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
設置
上一章
下一章
書頁
前一段     暫停     繼續    停止    下一段

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一具尸體

無線電子書    直播之荒野挑戰
🔊點這里聽書
*已支持Chrome,Edge,Safari,Firefox瀏覽器

  因為時間有些緊迫。

  所以陳旭一路上山的速度都是有意加快的,但即使如此,因為要注意腳下那些煩人的石子以及隨時可能偷襲的毒蛇,他的速度還是沒有在平原趕路那么快。

  半個小時之后,他突然停下身,指著身旁一顆植物,松了口氣,“呼…還好我一直都有注意周圍的環境,手臂差點被它刮傷了。”

  “這是毒芹,又名野芹菜、毒人參,多分布在北溫帶,但中部地區也有生長,它是劇毒植物之一,毒性接近毒箭木,能瞬間麻痹人類的運動神經,抑制延髓中樞,只需要120毫克,就可致死!”

  “我小時候,老家村子里的人經常會去山里采水芹菜,結果因為分辨不清,誤食了這種毒芹,結果全家老小四口當晚全部喪命,根本來不及救治,所以,大家千萬千萬要記住它的形狀,避免在野外誤食喪命!”

  直播間的觀眾頓時嚇了一大跳,因為旭爺眼前這顆毒芹,明明就長得很像家里經常吃的水芹菜!

  “我滴媽呀,這也太TM太嚇人了吧?”

  “旭爺所有的嘲諷小故事中,這個真心嚇到我了!”

  “加1,旭爺這個故事我第一次笑不出來,那家人死的太慘了!”

  “我決定,以后再也不吃芹菜了!”

  為了強調事情的嚴重性,陳旭又解釋了一句:“如果大家仔細觀察,水芹菜和毒芹還是有明顯分別的,你們看它的莖上,全是毛茸茸的一片,而水芹菜我們都知道,是不長絨毛的。”

  “而且,毒芹整棵都會散發著一股惡臭味兒,當你一靠近,就會明顯的感覺到,好了,我們趕緊避開,尋找其他食物!”

  說完,陳旭便繞開了毒芹,繼續朝著山上走著。

  大概又過了一個多小時后,他再次在前方發現了一頭尸體。

  不過,這具尸體明顯要比之前那只羚羊要大太多了。

  “這是一頭雄性麋鹿,大型食草動物,至少在一百公斤以上,能獵殺這種體型級別的動物,只有華南虎跟花豹,但華南虎全國只有50到80只,可以說野外已經基本滅絕了,花豹的可能性更大。”

  一邊說著,他一邊繞到了另一邊。

  與那頭羚羊類似,這頭麋鹿的身體也全部被掏空了,但也許是花豹沒吃了的關系,上面還殘存著不少血肉。

  陳旭湊過去一聞,擺了擺手,咳嗽兩聲:“咳咳…這尸體已經產生惡臭了,這肉已經不能吃了!”

  “不過,麋鹿不同于羚羊,它的骨架非常大,也許我們可以從它的后腿里找到不錯的食物!”

  于是,他走到麋鹿的身后,掏出石斧,對著它的大腿骨一陣狂砍。

  幾下過后,大腿骨掉下來。

  然后陳旭又找到了一塊兒大石頭,猛砸骨頭,外骨碎裂后,里面暴露出來一層白油油,有些發黃的膏狀物。

  許多觀眾立刻感覺有些反胃:

  “旭爺,你該不會是要吃麋鹿的骨髓吧?”

  “為什么不能吃?我們家吃火鍋我就喜歡點豬骨髓吃,老香了!”

  “旭野不是說這麋鹿已經死了好久,肉已經變質了么,那骨髓還可以食用么?”

  陳旭開口解釋道:“這沒什么不能吃的,野獸在成年以后,對造血能力的要求下降,所以骨頭內的紅骨髓會轉變為黃骨髓。”

  “黃骨髓百分之九十的成分全都是脂肪,屬于油脂,而且還被密封在骨頭內,不容易接觸空氣,相比于肉類,會更不容易變質。”

  “雖然我從沒生吃過骨髓,但理論上來說,生肉能吃,它也一樣!”

  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塊兒骨髓,塞入嘴中,咀嚼了兩下后,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樣,竟然沒有脂肪的油膩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關系。”

  隨后,他把整條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后又用同樣的方法,把另一條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這么多黃骨髓,攝入的能量應該非常恐怖,足夠頂過今晚了,如果我現在就躺在床上不運動,說不定還會發胖。”

  陳旭對著鏡頭,開了句玩笑。

  “這頭麋鹿身上全是寶貝,你們看這鹿皮,厚實而且很大,足夠我做一件上衣,畢竟我身上這件樹皮袍子還是有些太厚重了。”

  “還有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堅硬,而且異常鋒利,是連獅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辦法帶走一根,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來,陳旭開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將整張鹿皮切割下來。

  相比于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實,雖然黑曜石刀很鋒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來,還是要差很多。

  花費了將近二十分鐘,他才把整張麋鹿皮完整地剝下來。

  撐開后,整張皮都是油量的棕黃色,異常美麗。

  “怪不得這么多偷獵者肯敢冒著犯法的危險獵殺它,相信它會變成一間非常漂亮的外衣!”

  陳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較簡單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狀比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塊兒巨石,對著角根就是一頓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顯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結實。

  陳旭足足砸了十幾下,才把它弄斷。

  它通體呈灰黑色,長約二十多厘米,有兩根手指粗細,在角尖三分之一處,還有一根略細的分叉。

  兩根尖角都非常尖銳,反手一握,角尖沖下,弧度跟尼泊爾軍刀差不多。

  “666,我頭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瑪,生前被吃,死后還要被分尸!”

  “臥槽,要用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陳旭看了看周圍的天色,“已經傍晚了,太陽馬上就要落山了,我們得趕快抓緊時間下山!”

  所謂上山容易下山難,神農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滾下去。

  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當做登山仗,用來隨時剎住步伐。

  就這樣,一路下山,天色越來越黑,他立刻開啟了夜視模式。

  就在陳旭剛穿過一片叢林的時候,前方,灌木叢內,兩團明亮的藍光,一下令他背脊一涼!。

,歡迎訪問大家讀書院

無線電子書    直播之荒野挑戰
上一章
書頁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