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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強人所難”

無線電子書    韓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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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局夠狠,居然以打拐行動由打拐中隊負責為由敷衍高長興。

  明知道“老領導”被坑了,他仍振振有詞:“什么事找什么部門有這個先例,不是先例是慣例。比如上半年嚴打,破大案抓逃犯。基層所隊經費緊張,沒那么多錢跨省追捕逃犯。為完成上級下達的打擊任務,局里統一部署,追逃經費全去刑警大隊報銷。”

  “高長興,你真拿著雞毛當令箭。”

  韓博徹底服了,咬牙切齒說:“就算有先例有慣例,人家那是大隊,大隊長是局黨委成員,是局領導。并且經費是局里出的,只是走刑警大隊的賬,由刑警大隊審核,最后由大隊統一報銷。我是中隊,還有名無實,就一個我正式民警和一塊牌子。經費說是給三萬,那三萬是我拉的贊助,且空口說白話到現在一分沒看見。”

  有什么不能有病,沒什么不能沒錢。

  你打拐中隊經費緊張,我巡警隊經費更緊張,我現在給你干事,不找你找誰?

  不當家不知道柴米貴,高長興快被經費逼瘋了,顧不上那么多,苦笑道:“韓鄉長、韓特派、韓隊、韓科長,那是你們領導之間的事,再說我沒多要。”

  周正發知道他倆關系,不禁打趣道:“高隊長,你們巡警隊太牛了,收出警費收到我良莊警務室頭上。”

  “讓周主任見笑了,是幸苦費,跑腿費,出警費我哪敢收,不想混了?”

  受理報警,及時出警,是公安機關的義務,老百姓不需要交出警費。

  前幾年為解決經費,一些基層所隊竟然管老百姓收。

  報警要交錢,窮人就報不起警了,這是非常不公平也是很荒謬的事情。

  老百姓怨聲載道,嚴重影響公安形象。

  張局不是公安出身,一樣是半路出家。曾在南港市一個區擔任過一個鎮的黨高官,后調任區委辦副主任兼****局長,然后才調入公安系統,被任命為思崗縣縣長助理兼公安局代局長。

  可能在鄉鎮擔任過黨高官,了解老百姓的疾苦。

  也可能在兼任****局長期間,處理過與出警費有關的上訪,一上任就嚴令禁止再收取出警費或辦案費。有一個派出所頂風違規,所長和指導員同時被撤,一個調到看守所當管教民警,一個調到交警隊當普通交警。

  緊接著又處理了幾個知法犯法的民警,把一個刑警中隊長送進監獄。

  他雖然不是公安出身,但擔任公安局長這幾年,確確實實做過許多事,隊伍管理越來越嚴,警風警紀比之前好很多。除了協助工商和絲綢公司截堵蠶繭外流,思崗公安極少參與其它非警務活動。

  高長興在公安局干六七年,經歷過張局新官上任時的三把火,所以有此一說。

  他不能管老百姓收,不等于不能管兄弟部門收。

  巡警隊不僅困難,有一半人還是絲織總廠時的老部下,吳永亮和小顏就坐在前面的警車上,人興沖沖跑過來給幫忙,不能沒點表示。

  幸苦費,沒多少,沒問題。

  思崗距南崗縣不到三十公里,說說笑笑,不知不覺就到了。

  市局領導打過招呼,張局打過電話,南崗縣公安局蘇局長正好在家,坐在辦公室等。

  其他人留在院里,電視臺記者上去也不合適,讓他們先休息一下,韓博帶上案件材料隨值班民警上樓。

  “成立專案組了?”

  蘇局長四十多歲,看上去比張局年輕一些,看了幾眼材料,聽完匯報,淡淡地問了一句。古井不波,看不出是高興還是不高興。

  “是的。”

  韓博從包里翻出一份公安部1991年頒布的關于嚴懲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的決定的通知,低聲解釋道:“根據上級相關規定,對決定公布以后發生的拐賣婦女、兒童案件,要作為重大案件立案偵察,其中一次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和具有決定第一條第三、四、五、六項情節的案件,要立為特大案件,落實專案人員,加強偵察措施,力爭盡快破獲。”

  規定是規定,要是什么規定都能得到落實,會有那么多人買媳婦么。

  接到市局通知,就讓法制科研究相應法律法規。

  不研究不知道,一研究嚇一跳。

  上級明文規定“不管是一道販子,還是二、三道販子或者是中轉、接送受害婦女、兒童的犯罪分子,都要及時查清其罪行,依法懲處”。

  換言之,中間人跑不掉了,同案犯,他們肯定要抓。

  解救一個被拐賣過來的婦女,抓一個中間人也就罷了。由于婦女拐賣過來時間不長,側面調查發現剛懷孕沒生孩子,人在這兒,心不在這兒,也就是說買她的人涉嫌強奸,搞不好要判好幾年。

  法不責眾,抓一個其他買媳婦的怎么辦。

  你們把人抓走,我們怎么辦!

  之前不是沒協助過拐出地公安局解救,但主要是以解救為主。

  同樣是拐入地公安局,你們不怕麻煩,我們怕,想到有可能因此帶來的連鎖反應,蘇局長頭疼不已,面無表情問:“韓博同志,買媳婦的非要抓?”

  局里不愿意找他們,直接向市局匯報,請市局協調就是擔心這個。

  韓博知道他為難,可法律就是法律,并且縣里需要抓幾個外地買媳婦的回去震懾一下,在這個問題上不能妥協。

  深吸一口氣,一臉歉意地說:“蘇局,真對不起,該犯罪團伙拐賣婦女超過十人,屬特大案件,已上報省廳,已聯系過西南幾個省份的打拐辦。上級對這個案子很關注,我們只能硬著頭皮徹查,我們縣委縣政府甚至因此組織公檢法司、婦聯、計生和民政等部門,在全縣范圍內聯合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專項行動。

  政法委郭書記親自兼任專項行動總指揮,各鄉鎮成立工作組,聲勢浩大。截止我們出發前,已抓捕三十多個買媳婦的,已傳訊二十多個參與囚禁婦女,涉嫌非法拘禁的涉案人員。”

  你們縣領導有這個決心,不等于我們縣領導能下定決心。

  人說到這個份上能怎么辦?

  事已至此,只能敷衍那個買媳婦的人親屬,要怨只能怨他運氣不好,稀里糊涂撞到一個大案要案上。人是思崗公安局抓的,要找要鬧去思崗。

  蘇局長打定主意,拿起電話道:“好吧,我安排人帶你們去,兵分兩路,同時抓捕,動作快點,別拖泥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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