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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五章 幾家歡喜幾家愁

無線電子書    韓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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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面張燈結彩、喜氣洋洋,家家戶戶高高興興過大年;絲河派出所羈押室里,閻中洋正在過人生中最難熬的一個除夕。

  昨晚被帶到派出所,問事情經過,做好筆錄,簽字畫押,折騰到凌晨三點,被關進這個裝有鐵柵欄的房間。

  接下來是漫長的等待,一個協警在柵欄外看管,不許打電話,接聽也不可以,只能上廁所。里面沒空調,沒床,只能站著、蹲著或席地而坐,站著累、蹲著腿麻,這么冷天更不能坐地上。

  閻中洋哪里睡得著,不時跟協警交談。協警被問得不厭其煩,最后說了一句很深奧的話:“行政拘留是結果,刑事拘留是開始。”

  行政拘留也好,刑事拘留也罷,怎么能因為這點事被拘留?

  一日夫妻百日恩,她這么能這樣?

  閻中洋很憤怒,恨透了吳娜,恨透吳家人,恨透這個窮山僻壤的警察。

  好漢不吃眼前虧,他決定先忍著,好不容易熬到天亮,肚子餓的咕咕叫,過來換班的協警管他拿了20塊錢,去外面幫著去買了點面包和水。

  吃玩“早飯”,實在扛不住了,靠在墻角里迷迷糊糊睡著,一直睡到除夕中午。

  昨晚做筆錄的警察走進來,讓他到另外一個房間去采集指紋信息、靠在有標尺的墻上拍照,手里拿著寫有姓名的小黑板。然后簽刑事拘留通知書,通知書上顯示刑拘三天。然后又說先三天,三天后可能延長到七天。

  強龍不壓地頭蛇,虎落平陽被犬欺!

  閻中洋暗暗安慰自己,七天沒什么大不了,就這么點事難道還能關一個月,等勞資出去有你們好看,公安廳、檢察院、法院、人大、政協…要是這些部門全不管,就是省委省政府上訪,就算拔不了你們這身警服,也要讓你們知道點厲害。

  打定主意,下定決心,回到羈押又等了一個多小時,做筆錄的警察過來讓給家里人打電話,警告不許亂說話。為了不讓父親和老母親擔心,閻中洋故作鎮靜,告訴他們沒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最多七天就能出去。

  打完電話,警察讓清點旅社送來的包,只留下三樣東西:錢、皮帶、手機,其它東西放到角落里,說是要交給家里人。

  緊接著說可以走了,和協警坐進警車。

  警察坐在駕駛座,一個協警坐在副駕駛,他和另一個協警坐在后排,手銬在后面的鋼管上。警車就這樣緩緩開出派出所,沒直接去看守所,先去醫院體檢。說是體檢,其實只是量了下血壓。

  閻中洋的心情不算沉重,因為事情經過了20多個小時,人早已平靜。自以為的7天拘留,也不值得情緒激動。

  警車從醫院出來一路疾馳,大約30分鐘便抵達目的地的大門。

  車緩緩駛入,前面出現一塊指示牌,左轉是看守所,右轉是拘留所。警察毫不猶豫地往左開,到了這里閻中洋心情發生巨大變化,這里的一切尤其氣氛跟之前想象中明顯不一樣,心一下子涼了半截。

  車開到看守所門口,下車,解開手銬。

  門口有一個崗亭,里面有個武警。

  警察和武警說了幾句,黑色鐵門打開,尾隨警察而入。警察來到柜臺,一個有點像銀行的柜臺,區別在于玻璃不是完全封閉的,下面留了大約20厘米的空檔,便于交接資料和物品,幫他辦理“入住手續”。

  看守所里原來一樣有協警,過來三個人,兩個五大三粗,40多歲,身高都在175遇上。另一個20歲出頭,長得倒蠻干凈的,但看上去卻很兇。

  “過來,把衣服脫掉,沒聽見!”

  閻中洋愣住了,下意識回頭看向送他來的警察。

  警察辦完手續,給柜臺里的人遞上一根煙,回頭道:“他是江城人,聽不懂思崗話,跟他要說普通話。”

  “江城人,江城人倒沒怎么見過,進去,現在聽懂沒有,進去把衣服脫掉!”年輕的協警把他往籠子里一推,用一串鑰匙敲擊著鐵欄桿,一個勁催促。

  把衣服褲子統統脫光,只留內褲。把脫下的褲子衣服從籠子里塞出去,交給另外兩個協警。

  他們這是要干什么呢?

  閻中洋冷得瑟瑟發抖,正狐疑,只見籠子外面的兩個協警不知從哪兒拿來一把鉗子,把衣服褲子上的拷鈕、拉鏈頭等金屬配件,以及松緊扣、松緊帶等東西全部破壞并丟棄。

  協警把“加工”過的衣褲還給他,順便給了一個神奇的東西——一對尼龍搭扣,兩片正方形的拖著約10厘米的尾巴。

  閻中洋接過看看,百思不得其解,鬼使神差問:“干什么用的?”

  “沒用過這么先進的東西吧?”一個協警舉起剛抽出來的皮帶,一邊比劃一邊侵帶嘲笑地說:“這是當褲腰帶用的,這兒打個結,左右各一,搭扣就可以扣住褲子,防止掉下來。”

  好吧,虎落平陽,一笑了之。

  派出所的警察走了,看守所的警察過來了,等他穿上看守所的外套,一件帶格子的棉襖,一條黑色棉褲,不緩不慢帶著他往里走,兩個協警跟著后面。

  又是一道門,左側有個鎖。

  警察掏出鑰匙打開門,繼續往前走,左轉,又是一道門。警察用鑰匙打開第二道門,又跟著進去。直到五分鐘前,才知道這個監區叫“過渡倉”。

  進看守所說明犯的事不小,最輕會判刑,最重甚至可能會被槍斃。

  進看守所要先進過渡倉,任何人都必須進,這是學規矩的地方,讓你適應這里。“過渡倉”里有個特別的人叫“學習員”。

  他一樣犯過事,可能事情不大,也可能有關系,被管教(管教民警)委以重任,教新來的人背監規,三天內必須倒背如流,不然就要受罰。

  “又不是不認字,念!”學習員不僅有煙抽,居然還有打火機,坐在靠門口的鋪上,叼著煙一臉嚴肅。

  里面有五個“難兄難弟”,可能是前幾天進來的,全老老實實。

  沒吃過豬肉不等于沒見過豬跑,搞不好他就是傳說中的“牢頭獄霸”,閻中洋可不敢得罪他,在幾位前輩注視下走到最里面,蹲下一起念了起來。

  “一,必須服從管理教育,不準抗拒,阻礙管教人員和武裝民警依法執行職務;二,必須保持看守所秩序良好,不準喧嘩吵鬧,不準打架斗毆,不準在監室內搞娛樂活動;三,必須老實交代問題,不準隱瞞犯罪事實,不準串通案情,不準互相策劃對抗審訊,審判;”

  “四,必須認真學習,接受改造,不準拉幫結伙,不準散布反動污穢言語,不準搶吃他人食物,不準強占他人財物;五,必須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準傳習做案伎倆,不準教唆他人犯罪,不準欺壓,凌辱,毆打他人…”

  與此同時,他父親閻天寶和他母親張桂珍正急得團團轉。

  大過年的,這么鬧這一出,那女人也太歹毒了!

  張桂珍越想越憤怒,讓老伴趕緊收拾行李,自己則站在客廳里打電話:“中海,他是你弟,親弟弟!跟如心說一聲,大飯不吃了,快去租輛車,送我和你爸去思崗。”

  “二姐,我桂珍,我就知道那女人不懷好意,她是故意的!一日夫妻百日恩,何況還有孩子,要不是故意的,她能這么陷害中洋?我不認識人,你妹夫老實巴交也不認識什么領導,二姐,全靠你了,公安的,法院的,檢察院的,只要能找到人就行,現在辦事全靠關系。”

  “小劉,我張阿姨,別拜年了,我家出事了,出大事,你中洋哥被吳娜那個壞女人害了,陷害!兩口子吵架,她跑回娘家,大過年的,中洋帶著新新去說好話,接她回來過年,她倒好,報警,告我家中洋,人關進看守所啦!”

  張桂珍越說越激動,砰砰拍著桌子:“我就是這個意思,思崗的公安憑什么管江城的事,再說兩口子拌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窮山惡水出刁民,吳家人,他們那個地方的人,沒一個好東西。好的好的,謝謝啊,讓你見笑了,阿姨也是沒辦法,好好好,我等你電話。”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閻天寶覺得這事兒子有責任,老伴一樣有責任,忍不住探出頭:“桂珍,要不給親家先打個電話,跟老吳好好說說,大不了我替中洋給他賠罪,給小娜賠罪。冤家宜解不宜結,再說又不是什么冤家,我們是親家。”

  “賠罪,賠什么罪,老昏頭了你!”

  張桂珍氣得暴跳如雷,抓起杯子往地板上一砸,“這么大歲數,活倒過去了,你也不想想,要不是吳家人在背后使壞,要不是他們買通公安,思崗的公安會咸吃蘿卜淡操心管這閑事?”

  “中洋是動手了。”

  “中洋動手,吳娜就沒動手,你老糊涂,你眼睛也瞎了?中洋臉色,脖子上那是誰抓的?”

  閻家一直是她當家,閻天寶窩囊一輩子,硬氣不起來,暗嘆一口氣繼續收拾行李。

  不一會兒,有電話打進來。

  老太太平復平復心情,回到餐桌邊接聽。

  “錢律師是吧,您好您好,對對對,大年三十,真不好意思,費用不是問題,思崗是什么地方,看守所又是什么地方,我現在就想見到我家中洋,不能讓他在那里面過年,無論如何也要把他保出來!”

  大表哥家小兒子幫著找的律師,正在談的是一件大事。

  閻天寶顧不上再收拾東西,急忙跑到客廳,只聽見律師在那頭說:“張阿姨,劉軍跟我簡單說了一下,我認為問題不是很嚴重,您先別急,您先告訴我他們在電話里是怎么說的?”

  “電話是中洋打的,說他正在思崗縣絲河鎮的派出所,說要拘留他3天。后來一個派出所的人接電話,問我們去不去拿什么通知書,要是不去就把通知書寄過來。”

  “是行政拘留還是刑事拘留,您兒子在拘留所還是在看守所?”

  “好像是刑事拘留,我沒聽清楚,不就三天么,行政刑事有什么兩樣!”

  聽上去這不是一個大案子,但思崗縣公安局能對他兒子采取強制措施,說明這件事沒那么簡單,畢竟這涉及到案件管轄權,搞不好他們會搬石頭砸自己腳。

  錢律師想了想,解釋道:“張阿姨,經常有當事人的家屬跟您一樣分不清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區別。其實兩者的差別非常大,如果親友被關押在看守所就表明他涉嫌刑事犯罪,要經過偵查、審查起訴、審判三個階段,所以關押時間會比較長,正常情況下一個刑事案件從拘留到出判決,快的三個月,慢的一年半載。

  如果親友被關押在拘留所就表明他只是接受治安處罰或者行政處罰,最長關押時間15天,即使是幾種違法行為并罰也不會超過20天。”

  “他說3天!”

  “張阿姨,刑事拘留的時間是可以延長的。”

  “錢律師,您等等,我再打電話問問。”

  “好的,這個情況很重要,必須先搞清楚。”

  按照絲河派出所民警留下的號碼回撥過去,大年三十派出所一樣有民警值班,只是不是辦理這個案件的民警,那邊確認是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張桂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急忙再給律師打。

  “刑事拘留,這就麻煩了。”

  “怎么麻煩,錢律師,您能不能跟我們一起去,大過年的,我知道麻煩您和我們一起去思崗不合適,能不能幫我們找找人?坐牢,別人怕,我不怕,我去陪中洋,我陪他一起在看守所過年!”

  最疼愛的就是小兒子,想起兒子,想起孫子,張桂珍老淚縱橫。

  她說了,費用不是問題!

  錢律師權衡一番,凝重地說:“張阿姨,關押在看守所,這就需要刑事辯護律師提前介入,因為涉嫌刑事案件關系到一個人的自由,留給我們律師的時間越充裕,能為您兒子做的工作就越多。

  并且刑事案件只有律師才能正常介入辦理,就算嫌疑人的近親屬也無法見面,更不用說了解案情。看樣子我要走一趟,您去不去倒不是很重要,因為去了也見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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