聲音沙啞地道:“你確定要因為這種事跟我結仇?”
“呵呵,”陳正豪輕輕一笑,道,“你算老幾。”
這句話,甚至都不是一個問句。
“陳正豪…”
電話那頭,黃志信的聲音因過度的憤怒而微微發顫,道:“好,我記住了,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但是我希望,你十年之后還有底氣來跟我說這句話!”
陳正豪的嘴角微微勾起,哂笑道:“我當然有,但我希望你十年之后還有勇氣去搶許臻的劇本。”
黃志信:“…”
“嘟嘟嘟嘟…”
片刻后,一陣忙音響起。
陳正豪已經干脆利落地掛斷了電話。
“啪!”
此時,身處京城某酒店中的黃志信直接將手機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1月23號的下午,在經歷了一番顛沛流離后,鄒慶春終于成功回到了位于京城的東岳總部。
一見到他回來,藝人經濟部的部長曾毅立即追在了他的身后,神色匆匆地道:“鄒經理,我今天早上收到了阿臻發過來的解約函——他要跟公司解約?”
“發生什么事了?”
“我打喬楓的電話,他說讓我問您!”
鄒慶春腳步不停,一路風風火火地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把門一關,咬牙道:“解,讓他解!”
“去給他算違約金!”
曾毅一臉詫異地看著鄒慶春,道:“真的要算?跟許臻解約?”
“鄒經理,你開玩笑嗎?!”
“我沒開玩笑!”鄒慶春抬起頭來,對曾毅怒目而視,道,“把他的合同給我翻出來,把違約金的明細給他發過去!”
“怎么著不得幾千萬?讓他賠!我倒要看看他賠不賠得起!”
曾毅愕然半晌,才道:“阿臻…許臻簽的是頂約。”
“頂約?”
鄒慶春失笑道:“呵呵,還真是太子爺啊…東岳的頂約是怎么定的?違約金應該比一般的合同更高吧?”
曾毅沉默了片刻,道:“頂約的違約金是,上一年的凈收入乘以合約剩余年份。”
“他去年只拍了《三國》和《闖關東》,外加錄了兩期《我是演技派》。”
“我具體沒算過,凈收入…稅后大概二三十萬吧。”
鄒慶春:“…”
他愣了好一陣子,只覺腦子有些發蒙。
二三十…萬?
——許臻他一個火得幾乎隔三差五就上熱搜的新晉流量、坐擁千萬粉絲的人氣偶像,一年收入二三十萬?
搞笑的嗎?!
“而且…”曾毅沉聲道,“許臻手里有公司1的股份。”
“按約定,他這期合同未履行結束,股份不能給,只能按上次交易的成交價折現給他。”
“上次交易的價格是每股880萬。”
曾毅看著鄒慶春,語氣有些不善,道:“所以,你如果想跟許臻解約,他不僅不需要付違約金,公司還得倒找他800多萬——你真的確定要解約嗎?”
鄒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